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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群狼围攻

    罗元元晚上陪胡志诚住在山洞里,就像小学生每天听老师上课一样,听胡志诚讲各种历史地理故事,白天仍然上山跟随瑶族大叔打猎。

    这些日子,罗元元打到野物也让胡志诚开了眼界,除了野兔野山鸡,还有一种叫飞虎的飞禽,这是岜思山上所没有的野物。罗元元这些天在山上能见到的野物除了山鸡飞虎等飞禽,还有山猪、箭猪等走兽,更有獐子、蛤蚧、穿山甲等山珍。

    胡志诚说:“兰溪县山中的野物也不比岜思山少。兰溪县是个历史很久远的县治之地,它隶属南疆省龙江市,但过去却是兰溪州府管着龙江。据我所知,兰溪城内有四条河流纵横交错会聚于此。兰溪县海拔在一千米至两千米之间,享有‘古府兰溪山上水乡’美誉。你在山上打猎,也该好好领略兰溪的山水风光。”

    “好的。”罗元元近来听胡志诚讲了很多历史地理故事,对山水风光也开始感兴趣了。

    瑶族大叔教了罗元元一段时间,发现罗元元对于射击的悟性极高,而且她目力超人,枪法已经在自己之上,便不想再教罗元元,于是他找了一个托词,就不再来带罗元元上山打猎了。

    罗元元感到一阵怅然若失。

    为了维持她和胡志诚的生活,罗元元每天还得自己上山打猎。

    她每天用双脚丈量着兰溪的大地,也用锐利的双眼和灵秀的心灵感受着兰溪的风光。

    这个境内主要居住着壮瑶两个主体民族的兰溪县位于南疆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距双平市有八百多里路程。全县群山起伏,地貌由土山和石灰岩喀斯特山地两大类型构成。这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冬短夏长,秋高气爽。加上境内地形起伏较大,山高谷深等因素,一年约有半年时间处于热带暖温气团控制之下,水气输送十分丰富。在这片雨量充沛山区,树木丛生,水草肥美,正是黄羚野山羊野兔等野生动物的天然乐园。当然,遍地茂密的芦苇草丛,也成为狼群最理想的隐藏之地。

    那天早上,罗元元独自在山上行走。那一刻,千山初醒,朝云出岫,在青青苍苍中,乳白色的云纱飘游山腰,像仙娥在轻轻起舞。山中的早晨像露珠一样新鲜,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使人想听见一阵高飞的云雀的歌唱,正如望着碧海想着见一片白帆。

    罗元元贪婪地享受着这山中的清晨,不觉走到一处山坡。刚一上坡,眼尖的她看到草丛里有个狼头,“有狼!”她急忙蹲下身子,举枪朝那只狼瞄准。

    “呯!”罗元元向那个只狼头开了一枪,说来也怪,她明明是朝狼头开的枪,可是打中的却是狼的后大腿。只见那只狼一瘸一瘸地钻入了草丛中。

    大概是罗元元开枪的同时,狼正转身要走,结果后腿中了枪。

    狼被打伤了,钻入草丛,便在那里高声的呜呜长嚎。

    罗元元记得瑶族大叔说过,射狼就要一枪把它打死,要不然它的叫声会招来狼群的。于是她快速跑到前面,几下就把狼砸死了,但她随即发现这是只母狼,在它身边不远处,有两只小狼崽趴在那里。

    罗元元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记得瑶族大叔说过,绝不向怀着小宝宝的野物开枪。眼下被自己打死的却是一只正在哺乳的母狼,罗元元觉得良心上受到了谴责。

    她正担心会不会招来狼群,往周围扫一眼,却发现不远处又有两只狼。抬头往更远处望去,呀,岂止是两只,有好几只呢。

    “坏了,这附近可能有狼群!”罗元元心下默念,再四处观察,果然又看到了几个狼头,正在草丛向这边移动。一时气氛紧张起来。罗元元也开始害怕了。这可怎么办?

    “赶快回山洞里!”罗元元下意识的就往平时所住的山洞跑。

    罗元元跑回到山洞里,把发现群狼的事告诉了胡志诚。

    胡志诚说:“我们可能遇到点麻烦了。”

    胡志诚的话是有依据的。狼是一种喜欢群居的动物,虽然经常有一只狼独自活动,但它们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在同伴受到攻击或伤害时,从来不逃避,而是团结起来,要么打退进攻者,要么报复施害者。狼如果不得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必然是采用群攻的战术。现在罗元元杀死了一只带着狼崽出来觅食的母狼,而母狼在死之前已经向它的同伴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狼群的社会关系就是由复杂的信号系统建立并维持的,它的嚎叫声就是一种重要信号,相信,周围的狼群已经收到了信号,并把这个信号向更大范围传递。

    “我们怎么办啊,诚哥?”罗元元一时没了主意。

    “别怕,狼一时半会还不敢冲进山洞里来攻击我们。很明显,狼群还在积聚力量。我们也要做好应战准备。你发现没有,我们所在这个山洞也是猎人遇险时的避难所。你看洞口有几根歪歪斜斜的木头,说明是有人用来堵洞口的。”

    罗元元镇定下来后,遵照胡志诚的指点,把洞口的几根木头扶起来,拦住洞口,再捡几块大石头堵上去,只留了一个极小的口子,至少不能让狼群直接冲击山洞内。

    罗元元刚忙好,从洞中向外张望时,只见四处的狼群已包围了这个山洞。山洞顶上还有一个小口子,罗元元爬到上面四下一看,妈呀,四处都是狼,足有二十几只,远处草丛中隐隐还能看到许多狼头,也不知有多少。

    “我们确实被狼群包围了。”罗元元紧张地告诉胡志诚,自己吓得腿都软了,她悲叹道:“我们没有死在白军的手上,却要死在狼群嘴里了。”

    胡志诚虽然还行动不便,但也已经可以起来走动几步了,他来到洞口观察了一会儿,说:“看来情况比我预想的还要糟糕。你杀死的那只母狼在这片区域的狼社会里地位非同一般,所以周围的狼都被调动来了。”

    “我要是早知道它是带着狼崽的母狼,我也不会开那一枪。”

    “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猜想,你打死的正是这一群狼的领导者。”

    “狼还有领导者?”罗元元瞪着奇异的眼睛问道。

    “是的。”胡志诚用一种冷峻的语气说,“一般每一片区域只有一个狼群,少则十几只,多则四五十只。以最强的公狼为狼群的领袖,这只公狼和一只最壮健的母狼组成一对领导者,巡视领域边界,解决成员争端等问端。这两只狼就是狼群的领导者。”

    罗元元无比懊悔地说:“诚哥,都是我不好,是我惹来了麻烦。诚哥,如果一定要尝命的话,就让我一个人尝命好了。只求狼群能放过你。”

    “现在情况还没到非死不可的地步。元元,别怕,听我的,要是让狼吃了就太冤枉了,狼再狡猾也是畜生,我们要用智慧战胜它们。”

    “诚哥,都是我惹的祸,我干嘛要打那只母狼呀?诚哥,你骂我吧,打我也行!”罗元元此时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胡志诚说:“傻丫头,我打你干什么!我们还要齐心协力对付狼群呢。只要我们能坚持到天黑,狼在黑暗中也不敢轻举妄动,其实狼也不是不可战胜,听打猎的老人讲,狼群攻击人这种情况遇到的不少,最后都是把狼群被打退,不要怕。”

    罗元元说:“我们的弹药很有限,如果一枪打死一只狼,肯定不够,除非一枪打死三只。”

    胡志诚冷静地观察着洞外的形势,说:“我们现在只有一支猎枪还有点弹药,那只步枪里只有三发子弹,轻易不能用。我的手枪里只有两发子弹,更不能乱用。为了做最坏的打算,我们还得准备一些棍棒,万一狼群扑进来,开枪根本来不及,猎枪近了不好使,只有用棍棒把上来的狼打下去,现在首要任务是如何找到一些棍棒。”

    胡志诚四处张望,见离洞口十米处有一堆树枝,里面夹杂着一些可以做棍棒的粗枝,但是那堆树枝后面就有两只狼在向这边观望。他说:“我先打死那两只狼,你跑出去夺取木棒,你敢不敢?”

    罗元元看了看说:“有你在后面拿枪守着,我跑出去两分钟就能取回木棒,我敢!”

    胡志诚说:“我们用两支枪同时打,也震摄一下远处的狼。打过后的枪马上装药。然后你突然冲出去,趁狼群还没弄清你的意图时,你赶紧抓两根木棒回来。”

    “砰砰”两枪,马上传来狼的哀号声,两只狼被打倒在地,周围的十几只狼听到枪声,下意识地向后退去。这时,山洞里面的一个人早已冲出,胡志诚举着枪紧盯着罗元元的周围,防止其它狼袭击。

    狼群似乎没反应过来,反而向后退了一段距离,罗元元一看狼后退了,胆子也大了,抽出棍棒向倒在地上还没断气的狼就打。

    胡志诚见状急喊:“快回来!快回来!”罗元元才抱着棍棒跑了回来。

    胡志诚说:“受伤的狼已失去进攻能力,我们就不要打它了,我们还要节省子弹和体力,对付那些向我们进攻的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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