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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以诗会友

    胡志诚和罗元元的乔装打扮被李程钜看穿了,两人只好老老实实恢复了本来面目。

    “李先生说得对!我们行事靠的是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不能依靠乔装打扮来隐藏我们的行迹”胡志诚说着,扯下了假胡子。

    罗元元有点小尴尬,脸上便飞起红云。她摘下头上的帽子,披散着头发,恢复了女儿貌,用嗔怪地眼神瞟了一下胡志诚:“我本来就不喜欢这种打扮。”

    胡志诚倒显得很大方,哈哈一笑说:“来,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胡志诚,她叫罗元元。”

    李程钜一抱拳:“李程钜,中员,一九二八年入的党。”

    “好,以后我们就是革命同志了。”

    “接下来,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李程钜急切地问,“我也有一年多没有和组织产生过任何联系。但是,我坚信,我找不到组织,组织是可以找得到我的。”

    “上次我来找过你,可是你不在,进城当药铺掌柜去了。”

    “对对对,是我错了。唉,也是父命难违呀,其实自从父亲过世后,我早就想把药铺转出去,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现在好了,药铺转给了自己人,这我就更加放心了。”

    “和善堂药铺就是我们在高山县城的联络点,这也是你对革命的一份贡献。”

    “好说,好说。你说吧,下去我们该做什么。”

    “发动工农群众,组织工农武装,准备迎接革命的到来。等到党组织在南疆打出红旗,我们就带队伍去参加,为工农革命增添力量。”

    “我再多余地问一句,高山县警察局长韦德宏真是你们除掉的吗?”

    这时,罗元元抢着回答道:“对,就是我们俩一起干的。”

    李程钜竖起大姆指说:“干得好,干得漂亮。就该给反动派一点颜色看。看你的身手,在部队里干过吧?”

    胡志诚主动跟李程钜聊起了自己的经历:“我是民国十年赴广东从军,先在陈炯明的部队里干,后来陈炯明兵败,我加入了孙中山的革命军,任过少尉排长。民国十二年春,曾跟随程潜攻打湖南长沙,攻打长沙失败后退回广东北江,被派在广州通讯处工作。在此期间常与在广州工专学校读书的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一起谈论有关中国革命问题,开始阅读《新青年》、《向导》等刊物。民国十五年八月在广州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年后转为正式党员。不久,我跟随党组织再次前住长沙要参加秋收起义工作,因中途被白军袭击,与部队失去了联络,被迫只身逃到铜州,几经辗转终于与铜州的地下党联系上。后来听闻南昌义军一部转战粤北湘南,在湘南占领县城,捕杀了县长,成立了工农革命军。我听后热血沸腾,想要赶往湘南投奔工农革命军的队伍,但地下党组织指示,让我潜回家乡高山县,想办法联络当地的党员,先在自己的家乡组织一些工农武装,一旦党组织在南疆省也打出红旗,我就带队伍去参加。”

    “太好了。有你回来做主心骨,我们就有信心了。”

    “现在,还有一条线没联系上。”

    “可以跟我说吗。”

    “可以,这条线在金陵镇。”胡志诚说,“我去找过,没联系上,也是像第一次找你一样,‘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联络方法也是黄巢的菊花诗?”

    “对。”

    “这不难,我和你一起去金陵镇走一趟,如何?”

    “好的。”胡志诚答应着,突然想起一件事,便说:“李先生,我有两句诗一直不解其意,你能给我解解吗?”

    “嗬,说说看。”

    胡志诚提笔写下两句诗:“举头红日近,俯首白云低。”

    李程钜沉吟子片刻,说:“这两句诗字面上应该是写一个很高的山峰,站在山峰上,举头靠近红日,低头可见白云。诗的意境颇有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的那种意思。这似乎在写某个地方,或一处很高的山峰,有一种脚踩白云观日出的意思。”

    “李先生真是学识渊博,经你这么一说,还真像那么回事。”

    “你在哪看到的这两句诗?”

    “在一个小盒子里面?”

    “小盒子里面?”

    “对。我们在刺杀韦德宏的时候,缴获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把翠绿色的玉如意,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这两句诗,我一直不解其意,所以特地向你请教。”

    “请教二字不敢当,哪天你拿了那东西来让我看一看,我们一起参透参透,也许有些好玩的故事尚未可知。”

    “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程钜见胡志诚讲到诗,便高兴起来,朗声说:“今日以诗会友,岂能无酒。”

    “此话甚妙,正合我意。”

    罗元元说:“我去烧饭菜,让你们两个喝两杯。”

    “妙极妙极!”

    两人归座,李程钜说:“胡先生可知诗与酒乎?”

    “不敢说知道,略有耳闻,但记得老杜有一绝句: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之用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程钜击掌称赞“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今天与胡先生相会,必须喝个痛快!古人无酒不成诗,今日我俩把酒言诗,以诗下酒,如何?”

    “愿与李先生一醉方休。”

    “痛快!当年要是没有滕王阁那场酒宴,也不会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名句。王维‘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光无故人’让送别的情怀充满了酒气,孟浩然也有‘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诗句,可见也是酒中之仙。当然,最豪放的还是李诗仙,‘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是何等的痛快淋漓啊!”

    “李先生这一席话,让我已经醉了三分。”

    “哈哈哈!有人说唐诗就是一罐美酒,引来了黄河之水,吸取日月之精华,横贯大漠云海,把边塞征人的离人泪写得慷概悲壮,把闺中少妇思念与忧伤融入了刀光剑影之中。更有那马驿坡下的长恨歌,浔阳江头琵琶女的歌声,无不是浸在酒家的杯盏之中的。”

    “李先生真是满肚子的唐诗啊。”

    “惭愧惭愧,我学医不成,偏只爱啃几本唐诗。我觉得没有唐诗就没有唐朝,如果没有张继‘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意境,今天的寒山寺钟声将淡泊索然;如果没有杜牧“烟笼寒水月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的那份忧郁,今日的秦淮河可能就少了一份醉人的伤感;如果没有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浪漫,月光将失去动人的想象。”

    “想必李先生也应记得李贺的诗吧: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程钜再次抚掌大笑,说:“就算我胸有百万兵,手中却只有一把鹅毛扇。今天得遇胡先生,或许我的鹅毛扇也可以指点江山了。”

    说话间,罗元元端上饭菜,李程钜不知从哪弄来了一坛“骆越陈酿”,两人推杯换盏,相谈甚欢。

    罗元元看着二人喝酒谈诗,竟似多年以前就相识的老朋友,心中很是奇怪。但见这位李先生不再像在和善堂初识时那样无知,而是一位很有学问的先生。而胡志诚在他面前也并不露怯,罗元元虽然不知用“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诗句来形容他们,但却知道他们是一对能交心的好朋友。罗元元觉得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除了有一种安全感以外,还有一种特别温暖的感觉。特别是胡志诚这个男人,像一块巨大的吸铁石,已将她的少女之心紧紧吸住,再也拔不掉了。

    李程钜突然追问胡志诚的身世。

    “看你年纪并不大,可是这胸中的学问倒不小啊!在哪里上过大学呀?”

    “哪有上过什么大学,我十八岁就去当兵吃粮,没上过大学。只是小时候家父教过我一些古诗词,我死记硬背了几首诗而已,让先生见笑了。”

    “这么说,你是出生于书香世家?”

    “也不是。这么说吧,我的祖上本不姓胡。”

    “嗬,你的祖上不姓胡?现在你却姓胡,嗯,这里面有故事,对不对?”

    胡志诚郑重地点点头。

    “我一看到你就猜到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现在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你身上一定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传奇故事。”

    胡志诚含笑不语,算是默认了李先生的猜想。

    “今天我们初次相见,你还不打算把你的故事讲出来,我说得没错吧。”李程钜说。

    “等时间合适了,我一定会告诉你的。”胡志诚给李程钜一个看似很切近的希望,却再也不肯透露半点关于自己身世的信息。

    罗元元听到这些话,却不依了,她试图以自己的方式来引出胡志诚的故事来,于是撒娇说:“诚哥,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趣,有什么故事你就说嘛,干嘛还藏起来呢。”

    胡志诚依然笑而不答。

    没过多久,一大坛“骆越陈酿”几乎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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