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疯子
何大贵告诉我,那个可能知道内情的警察,住在距离棉兰市中心,三十多公里外的冷吉县。
冷吉县近海,气候非常潮湿。我开车去往那里,一路上水雾遮天蔽日,仿佛像是在仙境一样。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真切地答应了何大贵,一定帮他寻回女儿。
可我只有零星的几点线索,现在,连我前去拜访的这个警察,也不知道能不能让他把事情告诉我。
车开过一处收费站后,便驶入了一条土路,地面坑坑洼洼的,我车开的快,一路颠簸,车体就像飞起来一样。
这样开确定太损耗车了,可是只有这样,仿佛才能降低我心中的焦虑。
“嘭!”一声巨响,车身猛地被弹的飞离了地面,四个轮胎同时打滑,向一边的水沟里冲去!
我咬着牙,猛打方向盘,脚下的刹车狠劲地踩到了底。
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车体转了近一百八十度,终于停了下来!
刚刚车开的太快,撞上了路中间一块大石头,几乎把车顶了起来!
我擦了擦头上的汗,长叹一口气,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越急越容易出乱子。
我皱着眉,下车查看车底盘,硬生生被磕掉了一块!
这距离冷吉还剩下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不知道这车还能不能坚持到那里。
冷吉这里,四面都是大雾,也看不清道路,不知是哪个损人不利己的,放块大石头在路中间。
“车坏了……?”突然,从雾气里伸出一只老人手,拍了我肩头一下!
我吓了一跳,那是一个满脸蜡黄的,像香蕉皮一样老人。他呲着牙,冲我笑着。
他身后是一辆早餐车,原来是个卖早餐的!可是这荒郊野外的,来这里卖早餐,会有人吃吗?
“来份早餐吧……!新鲜的鲅鱼,昨天刚捕上来的。”说着,他撩开盖在餐车上的灰布,里面一个不锈钢铁桶,桶里一锅棕色的粘稠液体。
他用大勺捞了一下,一只鲅鱼浮了上来。
他把鲅鱼用勺子磕成两半,打算把尾巴那部分给我。
“我不要尾巴!把头给我吧!”我对老人说道。鱼尾多半味腥,鱼头则还能吃点鱼脑。
我现在日日忧思,正是需要吃点鱼脑,来以形补形。
老人看了我一眼,低头笑道:“你可真会吃!知道这鱼脸上有两块好肉,是整条鱼中最鲜嫩的,不是住在海边的,可不会知道……”
“怎么……?你不是外地人?我看你从高速那边开来,还以为你是外地人!”他裂着一口黄牙,对我笑了笑??。
“哪里……我就是棉兰明王那里的……我这次来,是想找一个人,这还要向您打听打听……”一边说着,我一边把鲅鱼肉挖下来,往嘴里塞去。
鲅鱼的汁水一下子流了出来,在我口腔里炸开!果然是新鲜的鲅鱼!
“打听谁……?”老头低着头问道。脸压在黑暗中,十分恐怖。
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这荒郊野外的,我刚出了个小型车祸,这老头紧跟着就上来。
而且这里哪有人烟,他向谁去买早点。
我有点恐惧的偷偷瞥了他一眼。说道:“大爷……这荒郊野外的,你向谁卖早点啊!”
“哈哈,我家住在冷吉县旁的一个村里,我每天走两公里,去冷吉卖早点!刚刚,看你人仰马翻的,这才来瞧瞧你!怎么……把我当拦路劫匪了!”他仰头大笑。
原来是我想多了,这些日子,我总是遇到一些恐怖的事,便见人便往最不好的方面想。
“这样啊……大爷……那你和冷吉县可很熟了,我从网站上搜,说冷吉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家了……我向你打听的这个人,你应该知道,是一个被降职的警察,现在在家里,听说日日以酒续命……”我说道。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吃着鱼。
我并没有打算,从这个卖早餐的大爷嘴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啊……!你说的可是王遇魂……!他自从遇到那件事情……整个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就像被鬼缠身了!”大爷眼神中露出惊恐的神情。
“他每天深夜十二点,就在屋里像怪物一样嘶吼,发出来的简直不是人声!白日里,就是喝酒,不停的喝酒,自从出那事,他几乎就没有清醒过!”
“唉……!他原来也是好好的一个孩子,在警校出类拔萃,什么都是第一,如今怎么这个样子了呢?”
何大贵跟我说的那个警察,确实是叫王遇魂。此时听这大爷这样说,怕是这个王遇魂精神状态也不太好了吧。
我大口地吃完碗里的鲅鱼。跟大爷说,让他带我去找那个王遇魂。
我开着车,把大爷的餐车放在后备箱里,拉着大爷一起去往了冷吉县。我这车子倒是已经皮实了,开起来就像好车一样。
冷吉县远远望去,就像一片海市蜃楼,雾气里高耸着几栋建筑。
????????????????街头十分清冷,没见到一个人,仿佛一片废土。
大爷带我走进了最靠近海边的一栋楼,这里距离大海只有不到二十米。
外面是汹涌的波涛,惊涛拍岸的声音,在楼道里不断回响。
这里仿佛没有人烟一般,太安静了。
一进楼道,就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混合垃圾的臭味,直逼的人作呕。
“山鬼……你不要缠着我了……别杀我……啊……!你已经把老黄吃了,你还不饱就去吃别人吧!救我!”突然,楼上传来一个男人的惨叫。
出什么事了?我正要冲上楼梯去救人,大爷却一把拉住了我。叹了口气道:“这就是王遇魂,他又发疯了!你可千万别在他发疯的时候,去招惹他,之前有个小孩,他发疯把人家耳边都咬掉一块!”
“这个……现在太危险了,你也知道疯子伤人是无意识的,我们先离开这里吧!”大爷拉着我的胳膊就往外面走。
这可不行,我连忙站定,大爷见拉不到我,疑惑地看着我。
我解释道:“我有个朋友的女儿叫菲菲,失踪了,可能与王遇魂有关。已经失踪一年多来,不能再拖了。他今日发疯不见,明天他还要发疯!”
说道我挣脱开大爷的束缚,一个人大步流星地爬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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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吉县近海,气候非常潮湿。我开车去往那里,一路上水雾遮天蔽日,仿佛像是在仙境一样。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真切地答应了何大贵,一定帮他寻回女儿。
可我只有零星的几点线索,现在,连我前去拜访的这个警察,也不知道能不能让他把事情告诉我。
车开过一处收费站后,便驶入了一条土路,地面坑坑洼洼的,我车开的快,一路颠簸,车体就像飞起来一样。
这样开确定太损耗车了,可是只有这样,仿佛才能降低我心中的焦虑。
“嘭!”一声巨响,车身猛地被弹的飞离了地面,四个轮胎同时打滑,向一边的水沟里冲去!
我咬着牙,猛打方向盘,脚下的刹车狠劲地踩到了底。
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车体转了近一百八十度,终于停了下来!
刚刚车开的太快,撞上了路中间一块大石头,几乎把车顶了起来!
我擦了擦头上的汗,长叹一口气,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越急越容易出乱子。
我皱着眉,下车查看车底盘,硬生生被磕掉了一块!
这距离冷吉还剩下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不知道这车还能不能坚持到那里。
冷吉这里,四面都是大雾,也看不清道路,不知是哪个损人不利己的,放块大石头在路中间。
“车坏了……?”突然,从雾气里伸出一只老人手,拍了我肩头一下!
我吓了一跳,那是一个满脸蜡黄的,像香蕉皮一样老人。他呲着牙,冲我笑着。
他身后是一辆早餐车,原来是个卖早餐的!可是这荒郊野外的,来这里卖早餐,会有人吃吗?
“来份早餐吧……!新鲜的鲅鱼,昨天刚捕上来的。”说着,他撩开盖在餐车上的灰布,里面一个不锈钢铁桶,桶里一锅棕色的粘稠液体。
他用大勺捞了一下,一只鲅鱼浮了上来。
他把鲅鱼用勺子磕成两半,打算把尾巴那部分给我。
“我不要尾巴!把头给我吧!”我对老人说道。鱼尾多半味腥,鱼头则还能吃点鱼脑。
我现在日日忧思,正是需要吃点鱼脑,来以形补形。
老人看了我一眼,低头笑道:“你可真会吃!知道这鱼脸上有两块好肉,是整条鱼中最鲜嫩的,不是住在海边的,可不会知道……”
“怎么……?你不是外地人?我看你从高速那边开来,还以为你是外地人!”他裂着一口黄牙,对我笑了笑??。
“哪里……我就是棉兰明王那里的……我这次来,是想找一个人,这还要向您打听打听……”一边说着,我一边把鲅鱼肉挖下来,往嘴里塞去。
鲅鱼的汁水一下子流了出来,在我口腔里炸开!果然是新鲜的鲅鱼!
“打听谁……?”老头低着头问道。脸压在黑暗中,十分恐怖。
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这荒郊野外的,我刚出了个小型车祸,这老头紧跟着就上来。
而且这里哪有人烟,他向谁去买早点。
我有点恐惧的偷偷瞥了他一眼。说道:“大爷……这荒郊野外的,你向谁卖早点啊!”
“哈哈,我家住在冷吉县旁的一个村里,我每天走两公里,去冷吉卖早点!刚刚,看你人仰马翻的,这才来瞧瞧你!怎么……把我当拦路劫匪了!”他仰头大笑。
原来是我想多了,这些日子,我总是遇到一些恐怖的事,便见人便往最不好的方面想。
“这样啊……大爷……那你和冷吉县可很熟了,我从网站上搜,说冷吉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家了……我向你打听的这个人,你应该知道,是一个被降职的警察,现在在家里,听说日日以酒续命……”我说道。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吃着鱼。
我并没有打算,从这个卖早餐的大爷嘴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啊……!你说的可是王遇魂……!他自从遇到那件事情……整个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就像被鬼缠身了!”大爷眼神中露出惊恐的神情。
“他每天深夜十二点,就在屋里像怪物一样嘶吼,发出来的简直不是人声!白日里,就是喝酒,不停的喝酒,自从出那事,他几乎就没有清醒过!”
“唉……!他原来也是好好的一个孩子,在警校出类拔萃,什么都是第一,如今怎么这个样子了呢?”
何大贵跟我说的那个警察,确实是叫王遇魂。此时听这大爷这样说,怕是这个王遇魂精神状态也不太好了吧。
我大口地吃完碗里的鲅鱼。跟大爷说,让他带我去找那个王遇魂。
我开着车,把大爷的餐车放在后备箱里,拉着大爷一起去往了冷吉县。我这车子倒是已经皮实了,开起来就像好车一样。
冷吉县远远望去,就像一片海市蜃楼,雾气里高耸着几栋建筑。
????????????????街头十分清冷,没见到一个人,仿佛一片废土。
大爷带我走进了最靠近海边的一栋楼,这里距离大海只有不到二十米。
外面是汹涌的波涛,惊涛拍岸的声音,在楼道里不断回响。
这里仿佛没有人烟一般,太安静了。
一进楼道,就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混合垃圾的臭味,直逼的人作呕。
“山鬼……你不要缠着我了……别杀我……啊……!你已经把老黄吃了,你还不饱就去吃别人吧!救我!”突然,楼上传来一个男人的惨叫。
出什么事了?我正要冲上楼梯去救人,大爷却一把拉住了我。叹了口气道:“这就是王遇魂,他又发疯了!你可千万别在他发疯的时候,去招惹他,之前有个小孩,他发疯把人家耳边都咬掉一块!”
“这个……现在太危险了,你也知道疯子伤人是无意识的,我们先离开这里吧!”大爷拉着我的胳膊就往外面走。
这可不行,我连忙站定,大爷见拉不到我,疑惑地看着我。
我解释道:“我有个朋友的女儿叫菲菲,失踪了,可能与王遇魂有关。已经失踪一年多来,不能再拖了。他今日发疯不见,明天他还要发疯!”
说道我挣脱开大爷的束缚,一个人大步流星地爬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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