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怀璧之罪
黄昏时分,太阳带着漫天的霞光往西走,官道上旁的河流里洒满了碎金,波光粼粼。马上就要入夜,按照丑妇的夜宿的经验,一般会选在这里。于是,他吩咐车夫停了车。
这个车夫目色无光,对相留醉的相貌也无甚兴趣,应该说对这个世界都失了兴趣,仿若行尸走肉,似乎只要活着就行,而且任劳任怨,这样很好,这样最好。
他备了充足衣服和干粮,却发现没有准备铺盖。这些都不打紧,都是汉子,睡地上也没什么。眼下比较困难的是,两人费力捡了些干柴,谁都不会生火。黑夜已经笼罩了下来,两人默默的啃食着又冷又硬的干粮,对着一堆柴火。
他自认为自己想的很周到细心,遇到事后才发现,其实丑妇把他照顾的挺好的。
他醒来就被丑妇带着一路逃窜,无论她是好是坏,是奸是忠,也没少过他的吃穿,也没让他落魄狼狈。虽然怕着她,防着她,提心吊胆的,每天还都精神饱满的。这么细想起来,除了为了省钱为了防备他逃跑,宿在客栈的时候,丑妇总要和他住在一个房间,他睡床上,丑妇睡在地上。也没有把他怎样,委屈更谈不上。如果她不那么吓人,其实一切还是挺美好的。
再看现在,他头发蓬乱,凉水就大饼,喝着夜风。他买的是双轮简陋马车,马卸了之后,马车成很大斜角,躺下去就会滑下来。车夫心疼他,把轮子卸了,将车身放平。他躺在马车里,隐约还能闻到身上搜掉的味道,他开始怀念丑妇驾驶的那个四轮宽敞舒坦的马车。本想着买差一点,目标不容易暴露,现在只能自食其果。可惜了那颗珍珠。
第二日天一亮,相留醉胡乱摸了把脸。车夫也萎靡着精神套了车,显然也睡不下去。两人的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轮子安了回去,又默契的赶车上了路。
马车一阵颠簸,他疲倦袭来,又睡了过去。近日多梦,梦里回到了洛阳。
那时洛阳,自他六岁懂事时,从来没有消停过。
六岁的娃娃粉雕玉琢,眉间点了胭脂,挽了如意髻,活脱脱从画里走下来的善财童子。身后跟了男女老少一街的人,护送着他进的相府。从此相府再无宁日。
为了避免上街引起的骚动,官府出面沟通,相府也认可。十六岁后,他便被关了禁闭,变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相家二公子。府上的丫鬟婆子出门都会被街坊邻居们拉住,问关于相留醉的事情。事无巨细,皆要打听。得到的消息很快传播扩散,成为坊间的一手谈资。
什么二公子对着凋零的牡丹打了喷嚏,就能衍生出二公子不喜欢牡丹。第二日,大街小巷的妇女们全都不买牡丹类纹样,不戴牡丹形制的珠钗环佩。有些商家嗅觉敏锐,立刻打出二公子逛过的店,店面立刻人气爆满。
什么二公子今日写下,“长恨春日短。”第二日,县令家的女儿就令衙役在相府周遭移栽了桃花,还撒了很多药粉,令那桃花开过了五月。
相铭一介商人本来做着小本生意,统共几家店铺。借着儿子的名号,几年里做成了洛阳有名的富商。相铭并不因此和开心,相反,他很讨厌这个儿子。他觉得他不靠儿子也能慢慢将生意做大做强,养活府上老老少少。
除开儿子招来的财富和夺走荣誉感,带来最多是麻烦。
相留醉从小就是个祸害,这话一点没错。洛阳城的少男少女少妇们为之疯狂简直都失了理智。以前大家还是礼貌的蹲在门口,等着相留醉出门。后来相公子被禁足,有胆大的带头,开始翻他家墙了。
相府府邸是全洛阳墙头最高的,墙头上还扎了铁丝网,为的是阻止那些疯狂的男人女人翻墙而入。不得不说,人的执念是可怕的,曾经有个姑娘就扎死在网上,官府协商后,赔了那家几千两银子,并加强了相府一代的巡逻。还贴出公文——翻相府墙者一经逮捕坐牢三日,就这样,翻墙而入的人依旧前赴后继。
相铭压不住自己的火气,看到那些痴迷的人们,就开始骂相留醉。骂了许多年习惯了,于是受了什么气,就闯进后院,指着相留醉一阵臭骂。祸害!是他听的最多的词。每次,他抱着那只黑猫,默默忍受着。
这一忍就过了四年,他满二十岁,难得消停的一年。有那么一天,他午睡刚醒。突然被人扛了起来,飞出了墙外。
撸劫他是洛阳城二十里外的山大王——成樱。成樱长年习武练剑,半个大字不识。虽为女子,却人高马大。相貌出众,在洛阳一代也算一等一的美人。
“相留醉,我小时候就说过,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成樱摸着下巴玩味的看着羞愤的他,“如今我爹死了,山寨都是我的,我有钱有势,嫁你不亏吧?不如我们今晚就拜堂?”
“成樱,那时我也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现在我依旧这么告诉你。”相留醉在袖子里摸出一把刀,抵在了脸上。“你们不是喜欢这张脸嘛?放我走,要不然我划花了它?”
“你,你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她脑子简单,不就是抢个亲嘛,成了美事,以后说起来还是夫妻间的情趣。这拿刀还是她始料未及的。
相留醉活了这二十年,如果这点防备都没有,那他就白张脑子了。这张脸于他并无益处,只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然他早就下手了。备着刀,就是在等某一天遇到眼下荒唐之事,能顺理成章的把这脸给毁了。
“让寨子里的人都让开!”他的刀已经刺入皮肤,鲜红的血在细嫩的皮肤上趟到了脖子上,竟有些说不出的美。
“放放!你这是干嘛?就是玩笑,小时候我经常和你开玩笑的,你忘了?”成樱赶紧挥开所有人,给美人开出了一条路。
相留醉觉得十分的讽刺,这张脸其实比他的命更值钱。
成樱一个手刀打在自怨自艾的相留醉后颈,不耐烦的拍了拍手。“还以为你多么能耐呢?”说着,将人扛了起来,“我成樱也貌美如花,哪一点配不上你?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你也不例外!”
相留醉睁眼的时候,身上穿了大红的喜服,上半身被麻绳捆了好几圈,被寨子里几个女人强行按着跪在了地上,脸上火辣辣的疼,昭示着这一切的真实性。
荒唐!他想哭勾了勾嘴角却变成了笑。这个世界是他不理解的世界,从小便不理解。他看着旁边的柱子,待那些女人们送了手,他一头撞了上去。
没有意料中的疼痛,他被收扯到了身后。一抹红衣翻飞入眼,细长的双剑握在一双皙白的手里,一个消瘦的身影挡在他面前。
那抹红色在阳光里跳跃,耀眼夺目。
颠簸的马车上,驾车的人灌了口水,回过头来看着他。露出个明媚的笑容,“相公子,你醒了?”
他什么时候晕的,他不记得了。“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这是我应该做的。”她爽朗的拍了拍胸脯,“忘了介绍,我是洛阳城新来的捕快,我叫落文竹。你爹报了官,我不过奉命行事罢了。”
“在下,相留醉。”他难得会心一笑。“姑娘好身手,如果我会些功夫傍身,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嘿嘿,说来幸运,我第一执行任务,竟然救了这么英俊的公子。”
“姑娘谬赞,不过皮囊而已。”
突然来的安静,落文竹有些紧张有有些尴尬,“哈,以后公子若遇到事情,尽管来官府找我。”
这个女子,爽朗亲近,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就让人很舒服,不必拘谨,不必伪装。相留醉看着她耳根的一摸可爱的红晕,轻声到了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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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车夫目色无光,对相留醉的相貌也无甚兴趣,应该说对这个世界都失了兴趣,仿若行尸走肉,似乎只要活着就行,而且任劳任怨,这样很好,这样最好。
他备了充足衣服和干粮,却发现没有准备铺盖。这些都不打紧,都是汉子,睡地上也没什么。眼下比较困难的是,两人费力捡了些干柴,谁都不会生火。黑夜已经笼罩了下来,两人默默的啃食着又冷又硬的干粮,对着一堆柴火。
他自认为自己想的很周到细心,遇到事后才发现,其实丑妇把他照顾的挺好的。
他醒来就被丑妇带着一路逃窜,无论她是好是坏,是奸是忠,也没少过他的吃穿,也没让他落魄狼狈。虽然怕着她,防着她,提心吊胆的,每天还都精神饱满的。这么细想起来,除了为了省钱为了防备他逃跑,宿在客栈的时候,丑妇总要和他住在一个房间,他睡床上,丑妇睡在地上。也没有把他怎样,委屈更谈不上。如果她不那么吓人,其实一切还是挺美好的。
再看现在,他头发蓬乱,凉水就大饼,喝着夜风。他买的是双轮简陋马车,马卸了之后,马车成很大斜角,躺下去就会滑下来。车夫心疼他,把轮子卸了,将车身放平。他躺在马车里,隐约还能闻到身上搜掉的味道,他开始怀念丑妇驾驶的那个四轮宽敞舒坦的马车。本想着买差一点,目标不容易暴露,现在只能自食其果。可惜了那颗珍珠。
第二日天一亮,相留醉胡乱摸了把脸。车夫也萎靡着精神套了车,显然也睡不下去。两人的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轮子安了回去,又默契的赶车上了路。
马车一阵颠簸,他疲倦袭来,又睡了过去。近日多梦,梦里回到了洛阳。
那时洛阳,自他六岁懂事时,从来没有消停过。
六岁的娃娃粉雕玉琢,眉间点了胭脂,挽了如意髻,活脱脱从画里走下来的善财童子。身后跟了男女老少一街的人,护送着他进的相府。从此相府再无宁日。
为了避免上街引起的骚动,官府出面沟通,相府也认可。十六岁后,他便被关了禁闭,变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相家二公子。府上的丫鬟婆子出门都会被街坊邻居们拉住,问关于相留醉的事情。事无巨细,皆要打听。得到的消息很快传播扩散,成为坊间的一手谈资。
什么二公子对着凋零的牡丹打了喷嚏,就能衍生出二公子不喜欢牡丹。第二日,大街小巷的妇女们全都不买牡丹类纹样,不戴牡丹形制的珠钗环佩。有些商家嗅觉敏锐,立刻打出二公子逛过的店,店面立刻人气爆满。
什么二公子今日写下,“长恨春日短。”第二日,县令家的女儿就令衙役在相府周遭移栽了桃花,还撒了很多药粉,令那桃花开过了五月。
相铭一介商人本来做着小本生意,统共几家店铺。借着儿子的名号,几年里做成了洛阳有名的富商。相铭并不因此和开心,相反,他很讨厌这个儿子。他觉得他不靠儿子也能慢慢将生意做大做强,养活府上老老少少。
除开儿子招来的财富和夺走荣誉感,带来最多是麻烦。
相留醉从小就是个祸害,这话一点没错。洛阳城的少男少女少妇们为之疯狂简直都失了理智。以前大家还是礼貌的蹲在门口,等着相留醉出门。后来相公子被禁足,有胆大的带头,开始翻他家墙了。
相府府邸是全洛阳墙头最高的,墙头上还扎了铁丝网,为的是阻止那些疯狂的男人女人翻墙而入。不得不说,人的执念是可怕的,曾经有个姑娘就扎死在网上,官府协商后,赔了那家几千两银子,并加强了相府一代的巡逻。还贴出公文——翻相府墙者一经逮捕坐牢三日,就这样,翻墙而入的人依旧前赴后继。
相铭压不住自己的火气,看到那些痴迷的人们,就开始骂相留醉。骂了许多年习惯了,于是受了什么气,就闯进后院,指着相留醉一阵臭骂。祸害!是他听的最多的词。每次,他抱着那只黑猫,默默忍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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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劫他是洛阳城二十里外的山大王——成樱。成樱长年习武练剑,半个大字不识。虽为女子,却人高马大。相貌出众,在洛阳一代也算一等一的美人。
“相留醉,我小时候就说过,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成樱摸着下巴玩味的看着羞愤的他,“如今我爹死了,山寨都是我的,我有钱有势,嫁你不亏吧?不如我们今晚就拜堂?”
“成樱,那时我也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现在我依旧这么告诉你。”相留醉在袖子里摸出一把刀,抵在了脸上。“你们不是喜欢这张脸嘛?放我走,要不然我划花了它?”
“你,你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她脑子简单,不就是抢个亲嘛,成了美事,以后说起来还是夫妻间的情趣。这拿刀还是她始料未及的。
相留醉活了这二十年,如果这点防备都没有,那他就白张脑子了。这张脸于他并无益处,只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然他早就下手了。备着刀,就是在等某一天遇到眼下荒唐之事,能顺理成章的把这脸给毁了。
“让寨子里的人都让开!”他的刀已经刺入皮肤,鲜红的血在细嫩的皮肤上趟到了脖子上,竟有些说不出的美。
“放放!你这是干嘛?就是玩笑,小时候我经常和你开玩笑的,你忘了?”成樱赶紧挥开所有人,给美人开出了一条路。
相留醉觉得十分的讽刺,这张脸其实比他的命更值钱。
成樱一个手刀打在自怨自艾的相留醉后颈,不耐烦的拍了拍手。“还以为你多么能耐呢?”说着,将人扛了起来,“我成樱也貌美如花,哪一点配不上你?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你也不例外!”
相留醉睁眼的时候,身上穿了大红的喜服,上半身被麻绳捆了好几圈,被寨子里几个女人强行按着跪在了地上,脸上火辣辣的疼,昭示着这一切的真实性。
荒唐!他想哭勾了勾嘴角却变成了笑。这个世界是他不理解的世界,从小便不理解。他看着旁边的柱子,待那些女人们送了手,他一头撞了上去。
没有意料中的疼痛,他被收扯到了身后。一抹红衣翻飞入眼,细长的双剑握在一双皙白的手里,一个消瘦的身影挡在他面前。
那抹红色在阳光里跳跃,耀眼夺目。
颠簸的马车上,驾车的人灌了口水,回过头来看着他。露出个明媚的笑容,“相公子,你醒了?”
他什么时候晕的,他不记得了。“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这是我应该做的。”她爽朗的拍了拍胸脯,“忘了介绍,我是洛阳城新来的捕快,我叫落文竹。你爹报了官,我不过奉命行事罢了。”
“在下,相留醉。”他难得会心一笑。“姑娘好身手,如果我会些功夫傍身,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嘿嘿,说来幸运,我第一执行任务,竟然救了这么英俊的公子。”
“姑娘谬赞,不过皮囊而已。”
突然来的安静,落文竹有些紧张有有些尴尬,“哈,以后公子若遇到事情,尽管来官府找我。”
这个女子,爽朗亲近,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就让人很舒服,不必拘谨,不必伪装。相留醉看着她耳根的一摸可爱的红晕,轻声到了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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