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遭遇抢劫
这个想法一出来,我后背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理论上不是不可能。虽然我在暗房里一直保持高度警惕,如果这个时间里有人从外面走进主卧,我一定能知道。
但如果,那人一开始就躲在房子里。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进入房子后观察到一切。进门之后我和卷毛已经查看过所有的房间。
除了一个——小女孩的房间。我只在门口张望了一眼。
难道,那个人就躲在小女孩的房间里?。
“这个房子里有人,我们快走!”我赶紧给卷毛发短信。
我屏住了呼吸,侧耳倾听。笔记本运行的微弱声音,餐厅冰箱发动机的声音,风撞过主卧窗前的声音,还有自己的心跳声。
与此同时,从书房的方向传来了响动,接着是走动的声音。
手机屏幕亮起来,是卷毛的回信:“你在哪?”
“我马上就好,你先在门口等我。”
此时电脑上的资料已经快要拷好了。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暗房门口,环视四周有没有称手的东西,准备好只要有一个脑袋探过来,就立马下手为强。
不巧的是,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什么足以一招致胜的利器。除了一点都不称手的桌椅,就是铺天盖地的照片。
我想了想,把鞋子脱了下来。在门口候了半天,都没再听见什么可疑动静。这时电脑资料已经拷好了。
我拎着鞋子跑回笔记本边,把U盘拔出来揣兜里。末了灵机一动把薄薄的U盘塞进了鞋里,然后才重新把鞋子穿上。
我快速清理了桌面,用衣服擦了擦碰过的地方。脚印是没有办法了,只能祈祷屋主的肉眼无法发现曾经有人来过这里。
主卧外还保持着和来之前一样。我走到书房门口,卷毛已经不在那了。笔记本被归放在原地,几乎看不出这里有人来过的痕迹。
此地不宜久留,我十分小心地退到大门口。接着慢慢转过身,打开了屋门。
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房子和我进来时所观察到的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卷毛站在刚来的时候那盏路灯下面,黑框眼镜片上反射着手机屏幕的光。这人正戴着耳机,乐呵呵地看着视频,连我三分之一的紧张感都没有。
此时天边也大有泛白的趋势。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日出了,得赶快回到酒店,免得被人发现。
卷毛正盯着手机里的沙雕视频笑个不停,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靠近。于是我默默地把手搭上去。
“卧槽!”卷毛吓得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手机从手里滑了下去,在快要落地的时候被耳机线救了一命。
“哇!小臻子,你去哪了!”沈亦诚收回耳机线,塞回兜里。
“去了另外一个房间。走吧,咱们快回去。”从房间里出来后,看到站在屋门口的卷毛,说话腔调依旧如此随意,整个人突然有些放松下来。
我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哎,哎,放手!”卷毛把我的手扒开,有点嫌弃地看着我,“你刚去哪了?我找了整个屋子都没看到你。你是不是不讲义气,自己先溜了?”
“我还在屋子里,只是你没看到啦!”我好声好气地解释道,又套近乎地把胳膊搭上卷毛的肩膀。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子男人。他擦着我走过,我忽然感受到一股压迫感,下意识地扭过头看他,居然发现他正斜着眼睛瞄我。他的帽沿压得很低,又刚好站在逆光处,我这一眼愣是没看清他的脸。
说是迟,那时快,男人忽然一脚踹在我的左脚膝盖上,动作非常凌厉。我一下子仰面倒地,然后他又动作飞快地扒了我右脚的鞋。
我的吼声穿破了沉寂的清晨,不过并没有什么威慑力。
鞋子,他扒走了我的鞋子,他扒走了我藏有U盘的鞋子!
他肯定就是那个躲在房间里的那个人!
我挣扎几秒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死命地往上追。两只脚感觉都快残了,左边是被他狠命踹的,右边是因为他扒鞋子的动作实在太过粗暴,而我的鞋带又太过紧了,差点没给他拔脱臼了。
果然没跑两步就直接跪倒在地上。
在我的意志力对我的双腿失去控制力的刹那,我悲壮地闭上了眼睛。
当我已经对剧痛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意外被人撑住了。
“弱鸡。”是卷毛充满戏谑的声音。
“快追!”我指着那人跑步的方向大喊。这个时候那个男人的步伐有向街道拐角转弯的趋势,再不追就要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我推开卷毛要去追,却被他大力地拉了回来。
“不就是一只鞋吗?我有的是——”
“不是,里面有东西!”我死死地盯着那个人,一面甩开他的手,没工夫解释那么多了。
“一定要追回来?”
“是!”
“行,我抄个近道,咱们包抄。保证完璧归赵。”
说完他就松开了我,撒丫子往旁边的支路跑去。不得不承认,跑得还挺快的。
本来我对暗房里的东西更多的是好奇,但如今蹦出一个出手残暴的偷窥者兼抢劫者,忽然让我意识到暗房没那么简单,或许里面隐藏的东西真的与Bernard的死因有关,如果我能由此顺藤摸瓜查出真相,也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一股斗志油然而生,我的脚也没似乎没那么痛了,瞬间犹如阿克琉斯附体,步伐逐渐矫捷。
卷毛果然是抄近道去了,我紧紧揪着那个人的尾巴又跑了两条街,余光却没能看见卷毛的影子。不过那个人大概也没料到我如此坚持不懈,像口香糖一样死死粘在他屁股后面,他回头看了我几次,我都露出了最凶狠的模样,企图在气势上压倒他。
他最后一次回头,是在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下面,给人一种他一分神就会一头撞上去的错觉。
我对着他挥了挥拳头,大声喊道:“瓜娃子站住!”
估计他也听不懂。但我自认为表情做得很到位,按理来说应该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谁知他反而回了一个古怪的笑脸。
我愣了一下,然后就跑到了广告牌对初生的太阳光反射的位点,眼前瞎了似的白茫茫一片。
等我恢复视力的时候,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顺着广告牌又往前跑了几步,除了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地藏在街边,其余方向一目了然并且都没有人。那他一定是往小路去了。
我继续往下追,没多久就到了路的尽头。
这条小路连接着另一条大街,不过现在街上也是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家店的门有微微晃动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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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不是不可能。虽然我在暗房里一直保持高度警惕,如果这个时间里有人从外面走进主卧,我一定能知道。
但如果,那人一开始就躲在房子里。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进入房子后观察到一切。进门之后我和卷毛已经查看过所有的房间。
除了一个——小女孩的房间。我只在门口张望了一眼。
难道,那个人就躲在小女孩的房间里?。
“这个房子里有人,我们快走!”我赶紧给卷毛发短信。
我屏住了呼吸,侧耳倾听。笔记本运行的微弱声音,餐厅冰箱发动机的声音,风撞过主卧窗前的声音,还有自己的心跳声。
与此同时,从书房的方向传来了响动,接着是走动的声音。
手机屏幕亮起来,是卷毛的回信:“你在哪?”
“我马上就好,你先在门口等我。”
此时电脑上的资料已经快要拷好了。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暗房门口,环视四周有没有称手的东西,准备好只要有一个脑袋探过来,就立马下手为强。
不巧的是,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什么足以一招致胜的利器。除了一点都不称手的桌椅,就是铺天盖地的照片。
我想了想,把鞋子脱了下来。在门口候了半天,都没再听见什么可疑动静。这时电脑资料已经拷好了。
我拎着鞋子跑回笔记本边,把U盘拔出来揣兜里。末了灵机一动把薄薄的U盘塞进了鞋里,然后才重新把鞋子穿上。
我快速清理了桌面,用衣服擦了擦碰过的地方。脚印是没有办法了,只能祈祷屋主的肉眼无法发现曾经有人来过这里。
主卧外还保持着和来之前一样。我走到书房门口,卷毛已经不在那了。笔记本被归放在原地,几乎看不出这里有人来过的痕迹。
此地不宜久留,我十分小心地退到大门口。接着慢慢转过身,打开了屋门。
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房子和我进来时所观察到的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卷毛站在刚来的时候那盏路灯下面,黑框眼镜片上反射着手机屏幕的光。这人正戴着耳机,乐呵呵地看着视频,连我三分之一的紧张感都没有。
此时天边也大有泛白的趋势。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日出了,得赶快回到酒店,免得被人发现。
卷毛正盯着手机里的沙雕视频笑个不停,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靠近。于是我默默地把手搭上去。
“卧槽!”卷毛吓得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手机从手里滑了下去,在快要落地的时候被耳机线救了一命。
“哇!小臻子,你去哪了!”沈亦诚收回耳机线,塞回兜里。
“去了另外一个房间。走吧,咱们快回去。”从房间里出来后,看到站在屋门口的卷毛,说话腔调依旧如此随意,整个人突然有些放松下来。
我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哎,哎,放手!”卷毛把我的手扒开,有点嫌弃地看着我,“你刚去哪了?我找了整个屋子都没看到你。你是不是不讲义气,自己先溜了?”
“我还在屋子里,只是你没看到啦!”我好声好气地解释道,又套近乎地把胳膊搭上卷毛的肩膀。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子男人。他擦着我走过,我忽然感受到一股压迫感,下意识地扭过头看他,居然发现他正斜着眼睛瞄我。他的帽沿压得很低,又刚好站在逆光处,我这一眼愣是没看清他的脸。
说是迟,那时快,男人忽然一脚踹在我的左脚膝盖上,动作非常凌厉。我一下子仰面倒地,然后他又动作飞快地扒了我右脚的鞋。
我的吼声穿破了沉寂的清晨,不过并没有什么威慑力。
鞋子,他扒走了我的鞋子,他扒走了我藏有U盘的鞋子!
他肯定就是那个躲在房间里的那个人!
我挣扎几秒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死命地往上追。两只脚感觉都快残了,左边是被他狠命踹的,右边是因为他扒鞋子的动作实在太过粗暴,而我的鞋带又太过紧了,差点没给他拔脱臼了。
果然没跑两步就直接跪倒在地上。
在我的意志力对我的双腿失去控制力的刹那,我悲壮地闭上了眼睛。
当我已经对剧痛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意外被人撑住了。
“弱鸡。”是卷毛充满戏谑的声音。
“快追!”我指着那人跑步的方向大喊。这个时候那个男人的步伐有向街道拐角转弯的趋势,再不追就要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我推开卷毛要去追,却被他大力地拉了回来。
“不就是一只鞋吗?我有的是——”
“不是,里面有东西!”我死死地盯着那个人,一面甩开他的手,没工夫解释那么多了。
“一定要追回来?”
“是!”
“行,我抄个近道,咱们包抄。保证完璧归赵。”
说完他就松开了我,撒丫子往旁边的支路跑去。不得不承认,跑得还挺快的。
本来我对暗房里的东西更多的是好奇,但如今蹦出一个出手残暴的偷窥者兼抢劫者,忽然让我意识到暗房没那么简单,或许里面隐藏的东西真的与Bernard的死因有关,如果我能由此顺藤摸瓜查出真相,也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了。
一股斗志油然而生,我的脚也没似乎没那么痛了,瞬间犹如阿克琉斯附体,步伐逐渐矫捷。
卷毛果然是抄近道去了,我紧紧揪着那个人的尾巴又跑了两条街,余光却没能看见卷毛的影子。不过那个人大概也没料到我如此坚持不懈,像口香糖一样死死粘在他屁股后面,他回头看了我几次,我都露出了最凶狠的模样,企图在气势上压倒他。
他最后一次回头,是在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下面,给人一种他一分神就会一头撞上去的错觉。
我对着他挥了挥拳头,大声喊道:“瓜娃子站住!”
估计他也听不懂。但我自认为表情做得很到位,按理来说应该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谁知他反而回了一个古怪的笑脸。
我愣了一下,然后就跑到了广告牌对初生的太阳光反射的位点,眼前瞎了似的白茫茫一片。
等我恢复视力的时候,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顺着广告牌又往前跑了几步,除了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地藏在街边,其余方向一目了然并且都没有人。那他一定是往小路去了。
我继续往下追,没多久就到了路的尽头。
这条小路连接着另一条大街,不过现在街上也是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家店的门有微微晃动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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