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信物
第二百九十七章信物
在场的众人,都属人精,他们虽然对合资成立香港振业银行这个项目很感兴趣,但并不会草率的做出决定,要考察的方方面面还有很多。
但不管怎么样,梁腾飞提出成立香港振业银行的主张,让他成为寿宴真正上的主角,而原本是寿星的吴骏伊,反而成了他的陪衬。
寿宴结束之后,吴尽欢和喻振英乘车返回老宅。
路上,喻振英笑呵呵地问道:“欢欢,对你亦菲的印象怎么样?”
“谁?”
“就是你吴爷爷的那个小孙女。”
吴尽欢耸耸肩,反问道:“怎么突然提起她了?”
喻振英说道:“老吴想和我结成亲家,他觉得,你和亦菲挺般配的。”
说话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
喻欢的前车之鉴,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根刺,他不想吴尽欢以后也走上喻欢的老路,为了躲避他安排的亲事,和喻家断绝关系。
再者,他也想用吴亦菲试探一下吴尽欢,看看他对喻连婷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吴尽欢听后,笑了出来,说道:“吴老的孙女,还只是个小姑娘。”虽说吴亦菲比吴亦萱要成熟很多,但他对她也没有太大的好感。
喻振英闻言,也就明白了吴尽欢的心思,不再就此事多说什么。他话锋一转,问道:“欢欢,你真的认识沃博格小姐?”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是认识。”
喻振英好奇地问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在他印象中,吴尽欢只出过两次国,一次是英国,一次是美国,都不是法国,按理说,他和沃博格家族也没什么交集才对。
吴尽欢早就想好了应对之词,说道:“我去英国伦敦时,曾和沃博格小姐有过一面之缘。”
“只仅此而已?”这叫什么认识啊?
吴尽欢笑道:“虽说只是一面之缘,但聊得很投机。”
“……”喻振英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反正吴尽欢做事,常常都会出人意料,而且以他的性格来说,他若是没有把握的事,也绝不会打包票。
回到老宅,吴尽欢还接到了宿舍老大赵峰打来的电话,询问他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开学这么多天了,怎么一直不返校。
吴尽欢以家里确实有事为由,说过几天再回学校。
长话短说,两天后,吴尽欢拿到喻家帮他办下来的签证。他先是乘飞机先去了意大利。
抵达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后,又改乘意大利的国内航班,去往西西里岛。
西西里岛是地中海地区面积最大、人口密度又最高的一座岛屿。这里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特产又丰富,素有金盆地的美誉。
杰森常年生活在欧洲,游走于欧洲各国,西西里岛可算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他在西西里岛有一处房产,但并不会经常过来居住,往往隔了两、三年,他才会偶尔过来住一次,当做是度假。
身为杀手的杰森,秉持着‘越是喜欢,越要远离’的原则,对喜爱的人如此,对喜爱的地方也是如此。
只有远离它,才不会让人发现它与自己之间存在瓜葛,等到以后退休的时候,他才能够安心的居住。
上一次,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的西西里岛,他几乎都快不记得了,这次,他以吴尽欢的身份再次来到这里,心里也是感触良多。
他在岛上的房子,位于西西里的郊区,一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
登岛之后,他没有马上赶过去,而是在西西里的城内游逛,看看街景,累了就坐在街边喝喝咖啡。
等到傍晚,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他才去往自己的房子。
当他步行走到小别墅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别墅的院门只有半人多高,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他轻轻一跃,便跨过了院门。
走到小楼的门前,吴尽欢又向四周望了望,确定附近没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两根薄薄的铁片,他正打算打开门锁,目光顺着门缝自然向下移动。
他一直有个习惯,出门之前,一定会在门缝中夹样小东西,或者是硬纸片,或者是小木片,但是现在,他以前放置的小木片不见了。
吴尽欢眼眸闪了闪,拿在手中的铁片揣回到口袋中。他绕着别墅的小楼慢慢走动,转到后身,他伸了伸筋骨,顺着外置的水管,身法矫健地爬到二楼。
来到窗前,他轻轻推了一下,窗户在里面是锁死的。他脱下外套,从头顶上抽下来一快瓦片,用外套包裹住,对准窗户的玻璃,用力砸了下去。
啪!
因为有衣服包裹的关系,瓦片砸碎玻璃的声音不大,他把窗框的碎玻璃清了清,而后钻了进去。与此同时,他顺手拿起一块三角状的碎玻璃。
进入屋内,他放轻脚步,慢慢走动,顺着楼梯,下到一楼。小别墅里黑漆漆的,并没有人,当他走到房门处的时候,他慢慢蹲下身形,拿出手机照亮。
只见在门把手上,系着一根细细的银线,银线的一头连接房门把手,另一头,则是一直往上。
吴尽欢顺着银线慢慢往上看,只见门框的上面固定着两颗手雷,银线的另一头,正是连接在两颗手雷的保险环上。
他忍不住眯了眯眼睛,洪门的人还真是神通广大,连自己这么隐蔽的一处房产,都被他们查出来了。
他们在这里设置了陷阱,如果是不知情的人,只要一打开房门,门把手便会扯掉两颗手雷的保险,两颗手雷会在门框上方同时爆炸,可瞬间炸飞进来人的脑袋,这个陷阱,也是够歹毒的。
洪门的人这么做,显然是想斩草除根,连和自己有关联的人都不肯放过。
吴尽欢嘴角勾起,哼笑出声,他关掉手机的照明,慢慢站起身形,转身向小别墅的地下室走去。
小别墅的一楼和二楼,就算黑,但还有那么点光线,进入地下室,这里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
吴尽欢重新拿出手机照明,走进地下室内,他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一根蜡烛,点燃,放在柜子上方。
而后,他走到墙壁前,用脚步测了测距离,然后在墙壁上做个标记。他从墙角拿起一把铁锤,走到他刚才做好的标记前,抡起锤子,狠狠砸了下去。
咚!
随着一声闷响,墙皮脱落。吴尽欢连续抡锤,只一会的工夫,他的鼻凹鬓角已都是汗珠子。
砸了几十锤之后,墙壁最外一层的薄砖碎掉,里面一口纯钢打造的保险柜显露出来。
吴尽欢喘了几口粗气,放下铁锤,转动保险柜上的密码锁,时间不长,随着咔的一声轻响,保险柜的柜门弹开。
再看保险柜内,最下面的一层,里面装着的全一片片的金条,大概得有几十片之多,中间的一层,是各种证件和护照,光是罗起来的护照,就得有二十多本。
最上面的一层,装着的是各种枪械和子弹,大大小小,从手枪到突击步枪,一应俱全。
看到这些前世的自己留下的无比熟悉的东西,吴尽欢的心头感慨万千。
过了好一会,他淡然笑了笑,抬手从中间一层靠里面的位置,拿出一只小锦盒。
打开,锦盒里面装着的是一枚精致的白金戒指,戒指的正面,刻了一个英文字母J,这是杰森的字头。
戒指的里面,则是刻了一行英文小字:Deathknocksatthedoor。
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字面的意思是‘死神在敲门’,也可以理解为‘死神在向你逼近’。
这枚戒指,是杰森做杀手的时候,最钟爱的一枚戒指,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都会带上这枚戒子,他相信,这枚戒子会给他带来好运。
后来他转行做了中间人,这枚戒指便被他封藏在了这里。
他拿着戒指,冲着烛光那边照了照,依旧那么光亮。他把戒指戴在手指上,稍微有些大。
杰森因为经常用枪、练枪的关系,手指很粗壮,而吴尽欢的手指则相对纤细很多。
他琢磨片刻,把戒指放回到锦盒内,揣进口袋里。而后关上保险柜,从地下室里走出来。他是爬窗户进来的,当他出去的时候,也是爬窗户出去的。
出了别墅小楼,跳出院子,他停下脚步,转回身形,看向别墅。
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到这里,对他而言,这座位于西西里岛的小别墅,也是他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驻足观望了片刻,吴尽欢深吸口气,大步向市区内走去。
如果他还是杰森,想要见到玛蒂尔达很容易,但现在,他是吴尽欢,以他这个身份想见到玛蒂尔达,那是不可能的事,他必须得有一件杰森的信物,才能取得玛蒂尔达的信任,让她同意见自己。
这枚死神之戒,别人或许不知道它是何物,但玛蒂尔达知道。
她曾经还向他索要过,希望他能把这枚戒指送给她,他当时的回答是,他要把这枚戒指留给他未来的老婆。
玛蒂尔达还笑问他,难道她不可以吗?杰森笑答:你像天使,不想死神夫人。
吴尽欢在西西里岛逗留一天,翌日,他乘坐飞机,去往法国的东部城市,贝桑松。沃博格家族的祖宅,也正是位于这里。
贝桑松,是法国杜省的首府,一座不足二十万人口的城市。贝桑松的历史能追溯到公元前,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雄伟的古迹在城内亦是随处可见,法国著名的黑门,就是坐落于这里。
抵达贝桑松后,吴尽欢轻车熟路地去到市中心的一座名叫维奇的酒店。
这座酒店的外观看起来像是一座古堡,事实上,它确实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走进其中,里面的装修也是古典的欧洲风格。
吴尽欢径直走到酒店的前台,里面有三名服务人员,一男两女,两名法国女郎年纪都有三十左右,那名中年男子,则是四十出头的样子。
他直接走到那名中年男子近前,从口袋中逃出锦盒,推到中年男子的面前,说道:“费尔南,我要见玛蒂尔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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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众人,都属人精,他们虽然对合资成立香港振业银行这个项目很感兴趣,但并不会草率的做出决定,要考察的方方面面还有很多。
但不管怎么样,梁腾飞提出成立香港振业银行的主张,让他成为寿宴真正上的主角,而原本是寿星的吴骏伊,反而成了他的陪衬。
寿宴结束之后,吴尽欢和喻振英乘车返回老宅。
路上,喻振英笑呵呵地问道:“欢欢,对你亦菲的印象怎么样?”
“谁?”
“就是你吴爷爷的那个小孙女。”
吴尽欢耸耸肩,反问道:“怎么突然提起她了?”
喻振英说道:“老吴想和我结成亲家,他觉得,你和亦菲挺般配的。”
说话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
喻欢的前车之鉴,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根刺,他不想吴尽欢以后也走上喻欢的老路,为了躲避他安排的亲事,和喻家断绝关系。
再者,他也想用吴亦菲试探一下吴尽欢,看看他对喻连婷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吴尽欢听后,笑了出来,说道:“吴老的孙女,还只是个小姑娘。”虽说吴亦菲比吴亦萱要成熟很多,但他对她也没有太大的好感。
喻振英闻言,也就明白了吴尽欢的心思,不再就此事多说什么。他话锋一转,问道:“欢欢,你真的认识沃博格小姐?”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是认识。”
喻振英好奇地问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在他印象中,吴尽欢只出过两次国,一次是英国,一次是美国,都不是法国,按理说,他和沃博格家族也没什么交集才对。
吴尽欢早就想好了应对之词,说道:“我去英国伦敦时,曾和沃博格小姐有过一面之缘。”
“只仅此而已?”这叫什么认识啊?
吴尽欢笑道:“虽说只是一面之缘,但聊得很投机。”
“……”喻振英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反正吴尽欢做事,常常都会出人意料,而且以他的性格来说,他若是没有把握的事,也绝不会打包票。
回到老宅,吴尽欢还接到了宿舍老大赵峰打来的电话,询问他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开学这么多天了,怎么一直不返校。
吴尽欢以家里确实有事为由,说过几天再回学校。
长话短说,两天后,吴尽欢拿到喻家帮他办下来的签证。他先是乘飞机先去了意大利。
抵达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后,又改乘意大利的国内航班,去往西西里岛。
西西里岛是地中海地区面积最大、人口密度又最高的一座岛屿。这里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特产又丰富,素有金盆地的美誉。
杰森常年生活在欧洲,游走于欧洲各国,西西里岛可算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他在西西里岛有一处房产,但并不会经常过来居住,往往隔了两、三年,他才会偶尔过来住一次,当做是度假。
身为杀手的杰森,秉持着‘越是喜欢,越要远离’的原则,对喜爱的人如此,对喜爱的地方也是如此。
只有远离它,才不会让人发现它与自己之间存在瓜葛,等到以后退休的时候,他才能够安心的居住。
上一次,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的西西里岛,他几乎都快不记得了,这次,他以吴尽欢的身份再次来到这里,心里也是感触良多。
他在岛上的房子,位于西西里的郊区,一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
登岛之后,他没有马上赶过去,而是在西西里的城内游逛,看看街景,累了就坐在街边喝喝咖啡。
等到傍晚,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他才去往自己的房子。
当他步行走到小别墅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别墅的院门只有半人多高,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他轻轻一跃,便跨过了院门。
走到小楼的门前,吴尽欢又向四周望了望,确定附近没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两根薄薄的铁片,他正打算打开门锁,目光顺着门缝自然向下移动。
他一直有个习惯,出门之前,一定会在门缝中夹样小东西,或者是硬纸片,或者是小木片,但是现在,他以前放置的小木片不见了。
吴尽欢眼眸闪了闪,拿在手中的铁片揣回到口袋中。他绕着别墅的小楼慢慢走动,转到后身,他伸了伸筋骨,顺着外置的水管,身法矫健地爬到二楼。
来到窗前,他轻轻推了一下,窗户在里面是锁死的。他脱下外套,从头顶上抽下来一快瓦片,用外套包裹住,对准窗户的玻璃,用力砸了下去。
啪!
因为有衣服包裹的关系,瓦片砸碎玻璃的声音不大,他把窗框的碎玻璃清了清,而后钻了进去。与此同时,他顺手拿起一块三角状的碎玻璃。
进入屋内,他放轻脚步,慢慢走动,顺着楼梯,下到一楼。小别墅里黑漆漆的,并没有人,当他走到房门处的时候,他慢慢蹲下身形,拿出手机照亮。
只见在门把手上,系着一根细细的银线,银线的一头连接房门把手,另一头,则是一直往上。
吴尽欢顺着银线慢慢往上看,只见门框的上面固定着两颗手雷,银线的另一头,正是连接在两颗手雷的保险环上。
他忍不住眯了眯眼睛,洪门的人还真是神通广大,连自己这么隐蔽的一处房产,都被他们查出来了。
他们在这里设置了陷阱,如果是不知情的人,只要一打开房门,门把手便会扯掉两颗手雷的保险,两颗手雷会在门框上方同时爆炸,可瞬间炸飞进来人的脑袋,这个陷阱,也是够歹毒的。
洪门的人这么做,显然是想斩草除根,连和自己有关联的人都不肯放过。
吴尽欢嘴角勾起,哼笑出声,他关掉手机的照明,慢慢站起身形,转身向小别墅的地下室走去。
小别墅的一楼和二楼,就算黑,但还有那么点光线,进入地下室,这里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
吴尽欢重新拿出手机照明,走进地下室内,他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一根蜡烛,点燃,放在柜子上方。
而后,他走到墙壁前,用脚步测了测距离,然后在墙壁上做个标记。他从墙角拿起一把铁锤,走到他刚才做好的标记前,抡起锤子,狠狠砸了下去。
咚!
随着一声闷响,墙皮脱落。吴尽欢连续抡锤,只一会的工夫,他的鼻凹鬓角已都是汗珠子。
砸了几十锤之后,墙壁最外一层的薄砖碎掉,里面一口纯钢打造的保险柜显露出来。
吴尽欢喘了几口粗气,放下铁锤,转动保险柜上的密码锁,时间不长,随着咔的一声轻响,保险柜的柜门弹开。
再看保险柜内,最下面的一层,里面装着的全一片片的金条,大概得有几十片之多,中间的一层,是各种证件和护照,光是罗起来的护照,就得有二十多本。
最上面的一层,装着的是各种枪械和子弹,大大小小,从手枪到突击步枪,一应俱全。
看到这些前世的自己留下的无比熟悉的东西,吴尽欢的心头感慨万千。
过了好一会,他淡然笑了笑,抬手从中间一层靠里面的位置,拿出一只小锦盒。
打开,锦盒里面装着的是一枚精致的白金戒指,戒指的正面,刻了一个英文字母J,这是杰森的字头。
戒指的里面,则是刻了一行英文小字:Deathknocksatthedoor。
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字面的意思是‘死神在敲门’,也可以理解为‘死神在向你逼近’。
这枚戒指,是杰森做杀手的时候,最钟爱的一枚戒指,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都会带上这枚戒子,他相信,这枚戒子会给他带来好运。
后来他转行做了中间人,这枚戒指便被他封藏在了这里。
他拿着戒指,冲着烛光那边照了照,依旧那么光亮。他把戒指戴在手指上,稍微有些大。
杰森因为经常用枪、练枪的关系,手指很粗壮,而吴尽欢的手指则相对纤细很多。
他琢磨片刻,把戒指放回到锦盒内,揣进口袋里。而后关上保险柜,从地下室里走出来。他是爬窗户进来的,当他出去的时候,也是爬窗户出去的。
出了别墅小楼,跳出院子,他停下脚步,转回身形,看向别墅。
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到这里,对他而言,这座位于西西里岛的小别墅,也是他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驻足观望了片刻,吴尽欢深吸口气,大步向市区内走去。
如果他还是杰森,想要见到玛蒂尔达很容易,但现在,他是吴尽欢,以他这个身份想见到玛蒂尔达,那是不可能的事,他必须得有一件杰森的信物,才能取得玛蒂尔达的信任,让她同意见自己。
这枚死神之戒,别人或许不知道它是何物,但玛蒂尔达知道。
她曾经还向他索要过,希望他能把这枚戒指送给她,他当时的回答是,他要把这枚戒指留给他未来的老婆。
玛蒂尔达还笑问他,难道她不可以吗?杰森笑答:你像天使,不想死神夫人。
吴尽欢在西西里岛逗留一天,翌日,他乘坐飞机,去往法国的东部城市,贝桑松。沃博格家族的祖宅,也正是位于这里。
贝桑松,是法国杜省的首府,一座不足二十万人口的城市。贝桑松的历史能追溯到公元前,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雄伟的古迹在城内亦是随处可见,法国著名的黑门,就是坐落于这里。
抵达贝桑松后,吴尽欢轻车熟路地去到市中心的一座名叫维奇的酒店。
这座酒店的外观看起来像是一座古堡,事实上,它确实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走进其中,里面的装修也是古典的欧洲风格。
吴尽欢径直走到酒店的前台,里面有三名服务人员,一男两女,两名法国女郎年纪都有三十左右,那名中年男子,则是四十出头的样子。
他直接走到那名中年男子近前,从口袋中逃出锦盒,推到中年男子的面前,说道:“费尔南,我要见玛蒂尔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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