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姜士贵
早晨也没吃饭,现在肚子里叽里咕噜响个不停,早就造反了。
照现在这个情景,还有十几里地,她都够呛能回到家去。
薛一梅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再委屈自己和孩子们,以后再说以后的事,先填饱肚子再说,最起码吃些东西先垫吧垫吧,让自己能够顺利的回家。
于是,薛一梅走向了一个煎饼摊子,花十文钱买了五张杂面煎饼,自己找了个地方狼吞虎咽了吃了一张后,感觉自己身上有了些力气,就将剩下的四张煎饼用油纸包好塞到怀里另一个口袋里,便急匆匆的向城门口走去。
此时,路上行人多了起来,来来往往的络绎不绝。
心里惦记着家里的孩子们,薛一梅没在路上耽搁,半个多时辰,就回到了屯里,只是刚进村口,却正好碰上了摇摇晃晃、一身匪气,想要出屯的姜士贵。
姜士贵是村里有名的流氓恶棍,心狠手辣、欺男霸女、耍钱逛窑子,是个混黑道的,据说在镇里投靠了一位大人物,是镇里混混们的头头。
可能仗着镇里有了靠山,屯子里除了张家、里胥家,他招惹不起外,在屯子里几乎横着走,谁也不敢真的惹了他。
因为此人做人没有底线,啥缺德做损的事情都干得出来,手上早已经沾满了鲜血,有了多少条人命。
也不知姜士贵是不是狗鼻子,他竟然只是从薛一梅身边经过,就耸了耸鼻子,停下了脚步,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
“哟,啧啧啧,小媳妇儿味儿不对呀?从哪里来的呀?来,让叔看看,你怀里面是不是藏了好东西?”
说着,一双脏兮兮的手就真的伸了过来,一双浑浊的三角眼紧盯着薛一梅上下扫了几眼,最后色迷迷的盯着薛一梅的胸部,肆无忌惮的来回扫个不停,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薛一梅虽然新婚五天傅松就服了兵役,屯子里因此也很少来,但不等于对屯子里的人一无所知。
姜士贵别看都快四十五六了,也有了四个孩子,大儿子都娶了媳妇,还有了孙子,老婆和儿孙们却被他直接无视了,想回家就回家,不想回家几个月不回来是常有的事。
据说,他老婆杜氏年轻时也吵过,甚至闹过和离,但都被他以杀死她娘家全家人相威胁而彻底死了心,现在恐怕对他都麻木了,已经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只是,他的我行我素,他的无赖无德,他的狠毒冷酷,受影响最大的却是他的四个子女。
大儿子姜大山今年都二十二了,之前却一个媒人都没有,后来还是杜氏两年前从远处买来一个哑巴媳妇,去年生了孙子小宝,才算安定下来,像个过日子的人家了。
听说姜大山随了她母亲杜氏,人也很正派,踏实肯干,是个好小伙儿,本来应该能娶到一个好闺女的,却被他亲爹生生耽误了。
姜大山这算是好的,二儿子姜大林厌恶姜士贵的作为,也不满母亲的软弱,一怒之下远走高飞,现在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三儿子姜大平却完全随了他爹的德行,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样样俱全,让杜氏打不得骂不得,背地里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姜大平却根本不往心里去,每日纠结一帮小混混,在镇子里呼朋唤友,花天酒地,玩的不亦乐乎,一年中最多有一个月在家,让杜氏又气又恨又心疼,唯恐他以后不得善终。
唯一的闺女也是最小的孩子姜腊梅都十四岁了,杜氏愁的不行,见谁都想让人给她闺女找婆家,可谁敢要姜士贵的闺女呀?也不是说不上媳妇。
姜腊梅羞得不行,也恨得不行,对他爹从来没有好脸色。
眼下,薛一梅将脑子里姜家的情况快速的过了一遍,对凑上来的姜士贵恶心的不行,急忙后退了几步,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之后她转身就跑,边跑边立即扯开嗓子高声喊了起来:“来人呐?有人抢劫啦!快来人呐,有人抢钱啦!快来人啦!????????????”
边喊边快速的挪动脚步,背着筐子拼命的向屯子里奔去。
她知道,自己是个妇道人家,尤其傅松还没在家,她不能有一点点言行上的过失,不然好说不好听,自己的名声就完了。
姜士贵就是一坨狗屎,也是个恶棍,自己不说是一朵花,但却不能让这个老流氓给纠缠上。
姜士贵之所以敢当街调戏她,就是以为傅松不在家,自己一个小媳妇面嫩不敢吭声,说不定就吃个哑巴亏算了。
他这样想可是打错了算盘,薛一梅可不是软柿子,任由人欺凌不敢还手的人,就算打不过也挣扎挣扎,何况是在大街上?自然更加有恃无恐。
就让靠山屯的人看看,她薛一梅虽然是一介妇孺,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刚才姜士贵是没有来真的,如果他敢真的冲她下手,她手里的斧子可不是吃素的,管他是谁,先吃它一斧子再说!
姜士贵没想到看着瘦弱、单薄的薛一梅这么滑溜,一不注意就被她逃了,还嚷嚷的满屯子皆知了。
尼码的,谁抢劫啦?他只是想要占占便宜罢了,没想到在屯子里几乎没有存在感的小媳妇胆子这么大,跟那个死鬼傅松一个德行。
当年他调戏李氏时,就被当时七八岁的傅松一通猛揍,险些将他的腿打折了,好几天做梦都惊醒,他永远忘不了傅松眼睛里的狠劲儿,那是发自内心的狠辣和冷酷。后来他都不敢去傅家左右转悠,就怕傅松那个狼崽子对他下黑手。
后来傅有海去世后,傅松服了兵役,李氏也病倒了,他也失去了兴趣,就再也没有去过。
刚才他本来也没想对薛一梅做什么,大街上他能干啥?他也没傻。
他只是不想看到小媳妇脸上那发自内心的笑容,就想吓唬她一下,让她还恢复以前那个怯生生、不敢大声说话的样子就行了。
他记得有一次在屯子里遇到过她,见了自己就像老鼠见了猫,急匆匆的就快跑了,让他想起来都好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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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现在这个情景,还有十几里地,她都够呛能回到家去。
薛一梅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再委屈自己和孩子们,以后再说以后的事,先填饱肚子再说,最起码吃些东西先垫吧垫吧,让自己能够顺利的回家。
于是,薛一梅走向了一个煎饼摊子,花十文钱买了五张杂面煎饼,自己找了个地方狼吞虎咽了吃了一张后,感觉自己身上有了些力气,就将剩下的四张煎饼用油纸包好塞到怀里另一个口袋里,便急匆匆的向城门口走去。
此时,路上行人多了起来,来来往往的络绎不绝。
心里惦记着家里的孩子们,薛一梅没在路上耽搁,半个多时辰,就回到了屯里,只是刚进村口,却正好碰上了摇摇晃晃、一身匪气,想要出屯的姜士贵。
姜士贵是村里有名的流氓恶棍,心狠手辣、欺男霸女、耍钱逛窑子,是个混黑道的,据说在镇里投靠了一位大人物,是镇里混混们的头头。
可能仗着镇里有了靠山,屯子里除了张家、里胥家,他招惹不起外,在屯子里几乎横着走,谁也不敢真的惹了他。
因为此人做人没有底线,啥缺德做损的事情都干得出来,手上早已经沾满了鲜血,有了多少条人命。
也不知姜士贵是不是狗鼻子,他竟然只是从薛一梅身边经过,就耸了耸鼻子,停下了脚步,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
“哟,啧啧啧,小媳妇儿味儿不对呀?从哪里来的呀?来,让叔看看,你怀里面是不是藏了好东西?”
说着,一双脏兮兮的手就真的伸了过来,一双浑浊的三角眼紧盯着薛一梅上下扫了几眼,最后色迷迷的盯着薛一梅的胸部,肆无忌惮的来回扫个不停,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薛一梅虽然新婚五天傅松就服了兵役,屯子里因此也很少来,但不等于对屯子里的人一无所知。
姜士贵别看都快四十五六了,也有了四个孩子,大儿子都娶了媳妇,还有了孙子,老婆和儿孙们却被他直接无视了,想回家就回家,不想回家几个月不回来是常有的事。
据说,他老婆杜氏年轻时也吵过,甚至闹过和离,但都被他以杀死她娘家全家人相威胁而彻底死了心,现在恐怕对他都麻木了,已经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只是,他的我行我素,他的无赖无德,他的狠毒冷酷,受影响最大的却是他的四个子女。
大儿子姜大山今年都二十二了,之前却一个媒人都没有,后来还是杜氏两年前从远处买来一个哑巴媳妇,去年生了孙子小宝,才算安定下来,像个过日子的人家了。
听说姜大山随了她母亲杜氏,人也很正派,踏实肯干,是个好小伙儿,本来应该能娶到一个好闺女的,却被他亲爹生生耽误了。
姜大山这算是好的,二儿子姜大林厌恶姜士贵的作为,也不满母亲的软弱,一怒之下远走高飞,现在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三儿子姜大平却完全随了他爹的德行,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样样俱全,让杜氏打不得骂不得,背地里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姜大平却根本不往心里去,每日纠结一帮小混混,在镇子里呼朋唤友,花天酒地,玩的不亦乐乎,一年中最多有一个月在家,让杜氏又气又恨又心疼,唯恐他以后不得善终。
唯一的闺女也是最小的孩子姜腊梅都十四岁了,杜氏愁的不行,见谁都想让人给她闺女找婆家,可谁敢要姜士贵的闺女呀?也不是说不上媳妇。
姜腊梅羞得不行,也恨得不行,对他爹从来没有好脸色。
眼下,薛一梅将脑子里姜家的情况快速的过了一遍,对凑上来的姜士贵恶心的不行,急忙后退了几步,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之后她转身就跑,边跑边立即扯开嗓子高声喊了起来:“来人呐?有人抢劫啦!快来人呐,有人抢钱啦!快来人啦!????????????”
边喊边快速的挪动脚步,背着筐子拼命的向屯子里奔去。
她知道,自己是个妇道人家,尤其傅松还没在家,她不能有一点点言行上的过失,不然好说不好听,自己的名声就完了。
姜士贵就是一坨狗屎,也是个恶棍,自己不说是一朵花,但却不能让这个老流氓给纠缠上。
姜士贵之所以敢当街调戏她,就是以为傅松不在家,自己一个小媳妇面嫩不敢吭声,说不定就吃个哑巴亏算了。
他这样想可是打错了算盘,薛一梅可不是软柿子,任由人欺凌不敢还手的人,就算打不过也挣扎挣扎,何况是在大街上?自然更加有恃无恐。
就让靠山屯的人看看,她薛一梅虽然是一介妇孺,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刚才姜士贵是没有来真的,如果他敢真的冲她下手,她手里的斧子可不是吃素的,管他是谁,先吃它一斧子再说!
姜士贵没想到看着瘦弱、单薄的薛一梅这么滑溜,一不注意就被她逃了,还嚷嚷的满屯子皆知了。
尼码的,谁抢劫啦?他只是想要占占便宜罢了,没想到在屯子里几乎没有存在感的小媳妇胆子这么大,跟那个死鬼傅松一个德行。
当年他调戏李氏时,就被当时七八岁的傅松一通猛揍,险些将他的腿打折了,好几天做梦都惊醒,他永远忘不了傅松眼睛里的狠劲儿,那是发自内心的狠辣和冷酷。后来他都不敢去傅家左右转悠,就怕傅松那个狼崽子对他下黑手。
后来傅有海去世后,傅松服了兵役,李氏也病倒了,他也失去了兴趣,就再也没有去过。
刚才他本来也没想对薛一梅做什么,大街上他能干啥?他也没傻。
他只是不想看到小媳妇脸上那发自内心的笑容,就想吓唬她一下,让她还恢复以前那个怯生生、不敢大声说话的样子就行了。
他记得有一次在屯子里遇到过她,见了自己就像老鼠见了猫,急匆匆的就快跑了,让他想起来都好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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