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无妄之灾(二)
听到长孙上天突然对他昨天的去向发问,高欢立刻明白了其长孙尚天今天一大早一反常态的用意。不就是借题发挥,想给我紧紧扣嘛,娘希匹,至于吗,绕这么大弯子?明白了这一点,高欢放下心来解释道:“我昨天因为……”
长孙尚天没有听他解释的意思,继续发问:“为何不请准?”
高欢:“我昨天……”
长孙尚天:“你眼里还有我这个上官吗?嗯?当值期间无故逃岗,你把军纪当啥了,儿戏?”
高欢:“我……”
长孙尚天:“我啥我,你还有啥话说?”
……
长孙尚天:“既然无话可说,说明你已知罪,而且认罪态度很好。依照军律,无故逃岗仗责五十军棍。看在你态度还算端正的面子上,嗯……本队主就发发善心,把这五十军棍先给你记下。”
“什么就五十军棍?”高欢终于说出一句话。
“咋,不服气?呵呵……”长孙尚天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四、羽猛禽、羽猛兽和铁头,冲着已经围过来看热闹的十几个观众说道:“各位都听到吧?本队主刚才是不是夸奖他认罪态度端正来着?我这里话音刚落,我们的高公子就翻脸不认账了,你们说是不是?”
“是!”与长孙尚天同来的四人异口同声的答道,声音特别洪亮。
“你看看、你看看,围观者都能作证,你未经允许,私自逃岗,且态度恶劣,拒不认罪,特别是蔑视上官这一条,最是讨厌……我该拿你怎么办呢?要不咱两换个个儿你看中不中?”长孙尚天肥嘟嘟的脸上写满了诡异。
高欢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复下来说:“总得让属下说句话吧?”
“本队主不让你说话了吗?啊?”长孙尚天突然大声咆哮起来:“无故逃岗你还有理了?居然敢蔑视上官,谁给的狗胆?鳖孙!反了你了!别说本队主三天不来队里检查,就是三十天、三百天不来,城门里飞进一只苍蝇,是公是母,爷知道的一清二楚。昨天就该你当值,为何私自逃岗?你以为本队主是瞎子、聋子、寺庙里的泥胎不成?还在背后诽谤上官,罪加一等!你可认罪?”一连串的强词夺理让在场的其他人都感觉有点懵逼。
这肥猪不知又要冒什么坏水了。这是除长孙本人之外的所有人的同感,包括他身边的几人。
高欢和司马子如对视一眼,好像猜错了长孙尚天的真实用意。以他俩对长孙上天的了解,这孙子针对高欢的五十军棍采取记账方式,说明他这是老鼠拉木楔—大头在后面。
脱岗之说纯属找茬。现在的怀朔镇还有人恪尽职守的看守城门,绝不是因为职责所系,责任心驱使,而是因为把守城门是普通兵卒唯一可以获得“计划外收入”的地方。所有进出城门的人,只要身份地位没有威慑力,都有可能被守卒过筛子,或多或少要牺牲一点财物。所以,长孙尚天指责高欢未经请示无故脱岗,纯粹是欲加之罪。司马子如私下议论他三日打鱼两日晒网已经算是一种“粉饰”了,真实的情况是三十天不打鱼,六十天不晒网,他所谓的来城门检查工作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向城门守卒收取保护费,二是收拾那些不太听话的兵卒。
罪加一等?你大爷!几十军棍下来,不被你打死也要残废。高欢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冷,暗自叹息,这孙子已经脱离了“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的低级趣味阶段,开始向“私设公堂,任意解读法律”的层次升级了。在高欢看来,这长孙尚天应该是玩儿了林冲老婆,又将豹子头逼上梁山的高衙内的祖宗,怎么看都像是一脉相承。要是让他的诡计得逞了,自己岂不是要变成残疾人?老子上辈子是刑警,整天就是跟你们这类流氓地痞打交道的,可不是什么吟诗作赋的文化人儿,任尔拿捏!想挖个坑,随随便便将老子埋了,你小子还嫩点儿!
高欢正自想着,长孙尚天接下来的话更是如五雷轰顶般响起:“本队主再问你,有人举告你逃岗期间,行盗窃之实,你可认罪?”
卧槽!如此说来,强力给自己按个“无故逃岗的罪行”,真正的指向是那匹宝马良驹。我说嘛,逃岗是主观故意,脱岗可能是工作失误,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好一个长孙尚天,为了敲诈一匹马,不惜要老子的命,够狠!看来,前面的“诬罔之罪”和“无故逃岗”只是餐前甜点,偷盗大罪才是正餐。这可不是什么刁难敲诈,这是要人命的节奏!不分青红皂白,不问事情缘由,连珠炮一样发问且不给你申辩的机会,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长孙队主秉公办事,程序合法,当着众人的面调查落实,谁敢说这是“枉法”?尼玛!阴险到明目张胆的程度,作为曾经的警察,高欢佩服之至。后世要是有这样的执法环境,自己岂不是可以草菅人命?你大爷的!你说定罪就定罪,你说打几军棍就打几军棍?再说,不经过侦查,不收集证据,不经过公诉,不经过审判,你一个小小的队主就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程序都包办了?难道这就是大魏王朝的法制环境?太儿戏了吧?
作为曾经的刑警,对法律的历史沿革还是知道一些的。虽然北魏的法律条文留世的内容极少,但是,关于北魏律法沿袭汉代大部分法律这一点他还是清楚的。特别是《盗律》和《贼律》,差不多是照搬过来的。汉《贼律》规定:盗脏五匹以上,弃市。何为弃市?就是在闹市当中,或者人群集聚的地方,将犯人枭首示众。大魏律更狠:脏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这里的“脏”,即指受贿所得,也包括偷盗所得。所谓“匹”,即一匹绢帛,或者与之等价的货物、钱币。
长孙尚天对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才能让他不惜下此狠手?且不说他有没有这个权力,万一这家伙背后有人,上下通气,栽赃嫁祸,再来个屈打成招,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自己岂不是冤死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他如此急迫的想要致自己于死地?不会仅仅是为了一匹马吧?
长孙尚天的下马威没把高欢吓住,倒是把一直冷眼旁观的司马子如惊得张大了嘴巴,一时反应不过来。心想不对,这不是长孙尚天的风格啊!这小子坏事做尽,但都是假他人之手,似这等肆无忌惮的敲诈勒索还是第一次见识,且是直接要人命。日他个先人版版,换套路了?司马子如狐疑的看向高欢。
高欢则看向跟在长孙尚天身后的李四,想到长孙尚天今天反常的变化与平时阴测测的笑面虎模样大相径庭,他以为他基本上明白了其中的猫腻,看来,满不是那么回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样无法无天的蠢货把自己给陷害了。曾经上位者的气势隐隐再现。
“贺六浑,队主问你话呢,耳朵塞驴毛了?”上蹿下跳的李四狗仗人势的跳出来说。
一旁的司马子如见是李四说话,气不打一处来,心说,长孙尚天胡作非为也就算了,你李四算哪根葱?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了吧。于是,他冲着李四阴森森的说:“谁的裤腰带掉了,漏出你这么一团死烟烂气的臭肉。”话说的很不雅,但是,司马子如认为,此时此刻,只有用最粗俗的语言才能表达出自己的愤怒。
平日里,他们这帮兄弟很是抱团,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也不论对错,只要有人敢欺负其中一个,大家就一致对外。他们不欺人,但也不怕人欺。除非你是天王老子,或是惹不起的大官豪帅,不然的话,就算你当场占了便宜,事后也要扰的你全家不得安宁。今天,虽然呼延狼、厍狄盛他们不在跟前,但是,就他和高欢俩人又怎么样,还怕了你长孙尚天不成?虽说你背后有靠山,难道我司马子如就无依无靠了么?何况是李四这种来历不明的小杂碎。他虽然不知道长孙尚天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但凭他对高欢的了解,断无偷盗的可能。因此,司马子如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为高欢站台,撑起场子。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长孙尚天没有听他解释的意思,继续发问:“为何不请准?”
高欢:“我昨天……”
长孙尚天:“你眼里还有我这个上官吗?嗯?当值期间无故逃岗,你把军纪当啥了,儿戏?”
高欢:“我……”
长孙尚天:“我啥我,你还有啥话说?”
……
长孙尚天:“既然无话可说,说明你已知罪,而且认罪态度很好。依照军律,无故逃岗仗责五十军棍。看在你态度还算端正的面子上,嗯……本队主就发发善心,把这五十军棍先给你记下。”
“什么就五十军棍?”高欢终于说出一句话。
“咋,不服气?呵呵……”长孙尚天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四、羽猛禽、羽猛兽和铁头,冲着已经围过来看热闹的十几个观众说道:“各位都听到吧?本队主刚才是不是夸奖他认罪态度端正来着?我这里话音刚落,我们的高公子就翻脸不认账了,你们说是不是?”
“是!”与长孙尚天同来的四人异口同声的答道,声音特别洪亮。
“你看看、你看看,围观者都能作证,你未经允许,私自逃岗,且态度恶劣,拒不认罪,特别是蔑视上官这一条,最是讨厌……我该拿你怎么办呢?要不咱两换个个儿你看中不中?”长孙尚天肥嘟嘟的脸上写满了诡异。
高欢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复下来说:“总得让属下说句话吧?”
“本队主不让你说话了吗?啊?”长孙尚天突然大声咆哮起来:“无故逃岗你还有理了?居然敢蔑视上官,谁给的狗胆?鳖孙!反了你了!别说本队主三天不来队里检查,就是三十天、三百天不来,城门里飞进一只苍蝇,是公是母,爷知道的一清二楚。昨天就该你当值,为何私自逃岗?你以为本队主是瞎子、聋子、寺庙里的泥胎不成?还在背后诽谤上官,罪加一等!你可认罪?”一连串的强词夺理让在场的其他人都感觉有点懵逼。
这肥猪不知又要冒什么坏水了。这是除长孙本人之外的所有人的同感,包括他身边的几人。
高欢和司马子如对视一眼,好像猜错了长孙尚天的真实用意。以他俩对长孙上天的了解,这孙子针对高欢的五十军棍采取记账方式,说明他这是老鼠拉木楔—大头在后面。
脱岗之说纯属找茬。现在的怀朔镇还有人恪尽职守的看守城门,绝不是因为职责所系,责任心驱使,而是因为把守城门是普通兵卒唯一可以获得“计划外收入”的地方。所有进出城门的人,只要身份地位没有威慑力,都有可能被守卒过筛子,或多或少要牺牲一点财物。所以,长孙尚天指责高欢未经请示无故脱岗,纯粹是欲加之罪。司马子如私下议论他三日打鱼两日晒网已经算是一种“粉饰”了,真实的情况是三十天不打鱼,六十天不晒网,他所谓的来城门检查工作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向城门守卒收取保护费,二是收拾那些不太听话的兵卒。
罪加一等?你大爷!几十军棍下来,不被你打死也要残废。高欢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冷,暗自叹息,这孙子已经脱离了“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的低级趣味阶段,开始向“私设公堂,任意解读法律”的层次升级了。在高欢看来,这长孙尚天应该是玩儿了林冲老婆,又将豹子头逼上梁山的高衙内的祖宗,怎么看都像是一脉相承。要是让他的诡计得逞了,自己岂不是要变成残疾人?老子上辈子是刑警,整天就是跟你们这类流氓地痞打交道的,可不是什么吟诗作赋的文化人儿,任尔拿捏!想挖个坑,随随便便将老子埋了,你小子还嫩点儿!
高欢正自想着,长孙尚天接下来的话更是如五雷轰顶般响起:“本队主再问你,有人举告你逃岗期间,行盗窃之实,你可认罪?”
卧槽!如此说来,强力给自己按个“无故逃岗的罪行”,真正的指向是那匹宝马良驹。我说嘛,逃岗是主观故意,脱岗可能是工作失误,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好一个长孙尚天,为了敲诈一匹马,不惜要老子的命,够狠!看来,前面的“诬罔之罪”和“无故逃岗”只是餐前甜点,偷盗大罪才是正餐。这可不是什么刁难敲诈,这是要人命的节奏!不分青红皂白,不问事情缘由,连珠炮一样发问且不给你申辩的机会,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长孙队主秉公办事,程序合法,当着众人的面调查落实,谁敢说这是“枉法”?尼玛!阴险到明目张胆的程度,作为曾经的警察,高欢佩服之至。后世要是有这样的执法环境,自己岂不是可以草菅人命?你大爷的!你说定罪就定罪,你说打几军棍就打几军棍?再说,不经过侦查,不收集证据,不经过公诉,不经过审判,你一个小小的队主就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程序都包办了?难道这就是大魏王朝的法制环境?太儿戏了吧?
作为曾经的刑警,对法律的历史沿革还是知道一些的。虽然北魏的法律条文留世的内容极少,但是,关于北魏律法沿袭汉代大部分法律这一点他还是清楚的。特别是《盗律》和《贼律》,差不多是照搬过来的。汉《贼律》规定:盗脏五匹以上,弃市。何为弃市?就是在闹市当中,或者人群集聚的地方,将犯人枭首示众。大魏律更狠:脏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这里的“脏”,即指受贿所得,也包括偷盗所得。所谓“匹”,即一匹绢帛,或者与之等价的货物、钱币。
长孙尚天对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才能让他不惜下此狠手?且不说他有没有这个权力,万一这家伙背后有人,上下通气,栽赃嫁祸,再来个屈打成招,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自己岂不是冤死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他如此急迫的想要致自己于死地?不会仅仅是为了一匹马吧?
长孙尚天的下马威没把高欢吓住,倒是把一直冷眼旁观的司马子如惊得张大了嘴巴,一时反应不过来。心想不对,这不是长孙尚天的风格啊!这小子坏事做尽,但都是假他人之手,似这等肆无忌惮的敲诈勒索还是第一次见识,且是直接要人命。日他个先人版版,换套路了?司马子如狐疑的看向高欢。
高欢则看向跟在长孙尚天身后的李四,想到长孙尚天今天反常的变化与平时阴测测的笑面虎模样大相径庭,他以为他基本上明白了其中的猫腻,看来,满不是那么回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样无法无天的蠢货把自己给陷害了。曾经上位者的气势隐隐再现。
“贺六浑,队主问你话呢,耳朵塞驴毛了?”上蹿下跳的李四狗仗人势的跳出来说。
一旁的司马子如见是李四说话,气不打一处来,心说,长孙尚天胡作非为也就算了,你李四算哪根葱?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了吧。于是,他冲着李四阴森森的说:“谁的裤腰带掉了,漏出你这么一团死烟烂气的臭肉。”话说的很不雅,但是,司马子如认为,此时此刻,只有用最粗俗的语言才能表达出自己的愤怒。
平日里,他们这帮兄弟很是抱团,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也不论对错,只要有人敢欺负其中一个,大家就一致对外。他们不欺人,但也不怕人欺。除非你是天王老子,或是惹不起的大官豪帅,不然的话,就算你当场占了便宜,事后也要扰的你全家不得安宁。今天,虽然呼延狼、厍狄盛他们不在跟前,但是,就他和高欢俩人又怎么样,还怕了你长孙尚天不成?虽说你背后有靠山,难道我司马子如就无依无靠了么?何况是李四这种来历不明的小杂碎。他虽然不知道长孙尚天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但凭他对高欢的了解,断无偷盗的可能。因此,司马子如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为高欢站台,撑起场子。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