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法器
此时,林二狗已经酒醒,惊讶道:“怎么回事?我至少喝了五两雁江酿。不但没有丝毫醉意,反而头脑一片清明?”
“林兄,我给你醒了酒。。”
“你是怎么给我醒酒的?”
“不如我们二人去雅间探讨。”
李鉴仙将林二狗拉到雅间。
开门见山道:
“林兄,五十两黄金,买一把剑,整个靖国都没有比我出价更高的了。”
“我在江城不会呆很久,若是你不卖,可就见不到我第二面了。”
林二狗将剑紧紧的握在手中,随即似乎是做出了极大的抉择似的。
“我可以将招娣剑卖给你,但是,你必须帮我一忙。”
“但说无妨!”
“将小翠从伊人阁赎出来。”
“只要将小翠赎出来,这把剑就是你的了。”
李鉴仙隐约记得,在三个月前,有人说过林二狗的剑是从青楼女子手中买来的。
很容易想到,这青楼女子极有可能是伊人阁的小翠。
至于五十两黄金,的确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但若是想五十两黄金就赎出伊人阁的女子,那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了。
依照李鉴仙的估计,至少也需要一千两黄金才能成功,若这小翠是花魁,怕是价格还要再翻上一倍。
突然李鉴仙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说道:“你且将剑给我瞧瞧。”
林二狗将剑从腰间解下,递给李鉴仙。
李鉴仙接了过来,将一丝真气渡尽剑身。
剑刃寒光一闪即逝。
李鉴仙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柄剑,居然是法器!!
三个月前,李鉴仙还未进沧溟宗,不知道法器之事,只知道此剑不凡,是传世之作。
饶是在沧溟宗呆了三月。
李鉴仙也没能第一时间发觉‘招娣’剑是法器。
用真气试探之后,才发现‘招娣’剑的真实身份。
既然是法器,李鉴仙就没有放弃的道理了。
必须要拿到。
??若是错过,不知道要后悔多长时间。
“七百两黄金,六百两用等价的地契替代,如何?”
林二狗还在考虑。
李鉴仙继续说道:
“这七百两,虽然不足以赎出小翠,但你有了这七百两,也能离目标更近一步。”
“七百两,是我所能拿出的极限。”
林二狗却是说道:“七百两黄金,足够了。”
“剩下的银两,你有着落了?”
“没有,七百两黄金足够赎小翠了。”
“伊人阁近日会举办英才会,若在英才会上夺得首名,只需五成价钱,便可将两情相悦的姑娘赎出来。”
“英才会,要考校些什么?”李鉴仙没去过伊人阁,也没听说过英才会。
“武功,文采都有考校,不过重点是在文采上。”
“你有把握在英才会上夺得头名?”
“在江城,比我文采高的,比比皆是。但在英才会上,那些只有臭钱的人,文采是拍马也及不上我的。”
“另外,我武功也不弱。”
“这头名之位,我志在必得!”
李鉴仙心想,钱才俱全之人,应当不在少数,绝对不是林二狗口中的只有臭钱那么不堪。
可能是江城钱财俱全之人,看不上伊人阁的风尘女子吧!
不过,见到林二狗自信异常。加上这林二狗平日一身书生打扮,应当有些文采。
姑且相信他。
“既然你有把握。我便将地契,黄金,都交予你,来换取你腰中之剑。”
“好!”
李鉴仙将背上包裹解开,放在桌上。
包裹中金灿灿的黄金,一瞬间将林二狗的目光吸引过去。
随后,李鉴仙又从口袋中,拿出五张地契,一排摆在桌上。
“这地契,值六百两黄金。”
林二狗将地契拿起,只看了一眼,就又放回了桌子上。
“这是李盛的地契,怎会在你手中?”
“他已经离开了江城,地契卖给了我。”
“你放心收下,不会有人找你麻烦的。”
虽然李鉴仙说无事,但林二狗却不敢收这地契。
“罢了,我替你将地契卖掉。”
“英才会两日后便要举办,仓促之间,怕是卖不出好价钱。在两日后英才会上,我会将地契按市价抵押给伊人阁,若大侠为我作证。”
“这招娣剑,我便割让给大侠。”
卖地契,也是一件麻烦事,想必找买家,作证更合李鉴仙心意。
“可以,不过我有两个要求,第一,剑必须先给我!第二,若是你在英才会上没能夺得头名,这剑我不会还给你。”
“可以!”林二狗答应的很干脆,说罢,便把剑递给了李鉴仙。
李鉴仙将剑接过,系在腰间。
“林兄放心,我说话算数。”
“我林二狗就是靠跟人打交道,贩卖消息赚钱的,识人很准。我相信大侠不是食言而肥之人。”
“若是大侠有心贪图我的宝剑,何必要花七百两黄金,只需要趁我喝醉,将剑抢了。”
虽说这买剑之事,实在是有些艰难。
但李鉴仙对林二狗的好感,也因为林二狗的干脆上升了些。
“林兄,另外,向你打听一事,最近山川帮可有什么与往日不同?”
“大侠问的是哪方面?”
“方方面面,比如有无帮众做一些奇怪的任务。”
“奇怪的任务?我想起来了,最近有不少兄弟征集小工,去了城外。”
“城外何处?”
“不清楚,我只知道兄弟们皆是从西城门出去,我有一个兄弟,名叫黄铁柱,此次他便接到了这个任务,明日卯时(5-7点)便出发。”
“此事你不要跟任何人泄露,以免横生枝节。若是顺利,你便能赎出小翠。”
“两天后,申时(15-17点),在风雨客栈天字甲五号房找我。”
林二狗点头。
说罢,李鉴仙将黄金,地契留下。
一人出了酒馆。
到坤街,订做了一柄新剑鞘。
剑鞘是黄梨木制成,表面包裹了一层马皮。
鞘上丝毫花纹雕饰都无,十分简陋。
但李鉴仙毫不在乎。
凡俗的剑鞘,装着法器,若不使用法器倒无事。
若是频繁使用法器,法器余威对剑鞘的破损相当大。
“等回到宗门,要想法子弄个耐磨的剑鞘才是。”
第二天卯时,李鉴仙跟在黄铁柱身后,出了西城门。
“林兄,我给你醒了酒。。”
“你是怎么给我醒酒的?”
“不如我们二人去雅间探讨。”
李鉴仙将林二狗拉到雅间。
开门见山道:
“林兄,五十两黄金,买一把剑,整个靖国都没有比我出价更高的了。”
“我在江城不会呆很久,若是你不卖,可就见不到我第二面了。”
林二狗将剑紧紧的握在手中,随即似乎是做出了极大的抉择似的。
“我可以将招娣剑卖给你,但是,你必须帮我一忙。”
“但说无妨!”
“将小翠从伊人阁赎出来。”
“只要将小翠赎出来,这把剑就是你的了。”
李鉴仙隐约记得,在三个月前,有人说过林二狗的剑是从青楼女子手中买来的。
很容易想到,这青楼女子极有可能是伊人阁的小翠。
至于五十两黄金,的确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但若是想五十两黄金就赎出伊人阁的女子,那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了。
依照李鉴仙的估计,至少也需要一千两黄金才能成功,若这小翠是花魁,怕是价格还要再翻上一倍。
突然李鉴仙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说道:“你且将剑给我瞧瞧。”
林二狗将剑从腰间解下,递给李鉴仙。
李鉴仙接了过来,将一丝真气渡尽剑身。
剑刃寒光一闪即逝。
李鉴仙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柄剑,居然是法器!!
三个月前,李鉴仙还未进沧溟宗,不知道法器之事,只知道此剑不凡,是传世之作。
饶是在沧溟宗呆了三月。
李鉴仙也没能第一时间发觉‘招娣’剑是法器。
用真气试探之后,才发现‘招娣’剑的真实身份。
既然是法器,李鉴仙就没有放弃的道理了。
必须要拿到。
??若是错过,不知道要后悔多长时间。
“七百两黄金,六百两用等价的地契替代,如何?”
林二狗还在考虑。
李鉴仙继续说道:
“这七百两,虽然不足以赎出小翠,但你有了这七百两,也能离目标更近一步。”
“七百两,是我所能拿出的极限。”
林二狗却是说道:“七百两黄金,足够了。”
“剩下的银两,你有着落了?”
“没有,七百两黄金足够赎小翠了。”
“伊人阁近日会举办英才会,若在英才会上夺得首名,只需五成价钱,便可将两情相悦的姑娘赎出来。”
“英才会,要考校些什么?”李鉴仙没去过伊人阁,也没听说过英才会。
“武功,文采都有考校,不过重点是在文采上。”
“你有把握在英才会上夺得头名?”
“在江城,比我文采高的,比比皆是。但在英才会上,那些只有臭钱的人,文采是拍马也及不上我的。”
“另外,我武功也不弱。”
“这头名之位,我志在必得!”
李鉴仙心想,钱才俱全之人,应当不在少数,绝对不是林二狗口中的只有臭钱那么不堪。
可能是江城钱财俱全之人,看不上伊人阁的风尘女子吧!
不过,见到林二狗自信异常。加上这林二狗平日一身书生打扮,应当有些文采。
姑且相信他。
“既然你有把握。我便将地契,黄金,都交予你,来换取你腰中之剑。”
“好!”
李鉴仙将背上包裹解开,放在桌上。
包裹中金灿灿的黄金,一瞬间将林二狗的目光吸引过去。
随后,李鉴仙又从口袋中,拿出五张地契,一排摆在桌上。
“这地契,值六百两黄金。”
林二狗将地契拿起,只看了一眼,就又放回了桌子上。
“这是李盛的地契,怎会在你手中?”
“他已经离开了江城,地契卖给了我。”
“你放心收下,不会有人找你麻烦的。”
虽然李鉴仙说无事,但林二狗却不敢收这地契。
“罢了,我替你将地契卖掉。”
“英才会两日后便要举办,仓促之间,怕是卖不出好价钱。在两日后英才会上,我会将地契按市价抵押给伊人阁,若大侠为我作证。”
“这招娣剑,我便割让给大侠。”
卖地契,也是一件麻烦事,想必找买家,作证更合李鉴仙心意。
“可以,不过我有两个要求,第一,剑必须先给我!第二,若是你在英才会上没能夺得头名,这剑我不会还给你。”
“可以!”林二狗答应的很干脆,说罢,便把剑递给了李鉴仙。
李鉴仙将剑接过,系在腰间。
“林兄放心,我说话算数。”
“我林二狗就是靠跟人打交道,贩卖消息赚钱的,识人很准。我相信大侠不是食言而肥之人。”
“若是大侠有心贪图我的宝剑,何必要花七百两黄金,只需要趁我喝醉,将剑抢了。”
虽说这买剑之事,实在是有些艰难。
但李鉴仙对林二狗的好感,也因为林二狗的干脆上升了些。
“林兄,另外,向你打听一事,最近山川帮可有什么与往日不同?”
“大侠问的是哪方面?”
“方方面面,比如有无帮众做一些奇怪的任务。”
“奇怪的任务?我想起来了,最近有不少兄弟征集小工,去了城外。”
“城外何处?”
“不清楚,我只知道兄弟们皆是从西城门出去,我有一个兄弟,名叫黄铁柱,此次他便接到了这个任务,明日卯时(5-7点)便出发。”
“此事你不要跟任何人泄露,以免横生枝节。若是顺利,你便能赎出小翠。”
“两天后,申时(15-17点),在风雨客栈天字甲五号房找我。”
林二狗点头。
说罢,李鉴仙将黄金,地契留下。
一人出了酒馆。
到坤街,订做了一柄新剑鞘。
剑鞘是黄梨木制成,表面包裹了一层马皮。
鞘上丝毫花纹雕饰都无,十分简陋。
但李鉴仙毫不在乎。
凡俗的剑鞘,装着法器,若不使用法器倒无事。
若是频繁使用法器,法器余威对剑鞘的破损相当大。
“等回到宗门,要想法子弄个耐磨的剑鞘才是。”
第二天卯时,李鉴仙跟在黄铁柱身后,出了西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