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 卖皂角
其实皂角没什么好卖的,除了经常住在镇上的人,其余根本没人买。
所以许乐几人的皂角最后贱卖出去也只换来20来个钱,在许乐看来努力与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不管是哪个世道赚钱都很难,当然,出生这个就不提了。略过。
卖完皂角后,许乐和王小悠带着两个小孩子在镇上逛了起来。。
镇上店铺并不太多,甚至可以说非常少,但今天恰逢赶集日,所以四面八方的村子里的人都来了。
倒是多了很多小摊贩,有卖家具的,比如用竹子做的小凳子或者簸箕背篓等物。
也有卖肉和吃食的,比如糕点什么的都有。
总之人来人往,一派热闹景象。
“大丫,你觉得这盒胭脂怎么样?”王小悠指着一个不远处的几盒胭脂兴奋的问道。
那双纯净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那盒胭脂的喜爱。
“嗯,挺好看的。”许乐顺着王小悠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几个木盒子正整整齐齐摆在地上,上面刻了或许是桃花亦或是梅花的图案。
………看上去是挺好看的,许乐想。
“姑娘?买两盒?”小摊贩见两人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主动上前热情的推销起他的胭脂来。
王小悠有些窘迫的开口道:“你这胭脂多少钱一盒?”
“不贵,15文钱一盒。”小摊贩笑眯眯的答道,并没有因为几人的穿着而瞧不起人。
王小悠一听,有些咋舌,连忙摆手道:
“啊?太贵了,我,我身上没那么多钱。”
许乐见状,接话道:“是啊,我们今天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下次来吧。”
说完许乐抱歉的对那小摊贩笑了笑,拉着几人走了。
“真的好喜欢那盒胭脂啊!”走了没多远,王小悠闷闷不乐的道。
“没事,以后赚钱了再来买是一样的,你不是说要去买线绣手帕去卖吗?走,我们去绣庄看看吧。”许乐转移话题道。
王小悠有些念念不忘的看了看身后,才道:“嗯,我们去买线吧。”
蝴蝶绣庄,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铺子,坐落于小镇中央,旁边福来酒楼。
是镇上唯一的一家卖针线布料的地方,掌柜是一个30多岁的大娘,据说曾经是县里大户人家小姐的贴身丫鬟。
许乐曾经见过两次,印象还不错,对她和王小悠挺热情的。
“林大娘,我要一盒针线和一些碎布。”王小悠熟门熟路的走到这里,对着坐在门口正不知道在绣什么的林大娘道。
林大娘听到声儿,抬起头,见是王小悠和许乐两人,高兴坏了,连忙道:“小悠,大丫来了?好久都不见你们了。”
王小悠闻言一脸乖巧的道:“前段时间家里出了一些事儿。”
许乐也点点头应是,对着许二郎和文三道:“快叫林大娘。”
“林大娘。”
“林大娘。”许二郎和文三乖巧道。
“这两个是?”林大娘有些疑惑。
“这两个是我家弟弟。”许乐笑着介绍道。
“啊?你有两个弟弟啊?”林大娘不知道为何,脸上有些僵硬。
许乐没有发觉什么不对,点了点头。
“那挺好的,你爹娘真是有福气。”林大娘变了变脸,总算正常道,只是言语里似乎有些遗憾。
然后又见她笑了笑,转过头问王小悠:“小悠家里还有谁啊?”
“我啊?我家里还有一个大哥,不过早年去外边了一直没有音讯。”王小悠实话实说道。
就在这时,突然,铺子里走出来一个男子。大约七尺高,剑眉星目,轮廓分明。
只见他打量了许乐几人一眼便对林大娘道:“娘,后院的斧头您放哪儿了?”
“哎呀,先别着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小悠,住在许家村。”林大娘一把扯过自家儿子的手,热情的介绍道。
一旁的许乐见此,偷笑了一下,她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个林大娘对她和王小悠这么热情了,原来是想介绍给自家儿子啊?
不过,刚才是把她排除在外了?
许乐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今天带许二郎和文三出来还真算是带对了。
她可是独身主义,从上辈子就打定主意不谈男朋友不结婚的,对男人她也没多大感觉,总觉得都是些薄情寡义的,不值得托付一生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谁能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别人呢?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是真正的安全感,以后才有依靠。
而且结婚也没什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21世纪,没点钱结婚那简直就是去送死,死法还挺凄惨,无尽的折磨。
对孩子而言也是如此,想要什么没有什么。
父母还随时禁受着外面的诱惑,一不小心来个出轨什么的,终生的阴影啊…
所以,独身主义说实话,挺好的。
“这位是?”林越突然望向许乐道。
“哦,哦,她也是许家村的。”林大娘没打算仔细介绍,含含糊糊道。
其实之前她也考虑过许乐,毕竟长相身材都挺出挑的,为人处事也不错,
可谁知道她家竟然还有两个幼弟,这种媳妇儿以后肯定不顾家,不能娶。
而这王小悠就不同了,相貌长相虽然一般,但是性格还不错,挺乖巧的。
虽然家里有一个大哥,但是这么多年都没有音讯谁知道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没准都没在人世也不一定。
这样的娶回家又听话,娘家又没什么糟心事,不错。
许乐尴尬的冲林越笑了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照她看来,林大娘完全不必如此,她真的对男人没兴趣。
而那边林越却不懂他娘的意思了,继续道:“你叫什么?”
许乐一点都不想跟别人说自己的名字好吗,她真的感觉好傻,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说了
“我叫许大丫。”
“我叫林越。”林越笑了笑,露出一排大白牙。初升的太阳打几人身上,湿漉漉的街道外,人来人往。
这一幕,很久以后许乐都还记得,当然,不是因为林越,而是那种感觉,实在太美了。
所以许乐几人的皂角最后贱卖出去也只换来20来个钱,在许乐看来努力与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不管是哪个世道赚钱都很难,当然,出生这个就不提了。略过。
卖完皂角后,许乐和王小悠带着两个小孩子在镇上逛了起来。。
镇上店铺并不太多,甚至可以说非常少,但今天恰逢赶集日,所以四面八方的村子里的人都来了。
倒是多了很多小摊贩,有卖家具的,比如用竹子做的小凳子或者簸箕背篓等物。
也有卖肉和吃食的,比如糕点什么的都有。
总之人来人往,一派热闹景象。
“大丫,你觉得这盒胭脂怎么样?”王小悠指着一个不远处的几盒胭脂兴奋的问道。
那双纯净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那盒胭脂的喜爱。
“嗯,挺好看的。”许乐顺着王小悠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几个木盒子正整整齐齐摆在地上,上面刻了或许是桃花亦或是梅花的图案。
………看上去是挺好看的,许乐想。
“姑娘?买两盒?”小摊贩见两人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主动上前热情的推销起他的胭脂来。
王小悠有些窘迫的开口道:“你这胭脂多少钱一盒?”
“不贵,15文钱一盒。”小摊贩笑眯眯的答道,并没有因为几人的穿着而瞧不起人。
王小悠一听,有些咋舌,连忙摆手道:
“啊?太贵了,我,我身上没那么多钱。”
许乐见状,接话道:“是啊,我们今天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下次来吧。”
说完许乐抱歉的对那小摊贩笑了笑,拉着几人走了。
“真的好喜欢那盒胭脂啊!”走了没多远,王小悠闷闷不乐的道。
“没事,以后赚钱了再来买是一样的,你不是说要去买线绣手帕去卖吗?走,我们去绣庄看看吧。”许乐转移话题道。
王小悠有些念念不忘的看了看身后,才道:“嗯,我们去买线吧。”
蝴蝶绣庄,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铺子,坐落于小镇中央,旁边福来酒楼。
是镇上唯一的一家卖针线布料的地方,掌柜是一个30多岁的大娘,据说曾经是县里大户人家小姐的贴身丫鬟。
许乐曾经见过两次,印象还不错,对她和王小悠挺热情的。
“林大娘,我要一盒针线和一些碎布。”王小悠熟门熟路的走到这里,对着坐在门口正不知道在绣什么的林大娘道。
林大娘听到声儿,抬起头,见是王小悠和许乐两人,高兴坏了,连忙道:“小悠,大丫来了?好久都不见你们了。”
王小悠闻言一脸乖巧的道:“前段时间家里出了一些事儿。”
许乐也点点头应是,对着许二郎和文三道:“快叫林大娘。”
“林大娘。”
“林大娘。”许二郎和文三乖巧道。
“这两个是?”林大娘有些疑惑。
“这两个是我家弟弟。”许乐笑着介绍道。
“啊?你有两个弟弟啊?”林大娘不知道为何,脸上有些僵硬。
许乐没有发觉什么不对,点了点头。
“那挺好的,你爹娘真是有福气。”林大娘变了变脸,总算正常道,只是言语里似乎有些遗憾。
然后又见她笑了笑,转过头问王小悠:“小悠家里还有谁啊?”
“我啊?我家里还有一个大哥,不过早年去外边了一直没有音讯。”王小悠实话实说道。
就在这时,突然,铺子里走出来一个男子。大约七尺高,剑眉星目,轮廓分明。
只见他打量了许乐几人一眼便对林大娘道:“娘,后院的斧头您放哪儿了?”
“哎呀,先别着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小悠,住在许家村。”林大娘一把扯过自家儿子的手,热情的介绍道。
一旁的许乐见此,偷笑了一下,她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个林大娘对她和王小悠这么热情了,原来是想介绍给自家儿子啊?
不过,刚才是把她排除在外了?
许乐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今天带许二郎和文三出来还真算是带对了。
她可是独身主义,从上辈子就打定主意不谈男朋友不结婚的,对男人她也没多大感觉,总觉得都是些薄情寡义的,不值得托付一生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谁能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别人呢?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是真正的安全感,以后才有依靠。
而且结婚也没什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21世纪,没点钱结婚那简直就是去送死,死法还挺凄惨,无尽的折磨。
对孩子而言也是如此,想要什么没有什么。
父母还随时禁受着外面的诱惑,一不小心来个出轨什么的,终生的阴影啊…
所以,独身主义说实话,挺好的。
“这位是?”林越突然望向许乐道。
“哦,哦,她也是许家村的。”林大娘没打算仔细介绍,含含糊糊道。
其实之前她也考虑过许乐,毕竟长相身材都挺出挑的,为人处事也不错,
可谁知道她家竟然还有两个幼弟,这种媳妇儿以后肯定不顾家,不能娶。
而这王小悠就不同了,相貌长相虽然一般,但是性格还不错,挺乖巧的。
虽然家里有一个大哥,但是这么多年都没有音讯谁知道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没准都没在人世也不一定。
这样的娶回家又听话,娘家又没什么糟心事,不错。
许乐尴尬的冲林越笑了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照她看来,林大娘完全不必如此,她真的对男人没兴趣。
而那边林越却不懂他娘的意思了,继续道:“你叫什么?”
许乐一点都不想跟别人说自己的名字好吗,她真的感觉好傻,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说了
“我叫许大丫。”
“我叫林越。”林越笑了笑,露出一排大白牙。初升的太阳打几人身上,湿漉漉的街道外,人来人往。
这一幕,很久以后许乐都还记得,当然,不是因为林越,而是那种感觉,实在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