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0章 强大的律法女娲
林枫对于各方对自己的反应当然是不知道的了,就算知道他也没有时间顾及,因为他现在已经将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了和律法女娲的对决上。
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出手,是因为他根本找不到律法女娲的的弱点,甚至虽然律法女娲就站在那里,可是林枫却无法感知到他的具体位置,只能够微微感觉到一股飘忽的气息,仿佛不存在于这个空间,又好像到处都是,这种感觉确实非常的奇怪。
这是两个人的实力等级相差太远的表现,如果连对手的确切位置都找不到的话,就更不要说出手攻击了。
对于这种情况,林枫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即便他已经将第七感提升到了极限,也无法感知到律法女娲的存在。
“老大,律法女娲不愧是上古神族的护法,在境界的等级上超越你太多了,所以你无法感知到他的存在。”
虎王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沉吟的对林枫说道。
林枫微微皱眉,他之前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问道:“是不是因为律法女娲拥有神圣气息,我还无法感知这道气息,对么?”
虎王点头说道:“没错的,老大,不过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够解决,你吸收的第一滴精血,融合到你的第七感当中,就可以感知到他的位置了。”
林枫心中一动,连忙以意识控制神之精血,融合到第七感当中,随着神之精血的融入,林枫感觉到第七感正在变得更加强大,透过那些具有迷惑性的气息,他看到了律法女娲的本体。
虽然还不是很清晰,但至少也能够锁定了他的位置,于是林枫立刻就将剑气凝聚起来,准备对律法女娲进行攻击。
律法女娲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异样,然后冷冷的说道:“看得出你已经能够感知到我的气息了,该不会是想立刻就对我出手吧?”
林枫淡淡的说道:“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需要快点和你分出胜负来。”
律法女娲冷笑的说道:“如果你要是这样想的话,那可就真的大错特错了,我们的实力相差太大了,所以我随时都可以让你不能出手。”
说话间,他的身体中爆发出了一道强大的无法想象的力量,如同一道无形的墙一样,向着林枫压了过来。
林枫的剑气几乎已经脱手而出了,可是却陡然感觉到这道无形压力之后,他甚至连出手的能力都没有,这道气息给他一种感觉,那就是无论他用什么办法进行攻击,都无法攻破这道本元之力形成的防御。
律法女娲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我只是随便提升了一下本元之力,就将你压迫的无法呼吸,就凭这点力量还想挑战我,实在是太不自量力了。”
林枫将本元之力提升到了极限,这才勉强抗衡住律法女娲的力量,当然他也知道,自己已经用出了全力,而律法女娲却根本还没有出力,双方的实力差距确实有点太大了。
不过林枫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只有咬紧牙关,以本身力量来抗衡律法女娲的力量,他的额头很快就流出了汗水,虽然两个人还没有真正交锋,可也已经消耗了他不少的能量。
律法女娲冷笑一声,只见他的身形展动,瞬间就到了林枫的面前,林枫虽然感觉到拿到压力消失了,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更加凝重。
因为他看得出,律法女娲用的招式,正是上古战士一族中最强的身法,移形换影。
如果只是移形换影的话,林枫还不会如此惊讶,毕竟上古战士一族也是女娲后裔的一个分支,在很多招式上都是互通的,真正让他惊讶的是,律法女娲的移形换影已经达到了王者级的最高境界,身法要比自己不知道快上多少,从速度上来说已经完全凌驾在自己之上了。
不等林枫从惊讶中苏醒过来,律法女娲已经出手,他手中的魔血剑一挥,一道强大的剑气已经发出,剑锋中闪烁出一道火焰的光芒。
林枫的瞳孔一阵收缩,这是战士一族中最强剑法,烈火剑法的奥义,他虽然也能够纯熟的运用这种剑法,但是在威力上却和律法女娲相差太远。
他当然也很清楚,以自己的力量根本就无法阻挡烈火剑法的攻击,连忙施展出移形换影的身法闪避。
林枫刚脱离出律法女娲的攻击范围,就听到了轰的一声巨响,刚才他所在的地方,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整个地面都支离破碎,无数石块飞溅而出。
没有等烟尘散去,律法女娲的身影已经从中飞了出来,他的手腕一抖,又是一道月牙般的剑气,平斩向林枫的腰间。
林枫大吃一惊,这招式他也非常熟悉,上古战士一族的半月弯刀,是一种斩击范围很广的剑法,杀伤力也是颇为惊人的。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林枫只能够卡开启金刚护体和护身真气这两种防御技能,同时举起虎王盾防御。
只听到一阵剧烈的响动,金刚护体和护身真气一阵动荡,总算挡住了大部分的剑气,不过依然有一部分剑气透过两道防御,斩击在了虎王盾上。
林枫只感觉手腕一阵酸麻,虎王盾险些脱手飞出,他的身体都感觉到剧烈的震颤,经脉也受到了强烈的震荡,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十几步才顿住了身形。
“原来你已经得到了虎王盾,怪不得你敢于站在我的面前了,不过虎王盾虽然是神器,但是在我的本元之力下,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存在。”
律法女娲看着林枫,淡淡的说道,展现出了一种极为强大的自信。
林枫深吸一口气,才将胸腹间的震荡平复下去,他的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律法女娲不但本元之力极为强大,甚至连技巧都是了炉火纯青,想要以本元之力战胜律法女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虎王沉吟的说道:“老大,所有上古战士一族的招式,都是律法女娲传承下去的,所以想要以你的传承击败他,恐怕难度太大了。”
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出手,是因为他根本找不到律法女娲的的弱点,甚至虽然律法女娲就站在那里,可是林枫却无法感知到他的具体位置,只能够微微感觉到一股飘忽的气息,仿佛不存在于这个空间,又好像到处都是,这种感觉确实非常的奇怪。
这是两个人的实力等级相差太远的表现,如果连对手的确切位置都找不到的话,就更不要说出手攻击了。
对于这种情况,林枫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即便他已经将第七感提升到了极限,也无法感知到律法女娲的存在。
“老大,律法女娲不愧是上古神族的护法,在境界的等级上超越你太多了,所以你无法感知到他的存在。”
虎王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沉吟的对林枫说道。
林枫微微皱眉,他之前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问道:“是不是因为律法女娲拥有神圣气息,我还无法感知这道气息,对么?”
虎王点头说道:“没错的,老大,不过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够解决,你吸收的第一滴精血,融合到你的第七感当中,就可以感知到他的位置了。”
林枫心中一动,连忙以意识控制神之精血,融合到第七感当中,随着神之精血的融入,林枫感觉到第七感正在变得更加强大,透过那些具有迷惑性的气息,他看到了律法女娲的本体。
虽然还不是很清晰,但至少也能够锁定了他的位置,于是林枫立刻就将剑气凝聚起来,准备对律法女娲进行攻击。
律法女娲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异样,然后冷冷的说道:“看得出你已经能够感知到我的气息了,该不会是想立刻就对我出手吧?”
林枫淡淡的说道:“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需要快点和你分出胜负来。”
律法女娲冷笑的说道:“如果你要是这样想的话,那可就真的大错特错了,我们的实力相差太大了,所以我随时都可以让你不能出手。”
说话间,他的身体中爆发出了一道强大的无法想象的力量,如同一道无形的墙一样,向着林枫压了过来。
林枫的剑气几乎已经脱手而出了,可是却陡然感觉到这道无形压力之后,他甚至连出手的能力都没有,这道气息给他一种感觉,那就是无论他用什么办法进行攻击,都无法攻破这道本元之力形成的防御。
律法女娲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我只是随便提升了一下本元之力,就将你压迫的无法呼吸,就凭这点力量还想挑战我,实在是太不自量力了。”
林枫将本元之力提升到了极限,这才勉强抗衡住律法女娲的力量,当然他也知道,自己已经用出了全力,而律法女娲却根本还没有出力,双方的实力差距确实有点太大了。
不过林枫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只有咬紧牙关,以本身力量来抗衡律法女娲的力量,他的额头很快就流出了汗水,虽然两个人还没有真正交锋,可也已经消耗了他不少的能量。
律法女娲冷笑一声,只见他的身形展动,瞬间就到了林枫的面前,林枫虽然感觉到拿到压力消失了,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更加凝重。
因为他看得出,律法女娲用的招式,正是上古战士一族中最强的身法,移形换影。
如果只是移形换影的话,林枫还不会如此惊讶,毕竟上古战士一族也是女娲后裔的一个分支,在很多招式上都是互通的,真正让他惊讶的是,律法女娲的移形换影已经达到了王者级的最高境界,身法要比自己不知道快上多少,从速度上来说已经完全凌驾在自己之上了。
不等林枫从惊讶中苏醒过来,律法女娲已经出手,他手中的魔血剑一挥,一道强大的剑气已经发出,剑锋中闪烁出一道火焰的光芒。
林枫的瞳孔一阵收缩,这是战士一族中最强剑法,烈火剑法的奥义,他虽然也能够纯熟的运用这种剑法,但是在威力上却和律法女娲相差太远。
他当然也很清楚,以自己的力量根本就无法阻挡烈火剑法的攻击,连忙施展出移形换影的身法闪避。
林枫刚脱离出律法女娲的攻击范围,就听到了轰的一声巨响,刚才他所在的地方,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整个地面都支离破碎,无数石块飞溅而出。
没有等烟尘散去,律法女娲的身影已经从中飞了出来,他的手腕一抖,又是一道月牙般的剑气,平斩向林枫的腰间。
林枫大吃一惊,这招式他也非常熟悉,上古战士一族的半月弯刀,是一种斩击范围很广的剑法,杀伤力也是颇为惊人的。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林枫只能够卡开启金刚护体和护身真气这两种防御技能,同时举起虎王盾防御。
只听到一阵剧烈的响动,金刚护体和护身真气一阵动荡,总算挡住了大部分的剑气,不过依然有一部分剑气透过两道防御,斩击在了虎王盾上。
林枫只感觉手腕一阵酸麻,虎王盾险些脱手飞出,他的身体都感觉到剧烈的震颤,经脉也受到了强烈的震荡,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十几步才顿住了身形。
“原来你已经得到了虎王盾,怪不得你敢于站在我的面前了,不过虎王盾虽然是神器,但是在我的本元之力下,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存在。”
律法女娲看着林枫,淡淡的说道,展现出了一种极为强大的自信。
林枫深吸一口气,才将胸腹间的震荡平复下去,他的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律法女娲不但本元之力极为强大,甚至连技巧都是了炉火纯青,想要以本元之力战胜律法女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虎王沉吟的说道:“老大,所有上古战士一族的招式,都是律法女娲传承下去的,所以想要以你的传承击败他,恐怕难度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