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针扎一般难受
江暮晓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里的。
等到看见了居民楼中的透出暖黄的灯光时,她才回过神来。
纪凛死了?
江暮晓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怎么可能呢?
是啊,怎么可能。
上辈子,纪凛明明是在半个多月后才消失的,而且,当时他是被“枪毙”。
而不是现在这个,掉进海里面,下落不明。
会不会,这其实只是一个意外呢?
江暮晓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不管如何,过几天看看有没有新闻吧。
第二天一大早,江暮晓就打开了电视机,此时正播放着新闻。
“近日,C市警方联合陆军特种部队成功打掉一个特大贩毒团伙……在跟嫌疑人交火中,因嫌疑人反抗造成五死二伤……”
新闻的画面是西岩海滩,这个海滩比较荒凉,很少人会去这边。
江暮晓静静的看着新闻,这一回,大概可以确认了。
她呆呆的看着电视机,如同失掉了灵魂的木偶般。
还是杨芬在旁边喊了几声,才让她回过神来。
“一大早看什么电视,你真的是闲着没事干啊,再过几天你就要高考了,我告诉你,考不上市里最好的大学,你就别想去上学了。”
江暮晓看着杨芬叽叽喳喳的样子,一言不发的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这么久以来,江暮晓还是头一次没有反击她,让杨芬有点诧异。
从家里面出来,江暮晓抬头看着天空。
天气越来越热,也越来越昼长夜短,这么早天已经亮透了。
但江暮晓心中却有一层阴霾。
是因为她重生了,所以无意中改变了事情发展的方向?
原以为按照既定的轨道走就行了。
但是现在,她连纪凛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她知道他们这种身份,就算真死了,也不能将他的身份亮出来。
不然他的家人会被人打击报复。
而她,除了他的电话号码,其他一概不清楚。
她就算想要打听纪凛究竟还活着不,大概也没有人会告诉她的。
她之前的顾虑是对的,她跟纪凛怎么能有结果。
想到这里,江暮晓心间针扎一般难受,紧了紧拳头。
随后,轻哼一声。
纪凛这个渣男!欺骗她的感情后,一声不吭就走了?
最好他还活着,她还要跟他算账。
想是这么想,却感觉眼眶有点酸涩发热的感觉,江暮晓伸手捂住了眼睛。
……
高三的日子过的飞快,特别是最后几天。
马芳玲对于自己安稳如山的成绩并不担心,还计划好了高考之后要去B市转转。
在这个时代的人心里面,对帝都B市有着别样的感情。
而霍均臣则准备去国外旅游,还问江暮晓要不要一起去,他包全部的费用。
江暮晓婉言拒绝了霍均臣的好意。
她帮霍夫人做的衣服也很快就好了。
霍夫人气质跟霍嘉欣完全不一样,是端庄典雅的,所以,她想来想去,决定帮霍夫人做一套旗袍。
她选择的是香云纱材质,鸦青色,颜色比较古朴暗沉。
接着就设计款式。
旗袍跟裙子不一样,不注重款式新颖独特,更加重视质感。
越低调简单越好,如果太奢华,反而看着像迎宾小姐。
江暮晓将旗袍改良了下,在领口跟袖子处使用了黑色蕾丝,七分袖。再用针线在旗袍上面绣出兰花来。
就如同在旗袍上面绘制了一副山水画。
江暮晓这件旗袍的风格讲究的是写意,所以用的丝线都是暗色的。
最终,在高考完一个星期后,江暮晓把这件旗袍做好了。
霍均臣兴致冲冲的拿着衣服回家了。
一见到霍夫人,霍均臣就说,“妈,暮晓说帮你做的是旗袍,如果你要穿的话,建议搭配红色系的珠宝比较好。”
“是旗袍啊……”霍夫人有点惊讶。
她旗袍倒是不少,她也很喜欢,不过这年头,大家更喜欢西式的礼服,所以这些年她出席活动也都穿西式礼服比较多。
只有偶尔的小聚会会选择穿旗袍,但都被她的姐妹们嫌弃穿旗袍显得太老气了。
所以听见是旗袍,霍夫人有点失望。
霍嘉欣却在旁边笑道,“妈,暮晓做的旗袍,能跟别人做的一样吗?”
这确实,霍夫人打开看叠好的旗袍,这颜色也让霍夫人皱眉,这么暗沉的青色,只会显得更加老气吧。
不过,等她将旗袍打开来后,就惊讶了。
这件旗袍款式乍一看很普通,长款,跟平常旗袍的款式一样。
只不过,它上面用蕾丝改造的袖子跟领口,结合了西式风格。
一瞬间就从普普通通的古朴风,变得时尚起来。
霍嘉欣也惊讶,“还能这样改造?看的我都想要来一条了。”
霍夫人飞快回房间里换衣服。
旗袍十分贴合她的身形,穿上之后,就将她的身材勾勒出来。
霍夫人也不算胖,中等身材有些丰腴。
而旗袍很挑身材,太胖穿不好看,瘦了也不行。
她这样就刚刚好。
而她的手臂上方肉比较多,没想到江暮晓也发现了,所以她选择了七分袖,刚好将手臂上方的肉都挡住了,显得温婉极了。
黑色跟绿色交织的滚边也做的十分精巧。
加上裙上绣着的大朵大朵的兰花,因为选用的是暗色系丝线绣出来的,所以丝毫不感到浮夸,反而淡雅有韵味。
霍夫人还将自己的红翡翠耳环翡翠项链都拿出来戴上。
都说红配绿很难看,但是,穿上这旗袍,搭配红色的翡翠,就像是万绿丛中的一点红,亮眼又漂亮。
而且明明这么深色,怎么就觉得雍容华贵呢?霍夫人都被自己美了一把。
霍夫人当然不会知道,江暮晓做这件旗袍就是为了将霍夫人自身雍容的气质展现出来的。
之所以不用华贵的牡丹而是用兰花,一是觉得牡丹花太普遍泛滥了,二也是霍夫人本身就有那个气质,不用再加多而显得累赘。
霍夫人有了这件衣服,心花怒放,怎么也得要当面感谢江暮晓。
于是让霍均臣去喊江暮晓来他们家里吃饭。
江暮晓跟霍家也很熟悉了,现在又有空便跟着霍均臣过去。
等到看见了居民楼中的透出暖黄的灯光时,她才回过神来。
纪凛死了?
江暮晓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怎么可能呢?
是啊,怎么可能。
上辈子,纪凛明明是在半个多月后才消失的,而且,当时他是被“枪毙”。
而不是现在这个,掉进海里面,下落不明。
会不会,这其实只是一个意外呢?
江暮晓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不管如何,过几天看看有没有新闻吧。
第二天一大早,江暮晓就打开了电视机,此时正播放着新闻。
“近日,C市警方联合陆军特种部队成功打掉一个特大贩毒团伙……在跟嫌疑人交火中,因嫌疑人反抗造成五死二伤……”
新闻的画面是西岩海滩,这个海滩比较荒凉,很少人会去这边。
江暮晓静静的看着新闻,这一回,大概可以确认了。
她呆呆的看着电视机,如同失掉了灵魂的木偶般。
还是杨芬在旁边喊了几声,才让她回过神来。
“一大早看什么电视,你真的是闲着没事干啊,再过几天你就要高考了,我告诉你,考不上市里最好的大学,你就别想去上学了。”
江暮晓看着杨芬叽叽喳喳的样子,一言不发的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这么久以来,江暮晓还是头一次没有反击她,让杨芬有点诧异。
从家里面出来,江暮晓抬头看着天空。
天气越来越热,也越来越昼长夜短,这么早天已经亮透了。
但江暮晓心中却有一层阴霾。
是因为她重生了,所以无意中改变了事情发展的方向?
原以为按照既定的轨道走就行了。
但是现在,她连纪凛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她知道他们这种身份,就算真死了,也不能将他的身份亮出来。
不然他的家人会被人打击报复。
而她,除了他的电话号码,其他一概不清楚。
她就算想要打听纪凛究竟还活着不,大概也没有人会告诉她的。
她之前的顾虑是对的,她跟纪凛怎么能有结果。
想到这里,江暮晓心间针扎一般难受,紧了紧拳头。
随后,轻哼一声。
纪凛这个渣男!欺骗她的感情后,一声不吭就走了?
最好他还活着,她还要跟他算账。
想是这么想,却感觉眼眶有点酸涩发热的感觉,江暮晓伸手捂住了眼睛。
……
高三的日子过的飞快,特别是最后几天。
马芳玲对于自己安稳如山的成绩并不担心,还计划好了高考之后要去B市转转。
在这个时代的人心里面,对帝都B市有着别样的感情。
而霍均臣则准备去国外旅游,还问江暮晓要不要一起去,他包全部的费用。
江暮晓婉言拒绝了霍均臣的好意。
她帮霍夫人做的衣服也很快就好了。
霍夫人气质跟霍嘉欣完全不一样,是端庄典雅的,所以,她想来想去,决定帮霍夫人做一套旗袍。
她选择的是香云纱材质,鸦青色,颜色比较古朴暗沉。
接着就设计款式。
旗袍跟裙子不一样,不注重款式新颖独特,更加重视质感。
越低调简单越好,如果太奢华,反而看着像迎宾小姐。
江暮晓将旗袍改良了下,在领口跟袖子处使用了黑色蕾丝,七分袖。再用针线在旗袍上面绣出兰花来。
就如同在旗袍上面绘制了一副山水画。
江暮晓这件旗袍的风格讲究的是写意,所以用的丝线都是暗色的。
最终,在高考完一个星期后,江暮晓把这件旗袍做好了。
霍均臣兴致冲冲的拿着衣服回家了。
一见到霍夫人,霍均臣就说,“妈,暮晓说帮你做的是旗袍,如果你要穿的话,建议搭配红色系的珠宝比较好。”
“是旗袍啊……”霍夫人有点惊讶。
她旗袍倒是不少,她也很喜欢,不过这年头,大家更喜欢西式的礼服,所以这些年她出席活动也都穿西式礼服比较多。
只有偶尔的小聚会会选择穿旗袍,但都被她的姐妹们嫌弃穿旗袍显得太老气了。
所以听见是旗袍,霍夫人有点失望。
霍嘉欣却在旁边笑道,“妈,暮晓做的旗袍,能跟别人做的一样吗?”
这确实,霍夫人打开看叠好的旗袍,这颜色也让霍夫人皱眉,这么暗沉的青色,只会显得更加老气吧。
不过,等她将旗袍打开来后,就惊讶了。
这件旗袍款式乍一看很普通,长款,跟平常旗袍的款式一样。
只不过,它上面用蕾丝改造的袖子跟领口,结合了西式风格。
一瞬间就从普普通通的古朴风,变得时尚起来。
霍嘉欣也惊讶,“还能这样改造?看的我都想要来一条了。”
霍夫人飞快回房间里换衣服。
旗袍十分贴合她的身形,穿上之后,就将她的身材勾勒出来。
霍夫人也不算胖,中等身材有些丰腴。
而旗袍很挑身材,太胖穿不好看,瘦了也不行。
她这样就刚刚好。
而她的手臂上方肉比较多,没想到江暮晓也发现了,所以她选择了七分袖,刚好将手臂上方的肉都挡住了,显得温婉极了。
黑色跟绿色交织的滚边也做的十分精巧。
加上裙上绣着的大朵大朵的兰花,因为选用的是暗色系丝线绣出来的,所以丝毫不感到浮夸,反而淡雅有韵味。
霍夫人还将自己的红翡翠耳环翡翠项链都拿出来戴上。
都说红配绿很难看,但是,穿上这旗袍,搭配红色的翡翠,就像是万绿丛中的一点红,亮眼又漂亮。
而且明明这么深色,怎么就觉得雍容华贵呢?霍夫人都被自己美了一把。
霍夫人当然不会知道,江暮晓做这件旗袍就是为了将霍夫人自身雍容的气质展现出来的。
之所以不用华贵的牡丹而是用兰花,一是觉得牡丹花太普遍泛滥了,二也是霍夫人本身就有那个气质,不用再加多而显得累赘。
霍夫人有了这件衣服,心花怒放,怎么也得要当面感谢江暮晓。
于是让霍均臣去喊江暮晓来他们家里吃饭。
江暮晓跟霍家也很熟悉了,现在又有空便跟着霍均臣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