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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同行鹤城

    鹤城地处盛京南方,路程约两三日可到。所以我们就换了千里骢的马车,车身上刻有有夙氏族徽。

    我看马车里也是准备的一应俱全,连零嘴都备好了,便知夙歌有心了。

    与我们通行驾车的是夙歌的小厮漠北。沉稳干练,话不多。看身形功夫定然不错。

    我们并不急着赶路,看官道上哪里风景好就停下来休息闲逛一番。

    我看漠北做的饭和带的干粮都太过素淡,便要他们两个去捉了兔子或者山鸡类的野物,指挥他们宰杀处理了,我再来烹制。

    夙夙很喜欢我做的叫花鸡。觉得用鲜嫩的荷叶包了鸡肉,裹上泥土,再燃火来炜熟,觉得甚是新鲜。

    待火自然熄灭,泥巴逐渐冷透,剥去泥巴,就闻到香味四溢,鸡肉的味道与荷叶的清香令人闻之难忘。

    “若是配料丰富,口感会更好一些。”我也尝了些,还是略有遗憾。毕竟行路中,除了盐,其他佐料可是没有的。

    “已经很不错了,若是行军时能吃到这些,当真是再美好不过的事了。”夙歌折了鸡腿给我。

    “夙夙刚到战场时还水土不服是吗?”我接过,想起他第一封信中所写的,虽然寥寥数笔,但想必过程却是十分难熬。

    “嗯,我自幼在盛京长大,虽说后来去舞家学了几年功夫,但到底生活环境都比较富裕无忧,气候也相对稳定。所以初至北方,冰天雪地,当真是吃了些苦头。”他看我蹙眉,遂即温暖一笑:“不过慢慢的就好了。”

    “北境气候干冷,兵士又着铁甲,三餐饮食不能保证温热。所以定然极是苦熬身体的。”我分析着,慢慢想是否有什么办法能从某一方面缓解目前的苦境。

    “没错,作战时为了行动迅速敏捷,就不便穿的太过厚实,因为再附上铁甲后行动速度就会减缓。所以多有兵士冻伤现象发生。”夙歌说着伸出手,我便看到即便是他手背上也留下了冻伤过的痕迹。

    我握着他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些疤痕,只是单纯的冻伤,待气候温暖时就会自愈,也不会留下疤痕,最多留些印记。而他手上则是一条条的伤口痕迹。

    “你也不注意着些,能留下这么深的伤口,哪里会是普通冻伤。”我心里疼惜,嘴上却是出言埋怨。

    “无妨,不过是看着严重一些而已。”夙歌满不在乎。

    “与我家将军身上的伤口做比较,这些简直就是不值得一提。”一旁的漠北突然的插嘴。

    我心头一紧,这家伙在战场上拼起命来,真的是丝毫没有考虑到我会不会担心吧!

    眼看我面色沉了下来,夙歌回身给了漠北一脚:“去一边喂千里骢去。不要在此多嘴。”

    待漠北走远。

    “你不要生气,都已经过去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夙歌单膝蹲在我面前,拉着我的手摇了摇。

    “你一上战场就喜欢冲锋在前,杀敌毫不顾虑自身,我每封战报都看得仔细。你自己说说,你是不是打算把我的心架在火上烤才甘心。”我捏了捏他的脸颊。

    “那是因为我不敢有丝毫退缩,不然若是妖族入侵,那么你该怎么办……”夙歌没说完,但我懂,他在信中提到过的。

    “那你也该多加保重才是啊,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是比死了更难受。”我环住他的脖颈,脸埋在他颈间。

    “在这天地间,我只有你了啊……”我努力的笑着。

    他沉默着拥紧了我。

    待到夜幕降临,我们坐在火堆旁,相互依偎看着漫天的星辰。

    “皇朝的星空真美。人类社会发展的迅速,也导致了自然被破坏,高科技存在的二十一世纪很难再见到如此干净美丽的星空。”

    “阿卓,你们那里的军队也如皇朝一般吗?”夙歌到底是行伍出身,最关注的还是他心所向往的。

    “不是啊,皇朝目前还处在冷兵器时代,就是以刀枪棍棒这类为武器。而我的世界已经处于核武器时代了。一个核炸弹可以摧毁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而杀一个人于百步之外简直是相当轻松,因为有枪这种武器。”

    我说着做了个持枪的手势对准他:“就像这样拿着,比你的剑要重一些,但携带特别方便,枪中需要子弹,瞄准了人体要害射出去,瞬间让人毙命。如果皇朝有这么一把枪,还有取之不尽的弹药,我想哥哥压根不用想什么制衡,摆在那里就足够震慑天下。”

    夙歌的眼睛亮起来:“比箭要厉害太多了是吧。”

    “这是自然,而且枪还分无数类型。最常用的是手枪,就如手掌般大小。而最远距离狙击敌人的则有狙击枪,它可以射杀一千米内的活体生物。在对方还不能察觉的时候一枪爆头。”我做了个端枪瞄准的姿势,顺便还假作吹了下枪口,挑眉得意的看着听的认真的夙歌。

    “还有叫做机关枪,上面两种枪都是单体发射,而机枪则是连体发射,可以连续大规模扫射敌人,子弹甚至可以穿透薄装防护甲的目标。”

    我会想着这些,双手支着下巴,看着燃燃的火焰,心中又是难免的开始想念:“在我的国家中国,人人向往和平,民间不允许私有枪支。我的国家也拥有核武器来震慑世界,但我们从来不主动挑起战争。这个古老的国度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有着最悠久的文化传承。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的一切,如今却是觉得一切原来那么美好。”

    “听你如此说,连我也心存了向往。”夙歌揽过我的肩。

    “不知道你们那里有没有什么办法取暖。”夙歌岔开话题。

    我一愣,心中一动,突然拍手,一跃而起:“天呐!天呐!我怎么忘了这个!”继而拉住他的手:“夙夙,羽绒服,又轻便又保暖,最重要的是皇朝也能做出来!”

    夙歌被我突如其来的兴奋弄的哭笑不得,拉住我:“你慢慢说。”

    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说:“我们那里也有很冷很冷的北方。我们冬季御寒的最常穿的就是羽绒服。就是用鸭绒或者是鹅绒蒸煮杀菌消毒后烘干缝制在衣服里。挡风保暖还透气。最主要的是特别轻盈。”

    “用禽类的羽绒?一定要是鸭或鹅吗?”夙歌问。

    “因为这两种禽类的产绒量相对要高,其中又数鸭类的最高。我们可以在皇朝建立饲养场,然后留下绒类来制作衣服,肉类则供给给酒楼。”我负着手来回踱步。

    “咦,我怎么觉得你已经拐到如何赚银子上去了。”夙歌好笑的看着我。

    “我许诺过哥哥要掌握这皇朝的经济命脉。所以总是不知不觉就往赚钱方向想。说起来我也算懒惰,凤来阁与鱼羊为鲜如今已经算是客流稳定反响不错,理应在此时候开设分店来占有市场。不过这事如今也扔给了明月,我倒是来这里与你一起游山玩水了。”

    我说到此处有不禁乐起来:“我倒也可以开烤鸭店,这样鸭肉就可以自产自销了。”

    “原来夫人还有如此远大理想,是夫君小看你了呢。”夙夙扯过我让我坐在他怀中。

    第一次如此亲密,我倒还真是有些不适应,不过看漠北早就不知道溜去哪里,便也就羞红了脸揽住了他的脖颈,心里却砰砰直跳个不停。

    晚上我独自在马车上睡的香甜,夙歌与漠北轮流在火堆旁边值守。

    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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