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1章 坏叔叔,骗子
天剑山。
小凌风在凤宵的灵剑中,修炼达到了神速,短短一个月,他的剑法炼的如火纯青,修为也破了紫玄之境,对于一个才这么点大的孩子来说,能破紫玄之境,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要知道,一般人修炼到四五十岁,也不一定能破紫玄之境,就算天资聪颖的,破紫玄之境,至少也要十四五岁。
这短短一个月,小凌风也付出了很多,他每天睡眠不足三个小时,几乎是没日没夜的修炼。
蓝绫不在这里,凤宵又是修炼狂人,根本不会去管小凌风,也不觉得小凌风这是在透支修炼。
相比起小凌风,小灵儿就很闲,她对修炼没兴趣,每日就和小奴隶厮混,小奴隶会想出各种好玩的逗小灵儿开心,渐渐的,小灵儿也从火凤消失的悲伤中走了出来,但她每天都会把火凤的内丹拿出来,看一看,小奴隶说,只要内丹在,火凤就会浴火重生,这是每一代凤凰都会经历的,也必须经历的。
小灵儿坚信,终有一天,她的大鸟会活过来,披着华丽的凤羽,站在她的面前。
小灵儿站在凤宵的石门前,捡起一块石头,对着石门敲了敲:“凤叔叔,你闭关好几天了,修炼好了没?”
若是以前,凤宵闭关,从未有人会来打扰他,也从未有人敢打扰他,自从把小灵儿带上天剑山,闭关似乎成了一种奢侈。
小灵儿见石门内没有动静,她又敲了敲石门,不高兴的说道:“坏叔叔,骗子。”
说完,小灵儿丢下石头,嘟着小嘴,转身就走。
她转身的一霎那,石门打开。
凤宵一袭白袍若仙,看到嘟着嘴的小灵儿,他微微叹气,走了过去,伸手把小灵儿抱在怀中:“凤叔叔记得,今天是带你去市集的日子。”
小奴隶坐在小灵儿的肩膀上,捂着嘴,偷偷的笑,眸中很是兴奋,市集市集,听说很热闹呢!小奴隶也很想去。
凤宵扫了偷笑的小奴隶一眼,手指一弹,小奴隶从小灵儿的背上滑了下去。
转眼,凤宵御剑带小灵儿走远,小奴隶在地上哇哇大叫。
“小主人,回来带小奴隶一起去啊!小奴隶也好想去……”无论小奴隶怎么喊,那只行远的剑始终没有回头,小奴隶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泪汪汪:“凤宵真是太坏了,小奴隶不过就是把市集这种好玩的地方告诉了小主人,他竟然不带上小奴隶,小奴隶生气了,后果很严重,等小主人回来以后,小奴隶一定要在小主人面前说凤宵坏话。他不是一个好叔叔……”
小奴隶在地上坐了一会儿,准备去找小宝贝玩,找了半天,没找到小宝贝。小奴隶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叫:“连小宝贝都跟着去了,凤宵为什么不带小奴隶去?真是太不公平了……”金耀。
转眼三天过去。
蓝绫和玄湚来到云府,没有任何人敢阻拦,管家反而把蓝绫和玄湚当成上宾对待。
云瑾瑜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脸上虽然惨不忍睹,但身体,已经没有性命之忧。
经历了一场生死,云瑾瑜更明白,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更明白一件事,当初她认为的好人,不一定是真的好人,她认为的“坏人”,也不一定是真的“坏人”。
云瑾瑜感激蓝绫的大度,没有真的杀害她母女二人,她对蓝绫做过的事情,足以让蓝绫杀她千百次。
“蓝绫,那日你们离开之后,鬼巫的尸体就不见了。”云瑾瑜眸色浮现担忧,继续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鬼巫也许并没有真正的死掉。”
蓝绫心中微微一惊,想到那日鬼巫死的时候,他的元神并没有跑出来,她蹲在他尸体旁找天火的时候,也没发现他的元神,那时候,她以为鬼巫的元神已灭,才没有多想。
“除了巫风谷和金耀宗,鬼巫还有别的老巢?”蓝绫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就连鬼巫是金耀宗宗主的事情,我也是前几日,才从你的口中得知,他隐藏的太深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云族的人,却没想到,他对云族,恨之入骨。”云瑾瑜心有余悸,仿佛回忆到什么,继续说道:“难怪这些年,云族的子孙越来越废材,现在想来,这其中可能和鬼巫有关,云族所有的药材,都是鬼巫提供。”不仅如此,只要云族有人受孕,鬼巫都会送来安胎药,就连她怀孕也没能幸免。
云瑾瑜曾听父亲说过,云族的血脉乃有仙根的血脉,孕育出来的子孙后代,天赋非常人能比,也有很大的机会修炼元婴,踏上成仙的巅峰,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云族不仅没有一个能修炼成元婴的,还一代不如一代,天赋是比常人还要差。
她大哥的儿子,胜儿,就是差到极点的那一个,就比白痴强那么一点点。
珊儿也不是个修炼的料,但在云族这一辈中,算是佼佼者。
云瑾瑜现在想来,忽然感觉到后怕,若非蓝绫的出现,她竟不知云族已经被鬼巫捏在了手中,他稍微动一下手指,就能将云族尽毁。
“魔巫出自鬼巫的杰作,鬼巫的分身术,必然胜过魔巫,想要除掉鬼巫,就必须找到鬼巫的真身,毁了他的元神。”一直站在蓝绫身边没说话的玄湚开口道。
云族的子孙如何,他不关心,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那日离开云府,他就看出来,死的不过是鬼巫的一个分身,并非真正的鬼巫。
蓝绫心中一惊,想到魔巫,直到第二次,她才真正的杀了魔巫。那鬼巫是魔巫的创造者,其分身术的能力,不知要比魔巫强多少倍。
蓝绫皱眉,想要杀了鬼巫,似乎是件挺不容易的事情。
“分身术?”云瑾瑜低声惊呼,眼中闪过惊慌:“鬼巫不会放过云族的,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把云族所有的人折磨至死。蓝绫,你是云夕,你的身上也流淌着云族的血液,你一定要救救云族。”
小凌风在凤宵的灵剑中,修炼达到了神速,短短一个月,他的剑法炼的如火纯青,修为也破了紫玄之境,对于一个才这么点大的孩子来说,能破紫玄之境,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要知道,一般人修炼到四五十岁,也不一定能破紫玄之境,就算天资聪颖的,破紫玄之境,至少也要十四五岁。
这短短一个月,小凌风也付出了很多,他每天睡眠不足三个小时,几乎是没日没夜的修炼。
蓝绫不在这里,凤宵又是修炼狂人,根本不会去管小凌风,也不觉得小凌风这是在透支修炼。
相比起小凌风,小灵儿就很闲,她对修炼没兴趣,每日就和小奴隶厮混,小奴隶会想出各种好玩的逗小灵儿开心,渐渐的,小灵儿也从火凤消失的悲伤中走了出来,但她每天都会把火凤的内丹拿出来,看一看,小奴隶说,只要内丹在,火凤就会浴火重生,这是每一代凤凰都会经历的,也必须经历的。
小灵儿坚信,终有一天,她的大鸟会活过来,披着华丽的凤羽,站在她的面前。
小灵儿站在凤宵的石门前,捡起一块石头,对着石门敲了敲:“凤叔叔,你闭关好几天了,修炼好了没?”
若是以前,凤宵闭关,从未有人会来打扰他,也从未有人敢打扰他,自从把小灵儿带上天剑山,闭关似乎成了一种奢侈。
小灵儿见石门内没有动静,她又敲了敲石门,不高兴的说道:“坏叔叔,骗子。”
说完,小灵儿丢下石头,嘟着小嘴,转身就走。
她转身的一霎那,石门打开。
凤宵一袭白袍若仙,看到嘟着嘴的小灵儿,他微微叹气,走了过去,伸手把小灵儿抱在怀中:“凤叔叔记得,今天是带你去市集的日子。”
小奴隶坐在小灵儿的肩膀上,捂着嘴,偷偷的笑,眸中很是兴奋,市集市集,听说很热闹呢!小奴隶也很想去。
凤宵扫了偷笑的小奴隶一眼,手指一弹,小奴隶从小灵儿的背上滑了下去。
转眼,凤宵御剑带小灵儿走远,小奴隶在地上哇哇大叫。
“小主人,回来带小奴隶一起去啊!小奴隶也好想去……”无论小奴隶怎么喊,那只行远的剑始终没有回头,小奴隶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泪汪汪:“凤宵真是太坏了,小奴隶不过就是把市集这种好玩的地方告诉了小主人,他竟然不带上小奴隶,小奴隶生气了,后果很严重,等小主人回来以后,小奴隶一定要在小主人面前说凤宵坏话。他不是一个好叔叔……”
小奴隶在地上坐了一会儿,准备去找小宝贝玩,找了半天,没找到小宝贝。小奴隶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叫:“连小宝贝都跟着去了,凤宵为什么不带小奴隶去?真是太不公平了……”金耀。
转眼三天过去。
蓝绫和玄湚来到云府,没有任何人敢阻拦,管家反而把蓝绫和玄湚当成上宾对待。
云瑾瑜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脸上虽然惨不忍睹,但身体,已经没有性命之忧。
经历了一场生死,云瑾瑜更明白,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更明白一件事,当初她认为的好人,不一定是真的好人,她认为的“坏人”,也不一定是真的“坏人”。
云瑾瑜感激蓝绫的大度,没有真的杀害她母女二人,她对蓝绫做过的事情,足以让蓝绫杀她千百次。
“蓝绫,那日你们离开之后,鬼巫的尸体就不见了。”云瑾瑜眸色浮现担忧,继续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鬼巫也许并没有真正的死掉。”
蓝绫心中微微一惊,想到那日鬼巫死的时候,他的元神并没有跑出来,她蹲在他尸体旁找天火的时候,也没发现他的元神,那时候,她以为鬼巫的元神已灭,才没有多想。
“除了巫风谷和金耀宗,鬼巫还有别的老巢?”蓝绫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就连鬼巫是金耀宗宗主的事情,我也是前几日,才从你的口中得知,他隐藏的太深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云族的人,却没想到,他对云族,恨之入骨。”云瑾瑜心有余悸,仿佛回忆到什么,继续说道:“难怪这些年,云族的子孙越来越废材,现在想来,这其中可能和鬼巫有关,云族所有的药材,都是鬼巫提供。”不仅如此,只要云族有人受孕,鬼巫都会送来安胎药,就连她怀孕也没能幸免。
云瑾瑜曾听父亲说过,云族的血脉乃有仙根的血脉,孕育出来的子孙后代,天赋非常人能比,也有很大的机会修炼元婴,踏上成仙的巅峰,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云族不仅没有一个能修炼成元婴的,还一代不如一代,天赋是比常人还要差。
她大哥的儿子,胜儿,就是差到极点的那一个,就比白痴强那么一点点。
珊儿也不是个修炼的料,但在云族这一辈中,算是佼佼者。
云瑾瑜现在想来,忽然感觉到后怕,若非蓝绫的出现,她竟不知云族已经被鬼巫捏在了手中,他稍微动一下手指,就能将云族尽毁。
“魔巫出自鬼巫的杰作,鬼巫的分身术,必然胜过魔巫,想要除掉鬼巫,就必须找到鬼巫的真身,毁了他的元神。”一直站在蓝绫身边没说话的玄湚开口道。
云族的子孙如何,他不关心,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那日离开云府,他就看出来,死的不过是鬼巫的一个分身,并非真正的鬼巫。
蓝绫心中一惊,想到魔巫,直到第二次,她才真正的杀了魔巫。那鬼巫是魔巫的创造者,其分身术的能力,不知要比魔巫强多少倍。
蓝绫皱眉,想要杀了鬼巫,似乎是件挺不容易的事情。
“分身术?”云瑾瑜低声惊呼,眼中闪过惊慌:“鬼巫不会放过云族的,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把云族所有的人折磨至死。蓝绫,你是云夕,你的身上也流淌着云族的血液,你一定要救救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