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诈唬】
送走了邱茹茵,林宇在岛上思忖良久,终于眼神微动,手上连连掐出法诀,很快在岛上各处布下多个驻影留音符。
一切就绪之后,这才静候太史芙的到来。
当天傍晚,天色将黑之时,太史芙果然来了。
“林宇,你终于肯把岛租出来了么?”太史芙的脸上满是期待。
“这岛上有古怪。”林宇露出一副沉思之色。
“古怪?什么古怪?”太史芙眼神微动,似有所想。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林宇摇了摇头。
“啊?难道你……我清楚什么?”太史芙的言语一时有些错乱。
林宇扔给她一面玉符道:“这是那天你来这里的时候,我用驻影留音符录下的那段影像的存根,还给你吧。”
太史芙接过玉符道:“你……你不会再把它泄露出去吧?”
“当然不会了!”林宇道,“我留着它又有什么用呢?完全没必要。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过分的条件,我可不会答应你的!”
“这条件不过分,”林宇面色肃然道,“我晓得你知道这岛上的那个秘密,你是不是因为那个秘密才一直想要租这个岛的?”
“啊?哪有这种事!”太史芙眨巴眨巴眼睛,看起来若无其事的样子。
林宇眯眼瞧着她,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你就不要再演戏了,那秘密我早就已经掌握了,不然我干嘛要费那么多劲把这个岛租下来?我的条件就是,希望你不会要再跟其它任何人说起这件事。”
“你……你真得已经探索过那里了?”太史芙睁大眼睛,一脸的吃惊,眼睛不由自主地悄悄瞄向岛上的那片栽满七转落雷草的灵田。
林宇见状,不动声色地微微一叹:“只可惜,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唉,真是白费了一番功夫!”
“怎么可能?!”太史芙一脸的不可思议,脸上变得阴晴不定起来。
“什么不可能?这是事实!好了,该说得我都已经说了,太史姑娘,租岛这件事我会考虑的,不过,你恐怕得多给我点时间。等我考虑好了,我会再跟你联系的。之前多有得罪,望太史姑娘千万不要怪罪。”
太史芙这时也没多说什么,神情恍惚地转身上了轻舟,飘然而去。
等她走了,林宇嘴角顿时露出一抹笑意来。
小姑娘果然心机不深,自己这么一诈唬,居然就把她给诈唬住了。
林宇猜到这琉璎岛上应该有什么古怪,太史芙心里肯定很清楚。
思来想去,他才决定使出这个空城计的。
抬手一招,十几个驻影留音符到了他的掌心,他一一点出指诀,观看那注音留影符上的影像。
太史芙的特写影像十分清晰,每一个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稍稍分析了一会儿之后,林宇把目光落在眼前这片灵田上。
“莫非这灵田下面有什么古怪么?”
心里这样想着,林宇立刻运转体内法元,施展天眼神通。
霹霹!
两声历响,两道紫色闪电顿时劈在这灵田之上。
林宇手掐繁复的法诀,道道多面体灵阵顿时出现在半空之中,很快湮没进了灵田下。
一盏茶功夫之后,林宇额头冒汗,睁开双眼,却是一无所获。
“莫非我判断有误?”
他又把之前的驻影留音符拿出来细细看那上面的影像。
前前后后把那影像又看了一遍之后,林宇最终确定问题仍然出在这灵田下。
“莫非,是我探得还不够深么?”
他心念微动,抬手取出一柄灵剑,往那灵田一扔,灵剑立刻钻进了灵田内,一直往下扎了进去。
随即他不断掐诀,指挥那灵剑往地底探索。
一直往下探了近百米的样子,终于没法再前进了。
林宇再次抬手冲着那灵剑的扎孔打出两道紫色闪电。
这次,这紫色闪电进入灵田地底的深度更深了。
可是探查了好一会儿之后,仍然还是一无所获。
林宇又用灵剑打出其它几个扎孔。
都用天眼神通一一进行了探查。
终于,在扎出地三十四个扎孔之后,林宇发现一处天眼雷法神通无法逾越探索的存在。
林宇眼前一亮,心中不由暗喜。
他赶忙操控灵剑对这处扎孔进行了扩大深挖,直到能容得下一个人。
挖好之后,林宇纵身一跃跳进了洞中。
随即,再继续用灵剑进行挖掘。
接下来又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林宇终于到达了那处能挡住天眼神通的一块大石头。
这大石头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神识竟然不能丝毫穿透它。
细细观察之后,林宇这才发现这大石头上是有禁制阵的。
这是一层绝灵禁制。
林宇点了点头:果然不出所料,这里面有问题。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位陈炎的机缘应该就在这里面吧。
想到这里,林宇心中不由一热。
如果真是这样,自己得到了陈炎的机缘,那肯定是如虎添翼了。
他细细研究了一番这些禁制阵,虽然这上面的禁制十分复杂,普通人很难能破解,不过,这些对于林宇来说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他把这禁制阵的关键部位拓录下来,准备回头好好研究一番。
就在这时,一道流光从外面闪了进来,径直落入林宇手中。
一张符篆出现在林宇手中,林宇眯眼往那符篆上一看,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陈炎,这家伙怎么这时候赶过来了?”林宇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莫非这家伙预感到了什么么?要过来分一杯羹的?”林宇的嘴角微微一抽,冲着手中的符篆说了一句话道:“抱歉,陈兄,我很忙,没时间招待您,请改天再来寒舍一聚吧。”
自己现在确实很忙,哪有什么时间招待这家伙?
可是陈炎似乎不依不饶,不一会儿又打来一道符篆,传来声音道:“我知道打扰林兄了,不过在下真得有急事要找林兄,往林兄能够与陈某一见,感激不尽!”
林宇听了这段话,眉头紧锁起来。
一切就绪之后,这才静候太史芙的到来。
当天傍晚,天色将黑之时,太史芙果然来了。
“林宇,你终于肯把岛租出来了么?”太史芙的脸上满是期待。
“这岛上有古怪。”林宇露出一副沉思之色。
“古怪?什么古怪?”太史芙眼神微动,似有所想。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林宇摇了摇头。
“啊?难道你……我清楚什么?”太史芙的言语一时有些错乱。
林宇扔给她一面玉符道:“这是那天你来这里的时候,我用驻影留音符录下的那段影像的存根,还给你吧。”
太史芙接过玉符道:“你……你不会再把它泄露出去吧?”
“当然不会了!”林宇道,“我留着它又有什么用呢?完全没必要。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过分的条件,我可不会答应你的!”
“这条件不过分,”林宇面色肃然道,“我晓得你知道这岛上的那个秘密,你是不是因为那个秘密才一直想要租这个岛的?”
“啊?哪有这种事!”太史芙眨巴眨巴眼睛,看起来若无其事的样子。
林宇眯眼瞧着她,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你就不要再演戏了,那秘密我早就已经掌握了,不然我干嘛要费那么多劲把这个岛租下来?我的条件就是,希望你不会要再跟其它任何人说起这件事。”
“你……你真得已经探索过那里了?”太史芙睁大眼睛,一脸的吃惊,眼睛不由自主地悄悄瞄向岛上的那片栽满七转落雷草的灵田。
林宇见状,不动声色地微微一叹:“只可惜,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唉,真是白费了一番功夫!”
“怎么可能?!”太史芙一脸的不可思议,脸上变得阴晴不定起来。
“什么不可能?这是事实!好了,该说得我都已经说了,太史姑娘,租岛这件事我会考虑的,不过,你恐怕得多给我点时间。等我考虑好了,我会再跟你联系的。之前多有得罪,望太史姑娘千万不要怪罪。”
太史芙这时也没多说什么,神情恍惚地转身上了轻舟,飘然而去。
等她走了,林宇嘴角顿时露出一抹笑意来。
小姑娘果然心机不深,自己这么一诈唬,居然就把她给诈唬住了。
林宇猜到这琉璎岛上应该有什么古怪,太史芙心里肯定很清楚。
思来想去,他才决定使出这个空城计的。
抬手一招,十几个驻影留音符到了他的掌心,他一一点出指诀,观看那注音留影符上的影像。
太史芙的特写影像十分清晰,每一个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稍稍分析了一会儿之后,林宇把目光落在眼前这片灵田上。
“莫非这灵田下面有什么古怪么?”
心里这样想着,林宇立刻运转体内法元,施展天眼神通。
霹霹!
两声历响,两道紫色闪电顿时劈在这灵田之上。
林宇手掐繁复的法诀,道道多面体灵阵顿时出现在半空之中,很快湮没进了灵田下。
一盏茶功夫之后,林宇额头冒汗,睁开双眼,却是一无所获。
“莫非我判断有误?”
他又把之前的驻影留音符拿出来细细看那上面的影像。
前前后后把那影像又看了一遍之后,林宇最终确定问题仍然出在这灵田下。
“莫非,是我探得还不够深么?”
他心念微动,抬手取出一柄灵剑,往那灵田一扔,灵剑立刻钻进了灵田内,一直往下扎了进去。
随即他不断掐诀,指挥那灵剑往地底探索。
一直往下探了近百米的样子,终于没法再前进了。
林宇再次抬手冲着那灵剑的扎孔打出两道紫色闪电。
这次,这紫色闪电进入灵田地底的深度更深了。
可是探查了好一会儿之后,仍然还是一无所获。
林宇又用灵剑打出其它几个扎孔。
都用天眼神通一一进行了探查。
终于,在扎出地三十四个扎孔之后,林宇发现一处天眼雷法神通无法逾越探索的存在。
林宇眼前一亮,心中不由暗喜。
他赶忙操控灵剑对这处扎孔进行了扩大深挖,直到能容得下一个人。
挖好之后,林宇纵身一跃跳进了洞中。
随即,再继续用灵剑进行挖掘。
接下来又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林宇终于到达了那处能挡住天眼神通的一块大石头。
这大石头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神识竟然不能丝毫穿透它。
细细观察之后,林宇这才发现这大石头上是有禁制阵的。
这是一层绝灵禁制。
林宇点了点头:果然不出所料,这里面有问题。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位陈炎的机缘应该就在这里面吧。
想到这里,林宇心中不由一热。
如果真是这样,自己得到了陈炎的机缘,那肯定是如虎添翼了。
他细细研究了一番这些禁制阵,虽然这上面的禁制十分复杂,普通人很难能破解,不过,这些对于林宇来说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他把这禁制阵的关键部位拓录下来,准备回头好好研究一番。
就在这时,一道流光从外面闪了进来,径直落入林宇手中。
一张符篆出现在林宇手中,林宇眯眼往那符篆上一看,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陈炎,这家伙怎么这时候赶过来了?”林宇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莫非这家伙预感到了什么么?要过来分一杯羹的?”林宇的嘴角微微一抽,冲着手中的符篆说了一句话道:“抱歉,陈兄,我很忙,没时间招待您,请改天再来寒舍一聚吧。”
自己现在确实很忙,哪有什么时间招待这家伙?
可是陈炎似乎不依不饶,不一会儿又打来一道符篆,传来声音道:“我知道打扰林兄了,不过在下真得有急事要找林兄,往林兄能够与陈某一见,感激不尽!”
林宇听了这段话,眉头紧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