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 第一次做手术
尽欢给戴可雄注射了青霉素针剂之后,青年医生已经把戴可雄的伤口清洗出来。
戴可雄的伤情确实刻不容缓,左脚连带小腿的一截,肿得皮肤都发亮了,伤口长而深,颜色泛白发灰,还不规则地外翻凹陷。
看着就非常狰狞恐怖,尽管已经清洗了,伤口仍旧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腐臭味儿。
尽欢从挎包里掏出照相机,对着伤口咔嚓咔嚓,各种角度都拍了好几张。
“这么恶心的伤口,你还要拍照留念不成?”医生十分不解地问道。
尽欢把相机放回挎包里,一边继续给伤口消毒一边说:“把照片留档做成医案,以便以后学习研究!”
她当然不能说,这是为了之后跟农场谈条件,留下的影响证据才拍的照片。
伤口清洗过后仍旧黏黏糊糊,伤口内部的脓液还在持续往外冒。
单纯靠挤压,是清除不干净这些脓液的,尽欢果断用手术刀切开了伤口进行引流。
手术刀刚戳下去,红红黄黄的积液呈喷射状往外飞溅。
站在病床另一侧的医生,迅速往后退了两步,但雪白的大褂上仍旧留下了黏湿的脓液。
他小声咕哝了几句,“可我才穿第一天的新褂子啊,小巧都还没看到,就的弄脏了!”
尽欢也没能幸免,不过她今天穿的是深色看不太出来,但她口罩和额头脸上都被喷上了脓液。
完全顾不上擦,这点脏算什么,接下来令人反胃的事情还多着呢。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还真不适合干医生这个行当。
等脓液引流完,尽欢开始把伤口内外,已经发灰腐败的肉,用手术刀一点点割掉。
卫生点的设备简陋,基本是要啥没啥,那种手术专用的无影灯是想也不用想,连一般的灯泡,瓦数都不够大。
光线不够眼神来凑,尽欢也只能用她超高的视力,来弥补手术环境的不足。
其实尽欢在之前义诊中,多少也会动一些小手术,但都是那种很简单的清创缝合。
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伤口从脚踝位置,一直蜿蜒向上到小腿,这段位置是血管和经络密布的地方。
稍不注意伤到血管动脉,大量出血会让病情雪上加霜。
不小心碰到神经也不行,神经损伤基本都是永久性伤害,后遗症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算是尽欢第一次系统做切除手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忐忑的,加上手术条件环境并不理想,尽欢脑子里每一根儿弦都绷得紧紧的。
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也会有相应的反应,尽欢脑门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尽欢对面的医生,虽然医术堪忧,医德医风也不见得好,但助理还是做得很到位的,他很快用纱布帮尽欢擦了额头上的汗珠。
尽管心里有些忐忑,但尽欢下刀的动作果断又麻利,面不改色地夹着割下来的腐肉往搪瓷盘里扔。
精神力在这个时候帮了大忙,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让尽欢准确锁定需要割除腐肉的位置,也让尽欢的刀子尽可能地避开经络和血管,避免手术意外情况发生。
一点点的腐肉被剔除出来,最开始刀割下去,流出来的是粘稠的脓血混合物,渐渐地脓液越来越少,流出来的血液颜色越来越正常。
尽欢心里欢欣鼓舞,血液的颜色质地趋于正常,就意味着腐肉快要被清理干净了。
放下刀子尽欢用酒精纱布清理干净创面,然后开始着手准备缝合伤口。
但由于刚刚清创手术,剔除了许多腐肉,皮肤下面就自然出现了一块空洞,这种空洞的存在会加重重复感染的可能。
尽欢只能割掉一块多余的皮肤,尽量用皮肤把伤口压实,再进行缝合,缝合之后对伤口进行压实包扎。
希望皮肤和下边的正常的肌肉组织愈合在一起,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被剔除的肌肉还会慢慢地再生出一部分来,减小对腿脚活动的影响障碍。
但这么大的清创面积,戴可雄这条腿,想要恢复到受伤前的机能水平,几乎是没有可能了。
即使能够顺利愈合完全恢复,也会多少有一些后遗症存在。
不过要是日常中注意保养,后遗症对生活的影响,比起截肢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尽欢在缝合的伤口上打完最后一个结,连松口气的喘息都没有,立刻用手去探戴可雄额头的温度。
“刚才我已经用温度计测过了,38度多一点,体温已经开始下降了!”医生赶紧说道。
尽欢这才松了口气,“那就好,只要不是高烧一切都好说!”
38度对于正常人来说,离危险的高烧只有一步之遥,但对于一个外伤病人来说,这个温度属于正常温度。
发烧证明免疫细胞正在对抗病毒细胞,两相冲突之下,人体自然就会发烧,只要不是超过39度发高烧,那么问题就不大。
“同志,你年龄看着不大,手术却做得这么好,是几岁就开始学医了啊?”医生一边清洗手术器械一边问。
尽欢据实已告,“也没学几年,这也是我第一次做这么长时间的的手术,你们点部有葡萄糖不?如果有的话,能给戴老输点不,我怕他会脱水!”
“点部别的药都少,就是葡萄糖多,不然农场那些懒鬼,泡病号肯定会穿帮的!”医生半是玩笑半是鄙夷地说道。
泡病号是集体主义时代,躲避劳动的惯用伎俩之一,病了没了体力,干不了活自然就不用出工。
像勐龙的确这种不产粮食的农场,工分与工资直接挂钩,却跟口粮关系不大。
反正累死累活也不见得有多少工资,按人头给口粮也不愁吃喝,好些人时不时就会选择在卫生点输葡萄糖装装病,来逃避劳动上工。
浑水摸鱼的行为固然不对,但一刀切按劳分配的劳动成果分配方式,也有明显的弊端和问题。
戴可雄输完一大瓶葡萄糖,才慢慢醒转过来,尽欢喂了小半杯温水,他的嗓子才能发出声音。
“小同志,你是农场刚来的医生吧?”
尽欢还没说话,旁边的医生先抢过话头,“我倒是希望这我同志是新来的医生,不过老戴,人家可是专门来看你的,刚刚还救了你一命,你居然不认识人家?”
“戴老您好,虽然我们没见过面,但我经常听我祖祖说起你曾经的英勇事迹!”尽欢笑着说道。
戴可雄颓然地摆手,“好汉不提当年勇,我落到这步田地,都不好意思回忆曾经的事情!不过女娃子,你姓啥?”
“戴老,我姓徐,大名叫徐尽欢!”尽欢报上自己的大名,跟戴可雄一样默契地没透露徐祖爷的名号。
戴可雄略显浑浊的眼睛,盯着尽欢看了半天才说道:“你跟老徐长得还是挺像的,他身体还好吧?”
尽欢刚想开口说话,卫生点的门“嘭”一声被踹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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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可雄的伤情确实刻不容缓,左脚连带小腿的一截,肿得皮肤都发亮了,伤口长而深,颜色泛白发灰,还不规则地外翻凹陷。
看着就非常狰狞恐怖,尽管已经清洗了,伤口仍旧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腐臭味儿。
尽欢从挎包里掏出照相机,对着伤口咔嚓咔嚓,各种角度都拍了好几张。
“这么恶心的伤口,你还要拍照留念不成?”医生十分不解地问道。
尽欢把相机放回挎包里,一边继续给伤口消毒一边说:“把照片留档做成医案,以便以后学习研究!”
她当然不能说,这是为了之后跟农场谈条件,留下的影响证据才拍的照片。
伤口清洗过后仍旧黏黏糊糊,伤口内部的脓液还在持续往外冒。
单纯靠挤压,是清除不干净这些脓液的,尽欢果断用手术刀切开了伤口进行引流。
手术刀刚戳下去,红红黄黄的积液呈喷射状往外飞溅。
站在病床另一侧的医生,迅速往后退了两步,但雪白的大褂上仍旧留下了黏湿的脓液。
他小声咕哝了几句,“可我才穿第一天的新褂子啊,小巧都还没看到,就的弄脏了!”
尽欢也没能幸免,不过她今天穿的是深色看不太出来,但她口罩和额头脸上都被喷上了脓液。
完全顾不上擦,这点脏算什么,接下来令人反胃的事情还多着呢。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还真不适合干医生这个行当。
等脓液引流完,尽欢开始把伤口内外,已经发灰腐败的肉,用手术刀一点点割掉。
卫生点的设备简陋,基本是要啥没啥,那种手术专用的无影灯是想也不用想,连一般的灯泡,瓦数都不够大。
光线不够眼神来凑,尽欢也只能用她超高的视力,来弥补手术环境的不足。
其实尽欢在之前义诊中,多少也会动一些小手术,但都是那种很简单的清创缝合。
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伤口从脚踝位置,一直蜿蜒向上到小腿,这段位置是血管和经络密布的地方。
稍不注意伤到血管动脉,大量出血会让病情雪上加霜。
不小心碰到神经也不行,神经损伤基本都是永久性伤害,后遗症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算是尽欢第一次系统做切除手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忐忑的,加上手术条件环境并不理想,尽欢脑子里每一根儿弦都绷得紧紧的。
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也会有相应的反应,尽欢脑门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尽欢对面的医生,虽然医术堪忧,医德医风也不见得好,但助理还是做得很到位的,他很快用纱布帮尽欢擦了额头上的汗珠。
尽管心里有些忐忑,但尽欢下刀的动作果断又麻利,面不改色地夹着割下来的腐肉往搪瓷盘里扔。
精神力在这个时候帮了大忙,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让尽欢准确锁定需要割除腐肉的位置,也让尽欢的刀子尽可能地避开经络和血管,避免手术意外情况发生。
一点点的腐肉被剔除出来,最开始刀割下去,流出来的是粘稠的脓血混合物,渐渐地脓液越来越少,流出来的血液颜色越来越正常。
尽欢心里欢欣鼓舞,血液的颜色质地趋于正常,就意味着腐肉快要被清理干净了。
放下刀子尽欢用酒精纱布清理干净创面,然后开始着手准备缝合伤口。
但由于刚刚清创手术,剔除了许多腐肉,皮肤下面就自然出现了一块空洞,这种空洞的存在会加重重复感染的可能。
尽欢只能割掉一块多余的皮肤,尽量用皮肤把伤口压实,再进行缝合,缝合之后对伤口进行压实包扎。
希望皮肤和下边的正常的肌肉组织愈合在一起,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被剔除的肌肉还会慢慢地再生出一部分来,减小对腿脚活动的影响障碍。
但这么大的清创面积,戴可雄这条腿,想要恢复到受伤前的机能水平,几乎是没有可能了。
即使能够顺利愈合完全恢复,也会多少有一些后遗症存在。
不过要是日常中注意保养,后遗症对生活的影响,比起截肢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尽欢在缝合的伤口上打完最后一个结,连松口气的喘息都没有,立刻用手去探戴可雄额头的温度。
“刚才我已经用温度计测过了,38度多一点,体温已经开始下降了!”医生赶紧说道。
尽欢这才松了口气,“那就好,只要不是高烧一切都好说!”
38度对于正常人来说,离危险的高烧只有一步之遥,但对于一个外伤病人来说,这个温度属于正常温度。
发烧证明免疫细胞正在对抗病毒细胞,两相冲突之下,人体自然就会发烧,只要不是超过39度发高烧,那么问题就不大。
“同志,你年龄看着不大,手术却做得这么好,是几岁就开始学医了啊?”医生一边清洗手术器械一边问。
尽欢据实已告,“也没学几年,这也是我第一次做这么长时间的的手术,你们点部有葡萄糖不?如果有的话,能给戴老输点不,我怕他会脱水!”
“点部别的药都少,就是葡萄糖多,不然农场那些懒鬼,泡病号肯定会穿帮的!”医生半是玩笑半是鄙夷地说道。
泡病号是集体主义时代,躲避劳动的惯用伎俩之一,病了没了体力,干不了活自然就不用出工。
像勐龙的确这种不产粮食的农场,工分与工资直接挂钩,却跟口粮关系不大。
反正累死累活也不见得有多少工资,按人头给口粮也不愁吃喝,好些人时不时就会选择在卫生点输葡萄糖装装病,来逃避劳动上工。
浑水摸鱼的行为固然不对,但一刀切按劳分配的劳动成果分配方式,也有明显的弊端和问题。
戴可雄输完一大瓶葡萄糖,才慢慢醒转过来,尽欢喂了小半杯温水,他的嗓子才能发出声音。
“小同志,你是农场刚来的医生吧?”
尽欢还没说话,旁边的医生先抢过话头,“我倒是希望这我同志是新来的医生,不过老戴,人家可是专门来看你的,刚刚还救了你一命,你居然不认识人家?”
“戴老您好,虽然我们没见过面,但我经常听我祖祖说起你曾经的英勇事迹!”尽欢笑着说道。
戴可雄颓然地摆手,“好汉不提当年勇,我落到这步田地,都不好意思回忆曾经的事情!不过女娃子,你姓啥?”
“戴老,我姓徐,大名叫徐尽欢!”尽欢报上自己的大名,跟戴可雄一样默契地没透露徐祖爷的名号。
戴可雄略显浑浊的眼睛,盯着尽欢看了半天才说道:“你跟老徐长得还是挺像的,他身体还好吧?”
尽欢刚想开口说话,卫生点的门“嘭”一声被踹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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