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开解
“第二世那个女孩最后去了哪里?”一上来他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乔染想了半天,“她家里出了意外,其他人都不在了,所以她选择一个人自我放逐。”
“特洛伊”不赞同,“她应该好好生活,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
乔染一看,双眼瞬间瞪得老大,兴奋地快要跳起来。当初离别时,那个人对她说的最后一句是“忘了我,好好生活”,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一定是他,一定是他!
“可是她已经一无所有,内心苍凉而悲怆,无法抛下过去。”她按捺下激动的心情。
“特洛伊”沉默了许久,“爱她,希望她幸福,而不是一辈子背负沉重的过往,永远不快乐。”
乔染不说话,爱?那个人爱自己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可以和我一起创作这本书吗?我今年十七岁,没谈过恋爱,阅历不够,怕写不好。”
“不胜荣幸。”特洛伊回复四个字,她仿佛听到他清越的笑声。
“哥哥,可不可以给我讲讲外面的事情?”
“呵呵!当然可以,执不胜荣幸。”
乔染现在极度兴奋,兴奋地想杀人,可惜不行。不过她想了想,也许可以换种方式。
案件后,尤里斯老实了一阵子。与此同时,警方终于找到蛛丝马迹。原来,尤里斯为了方便作案,把金黄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白皮肤刻意涂黑,戴上了黑色的美瞳。摇身一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黄种人。
对此,乔染很是佩服,他那么高傲的一个人,竟然为了找她放弃尊严和骄傲,把自己打扮成最讨厌的物种,太可怕了!
长期写作造成知识匮乏,乔染不得不外出寻找素材。
琳琅满目的书籍,聚精会神的人,工作日的图书馆依旧人满为患。乔染在一排排书籍面前游荡,一颗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也许是想喝血了。她猜测。
当初她抽干了乔染的血,分装在红酒瓶里掩人耳目。每当心悸、激动时,她便会喝一些。如今一年过去了,乔染的血所剩无几。她必须找到下一个目标。
不是什么血她都喝,她只要RH阴性血,俗称熊猫血。
全世界拥有这种血型的人约占总人口的1%。在过去的几年里,她每个月都要杀一个RH阴性血的人,抽干他们的血液做实验。后来她被暗夜组织的人追杀,只能减少需求量。
近一年,她没有杀过人,病发时全靠乔染的血艰难度日。
“啊!”陷入冥想的乔染不小心撞到了人,她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来人一身黑色羊驼长外套,长相斯文,眼眸温和,浅浅笑着,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没关系。”
是程铮!
乔染松了一口气,把他拉到一边,装出一副文静乖巧的样子,细声细语地问:“程博士,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铮回答:“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也喜欢看小说嘛。”
“哦!”乔染望着四周的小说书,恍然大悟般点点头。
瞅了一眼她怀里的小说,程铮好奇地问:“是什么类型的?”
乔染连忙递过去,“是一本悬疑类小说—《西陵悬案》,写得很好,情节惊险刺激,过渡自然,让人感觉很舒服,不会觉得刻意。”说着,有些尴尬地缩回脑袋,“我跟她一比差远了。”
这是受打击了?程铮笑了,他很少不笑,只是他的笑容没有温度、没有情绪。“百炼成仙,大神也是从小白开始的。除了天赋,他们比普通人最了不起的不是努力,而是坚持。继续写,不要灰心。”
听到鼓励,乔染小脸红红的,怯怯地偷瞄他,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嗯。谢谢你,程博士。”
两人聊着聊着,聊到了乔染的新书。
“立意和构思不错。女频言情是现在最受欢迎的类型之一,男女主三生三世相爱无法相守,勾起读者的同情心和共鸣。很好。”程铮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谢谢。”乔染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
程铮一眼看出她的勉强,眉头一皱,询问:“怎么了?”
“哎!”乔染叹了口气,将前几天发生的事情一股脑儿全说出来。
真乔染写书的时候建立了一个自己的读者群,她接手后在里面宣传了最近的几部小说。第一部还好,第二本被一个读者批评得一无是处。他的大体意思是:
第一、大纲有点乱,很无趣。
第二、行文代入感太差,和情节有点出入,正文无咖喱头。
第三、情节方面一开始的时候不能用语言直接写,而且语言对话的开头,无实质性的内容,也带不上气氛和代入感。
总的来说就是感觉一塌糊涂,实力退步了很多。
程铮想了一下,问道:“他写小说吗?什么类型?”
“写的,男频玄幻。”
“有什么成绩?”
乔染努力回忆,“没成绩,至今只写了一本扑街文。然后一直在写,不过不投稿,他总觉得自己写得不如人意。”
听完,程铮不厚道地笑了。
“你笑什么?”乔染很困惑,“他经常在群里给大家写文的意见。”
“所以你觉得他很厉害?”程铮反问。
乔染不说话,等于承认。
“哈哈哈!”程铮笑得更欢快,“一个只会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的人,没什么好羡慕的。你想想,如果他真的很厉害,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没有成为大神。”
他伸手轻轻弹了一下乔染的额头,苦笑不已,“你啊,还是太单纯。我看过你的小说,文笔进步很多,从最初的稚嫩、刻意,到现在很自然流畅。或许你的小说并不好,节奏缓慢,叙事拖沓,情节平淡。但,”
凑近一脸懵懂的小女孩,他眼睛里闪烁出点点星光,“不可否认,这些年你写书投稿签约,每一次都有收获、都在进步,要不然编辑不会一次次给你涨价。你说对不对?”
听他这么一说,乔染想想现实真是这样。纵然真乔染也是个扑街,但她的的确确一直在努力尝试。相反,那个书友指导大家这么久,却还没有签约过两本书。而她加上手头这本已经6本了。
她豁然开朗,心头的郁闷渐渐散去。
见她想开了,程铮又说:“网文这一行,在乎读者的建议固然重要,但作者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你想想那些著名作家,哪一个不是开门引流。你要记住,写小说本质上就是讲故事,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不管结果如何,你只要把自己的故事讲完就可以了。”
写书就是讲故事,化繁为简。这就是写书的最佳捷径。
乔染听得热血沸腾,注视程铮两眼冒星星。她太佩服他了。“那……以后还请程博士多多指教。”她又变成花痴了。
程铮摆摆手,笑而不语。今天临时决定来图书馆,想不到会遇见乔染。看到她盯着周围的人,一副饥肠辘辘的样子,他生怕她一个没控制住扑上去咬断别人的脖子吸血。
假如说上次连环杀人案乔染主动现身引人怀疑,现在他可以肯定她百分之九十是自己要找的人。
他为了找到她杀了六个人,这小丫头却自顾自玩自己的,又是装无辜可怜,又是装文静乖巧,以她张牙舞爪的性格不把天捅个窟窿就不错了。
亲爱的女孩,你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放心,有我在,以后你的血我包了。
乔染想了半天,“她家里出了意外,其他人都不在了,所以她选择一个人自我放逐。”
“特洛伊”不赞同,“她应该好好生活,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
乔染一看,双眼瞬间瞪得老大,兴奋地快要跳起来。当初离别时,那个人对她说的最后一句是“忘了我,好好生活”,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一定是他,一定是他!
“可是她已经一无所有,内心苍凉而悲怆,无法抛下过去。”她按捺下激动的心情。
“特洛伊”沉默了许久,“爱她,希望她幸福,而不是一辈子背负沉重的过往,永远不快乐。”
乔染不说话,爱?那个人爱自己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可以和我一起创作这本书吗?我今年十七岁,没谈过恋爱,阅历不够,怕写不好。”
“不胜荣幸。”特洛伊回复四个字,她仿佛听到他清越的笑声。
“哥哥,可不可以给我讲讲外面的事情?”
“呵呵!当然可以,执不胜荣幸。”
乔染现在极度兴奋,兴奋地想杀人,可惜不行。不过她想了想,也许可以换种方式。
案件后,尤里斯老实了一阵子。与此同时,警方终于找到蛛丝马迹。原来,尤里斯为了方便作案,把金黄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白皮肤刻意涂黑,戴上了黑色的美瞳。摇身一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黄种人。
对此,乔染很是佩服,他那么高傲的一个人,竟然为了找她放弃尊严和骄傲,把自己打扮成最讨厌的物种,太可怕了!
长期写作造成知识匮乏,乔染不得不外出寻找素材。
琳琅满目的书籍,聚精会神的人,工作日的图书馆依旧人满为患。乔染在一排排书籍面前游荡,一颗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也许是想喝血了。她猜测。
当初她抽干了乔染的血,分装在红酒瓶里掩人耳目。每当心悸、激动时,她便会喝一些。如今一年过去了,乔染的血所剩无几。她必须找到下一个目标。
不是什么血她都喝,她只要RH阴性血,俗称熊猫血。
全世界拥有这种血型的人约占总人口的1%。在过去的几年里,她每个月都要杀一个RH阴性血的人,抽干他们的血液做实验。后来她被暗夜组织的人追杀,只能减少需求量。
近一年,她没有杀过人,病发时全靠乔染的血艰难度日。
“啊!”陷入冥想的乔染不小心撞到了人,她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来人一身黑色羊驼长外套,长相斯文,眼眸温和,浅浅笑着,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没关系。”
是程铮!
乔染松了一口气,把他拉到一边,装出一副文静乖巧的样子,细声细语地问:“程博士,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铮回答:“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也喜欢看小说嘛。”
“哦!”乔染望着四周的小说书,恍然大悟般点点头。
瞅了一眼她怀里的小说,程铮好奇地问:“是什么类型的?”
乔染连忙递过去,“是一本悬疑类小说—《西陵悬案》,写得很好,情节惊险刺激,过渡自然,让人感觉很舒服,不会觉得刻意。”说着,有些尴尬地缩回脑袋,“我跟她一比差远了。”
这是受打击了?程铮笑了,他很少不笑,只是他的笑容没有温度、没有情绪。“百炼成仙,大神也是从小白开始的。除了天赋,他们比普通人最了不起的不是努力,而是坚持。继续写,不要灰心。”
听到鼓励,乔染小脸红红的,怯怯地偷瞄他,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嗯。谢谢你,程博士。”
两人聊着聊着,聊到了乔染的新书。
“立意和构思不错。女频言情是现在最受欢迎的类型之一,男女主三生三世相爱无法相守,勾起读者的同情心和共鸣。很好。”程铮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谢谢。”乔染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
程铮一眼看出她的勉强,眉头一皱,询问:“怎么了?”
“哎!”乔染叹了口气,将前几天发生的事情一股脑儿全说出来。
真乔染写书的时候建立了一个自己的读者群,她接手后在里面宣传了最近的几部小说。第一部还好,第二本被一个读者批评得一无是处。他的大体意思是:
第一、大纲有点乱,很无趣。
第二、行文代入感太差,和情节有点出入,正文无咖喱头。
第三、情节方面一开始的时候不能用语言直接写,而且语言对话的开头,无实质性的内容,也带不上气氛和代入感。
总的来说就是感觉一塌糊涂,实力退步了很多。
程铮想了一下,问道:“他写小说吗?什么类型?”
“写的,男频玄幻。”
“有什么成绩?”
乔染努力回忆,“没成绩,至今只写了一本扑街文。然后一直在写,不过不投稿,他总觉得自己写得不如人意。”
听完,程铮不厚道地笑了。
“你笑什么?”乔染很困惑,“他经常在群里给大家写文的意见。”
“所以你觉得他很厉害?”程铮反问。
乔染不说话,等于承认。
“哈哈哈!”程铮笑得更欢快,“一个只会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的人,没什么好羡慕的。你想想,如果他真的很厉害,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没有成为大神。”
他伸手轻轻弹了一下乔染的额头,苦笑不已,“你啊,还是太单纯。我看过你的小说,文笔进步很多,从最初的稚嫩、刻意,到现在很自然流畅。或许你的小说并不好,节奏缓慢,叙事拖沓,情节平淡。但,”
凑近一脸懵懂的小女孩,他眼睛里闪烁出点点星光,“不可否认,这些年你写书投稿签约,每一次都有收获、都在进步,要不然编辑不会一次次给你涨价。你说对不对?”
听他这么一说,乔染想想现实真是这样。纵然真乔染也是个扑街,但她的的确确一直在努力尝试。相反,那个书友指导大家这么久,却还没有签约过两本书。而她加上手头这本已经6本了。
她豁然开朗,心头的郁闷渐渐散去。
见她想开了,程铮又说:“网文这一行,在乎读者的建议固然重要,但作者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你想想那些著名作家,哪一个不是开门引流。你要记住,写小说本质上就是讲故事,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不管结果如何,你只要把自己的故事讲完就可以了。”
写书就是讲故事,化繁为简。这就是写书的最佳捷径。
乔染听得热血沸腾,注视程铮两眼冒星星。她太佩服他了。“那……以后还请程博士多多指教。”她又变成花痴了。
程铮摆摆手,笑而不语。今天临时决定来图书馆,想不到会遇见乔染。看到她盯着周围的人,一副饥肠辘辘的样子,他生怕她一个没控制住扑上去咬断别人的脖子吸血。
假如说上次连环杀人案乔染主动现身引人怀疑,现在他可以肯定她百分之九十是自己要找的人。
他为了找到她杀了六个人,这小丫头却自顾自玩自己的,又是装无辜可怜,又是装文静乖巧,以她张牙舞爪的性格不把天捅个窟窿就不错了。
亲爱的女孩,你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放心,有我在,以后你的血我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