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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美女老师有点烦

    演出活动如期举行,可以肯定的是,七侠个个都是人才,吹拉弹唱说跳敲,无一不是本专业领域的高手。

    七侠虽为一个团体,但同台演出的次数并不多,等你咖啡吧四周挤满了人,学生居多,很多人垫着脚跟看,很多人根本看不到,只能听。

    还有很多人,是来看“主角”的,自然也没有看到,其中,有两人显得很失望。

    一个是程菲菲。

    程菲菲根本没有离开川海,她在等你咖啡吧和川海校园之间的一家酒店住了下来,每天只为等待,等待着梦云鬼从楼下经过,然后偷偷地看上几眼,她感到很满足,而且,她非常享受这样的等待。

    听到喧哗声,程菲菲从酒店出来,在人群周围转了一圈,没有看见想看的人,带着淡淡的失落,返回了酒店,继续着她的等待。

    一个是林夕老师。

    林夕老师也来了,头戴黑色棒球帽,面遮纯白色口罩,身着浅蓝色运动套装,脚踩一双粉色运动鞋,站在人群里,优雅安静,亭亭玉立,自有一股高冷之气。

    看了一会儿,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林夕老师想走又没走,静静地聆听李欢唱完《你偷走了我的心》,然后,退出人群。

    林夕老师从手包里拿出一部手机看了看,回头望了一眼“等你”,菀尔一笑,笑中却带着淡淡的迷茫之色。

    那天,梦云鬼从自己眼皮底下逃走,林夕老师有些不悦,回去思索了很久,总感觉心里有些烦躁,第二天,便把李欢叫到了办公室。

    李欢一副受宠若惊模样。

    要知道,林夕老师的办公室,等闲之人,是进不去的。

    “李欢同学,和我谈谈你的那位师弟吧。”

    林夕老师想不明白,平静如水般的学生,为何会一下子掀起狂波?

    明明自己说了不准,并且关了门,他还要逃走?

    他知道了自己是老师,不是更应该表示尊重才对吗?

    “林老师,我非常抱歉!那位师弟名叫梦云鬼,中文系的新生,我也不清楚他是怎么回事,平时挺沉稳的,怎么就,就突然发疯了!”

    “嗯,说说情况。”

    “他在一家咖啡吧打工,邀请我们七侠做一场演出,我们不是要上表演课吗,捉摸着叫他来看看,刚到教室,还没坐下去,他好像说了句什么,还有学姐在后面,就突然跳了起来,向外面冲去,我喊破嗓子,也没喊住。”

    学姐,他说的应该就是自己,可是,后来他是如何发现的?

    如果仅仅发现自己是老师,他的反应是不是太过激烈了些!

    邀请演出?

    看他的手机……那是玩低调吗?

    “是商演吗?”

    “不是,相互帮忙而已。”

    “你们七侠,在学院里也算有些成就,会去帮一个新生?”

    林夕老师一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过,对于七侠,倒是知道的。

    暂不说七侠究竟有多牛,就自己的学生李欢,在音乐系,绝对是顶尖的存在。

    大凡有点本事的人,走路,一向都是仰着头,七侠,自然就是这类人的典范。

    他们怎么会去帮一个新生?

    这完全超出了林夕老师的理解范畴。

    “这个,其实,鬼哥也不是一般的新生,我们开学第一天就认识,后来,慢慢就熟悉了。”

    鬼哥?

    不是一般的新生?

    那家伙,有如此了不起吗?

    除了说话好听些,蛮谦虚,傻傻的,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呀!

    是什么优点,能让七侠如此夸赞?

    李欢的评价,引起了林夕老师的注意,随口说道:“是有些不一般!”

    想起自己都已经把门关上,他还能跑,还敢跑,林夕老师就有些不舒服。

    “林老师,我的意思是,鬼哥还是不错的,昨天的反常,也许是个例外。”

    例外,鬼的例外,不就是突然知道自己从学姐变成了老师吗。

    林夕老师在心里笑了笑,觉得梦云鬼又多了一项特点:可爱。

    “你们都叫他鬼哥?”

    “是啊,全院都这么叫,习惯了。”

    “我有些好奇,你再说说他的故事。”

    林夕老师发现自己越发对梦云鬼感兴趣了,俏脸微微有些发热。

    再想起他和自己聊的那些,让人感觉甜甜的话,林夕老师有点hold不住自己,随手拉出一张纸巾,低头开始擦眼睛。

    “现在,学院里不是有七侠五义一说吗,他们有五位同学,喜欢打抱不平,又重情重义,听说外面有不少人来学院里捣乱,五义中一位叫王野的同学,总是单枪皮马,把那些人打了回去,现在,有同学遇到麻烦,都会找他们帮忙,我们七侠,自然也很敬佩他们。”

    “五义?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到了这种程度,可是,那不应该是王野同学的功劳吗?”

    “可以这样说,不过,王野同学比我们所有人都敬佩鬼哥,也可以说,他只是鬼哥的小弟。”

    “哦!你们这位鬼哥,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吗?”

    林夕老师仿佛中了毒,她的这些个问题,已经完全偏离了她行事的风格。

    曾经,一条条信息,一捧捧鲜花,一封封情书,她是不会多看一眼的,更别说打听对方是谁,众多追求者中,也就中文系的唐昊老师,和她说过些话,或许,还是因为大家同是老师的缘故。

    “林老师,我就说说我对鬼哥的感觉吧,也许,更能说明鬼哥的特点。我觉得鬼哥身上有着一股魔力,一种让人想要亲近的魔力,和他在一起嘛,你又会觉得自己很渺小,从而生出一股激情,想要努力的赶上他,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他真正的朋友。”

    “这不很正常吗?很多人,都有。”

    李欢说得玄乎其玄,林夕老师虽然好奇,却也不以为然,心想,这魔力,我也有,谁不想和我亲近,只要是男人。

    不过,林夕老师很快又觉得哪里不对。

    愣了一瞬,突然发现,自己是美女,吸引男人理所当然,可是,梦云鬼是男人,男人有吸引男人的魔力……

    想到这个,林夕老师猛然惊出一头香汗。

    “也许吧,这样的人,我们身边还不少。”

    李欢顺口接下了林夕老师的话,想想自己身边,确实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人,竟莫名地感觉到,自己的那点成就,真算不了什么。

    “或许,那就是所谓的魅力!”

    林夕老师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语气里,带有淡淡的伤感。

    李欢的话触动了林夕老师。

    她突然想起了司徒校长,校长身上仿佛就有李欢说的那股魔力,自己每次和司徒校长说话,都会生出那样的感觉。

    之前,林夕把那股魔力称之为内涵。

    现在,她改称为魅力,因为她想到了自己。

    如果自己很丑,还有人想要亲近吗,答案很明显。

    因此,想要拥有那股魔力,就要持续提升自己的魅力。

    李欢走了,林夕老师在办公室坐了很久,心里还是莫名地有点烦。

    之后,她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把那些还来不及毁掉的情书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礼物,统统烧了,便开始整理自己的房间。

    林夕老师很少外出,除了上课和健身,基本上都宅在公寓。

    房间里,已经非常的整洁,可是,林夕老师还是认真仔细地清理了一遍。

    看看差不多了,林夕老师换了浴袍,进了洗澡间。

    洗完澡,来到镜子前,林夕老师把自己也收拾了一遍,直到美得有些过份。

    然后,才从抽屉里拿出一部崭新的手机,装进黑色手包里,离开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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