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高月
盖兰二话不说,拔剑便刺,沈牧转身闪避。盖兰一剑不中,下手更不容情,转眼间长剑又至。盖兰的百步飞剑使来淋漓尽致,只见她淡粉色的纱衣在空中翩翩起舞,只是伴随着美人起舞的不是音乐,而是薄如蝉翼的长剑身划破空气的嗡嗡鸣声。
“小兰为何动手?”沈牧边闪边问,“为何要至我于死地?”
盖兰并不停手,刷刷又是两剑过去,“你怎么不还手?拔剑啊!”
沈牧纵身后跃又闪过三招,“我不打女人的。”
“怎么?你瞧不起女人吗?”
“不!”沈牧用剑鞘格住了即将划破自己双眼的长剑。
“那你就动手啊!”说到这里盖兰一套百步飞剑将将使完,也就是说对方只闪不打,相让了自己一套剑法的时间,若在平日盖兰早已罢手,此时却耍起无赖,死缠不休。
沈牧不明白聪慧如盖兰,怎么会明知敌不过,还要硬逼着自己动手?但若并非要取自己性命,又为何招招都往人身要害上打招呼?沈牧越想越是不明白。
“我呸!你就是瞧不起女人!”盖兰见沈牧盯着自己若有所思,脸上闪过一丝羞红,除了动手又是一阵恶骂。
“不!我不跟女子动手,是不想伤害妇孺。”沈牧无奈的又闪过三招已然见过的刀法。
“谁是妇孺?”盖兰气急败坏,喊道:“你……你就是瞧不起我!”说罢就是一脚踢去。
“既然如此……”沈牧飞身后退一步,便出了盖兰的攻击范围,“小兰,沈某这就动手了。”
“动手就动手!谁要你先……”盖兰本来是要说谁要你先讲,没想到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完,自己已经被四面八方的剑气所压制住了。
盖兰清清楚楚地瞧见沈牧拔剑,明明白白地看清沈牧出招,却丝毫无法闪避。只听得自己头发上戴着的发叉被剑气先是摇得轻声作响,随即发叉上的珠子散落一地。
沈牧收剑回鞘,道:“这下小兰可以告知在下,为何要在下的性命了吧?”
“我……我……”盖兰一跺脚,说道:“我偏不说。我告诉你,这是我最喜欢的发饰,你非得把珠子一颗不少的给我捡回来不可。”
沈牧被盖兰搞得莫名其妙,却还是弯下身去,帮她一颗一颗的把珠子从地上给捡了回来。
沈牧把珠子一一倒进盖兰手中,“现在总可以说了吧?”只听得一阵细若蚊蝇的声音低低说道:“谁教你沾花惹草!”
“……原来是为此事……”沈牧摇头一笑,“小兰,想必是你误会了,那是我在北地遇到的一个可怜少女,她无处可去,我便把她收为身边一名侍女而已……”
“哼,我不信!”盖兰扭过头去。
“如若不信,沈某也是无可奈何……”沈牧说罢茶也不喝就往外走。
“沈牧!你给我站住!”盖兰见状指着沈牧双手叉腰叫了起来,“我茶都泡了,你怎能不喝就走?多浪费啊。坐下,给我喝!”
沈牧在盖兰的连声叱喝之下,居然一句反驳都没有。反倒乖乖坐下,端起茶来一口口认真喝着,脸上表情古怪至极,终于忍不住莞尔。盖兰不知他笑些什么,便道:“阿牧,你笑啥?有什么好笑?”
“没有,没有,哈哈。哈哈哈。”沈牧哈哈一笑。
谁知茶一入口难喝至极,浓浓的一碗宛如苦药。这本是盖兰有史以来第一次泡茶,她压根儿就搞不清该怎么做,只是有样学样、模仿着别从罐子里抓了一把茶叶丢入碗中,后来又瞧见旁边还有好几个茶罐,她又不懂得差别、茶叶好坏,索性将各个罐子里头的茶叶,都毫不客气的各抓了一大把丢了下去,什么青草茶、苦茶、花茶、发酵的、没发酵的、强身的、醒脑的、治内伤的,全都混做一处,开水又烫、碗儿又小,冲将下去自是此味只有天知道。
是以,沈牧一口喝下,几番强忍才没吐了出来。这才引得沈牧放声大笑。沈牧勉勉强强吞下第一口茶,心中似乎想起来一点儿什么来,索性又大大地喝了第二口。如此一口接着一口。
盖兰与沈牧相处已久,心中对沈牧为何露出古怪神情,已猜到了七八分。她起先竭力忍住,但终究还是无法忍耐,看着沈牧的脸也笑了起来。
沈牧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希望盖兰能够幸福,能够快快乐乐地活着。
沈牧离开盖兰屋中不久后,盖兰的贴身丫鬟见到盖兰发叉上珠子全都掉了,不可置信的问道:“小姐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有人敢欺负你吗?”
“欺负我?”盖兰气道:“何止欺负我?他……他……”
“小姐你跟我说,是哪个胆大包天、不知死活的家伙敢欺负你?”小丫鬟站在盖兰身边,皱眉问道:“小姐你告诉我是谁,我请老爷去宰了他给你出气。看小姐你是要把他大卸八块?还是……”
“你敢!”盖兰不等小丫鬟把话说完,啪的就是一巴掌拍去,结结实实打在小丫鬟脸上,小丫鬟捂着脸简直不敢相信。
“这件事不用你管,出去。”盖兰很少发火,今天也不知道吃了什么火药,小丫鬟一脸委屈和不解的捂着脸便缓缓退去。
……
眼见帐外新月冉冉升起,沈牧心中暗叹:“看来情之一字,真是易写难了,又何苦再想?心情烦分,还是出去走走吧。”
当下便趁夜色无人,御剑离开了盖聂府中出去转转。他出城往东御剑而去,来到齐国边境。
此时,齐、秦两国于齐国边境城池内外皆似群蚁般忙进忙出,片刻不得闲。路枕浪处将士原分三拨以鼓声为号相互交接,到如今鼓声擂擂沸腾澎湃,竟似没个停。秦军为求速胜率所余五万秦兵,不分昼夜强行攻城,完全不取巧,云梯车、投石器、强弓硬弩配上悍勇已极的秦国步兵,一波又一波结结实实地轮番压制桂陵城下。
秦军人多势众,尚有休憩可言,但满城军民却是毫不得喘息,如此三昼夜打将下来,秦军两次仗势欺近门下,以镶铜巨木撞门,城门虽未被撞破却危如累卵,只怕难再受一击。到得第三日日落,桂陵城内已是伤亡者不计其数,兵将疲惫、百姓哀鸣,但城外秦军攻势却未有缓减之象,豪杰们浴血奋战,几日不曾合眼,除了偶尔发出一些粗重的喘息声,谁也无力再多说些什么,但齐国百姓们之间确实谣诼纷纭,人心惶惶,只道城池怕是撑不到天亮了。
深夜时分,食棚附近几家民房前,上百名儒家弟子东倒西歪睡成一片。原本为了守城之便,才搬到此处。这些儒家子弟皆是好不容易才能小睡片刻,因此个个都睡得异常的沉。
沈牧一路信步漫漫,约莫走了一个多时辰,却在行将穿出树林之际,“咦”地一声停下了脚步。
见林中却躺着一名红衣少女,以肘为枕沉沉的睡着。沈牧心中犯疑,脚下步子便故意放重了些,将地上的残枝败叶采的嘎吱作响。那少女闻声惊醒,突然翻身而起、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打转,脸上表情自惊吓转为戒备,自戒备又转为好奇。
沈牧见这少女年级约莫不过十三四,诸般神情在脸上变幻,灵动娇美,不像寻常百姓,身似会武,又瞧不出有什么功夫,一时间参不透对方是何来历,便问道:“小姑娘,你怎么这么晚了一个人睡在这儿?”
红衣少女眯起两眼,将沈牧从头至脚打量一番,反问道:“公子才是!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晃来晃去,也不怕危险吗?”
沈牧心想:“我哪儿有晃来晃去?若论危险,我要杀你简直易如反掌。”口中却淡淡的道:“我不过旅经此地罢了。”
“喔!原来如此。”那少女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地,又添了些枯叶好让它坐起来更舒服一些,这才说道:“公子,你也一起坐嘛。来!我这儿有些饼子,公子一定饿了吧?”
沈牧见她一派天真烂漫,丝毫不疑自己,还请自己吃饼,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红衣少女拿出半张饼来交给沈牧,沈牧本不肯接,少女却硬是将饼塞入了他手中,还说道:“这饼子虽不好吃,不过这儿在打仗,也弄不到粮食,我劝你趁早回头别再往前。齐秦交战,我已经在这里困了七八天了。危险得紧哪!要是能逃离这里就好了……”
此时月色将她脸庞映得如同罩了一层雾般的温柔透亮,一双大眼睛清亮明澈,沈牧瞧着坐在自己身旁的红衣少女,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高月。”
“高月?”沈牧摸了摸下巴,没想到此女便是燕太子丹之女高月,高月第一感觉她是一个温柔可爱又聪明的小女孩,应该是不谙世事、天真浪漫的,但在了解她的身世后才知道她是一个没落的公主,虽然身份高贵却不刁蛮,虽然有着悲伤的回忆,但她在受了那么多打击后依然是那么坚强。
沈牧见高月困在这里,便道:“既然你我相遇,也是缘分,那就由我来带你离开这里吧。”
“真的?!你真的能带我离开吗?”高月睁大了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沈牧。
“嗯,你闭上眼睛,不要睁眼,只须片刻,我便可以带你离开。”沈牧望着高月一脸纯真的样子,微笑道。
“哦,好……”高月未曾多想,便闭上双眸。
然后她刚闭上眸子,便只觉一阵风从身边呼啸而过,紧接着睁开眼睛,已然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而此处已然是邯郸城内的街巷了,高月眸中惊疑不定,心中怦怦乱跳,不敢置信的望向沈牧,“你……你莫不是传说中的仙人?!”
“……”沈牧淡淡一笑,摆手道:“沈某只是会一点点法术而已,并算不得什么……小姑娘不必惊疑。”
“是吗?”高月不置可否,但是她见沈牧也并非坏人,而且她又孤苦无依,和雪女一起互相做个陪伴也是不错。
如此,沈牧便把高月带回了盖聂府中,认识了雪女,不过这次盖兰见高月不过十三四岁便也没有说什么。
数日后,盖聂府外,夕阳斜斜照下,其光辉宛如金沙般洒落一地将周遭景物都照得茫茫耀耀。
只听得啪啪啪啪四声响,管家打开门,外面走来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土黄色宽松的衣着使外形看起来比较可爱,就算有点破烂也很有型,头发也算是时髦的,竟是盖聂刚收下的一个徒弟荆天明。
原来荆天明因身世原因而被秦始皇追杀,流落街头,他是丽姬儿子,丽姬原是墨家游侠荆轲的青梅竹马,却因容貌倾城而被秦王政强行掳至秦国。为保腹中的荆轲血脉,丽姬委身咸阳宫,而秦王也把丽姬生下的天明视为己出。后由于刺秦计划的失败,荆轲、丽姬双双死于秦宫。天明也遭到秦国追杀。逃亡路上,随着保护天明的人一个又一个的被杀,天明最后被一个女子在左颈施下阴阳家的封眠咒印,失去过往记忆。女子随后消失。
天明曾经被一对老夫妻收养,可后来老夫妻死于一场大火中,天明便一直流落街头,直至不久前被剑圣盖聂找到,对盖聂十分敬仰,渐生父子之情,跟随盖聂学习剑术。父亲是墨家绝顶剑客荆轲,母亲是倾国倾城的丽姬。为人古灵精怪却又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但十分重义气。他迷离的身世牵动整片大地的风云变幻,但自己并不知情。
天明应该是一个可爱的,热血的,有一点点精明、一点点迷糊,是非观念非常分明的小孩。天明与荆轲的长相非常相似,特别是头发均是棕色马尾。作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的的孤儿,天明最常穿的衣服与其他人相比十分简单,土黄色的衣服外加补丁。
天明身上唯一一件不平凡的事物,是其脖子上始终佩戴的,与其身世有极大联系的半个碧玉珏。
天明继承了荆轲古怪但活泼开朗、仗义豪爽的性格特点。高渐离曾在重伤时把笑着向自己伸出援手的天明当成了荆轲;在蜃楼上,已经无法自由行动的天明,主动向少羽和石兰提出牺牲自己充当肉盾,令二人内心十分感动。
荆轲嗜酒,而天明则很嗜吃。天明最爱吃的是烤山鸡,并认为自己烤山鸡的技术很不错,曾要求盖聂向自己拜师学习烤山鸡。庖丁后来曾利用天明的这一特点教其武功。
天明看起来总是在嬉皮笑脸地面对一切,但事实上经常在内心中自责自己相比于他人的无力,希望自己能早日成为和盖聂一样强的剑客,那样就可以保护大家。
“小兰为何动手?”沈牧边闪边问,“为何要至我于死地?”
盖兰并不停手,刷刷又是两剑过去,“你怎么不还手?拔剑啊!”
沈牧纵身后跃又闪过三招,“我不打女人的。”
“怎么?你瞧不起女人吗?”
“不!”沈牧用剑鞘格住了即将划破自己双眼的长剑。
“那你就动手啊!”说到这里盖兰一套百步飞剑将将使完,也就是说对方只闪不打,相让了自己一套剑法的时间,若在平日盖兰早已罢手,此时却耍起无赖,死缠不休。
沈牧不明白聪慧如盖兰,怎么会明知敌不过,还要硬逼着自己动手?但若并非要取自己性命,又为何招招都往人身要害上打招呼?沈牧越想越是不明白。
“我呸!你就是瞧不起女人!”盖兰见沈牧盯着自己若有所思,脸上闪过一丝羞红,除了动手又是一阵恶骂。
“不!我不跟女子动手,是不想伤害妇孺。”沈牧无奈的又闪过三招已然见过的刀法。
“谁是妇孺?”盖兰气急败坏,喊道:“你……你就是瞧不起我!”说罢就是一脚踢去。
“既然如此……”沈牧飞身后退一步,便出了盖兰的攻击范围,“小兰,沈某这就动手了。”
“动手就动手!谁要你先……”盖兰本来是要说谁要你先讲,没想到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完,自己已经被四面八方的剑气所压制住了。
盖兰清清楚楚地瞧见沈牧拔剑,明明白白地看清沈牧出招,却丝毫无法闪避。只听得自己头发上戴着的发叉被剑气先是摇得轻声作响,随即发叉上的珠子散落一地。
沈牧收剑回鞘,道:“这下小兰可以告知在下,为何要在下的性命了吧?”
“我……我……”盖兰一跺脚,说道:“我偏不说。我告诉你,这是我最喜欢的发饰,你非得把珠子一颗不少的给我捡回来不可。”
沈牧被盖兰搞得莫名其妙,却还是弯下身去,帮她一颗一颗的把珠子从地上给捡了回来。
沈牧把珠子一一倒进盖兰手中,“现在总可以说了吧?”只听得一阵细若蚊蝇的声音低低说道:“谁教你沾花惹草!”
“……原来是为此事……”沈牧摇头一笑,“小兰,想必是你误会了,那是我在北地遇到的一个可怜少女,她无处可去,我便把她收为身边一名侍女而已……”
“哼,我不信!”盖兰扭过头去。
“如若不信,沈某也是无可奈何……”沈牧说罢茶也不喝就往外走。
“沈牧!你给我站住!”盖兰见状指着沈牧双手叉腰叫了起来,“我茶都泡了,你怎能不喝就走?多浪费啊。坐下,给我喝!”
沈牧在盖兰的连声叱喝之下,居然一句反驳都没有。反倒乖乖坐下,端起茶来一口口认真喝着,脸上表情古怪至极,终于忍不住莞尔。盖兰不知他笑些什么,便道:“阿牧,你笑啥?有什么好笑?”
“没有,没有,哈哈。哈哈哈。”沈牧哈哈一笑。
谁知茶一入口难喝至极,浓浓的一碗宛如苦药。这本是盖兰有史以来第一次泡茶,她压根儿就搞不清该怎么做,只是有样学样、模仿着别从罐子里抓了一把茶叶丢入碗中,后来又瞧见旁边还有好几个茶罐,她又不懂得差别、茶叶好坏,索性将各个罐子里头的茶叶,都毫不客气的各抓了一大把丢了下去,什么青草茶、苦茶、花茶、发酵的、没发酵的、强身的、醒脑的、治内伤的,全都混做一处,开水又烫、碗儿又小,冲将下去自是此味只有天知道。
是以,沈牧一口喝下,几番强忍才没吐了出来。这才引得沈牧放声大笑。沈牧勉勉强强吞下第一口茶,心中似乎想起来一点儿什么来,索性又大大地喝了第二口。如此一口接着一口。
盖兰与沈牧相处已久,心中对沈牧为何露出古怪神情,已猜到了七八分。她起先竭力忍住,但终究还是无法忍耐,看着沈牧的脸也笑了起来。
沈牧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希望盖兰能够幸福,能够快快乐乐地活着。
沈牧离开盖兰屋中不久后,盖兰的贴身丫鬟见到盖兰发叉上珠子全都掉了,不可置信的问道:“小姐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有人敢欺负你吗?”
“欺负我?”盖兰气道:“何止欺负我?他……他……”
“小姐你跟我说,是哪个胆大包天、不知死活的家伙敢欺负你?”小丫鬟站在盖兰身边,皱眉问道:“小姐你告诉我是谁,我请老爷去宰了他给你出气。看小姐你是要把他大卸八块?还是……”
“你敢!”盖兰不等小丫鬟把话说完,啪的就是一巴掌拍去,结结实实打在小丫鬟脸上,小丫鬟捂着脸简直不敢相信。
“这件事不用你管,出去。”盖兰很少发火,今天也不知道吃了什么火药,小丫鬟一脸委屈和不解的捂着脸便缓缓退去。
……
眼见帐外新月冉冉升起,沈牧心中暗叹:“看来情之一字,真是易写难了,又何苦再想?心情烦分,还是出去走走吧。”
当下便趁夜色无人,御剑离开了盖聂府中出去转转。他出城往东御剑而去,来到齐国边境。
此时,齐、秦两国于齐国边境城池内外皆似群蚁般忙进忙出,片刻不得闲。路枕浪处将士原分三拨以鼓声为号相互交接,到如今鼓声擂擂沸腾澎湃,竟似没个停。秦军为求速胜率所余五万秦兵,不分昼夜强行攻城,完全不取巧,云梯车、投石器、强弓硬弩配上悍勇已极的秦国步兵,一波又一波结结实实地轮番压制桂陵城下。
秦军人多势众,尚有休憩可言,但满城军民却是毫不得喘息,如此三昼夜打将下来,秦军两次仗势欺近门下,以镶铜巨木撞门,城门虽未被撞破却危如累卵,只怕难再受一击。到得第三日日落,桂陵城内已是伤亡者不计其数,兵将疲惫、百姓哀鸣,但城外秦军攻势却未有缓减之象,豪杰们浴血奋战,几日不曾合眼,除了偶尔发出一些粗重的喘息声,谁也无力再多说些什么,但齐国百姓们之间确实谣诼纷纭,人心惶惶,只道城池怕是撑不到天亮了。
深夜时分,食棚附近几家民房前,上百名儒家弟子东倒西歪睡成一片。原本为了守城之便,才搬到此处。这些儒家子弟皆是好不容易才能小睡片刻,因此个个都睡得异常的沉。
沈牧一路信步漫漫,约莫走了一个多时辰,却在行将穿出树林之际,“咦”地一声停下了脚步。
见林中却躺着一名红衣少女,以肘为枕沉沉的睡着。沈牧心中犯疑,脚下步子便故意放重了些,将地上的残枝败叶采的嘎吱作响。那少女闻声惊醒,突然翻身而起、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打转,脸上表情自惊吓转为戒备,自戒备又转为好奇。
沈牧见这少女年级约莫不过十三四,诸般神情在脸上变幻,灵动娇美,不像寻常百姓,身似会武,又瞧不出有什么功夫,一时间参不透对方是何来历,便问道:“小姑娘,你怎么这么晚了一个人睡在这儿?”
红衣少女眯起两眼,将沈牧从头至脚打量一番,反问道:“公子才是!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晃来晃去,也不怕危险吗?”
沈牧心想:“我哪儿有晃来晃去?若论危险,我要杀你简直易如反掌。”口中却淡淡的道:“我不过旅经此地罢了。”
“喔!原来如此。”那少女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地,又添了些枯叶好让它坐起来更舒服一些,这才说道:“公子,你也一起坐嘛。来!我这儿有些饼子,公子一定饿了吧?”
沈牧见她一派天真烂漫,丝毫不疑自己,还请自己吃饼,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红衣少女拿出半张饼来交给沈牧,沈牧本不肯接,少女却硬是将饼塞入了他手中,还说道:“这饼子虽不好吃,不过这儿在打仗,也弄不到粮食,我劝你趁早回头别再往前。齐秦交战,我已经在这里困了七八天了。危险得紧哪!要是能逃离这里就好了……”
此时月色将她脸庞映得如同罩了一层雾般的温柔透亮,一双大眼睛清亮明澈,沈牧瞧着坐在自己身旁的红衣少女,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高月。”
“高月?”沈牧摸了摸下巴,没想到此女便是燕太子丹之女高月,高月第一感觉她是一个温柔可爱又聪明的小女孩,应该是不谙世事、天真浪漫的,但在了解她的身世后才知道她是一个没落的公主,虽然身份高贵却不刁蛮,虽然有着悲伤的回忆,但她在受了那么多打击后依然是那么坚强。
沈牧见高月困在这里,便道:“既然你我相遇,也是缘分,那就由我来带你离开这里吧。”
“真的?!你真的能带我离开吗?”高月睁大了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沈牧。
“嗯,你闭上眼睛,不要睁眼,只须片刻,我便可以带你离开。”沈牧望着高月一脸纯真的样子,微笑道。
“哦,好……”高月未曾多想,便闭上双眸。
然后她刚闭上眸子,便只觉一阵风从身边呼啸而过,紧接着睁开眼睛,已然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而此处已然是邯郸城内的街巷了,高月眸中惊疑不定,心中怦怦乱跳,不敢置信的望向沈牧,“你……你莫不是传说中的仙人?!”
“……”沈牧淡淡一笑,摆手道:“沈某只是会一点点法术而已,并算不得什么……小姑娘不必惊疑。”
“是吗?”高月不置可否,但是她见沈牧也并非坏人,而且她又孤苦无依,和雪女一起互相做个陪伴也是不错。
如此,沈牧便把高月带回了盖聂府中,认识了雪女,不过这次盖兰见高月不过十三四岁便也没有说什么。
数日后,盖聂府外,夕阳斜斜照下,其光辉宛如金沙般洒落一地将周遭景物都照得茫茫耀耀。
只听得啪啪啪啪四声响,管家打开门,外面走来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土黄色宽松的衣着使外形看起来比较可爱,就算有点破烂也很有型,头发也算是时髦的,竟是盖聂刚收下的一个徒弟荆天明。
原来荆天明因身世原因而被秦始皇追杀,流落街头,他是丽姬儿子,丽姬原是墨家游侠荆轲的青梅竹马,却因容貌倾城而被秦王政强行掳至秦国。为保腹中的荆轲血脉,丽姬委身咸阳宫,而秦王也把丽姬生下的天明视为己出。后由于刺秦计划的失败,荆轲、丽姬双双死于秦宫。天明也遭到秦国追杀。逃亡路上,随着保护天明的人一个又一个的被杀,天明最后被一个女子在左颈施下阴阳家的封眠咒印,失去过往记忆。女子随后消失。
天明曾经被一对老夫妻收养,可后来老夫妻死于一场大火中,天明便一直流落街头,直至不久前被剑圣盖聂找到,对盖聂十分敬仰,渐生父子之情,跟随盖聂学习剑术。父亲是墨家绝顶剑客荆轲,母亲是倾国倾城的丽姬。为人古灵精怪却又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但十分重义气。他迷离的身世牵动整片大地的风云变幻,但自己并不知情。
天明应该是一个可爱的,热血的,有一点点精明、一点点迷糊,是非观念非常分明的小孩。天明与荆轲的长相非常相似,特别是头发均是棕色马尾。作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的的孤儿,天明最常穿的衣服与其他人相比十分简单,土黄色的衣服外加补丁。
天明身上唯一一件不平凡的事物,是其脖子上始终佩戴的,与其身世有极大联系的半个碧玉珏。
天明继承了荆轲古怪但活泼开朗、仗义豪爽的性格特点。高渐离曾在重伤时把笑着向自己伸出援手的天明当成了荆轲;在蜃楼上,已经无法自由行动的天明,主动向少羽和石兰提出牺牲自己充当肉盾,令二人内心十分感动。
荆轲嗜酒,而天明则很嗜吃。天明最爱吃的是烤山鸡,并认为自己烤山鸡的技术很不错,曾要求盖聂向自己拜师学习烤山鸡。庖丁后来曾利用天明的这一特点教其武功。
天明看起来总是在嬉皮笑脸地面对一切,但事实上经常在内心中自责自己相比于他人的无力,希望自己能早日成为和盖聂一样强的剑客,那样就可以保护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