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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话 非你不可

    从隆昌钱庄的铺子出来,天歌便穿过一道小胡同,向另一条街走去。

    其实方才天歌对王掌柜所说的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

    真的,是李氏当年的确有个小姐妹朱氏,嫁给了一个穷书生。

    那个书生也的确姓林。

    生下的女儿,也确确实实取名为林天歌。

    书生于人情世故上虽呆笨,但在科考上却颇具灵性。

    大器晚成之后竟是节节高升,最后做到了司户参军,又因为文采好,颇得当时的知府看重,在当地的官场,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

    假的那一半,是朱氏随夫到了江南之后,再没有回过青城,而是在江南定居了下来,更没有所谓的添妆之事。

    朱氏和林参军所生的这位林姑娘,也非是天歌的好姐妹,而是见面之后分外眼红的仇人。

    当年天歌在人贩手中几经辗转,最后流落到江南锦绣阁中,成为沦落官妓的徐芮的婢女。

    而当时这位林姑娘,因为自己心中的好郎君属意徐芮,而天歌又与她同名,差点毒杀徐芮和天歌二人。

    后来这件事,因为其父的司户参军之职,再加上其母的运筹,最终不了了之。

    但天歌却绝对不可能忘记。

    那是她为数不多的,离死亡最近的时刻之一。

    更不能忘记,是当时那位林小姐所说的——

    “你也配叫天歌?”

    到底谁更配叫天歌,到底谁更配姓林。

    用不了多久,就知道了。

    走在街上的少女袖中锦拳握起,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身影。

    庆和十四年秋,脂粉皇商徐记胭脂行暗通西凉,在外销脂粉中夹带城防图,被以通敌罪论处,族中男子人头落地,适龄女子充为官妓。

    她第一次见徐芮,就是在锦绣阁中。

    曾经的大家闺秀,沦为将要登场准备被人挑选的官妓。

    抬头看着出现在眼前的“徐记胭脂铺”几个大字,天歌抬脚,迈了进入。

    眼下,正是庆和十三年。

    她还有时间。

    ……

    ……

    比起上次待客的时候,伙计阿二这回可是聪明多了。

    一见有人进门,当即从柜台里出来,一脸热情洋溢。

    而那神色在看到眼前之人的相貌时,变得愈发灿烂,活像外面开了的狗尾巴花。

    “赵二小姐!贵客贵客!您快里面请,今儿个看点什么?今日刚上的细磨珍珠粉,要不要瞧瞧?这次可是我们掌柜验的货,假不了!包您满意!”

    天歌听着阿二这炮仗一样说个不停的嘴巴,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看来上次的事情之后,这小子没少挨徐掌柜的说。

    不然眼下怎么跟变了个人一样?

    见阿二挠头不好意思,天歌收了笑,和声道:“我今儿个来可不是买珠粉的。你们掌柜的可在?”

    一听是找掌柜的,阿二的热火劲儿又来了,连忙点头,“在!就在后面,我这就跟掌柜的说姑娘来了。”

    说完这话,不等天歌开口,阿二又风一般窜到后面去了。

    天歌不由笑着摇头。

    这小子,怕不是有些矫枉过正了?跟个小陀螺似的。

    后面的徐掌柜听说是天歌来了,当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将天歌迎到屋里去。

    亲自给天歌倒上茶水,徐掌柜便道:“前些日子老夫听人说,二小姐参加盼山堂的入学测,在数科上露了一手,惊艳四座?”

    天歌闻声,摆手道:“当不得真,不过是做了两道题。掌柜的应知道,人总爱以讹传讹,说得多了,好似天歌一个小丫头能有多厉害似的。”

    徐掌柜听了这话哈哈而笑,并不戳破。

    他可不觉得她没有这能耐。

    且不说别的,就拿那天徐陵送东西到云来居回来之后,他就知道这丫头很聪明,尤其是在账算上,可以说上是门儿清。

    而且据说那天,她就连青城出了名的铁算盘吕秀才都打败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丫头不过十三岁,吕秀才可比她大差不多一轮。

    而且当初数科那题目传了开来,就连他自己也曾尝试着做了做。

    不管怎样,反正同样的时间内,他是没有做出来。

    感慨着先前的事情,徐掌柜似是想起什么,起身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个小袋子,放到眼前的桌子上。

    “这是先前二小姐寄存在铺子里卖的胭脂,共六十四件,每件双份,共一百二十八份,截至昨日全部售出,共卖得六百三十六两。按照先前二小姐跟徐陵所说,三七分成,这里正好一百九十两八十文,二小姐清点一下。”

    看着推到自己面前的小钱袋,天歌扫看一眼,不清点,却也不客气,将袋口系紧,放到自己的袖中,“如此,便有劳徐掌柜了。”

    徐掌柜见状一愣,“姑娘不点点?”

    “徐掌柜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吗?这银子不点也跑不了。”天歌笑道。

    能当街将万两银子的珠粉抛洒如无物的徐竖,能慷慨送出徐记所有春脂的徐竖,天歌哪里还用担心他会无信?

    没想到天歌如是信任,徐掌柜感慨万千。

    拿起桌上的茶壶亲自替天歌倒上茶水:“姑娘是个爽快人,若是日后有什么事情,一定不要跟在下客气。”

    听到这话,天歌看一眼徐掌柜,“不瞒掌柜的,今儿个我还真有事想要拜托您。”

    徐竖一听,登时认真起来,“姑娘请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天歌点了点头。

    “这第一件事,是先前我从掌柜的这里,曾拿走一瓶雪肌消痕膏,这事情掌柜的可还记得?”

    “这是自然。”徐掌柜了然,“姑娘可是还需要?”

    天歌摇了摇头,“徐记的雪肌消痕膏声名在外,仅仅一瓶,天歌落下的疤痕就已经彻底消散。我今日来找的掌柜的,是想麻烦您,日后若有人问起这件事情,还请您不要与外人说道。”

    “这是为……”话到嘴边,徐竖便知失言,当即改了口:

    “这不算什么大事。既然姑娘有此一说,在下记下便是,日后若有人问起,权当没这回事,而且姑娘放心,当初给你的那瓶,是我的自己留用做人情的几份,没有走账面,也就只有我一人知道。”

    天歌心中感激,却又有几分愧疚,“实在抱歉无法跟掌柜说明因由。”

    徐掌柜倒是浑不在意,“女孩子家嘛,理解,理解。”

    天歌知他误会,也不多言。

    不管怎样,越少人知道越好,知道的越少也越好。

    “二小姐方才说这是第一件,那第二件事情是什么?”徐掌柜问。

    “这第二件,是想麻烦掌柜的为我写一封引荐信。”

    “引荐信?”

    徐掌柜奇了。

    听说过让那些有名望的达官显贵或是一方大儒写引荐信的,可从来没听说过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写引荐信的。

    让他写给谁?他能写吗?

    徐掌柜很怀疑。

    “可这信,还真非徐掌柜您不可。”天歌肯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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