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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返程之路(五千字)

    玉安城百里外的官道上,一行数十人马组成的商队,押送着三十多辆载满货物的马车,浩浩荡荡向东而行。

    领头之人,是一个身负双刀的中年男子,在他身后左右,跟着两个鲜衣怒马、腰悬长刀的年轻俊彦。

    左侧一个身着蓝缎锦袍的年轻男子,一手提着马鞭,一手紧握缰绳,行走间,时不时回望一眼身后的车队。

    其中一辆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紫衣年轻人,正笑脸灿烂,跟一旁的车夫聊的不亦乐乎。

    锦袍男子皱了皱眉,似乎对那个相貌比自己还要英俊几分的家伙,略微有些敌意。

    他身后五六步开外,是一辆颇为华贵的载人马车,车帘低垂,看不清车内所坐之人,但隐约之间,似乎能嗅到一股淡淡的胭脂香味。锦袍男子朝马车深深看了一眼,似乎想透过车帘,看清车里的人儿,可惜,却什么也看不见,锦袍男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突然有些羡慕起那个车夫来,若是自己能帮车内之人赶车,那该有多好啊?只是以他的身份,这种事情也只能在心里想想,锦袍男子的脸上,不自觉出现一抹自嘲。

    “叶师兄,在想什么呢?”

    正当锦袍男子神游物外之时,一个与他并驾齐驱的年轻人,突然在他耳畔低声问了一句。

    “哦,没事……”锦袍男子回过神来,想了想,低声道:“我总觉得那小子来路不明,有些可疑,胡师弟,你觉得呢?”

    被锦男子称作师弟的年轻人,身材壮硕,衣着相对朴素,脸庞略显稚嫩,看上去二十不到的年纪。听得师兄问话,他看了眼队伍后方的那个紫衣少年,挠了挠头道:“不能吧,秦兄弟还是挺好相处的,虽说武功不甚高明,但心肠还是很不错的,人也和善。”

    锦袍男子闻言,心中略有不快,皱眉沉声道:“师弟,你跟那小子才认识几天?就跟他称兄道弟的,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有些人看起来与人为善,实则道貌岸然。那小子说什么进京办事,不慎失了马匹,也就是王小姐心思单纯,才会相信他的鬼话,同意载他到中州,哼,我看,他一定是有所企图,师弟啊,这一路上,咱俩可得把这小子盯紧喽!”

    说话的锦袍男子名叫叶修,他的师弟,名叫胡雪初,两人都是中州洛阳城“金柄刀庄”的得意弟子,而他们的师父,正是金柄刀庄的二庄主胡广南,也就是队伍最前方的那个中年刀客。

    胡雪初听着师兄的言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嘴上说知道了,但其实打心底,并未将师兄的话放在心上。他虽年轻,没什么江湖经验,也不太懂得江湖险恶,但直觉告诉他,那个前两天加入队伍的紫衣年轻人,绝不是什么恶人。

    旅途寂寞,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小声聊起天来,所聊的话题,也转向了这一趟出行的所见所闻。

    每当聊到那些途中偶遇的武林名宿,或是闻名江湖的大侠掌门,叶修都会有意无意的将其拿来与自家师父做一番对比,然后再加上一句“跟咱们师父比,他们还是差远了”之类的奉承言语。

    骑马负刀走在队伍最前方的胡广南,笑而不语。他是金柄刀庄的二庄主,据说曾得到过神刀榜大高手庞伯符的指点,一手刀法出神入化,已入通玄境界,是中州洛阳排得上号的人物。

    胡广南此次往返洛阳城和玉安城,是为了护送洛阳王家的嫡女王倾月,跟镖局走镖差不多,只不过要请这名威震黄河以南的刀法大家亲自出马,那价钱自然昂贵无比。

    他是江湖中人,手底下有一大帮子刀口舔血的兄弟需要靠他吃饭,是以平日花销数额巨大,想要维持整个帮派的运转,除了向所在地盘上的商户收取保护费,自然还需要其他的赚钱门路,给那些有钱的大户做扈从,就是其中一项。

    王家,是洛阳城中的三大商贾巨头之一,也是金柄刀庄的最大金主。但就在一年前,王家两代家主相继出了意外,偌大一个家族,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嫡女王倾月的肩膀上。

    洛阳城的商界大佬们都以为,王家会就此一蹶不振,衰败下去,但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王家的嫡小姐王倾月,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姿态挑起了王家的大梁。

    有关于这名女子的种种事迹,在洛阳城的大街小巷广为流传。不知道有多少名门望族的世家子弟,都想将之征服,可惜到现在为止,却未听说王倾月对谁亲眼相加。

    胡广南之所以会将两个徒弟带在身边,一来是想让他们跟随自己历练一番,二来也是想看看,这两个小子有没有被王家小姐看上的可能。只不过这一路之上,王倾月都表现得中规中矩,对任何人都很和善,但这份和善之中,似乎又透露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身后两个徒弟的言语,胡广南听在耳中,却不发一语,他明白大弟子叶修的那点心思,知道他必然是领会了自己的意图,一路上都对王家小姐各种殷勤讨好,只可惜后者似乎并不领情。

    胡广南心知肚明,出身高门大户的王倾月自视甚高,自然不会对叶修和雪初这样的江湖武夫假以辞色,不过对于此事,他也只是近近人事罢了,至于身后这俩小子到底有没有这个福气,那就不是他所能决定的了。

    而他两个徒弟所谈论的那个名叫秦轩的紫衣少年,则是前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想要搭一程顺风车的江湖游侠儿,自称太青州天玺城人士,对于此人,胡广南并未放在心上。

    大弟子叶修之所以会对秦轩心怀芥蒂,也都是因为王家小姐,说来也奇怪,看似冷淡的王嫡女,不知怎的,竟对秦轩态度十分和善友好,这让对王倾月存了一些小心思的叶修,自是极为不爽。

    队伍继续向前,车轮滚滚,马蹄阵阵,叶修和胡雪初逐渐停止了议论。两人身后不远的那辆华贵马车内,坐着三名衣着各异却都姿容不俗的年轻女子。

    车厢宽阔,三位女子分三方而坐,并不显得拥挤。

    居中一人,穿着一身质地精良的白衣白裙,一支镶嵌有深蓝色宝石的白玉发簪挽起一头乌黑秀发,好似画中走出来的一般。女子神色恬淡,清澈的眼眸之中,带着若影若现的精明和深邃。

    这位看起来就身份不俗的女子,正是洛阳王家的嫡小姐王倾月。

    王家小姐背靠车厢,百无聊赖的她,伸手掀开车帘,向外望去,已近黄昏,天色逐渐昏暗,王倾月看着官道两旁不住倒退的青山剪影,愣愣出神。

    她的左右两侧,分别还坐着个妙龄女子。左侧女子,一身青衣劲装,头发用一根红色丝带竖在头顶,她双眼微闭,清秀的脸上不施粉黛,眉眼之间,英气逼人。青衣女子的双腿之上,横放着一柄古朴的长剑,一看便知是一位女子武林高手。

    右侧那名女子则是丫鬟打扮,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稚嫩俏皮的脸上,还略微带着一些婴儿肥。

    小丫鬟望见自家小姐的举动,忍不住开口问:“怎么了?小姐。”

    王倾月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没事,这些时日,辛苦你们了。”

    “不辛苦,不辛苦,小姐你才辛苦呢,每天都要操心一大堆事情,欣儿笨头笨脑的,也帮不上小姐的忙……”

    小丫头说完,王倾月微微一笑,“其实,我也没你想象的那般辛苦,如今虽说事务繁多,但总归是可以应付的,只是……”说到此处,她神色黯然,“出来这么久了,有些担心兄长,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小丫头一听这话,脸色也跟着暗淡起来,良久后,才安慰道:“小姐,这次进京,虽说没有找到那位神医的弟子,但多少也得到了一些线索不是么?少爷吉人自有天相,肯定会没事的,小姐……”

    名叫欣儿的丫鬟说到这里,竟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只好讪讪闭起嘴巴,王倾月也跟着沉默起来。

    车厢里的气氛立时变得尴尬,古灵精怪的小丫鬟,看了眼自家小姐,又看了眼那个横剑双膝的青衣女子,没来由问道:“青一姐姐,那个秦轩好像也是练剑的,他背上那把用布包起来的剑真的好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宽大的剑,看起来挺唬人,不过听叶修说,他应该武功一般,你能看出他的武功到底如何吗?”

    青衣女子没有睁眼,语气淡漠道:“那人的气机起伏并不突出,看不出来具体修为,想必与他所修炼的内功心法有关,不过,我能感觉到,他似乎是受了内伤,因而导致气机更加的微弱,想来这也是叶修认为他武功修为一般的原因。”

    小丫鬟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正欲再问,王倾月却在此时忽然开口问道:“受了内伤?严重么?用不用让随行的王大夫帮他看看?”

    青衣女子摇了摇头,“这种内伤只能慢慢修养,假以时日自然可以恢复。”说完,她忽然睁开双眼,目光看向王倾月,嘴角露出一丝莫名笑意,后者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脸色微微红了红,不过随即转变如常。

    自小就跟随王倾月的丫鬟欣儿,瞥见小姐的样子,忍不住口无遮拦道:“小姐,你怎么这么关心那个家伙?我看他油腔滑调的,很不靠谱,小姐你可不要被他给迷惑了。”

    王倾月闻言,朝欣儿瞪了一眼,抬手作势要打,小丫鬟赶紧坐到对面青衣女子的身侧,搂住她的肩膀,“青一姐姐救命啊,小姐打人啦!”

    身着青衣,名叫青一的女子微微一笑,用手拍了拍欣儿肉嘟嘟的小脸儿,“我也觉得你该打!”

    身在队伍中的秦轩,自然不知道王家小姐和胡广南的两个徒弟都在谈论自己,他与蓝诗怀分开之后,身上银钱所剩无几,买不起马匹,只得步行往回赶,但玉安、天玺两城之间,相隔着地域最为广袤的中豫州,不下万里之遥,仅靠两条腿,猴年马月才能回家啊?

    秦轩不是没有想过要不紧不慢悠哉悠哉的负剑行江湖,只是一来他心中记挂着兄弟,二来自身都难保了,还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多管闲事装大侠?

    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前几日,他向不少过路的镖局车队寻求帮助,想让他们载自己一段路程,不曾想次次都被拒绝,有些镖局的首领,还将他当成了想要劫镖的江洋大盗,有的甚至抽刀出鞘直指着他,一副你再胆敢上前一步,我就要砍了你的架势。

    不过总算天无绝人之路,让他遇见了这队从玉安城返回洛阳的商队,那位看起来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答应将他带到中州洛阳,也算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傍晚时分,车队行至一座不大不小的镇子,在一座看起来还算有些规模的客栈门口停下。

    众人安置好数十辆马车,便纷纷进入了这家今晚要入住歇息的“君再来”客栈,秦轩也在其列。他方才也在帮着众人赶车搬货,但进了屋后,却没好意思跟众人坐在一起蹭饭。

    秦轩不着痕迹地找了一张不起眼的位置独自坐下,当金柄刀庄的弟子和王家的家丁们都在那里大声喧哗之时,他向店小二招了招手,打算点一碗阳春面随便儿打发一下。

    然而还没等店伙计上前,就有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走到秦轩面前,一把将后者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不等秦轩说话,那汉子率先开口道:“咋地,看不起你王大哥啊?你这小子也太不实诚了,走走走,一起喝酒去……”

    汉子名叫王三石,是秦轩所乘马车的车夫,两人都是自来熟的性子,一路上聊的很是投缘。

    王三石看出了秦轩的心思,但王家大业大,怎么地,你小子害怕几顿饭就把王家吃穷了?我家小姐会在意你那点儿多出的酒钱?是以看到秦轩扭捏的样子,王三石就气不打一出来。

    秦轩有些无奈,他本身就是求着别人载自己一段路程,好快些回家,但两日以来,他都混在人群里白吃白喝好几顿,即便旁人不说,他自己的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

    不远处,与师父、师弟等人坐在一桌的叶修,看到秦轩被王三石拖拽到那张酒桌上时,嘴角不自觉露出一抹嘲讽,对身旁的师弟小声嘀咕道:“看到没,那个家伙,真是虚伪至极。”

    一旁的胡雪初也就只是附喝性的报之一笑,并未多说什么,拿起面前的酒瓶,给师父和师兄依次分别倒了杯酒。

    叶修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眼神不自觉又瞟向了王家小姐所在的那张桌子。

    王倾月和丫鬟欣儿以及那名贴身女护卫坐在一起,她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半推半就着与家丁们坐在一起的秦轩,然后看似随意地跟身旁的青一说着什么,后者只是微微点头,时而附喝一两句,目光游曳间,偶尔也会朝秦轩看上一眼,但目中略带轻视。

    丫鬟欣儿早已向客栈的掌柜点好了酒菜,各种菜肴已被小二伙计纷纷端了上来,原本有些冷清的客栈,因为王倾月一行商队的到来,顿时变的热闹嘈杂。

    客栈的掌柜望着这突如其来的五六桌客人,心里乐开了花,足足三四十人,不仅在他这里吃晚饭,而且还几乎定光了客栈所有客房,怎不让他喜出望外呢?

    半个时辰过后,王家小姐已经吃罢饭上楼休息,但客栈的大厅依旧人声鼎沸。

    半壶酒下肚的秦轩,已有些晕晕乎乎,再也没有了任何拘束,逐渐开始絮絮叨叨起来。

    酉时三刻,屋外天色彻底漆黑如墨,大厅里的众人,都还在猜拳斗酒,忽然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骤然响起,当众人感觉声音越来越近时,却又戛然而止。

    客栈外,突然出现了一镖人马。

    客栈伙计以为又有客到,率先走出大门迎接,可当他看清那对人马的着装打扮之后,立刻吓得体似筛糠、魂不附体,他一脸惊恐地问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人回答店小二的话,那一对突兀出现的人马,就那么静静地骑马站立在客栈外的空地上,每个人都是一身黑衣黑斗篷,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模一样的黑色假面,就连众人胯下马匹,也几乎都是黑色的。他们的腰间,都悬有一柄长刀,此时此刻,长刀已然出鞘。

    十九个人,十七人出刀,另外两人则无甚动作,只是昂首挺胸,高坐马背,一动不动之间,却给人一种渊渟岳峙之感。

    就在那十七柄雪亮弯刀几乎同时出鞘之时,原本坐在客栈中手持酒杯的胡广南,一下子浑身紧绷,他原本早就听到了马蹄声响,但当时只以为是过路之人,是以并未在意,直到此刻,他才猛然感觉到了一股浓烈的杀气。

    胡广南并未说话,而是瞬间丢掷酒杯,猛然站直了身子,背后双刀陡然离鞘,那利刃出鞘的龙吟之声惊醒了客栈里的所有人。

    “戒备,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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