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狂欢(一)
可能多年以后,法尔科内先生会认识到,自己这辈子做过最值得敬佩的两件事就是
第一:那年喝醉后,和布鲁斯韦恩的父亲打了一架。
第二:让一个叫帕克的小混混带领着“罗马帝国”攻陷了阿卡姆疯人院。
这两件事都是近乎于疯癫的举动,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和托马斯·韦恩先生打架是因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乔伊和帕克......则是仅仅凭借一种直觉。
......
......
哥谭城的太阳又坠落了下去,华丽的灯光窃笑着,一窝蜂的冲进了夜幕,试图用那光亮吸引着人们枯萎的眼球,顺便隐藏起阴暗处的丑陋玩意。
在哥谭市里住久了的人,总会养成一种很敏锐的直觉,或者说,直觉不够敏锐的天真家伙,根本无法在这座城市里活的太久。
总之,在这种物竞天择之下,哥谭的市民们似乎拥有了能够嗅到夜风里的危险气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罗马帝国”的人们......他们套上了看起来最庄重,或者最凶狠的衣装,拿起了最趁手的家伙,从衣柜里翻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项链,也可能是正在蹲监狱老爸的一块怀表。反正他们将自己打扮的无比的荣耀,就像是大战前的罗马战士一样。
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个以作恶为生的小混混,会有这样的荣耀情感。
普通人当然没有办法理解,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哥谭,自然无法理解在“罪孽之都”里,光明和黑暗之间那模糊的界线,无法理解光明带给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热茶与温暖的被窝。
所以,今夜注定是一场属于哥谭市的狂欢,为了自由,为了正义或者邪恶,为了钱,或者为了随便什么狗屎玩意,总之,今夜即将成为罗马帝国人们此生中最荣耀的一刻......他们要去攻陷整个哥谭最森严,最坚固的城池——阿卡姆疯人院。
他们关上了狭小月租房的门,从幽暗小巷中走出来,迎着夜色走到街上,汇聚到一起,庄严肃穆的去迎接这属于自己的夜晚。
不过,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这样的一个充满壮烈气魄的狂欢之夜里,所有人却都怀揣着一个疑问,那就是......
“卧槽,咱们要去平推阿卡姆疯人院么?”
“对啊,听起来好叼,但是咱们怎么推?”
“不知道啊!你也不知道?”
“卧槽?我也不知道啊?但是听说又一个叫帕克的家伙,他会带领咱们的。”
“帕克是谁?”
“不知道啊?”
好吧,没有人知道今夜的这场狂欢会如何进行,但是这不妨碍自信和荣耀挤爆这群年轻人的内心,因为他们本就是洪流中的一瓢水,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汇聚在一起,等着一个人为他们指出方向,然后就汹涌的冲过去,掀翻那些对他们指手画脚,或者将要对他们指手画脚的人们,这就可以了。
就像是那些在故事里从来没有名字,但是却簇拥着整个故事前行的不入流角色一样。
......
而在这个夜晚里,最糟心的人,应该就是帕克了。
他开着一辆看似很普通的轿车,行驶在开往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这辆车是法尔科内的车,所有在‘罗马帝国’里的人都知道。
而今晚,这辆车就属于帕克了。
“我说,咱们再开慢点,我有点晕。”老乔伊坐在后座上,勉强的扶着座椅说道。
帕克哭丧着脸只好再次减慢了车速......事实上他现在都觉得把车扔路边,走着去说不定都比这样快。
“呃......乔伊先生,我不是怀疑您的能力,只是......一会您到底准备怎么办?”
乔伊晃悠着身子:“啊?你是问怎么去接子良么?”
“这个......算是这个意思吧。”
“哈哈——我当然有我的计划!”乔伊笑道:“子良那家伙总说我不动脑子,今天我就要让他看看,老乔伊的计划是多么的管用!”
这段话说的气势恢宏,然而帕克的心里却产生了极其不妙的预感。
“所以......计划到底是什么?”他问道。
“哼!”老乔伊很正式的坐直了身子:“我先剁开那个什么疯人院的大门,咱们冲进去,我走前面,你们跟上!”
“哦,原来如此。”帕克说道,并打开了车窗,让夜风吹进来,好让自己冷静一下,他实在是不想再问老乔伊任何问题了,只是觉得,如果今晚是上天对自己的一次考验,那结果肯定是玩完了。
......
......
一个小时后,帕克驾驶着轿车,来到了预先制定的集合地点,由于乔伊对车速的要求太苛刻,所以他到达时,剩余的所有人全部都到齐了。
这是一条市郊的小路,只通往阿卡姆疯人院一个地方,但是自从疯人院扩建了公路后,这里就没有人再走了。
此刻,整条路上挤满了密集的人群,虽然路的尽头不远处就是阿卡姆疯人院,但是由于这里是一个弯道,所以视线被树木遮挡着,也看不到彼此。
看着法尔科内的车停了下来,道路两旁的人全都注以侧目,帕克强忍着身上的颤抖,告诉自己,事已至此,就算是赶鸭子上架,那也只能尽量让自己在架子上的造型别难么难看。
他深吸了口气,推开了车门......这一刻,夜风吹过,拍在脸上,钻进衣袖......帕克面对着面前成百的人们,身体依旧颤抖着,心依旧慌乱着,但是他似乎发现......这一幕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的可怕。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人如果不去吃,就永远不可能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不迈开步子,就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会走向何方,恍惚间,他好像有些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的父亲会那么轻易的将整个罗马帝国交给自己的孩子,也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先生会让自己来领导今晚的这次行动。
你觉得你不行,可能只是你还没有经历......
“嗨!能不能先把我拽出去!”身后响起了老乔伊的声音。
帕克一下子从感慨中缓过神来,赶紧打开后车门,把乔伊拽了出来。
......
“哈哈——大家好!”乔伊终于站直了身子,笑着对面前的密集人群挥了挥手。
帕克现在无比的尴尬,因为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和乔伊,而自己却不知道说些什么,难道跟这群人说,自己只是个小混混,而这位老乔伊一会要过去把阿卡姆疯人院的大门给剁开,咱们跟着进去打砸抢烧就行了?
就算这是演戏的台词,他都觉得有些说不出口。
还好,老乔伊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此刻的尴尬,他提了提自己的腰带。
“那么大家一会跟上点,别离我太远。”
他就简单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转身向路的尽头走去。
夜风吹在他那满身的肥肉上,帕克看到他挠了挠自己的肩膀,又抽出了腰间的刀。拎在手里,月光之下,那斑驳的锈迹开始脱落......
第一:那年喝醉后,和布鲁斯韦恩的父亲打了一架。
第二:让一个叫帕克的小混混带领着“罗马帝国”攻陷了阿卡姆疯人院。
这两件事都是近乎于疯癫的举动,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和托马斯·韦恩先生打架是因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乔伊和帕克......则是仅仅凭借一种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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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城的太阳又坠落了下去,华丽的灯光窃笑着,一窝蜂的冲进了夜幕,试图用那光亮吸引着人们枯萎的眼球,顺便隐藏起阴暗处的丑陋玩意。
在哥谭市里住久了的人,总会养成一种很敏锐的直觉,或者说,直觉不够敏锐的天真家伙,根本无法在这座城市里活的太久。
总之,在这种物竞天择之下,哥谭的市民们似乎拥有了能够嗅到夜风里的危险气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罗马帝国”的人们......他们套上了看起来最庄重,或者最凶狠的衣装,拿起了最趁手的家伙,从衣柜里翻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项链,也可能是正在蹲监狱老爸的一块怀表。反正他们将自己打扮的无比的荣耀,就像是大战前的罗马战士一样。
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个以作恶为生的小混混,会有这样的荣耀情感。
普通人当然没有办法理解,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哥谭,自然无法理解在“罪孽之都”里,光明和黑暗之间那模糊的界线,无法理解光明带给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热茶与温暖的被窝。
所以,今夜注定是一场属于哥谭市的狂欢,为了自由,为了正义或者邪恶,为了钱,或者为了随便什么狗屎玩意,总之,今夜即将成为罗马帝国人们此生中最荣耀的一刻......他们要去攻陷整个哥谭最森严,最坚固的城池——阿卡姆疯人院。
他们关上了狭小月租房的门,从幽暗小巷中走出来,迎着夜色走到街上,汇聚到一起,庄严肃穆的去迎接这属于自己的夜晚。
不过,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这样的一个充满壮烈气魄的狂欢之夜里,所有人却都怀揣着一个疑问,那就是......
“卧槽,咱们要去平推阿卡姆疯人院么?”
“对啊,听起来好叼,但是咱们怎么推?”
“不知道啊!你也不知道?”
“卧槽?我也不知道啊?但是听说又一个叫帕克的家伙,他会带领咱们的。”
“帕克是谁?”
“不知道啊?”
好吧,没有人知道今夜的这场狂欢会如何进行,但是这不妨碍自信和荣耀挤爆这群年轻人的内心,因为他们本就是洪流中的一瓢水,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汇聚在一起,等着一个人为他们指出方向,然后就汹涌的冲过去,掀翻那些对他们指手画脚,或者将要对他们指手画脚的人们,这就可以了。
就像是那些在故事里从来没有名字,但是却簇拥着整个故事前行的不入流角色一样。
......
而在这个夜晚里,最糟心的人,应该就是帕克了。
他开着一辆看似很普通的轿车,行驶在开往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这辆车是法尔科内的车,所有在‘罗马帝国’里的人都知道。
而今晚,这辆车就属于帕克了。
“我说,咱们再开慢点,我有点晕。”老乔伊坐在后座上,勉强的扶着座椅说道。
帕克哭丧着脸只好再次减慢了车速......事实上他现在都觉得把车扔路边,走着去说不定都比这样快。
“呃......乔伊先生,我不是怀疑您的能力,只是......一会您到底准备怎么办?”
乔伊晃悠着身子:“啊?你是问怎么去接子良么?”
“这个......算是这个意思吧。”
“哈哈——我当然有我的计划!”乔伊笑道:“子良那家伙总说我不动脑子,今天我就要让他看看,老乔伊的计划是多么的管用!”
这段话说的气势恢宏,然而帕克的心里却产生了极其不妙的预感。
“所以......计划到底是什么?”他问道。
“哼!”老乔伊很正式的坐直了身子:“我先剁开那个什么疯人院的大门,咱们冲进去,我走前面,你们跟上!”
“哦,原来如此。”帕克说道,并打开了车窗,让夜风吹进来,好让自己冷静一下,他实在是不想再问老乔伊任何问题了,只是觉得,如果今晚是上天对自己的一次考验,那结果肯定是玩完了。
......
......
一个小时后,帕克驾驶着轿车,来到了预先制定的集合地点,由于乔伊对车速的要求太苛刻,所以他到达时,剩余的所有人全部都到齐了。
这是一条市郊的小路,只通往阿卡姆疯人院一个地方,但是自从疯人院扩建了公路后,这里就没有人再走了。
此刻,整条路上挤满了密集的人群,虽然路的尽头不远处就是阿卡姆疯人院,但是由于这里是一个弯道,所以视线被树木遮挡着,也看不到彼此。
看着法尔科内的车停了下来,道路两旁的人全都注以侧目,帕克强忍着身上的颤抖,告诉自己,事已至此,就算是赶鸭子上架,那也只能尽量让自己在架子上的造型别难么难看。
他深吸了口气,推开了车门......这一刻,夜风吹过,拍在脸上,钻进衣袖......帕克面对着面前成百的人们,身体依旧颤抖着,心依旧慌乱着,但是他似乎发现......这一幕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的可怕。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人如果不去吃,就永远不可能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不迈开步子,就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会走向何方,恍惚间,他好像有些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的父亲会那么轻易的将整个罗马帝国交给自己的孩子,也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先生会让自己来领导今晚的这次行动。
你觉得你不行,可能只是你还没有经历......
“嗨!能不能先把我拽出去!”身后响起了老乔伊的声音。
帕克一下子从感慨中缓过神来,赶紧打开后车门,把乔伊拽了出来。
......
“哈哈——大家好!”乔伊终于站直了身子,笑着对面前的密集人群挥了挥手。
帕克现在无比的尴尬,因为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和乔伊,而自己却不知道说些什么,难道跟这群人说,自己只是个小混混,而这位老乔伊一会要过去把阿卡姆疯人院的大门给剁开,咱们跟着进去打砸抢烧就行了?
就算这是演戏的台词,他都觉得有些说不出口。
还好,老乔伊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此刻的尴尬,他提了提自己的腰带。
“那么大家一会跟上点,别离我太远。”
他就简单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转身向路的尽头走去。
夜风吹在他那满身的肥肉上,帕克看到他挠了挠自己的肩膀,又抽出了腰间的刀。拎在手里,月光之下,那斑驳的锈迹开始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