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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矿的庄鸾

    同样的故事,换一个名字,换一个身份,最多再换一个时间地点,这种故事见月一天能写四公斤。

    但是,庄鸾就是有这样的故事,不禁如此,庄鸾还抓着见月倾听这个古老的充满泥土气息的故事,这个放在冰箱里都能发霉的故事,作者我竟然写了出来。

    庄鸾自幼聪慧,早早就过了童试,开始准备科举,十二岁过了乡试,十五岁过了会试,一路平步青云,又过了几年过了殿试,封了探花,也算是光耀门楣了,皇上对他器重,在朝廷历练了半载之后,正好江苏有了空缺,就赐了他一个四品的官,派到了江苏。

    好巧不巧,就是在去走马上任的路上,庄鸾第一次见到了只有十岁的童筱筱,那时候童筱筱被他的哥哥抱着出来游玩,也就是前几天见了的温竹年。

    她哥哥被路边的杂耍吸引了,就把她忘在了路边,庄鸾看到童筱筱的时候,她正睁着大大的眼睛,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落着,虽然是梨花带雨的面庞,可任是由着泪落着,却一声的哭腔也没有发出,庄鸾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哪怕是哭着的时候。

    我见犹怜,便是再也忘不了了。

    庄鸾只是看了一眼,便鬼使神差的下去将童筱筱抱在了怀中,十岁的小姑娘,身子还轻得很,庄鸾抱在怀中,觉得自己从未如此圆满过,他甚至都不想归还了。

    但,终究是大庭广众之下。

    直到童筱筱的哥哥找回来,将童筱筱带回去,庄鸾看着怀中的空荡,心里泛着一句话,童筱筱临走时说的,“庄鸾哥哥,我是温府的童筱筱哦。”

    甜甜糯糯的一句话,而他交代了自己的后半生。

    所有的,已有的,都不重要了。

    只是这样的一句话,庄鸾便抛下了一切,抛下了一切,进了温府,做武学师傅,做守门的小厮,后来如愿做了童筱筱身边的一个侍卫,时至今日,已然七年的光景了。

    看着庄鸾沉浸在自己的故事中,整个人已经冒起了粉红色的小泡泡,可是身在事外的见月却觉得无聊极了。

    这个故事没有半点的水花,也没有半点的爱恨,这个故事只有一个一厢情愿的男人,还有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女人,摸不到的水中月,镜中花。

    见月以一个过客的身份对这个故事抱有怀疑的态度,当初的庄鸾,为什么要那么荒唐的辞官,他可以在江苏等着,反正不过是三步路的距离,他有什么不能等的。

    他可以等着童筱筱及笄,等着童筱筱长大成人,那样他再上门提亲,以他当时的身份,日后定然会高升,去温府提亲也是温府的荣耀,虽然中间会有四年的空白,可是他会有童筱筱的整个余生的,这样多划算啊!

    你看看现在,自己只是一个养着一堆小兵的打手,但凡是个正常点的爹妈,为子女好的爹妈是怎么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连未来都不能保障的男人的手里呢?

    除非不是亲娘老子的。

    显然不是啊!

    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七年了,就那么在身边呆了七年,不累的吗?

    换句话说,七年了,你都没有让童筱筱爱上你或者是对你产生一点别的想法,你不觉得自己恨失败吗?

    七年了,七年前童筱筱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

    孩子啊……

    停,见月似乎发现了什么思细级恐的事情,七年前,十岁的孩子,那个时候庄鸾应该已经成年了吧!而童筱筱只是一个傻了吧唧的丫头,难道庄鸾有恋童癖。

    妈啊!

    还好自己已经不是个孩子,真是幸运啊!

    见月觉得自己更加不能正视庄鸾了,他不但是个强迫狂,还有一点恋童癖,虽然这都不能算作病,可见月却觉得有些可怕,毕竟孤身在外,安全还是最重要的。

    不由得,见月拉开了一点和庄鸾的距离,虽然这一点距离并没有什么大用。

    不管怎样,还是要和庄鸾分开走吧!

    庄鸾讲完了故事,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

    见月开始想着,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情,自己从哪里跑能够多跑两步路,多活两秒钟。

    忽然,庄鸾说话了。

    “丁见月,你是个好女子,这世上谁能娶你为妻,那定是他修来的福分。”

    额,这是在夸我!

    要是夸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呵呵呵,那是当然,但是这个福气貌似很不好求啊!

    要不然自己何必这么大的年纪,还在这里和一个莫名其妙的聊故事,这不是闲的是干什么。

    不过,难得听到别人对自己的赞赏,见月觉得自己应该夸回去,可是自己的脑子里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去形容面前的庄鸾。

    这个人是个好人吗?可改怎样老定义一个好人呢?这个人是个坏人吗?那么他做了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吗?是啊!他对童筱筱不公的,哪怕是因为爱,但是也不能强迫的啊!

    见月可以以任何一个愿意原谅一个人,但是强迫一词却是不能的。

    见月不知道要说什么,庄鸾也是沉默不语,隔了好久,忽然空中飘来一句话,“丁见月,筱筱被温竹年接走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见月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因为童筱筱走了啊!怪不得他有时间浪费在自己的身上,拿自己托物言志呢?

    我四米长的大刀呢?先让你跑两米?看我不砍死你以慰藉自己的心灵。

    哎,丁见月啊丁见月,你那天不是知道的嘛!童筱筱走了,温竹年带她走的。

    千里迢迢来而的哥哥带走了自己心爱的妹妹,见月有些怅然。

    见月不懂了,自己好歹也是世间唯一一个丁见月,为什么如此唯一的自己,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成为别人眼中替代品。

    或者也不能算作替代品,只是一件不那么重要的物品,从小打到,似乎从未变过。

    说完那句话的庄鸾又恢复了之前的那个死人样子,见月觉得自己于情于理都应该安慰两句,但是自己看着那张脸,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最后只能继续走路。

    身在事外,见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别人,见月似乎向来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别人,但见月记得不是有那么一句老话吗?时间就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七年都能过去,也许在下一个七年来临之前庄鸾就会变得正常一点,不要再缠着我这个无辜的人了。

    七年的时间啊!庄鸾也是可怜的吧!

    算了吧!见月一个爱情的小白,能说出什么人生的大道理来,可是庄鸾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黑着脸跟在见月不近不远的身后,见月心里实在是难受的很,所以搜肠刮肚的找到了一句话。

    一句见月觉得所有的戏本子里面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的话,见月觉得可以安到庄鸾身上,死马当作活马医了,至少自己的心意到了。

    “想开点,你值得拥有更好的。”

    不知道庄鸾信不信,反正见月是不信,在见月有限的认知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童筱筱相媲美。

    想找到更好的,确实难。

    但,心里放开一点是一点。

    “她是我见过最好。”

    这话还算是句实话,也算是你有点眼光。

    但,我要怎么接话呢?

    “没关系,你还能遇到更合适的。”

    说出这句话的见月觉得自己牛逼哄哄的,简直是太优秀了。

    两个人在一起好不好不重要,一定要合适,合适了才能过日子。

    你赶快过你的小日子,我只想离开你,越远越好。

    自己和童筱筱有了一样的愿望,见月能够深刻的体会到童筱筱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了!

    我要解放,我要当家作主,我要平等自由。

    “会吗?”

    “会的。”

    话已经说到这里了,真的假的,你就自己去体会吧!

    会吗,会吗,真的会吗,真的会吗……

    庄鸾念念叨叨的,似乎有些魔怔了,整个人反反复复的说着这两句话,一股脑的站了起来,双眼茫然的向远处看着,慢慢的自顾自的走了。

    一声熟悉的口哨声响起,一匹熟悉的马跑了过来,庄鸾的马。

    庄鸾上马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好一匹通人性的马,见月记得路上有识货的人说过,庄鸾的那马是难得的千里马,更是世上仅有的好品种,庄鸾一个保安加看门的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一匹马呢?多贵啊!

    还有这一路上的花销,十几个人,吃好的住好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底洞,而庄鸾就像是一个提款机,见月竟然有点好奇庄鸾到底有多少小金库了。

    难道他家有矿?

    算了,跟自己也没有关系了。

    见月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起来,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见月打算再喘两口气几句赶快跑,有多快跑多快,一定要摆脱这个狗屁膏药。

    结果,过了一会儿,走了的人忽然又回来了!

    “你会是更合适的吗?”

    啊!

    你莫不是再逗我。

    不要这么刺激。

    难道是在表白?

    别,我可消受不起。

    “不是。”

    见月果断的拒绝了,虽然庄鸾是个很不错的王老九,但是见月很害怕庄鸾那种时不时暴走,时不时咆哮,还时不时咆哮的状态。

    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不要凑过去的比较好。

    与此同时,看到庄鸾的回来,见月心里这个后悔啊!

    早知道就赶快跑了,这不,又被人家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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