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一定是很喜欢
舒语默低着头,笑得小身子直抖。
他还说别人别扭,他自己更别扭!明明认出了她,这半年却一句也不提,不就是等着她主动认出他么!
因为罗燿马上要回营了,舒语默不舍得让他心里悬着这件事,直接说了,“新生军训的时候,我在营地里梦到了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我六岁,跟我妈去海南参加夏令营亲子活动,在那里认识了一个熊猫一样的大哥哥,梦里那个大哥哥居然跟你长得很像。醒了把我吓坏了。”
“吓到?”罗燿表面十分平静。
“因为我记得那个大哥哥被人打得很惨,像个熊猫一样的黑眼圈,脸上也脏脏的,但是他暖暖的,很有耐心,对我也很好,带我一起捡贝壳,听我说话。但是你冷冰冰的,靠近你三尺以内都会被冻到,所以吓坏了。”舒语默调皮地说。
罗燿哼了一声。
“再然后呢,”舒语默得意地说,“我上次去你的书房,在书架上发现了我当时送给那个大熊猫哥哥的画,我才确定你就是大熊猫哥哥。”
罗燿忽然睁开眼,转身把她压在沙发上,身体悬在她的上方,认真观察她的表情。那幅画不应该出现在书架里,一想就知道是罗睿干的!罗燿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揍死他。
看着他凶凶的样子,舒语默反而有种控制局面的得意感,“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我才没告诉你。”
“现在说。”罗燿压下,两个人的身体,似触非触,“说实话!”
这次舒语默知道害怕了,赶紧给老虎顺毛,“在看到照片之前,我就已经决定跟你在一起了!”
“真的?”罗燿眯起眼睛,威胁意味十足。
“当然是真的!我把照片放回去是因为明白你希望我自己发现,而不是你主动告诉我。可这不能怪我呀,是罗睿把照片拿出来的。”舒语默一边哄罗燿开心,一边给罗睿下套。
罗燿在她脸上琢了一口,起身拉着她进书房,其实也就是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那么一点小别扭罢了。半年前,在医院时,她没认出自己,他有些失望。后来想着这样也不错,等她自己爱上自己,就能证明,不管是以前敏感不安的自己,还是现在强大的自己,她都喜欢。其实他很期待她发现时的表情,结果被罗睿这家伙破坏了!
舒语默主动跑到书架下边的书柜拿出画,抱在怀里。
A4纸上的蜡笔画,线条生涩。太阳,大海,奇形怪状的鱼,两个勉强能看的出来是人形的动物,手拉着手。
下边是一行歪七扭八地拼音:等大哥哥变厉害了,我要嫁给他。
落款是个HelloKitty的印章,没有时间。
下边有一个清晰的字:好。
这个字,写得很用力,也很好看,跟整张画的幼稚风格完全不同。
“这个字你是什么时候加上去的?”
罗燿微微转头,有点别扭,“七年前。”
舒语默疑惑地看着他,“为什么是七年前?”
“七年前的九月,我出公差,在机场遇到你。”
又是机场么,舒语默仔细回想,“首都国际机场?”
“恩。”
当时她十五,他二十一。机场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只一眼,就认定了一辈子。
没有遇见过的人,就不会相信缘分的奇妙。
“我当时没有看到你。”舒语默有点失落。
“看到了,你也认不出。”罗燿一针见血。
好吧,舒语默摸摸鼻子,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原来他从二十一岁就喜欢上自己了,就因为小时候相处过那么几天,就因为机场的那一眼。
罗燿允许她骄傲,把她圈在怀里一起看他早就印在心里的画,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真的好幼稚!罗燿想,以后他们的孩子,估计也没有什么绘画天赋。
舒语默也在想同一个问题,难为他一直把这幅画留着,“博延姐夫说,你在耶路撒冷的机场也遇到过我一次,所以后来你去机场,真的是为了找我?”
这么无聊的问题,罗燿拒绝回答。
舒语默抿抿唇,有些事情上,他真的好傻,傻得让她心疼。这么小概率的事,他这样理智的人居然也会去做,“如果没有遇到我,你会跟谁在一起,田宜欣?”
“不要问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罗燿拉着她去客卧,“你在这里睡一会儿?”
舒语默立刻摇头,“我不困。”
“爷爷奶奶在楼下,你现在睡在哪里,书房?”楼上楼下的户型是一样的。
舒语默点头,“书房一点也不冷,暖气烧得很好。”
小丫头喜欢晒太阳,阴面的房间哪里有阳面的舒服。罗燿去找出房间的钥匙,连同入户门的钥匙,一同塞进她的手里,,“这间房从来没用过,现在是你的了。”
舒语默刚要拒绝,电话响了。
袁浩初打来的,舒语默举举手,到阳台接电话。
“待会儿一起吃晚餐?我发现一家不错的西餐厅,你一定喜欢。”袁浩初声音依旧。
舒语默心情有些沉重,“今晚我没空,咱们约后天?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她语气中的歉意让袁浩初立刻追问,“出了什么事?告诉我,咱们一起想办法。”
“不是公司的事,你别担心。”舒语默垂下浓密的睫毛,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袁浩初已觉察到不对,不过还是轻松地笑着问,“那就后天晚上我去舒适大厦接你,想要玫瑰还是郁金香?”
“你告诉我地点,我自己去就好。”舒语默挂了电话,低头犹豫。
罗燿过来,把她搂在怀里。
“我十五岁出国读书,到经济学院辅修经济学学位时认识了当时的经济学院学生会长袁浩初。因为是同乡,又因为看着我小,他很热心地帮我补习功课,带我融入华人学生圈。后来我们又跟着他进入莫斯公司实习,他带着我入职,后来我们彼此分担压力,彼此鼓励,一起进步。”舒语默把头靠在罗燿怀里,“希望后天,我能和他谈通。我们只是很要好的朋友,他其实没有多喜欢我,只是欣赏而已。就像我欣赏他的能力一样,他欣赏我的努力和坚持,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罗燿把舒语默抱紧,这个傻丫头,未婚男女之间,根本没有纯粹的友情,两个人关系很好,一定是有一方很喜欢对方,只不过假借友情的表象而已。
他还说别人别扭,他自己更别扭!明明认出了她,这半年却一句也不提,不就是等着她主动认出他么!
因为罗燿马上要回营了,舒语默不舍得让他心里悬着这件事,直接说了,“新生军训的时候,我在营地里梦到了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我六岁,跟我妈去海南参加夏令营亲子活动,在那里认识了一个熊猫一样的大哥哥,梦里那个大哥哥居然跟你长得很像。醒了把我吓坏了。”
“吓到?”罗燿表面十分平静。
“因为我记得那个大哥哥被人打得很惨,像个熊猫一样的黑眼圈,脸上也脏脏的,但是他暖暖的,很有耐心,对我也很好,带我一起捡贝壳,听我说话。但是你冷冰冰的,靠近你三尺以内都会被冻到,所以吓坏了。”舒语默调皮地说。
罗燿哼了一声。
“再然后呢,”舒语默得意地说,“我上次去你的书房,在书架上发现了我当时送给那个大熊猫哥哥的画,我才确定你就是大熊猫哥哥。”
罗燿忽然睁开眼,转身把她压在沙发上,身体悬在她的上方,认真观察她的表情。那幅画不应该出现在书架里,一想就知道是罗睿干的!罗燿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揍死他。
看着他凶凶的样子,舒语默反而有种控制局面的得意感,“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我才没告诉你。”
“现在说。”罗燿压下,两个人的身体,似触非触,“说实话!”
这次舒语默知道害怕了,赶紧给老虎顺毛,“在看到照片之前,我就已经决定跟你在一起了!”
“真的?”罗燿眯起眼睛,威胁意味十足。
“当然是真的!我把照片放回去是因为明白你希望我自己发现,而不是你主动告诉我。可这不能怪我呀,是罗睿把照片拿出来的。”舒语默一边哄罗燿开心,一边给罗睿下套。
罗燿在她脸上琢了一口,起身拉着她进书房,其实也就是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那么一点小别扭罢了。半年前,在医院时,她没认出自己,他有些失望。后来想着这样也不错,等她自己爱上自己,就能证明,不管是以前敏感不安的自己,还是现在强大的自己,她都喜欢。其实他很期待她发现时的表情,结果被罗睿这家伙破坏了!
舒语默主动跑到书架下边的书柜拿出画,抱在怀里。
A4纸上的蜡笔画,线条生涩。太阳,大海,奇形怪状的鱼,两个勉强能看的出来是人形的动物,手拉着手。
下边是一行歪七扭八地拼音:等大哥哥变厉害了,我要嫁给他。
落款是个HelloKitty的印章,没有时间。
下边有一个清晰的字:好。
这个字,写得很用力,也很好看,跟整张画的幼稚风格完全不同。
“这个字你是什么时候加上去的?”
罗燿微微转头,有点别扭,“七年前。”
舒语默疑惑地看着他,“为什么是七年前?”
“七年前的九月,我出公差,在机场遇到你。”
又是机场么,舒语默仔细回想,“首都国际机场?”
“恩。”
当时她十五,他二十一。机场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只一眼,就认定了一辈子。
没有遇见过的人,就不会相信缘分的奇妙。
“我当时没有看到你。”舒语默有点失落。
“看到了,你也认不出。”罗燿一针见血。
好吧,舒语默摸摸鼻子,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原来他从二十一岁就喜欢上自己了,就因为小时候相处过那么几天,就因为机场的那一眼。
罗燿允许她骄傲,把她圈在怀里一起看他早就印在心里的画,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真的好幼稚!罗燿想,以后他们的孩子,估计也没有什么绘画天赋。
舒语默也在想同一个问题,难为他一直把这幅画留着,“博延姐夫说,你在耶路撒冷的机场也遇到过我一次,所以后来你去机场,真的是为了找我?”
这么无聊的问题,罗燿拒绝回答。
舒语默抿抿唇,有些事情上,他真的好傻,傻得让她心疼。这么小概率的事,他这样理智的人居然也会去做,“如果没有遇到我,你会跟谁在一起,田宜欣?”
“不要问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罗燿拉着她去客卧,“你在这里睡一会儿?”
舒语默立刻摇头,“我不困。”
“爷爷奶奶在楼下,你现在睡在哪里,书房?”楼上楼下的户型是一样的。
舒语默点头,“书房一点也不冷,暖气烧得很好。”
小丫头喜欢晒太阳,阴面的房间哪里有阳面的舒服。罗燿去找出房间的钥匙,连同入户门的钥匙,一同塞进她的手里,,“这间房从来没用过,现在是你的了。”
舒语默刚要拒绝,电话响了。
袁浩初打来的,舒语默举举手,到阳台接电话。
“待会儿一起吃晚餐?我发现一家不错的西餐厅,你一定喜欢。”袁浩初声音依旧。
舒语默心情有些沉重,“今晚我没空,咱们约后天?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她语气中的歉意让袁浩初立刻追问,“出了什么事?告诉我,咱们一起想办法。”
“不是公司的事,你别担心。”舒语默垂下浓密的睫毛,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袁浩初已觉察到不对,不过还是轻松地笑着问,“那就后天晚上我去舒适大厦接你,想要玫瑰还是郁金香?”
“你告诉我地点,我自己去就好。”舒语默挂了电话,低头犹豫。
罗燿过来,把她搂在怀里。
“我十五岁出国读书,到经济学院辅修经济学学位时认识了当时的经济学院学生会长袁浩初。因为是同乡,又因为看着我小,他很热心地帮我补习功课,带我融入华人学生圈。后来我们又跟着他进入莫斯公司实习,他带着我入职,后来我们彼此分担压力,彼此鼓励,一起进步。”舒语默把头靠在罗燿怀里,“希望后天,我能和他谈通。我们只是很要好的朋友,他其实没有多喜欢我,只是欣赏而已。就像我欣赏他的能力一样,他欣赏我的努力和坚持,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罗燿把舒语默抱紧,这个傻丫头,未婚男女之间,根本没有纯粹的友情,两个人关系很好,一定是有一方很喜欢对方,只不过假借友情的表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