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供血者竟是你
,!
辰爵这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回答,在霁初心里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那个每日深夜悄悄潜入她房中,隐没在黑暗里,将自己的手腕伸到她的嘴边,像是哺育小兽一般任她肆无忌惮地吸食自己鲜血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肯让她看到他的样貌,想方设法让她放弃纠结他身份的人——竟是辰爵吗?
霁初回忆起在青丘的那日晌午,辰爵负手于云端,脚踏虚空,气势咄咄地站在那个恶魔逆卷修的面前。
逆卷修把她扔给他,像是败走的逃兵一样迅撤离。
辰爵开口对她的第一句话竟是:“不知我给你的夜空提鞋配不配。”
那个悲伤绝望的语气犹在耳边,霁初握着他的手,抚摸他的手腕,低泣道:“对不起……”
“傻瓜!”辰爵将她抱住,“干嘛要道歉?”
霁初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说:“我早该想到,只有你见过我那时狼狈的模样,也只有你该知道,我被那逆卷修改造必要嗜血。那个每天喂血给我吃的人,不是你还会是谁?”
辰爵恍然大悟。
与此同时,会是谁每天喂她吃血,他也一并心中陡然明了。
浅浅的霞光映着他开心的笑容,显得他更加俊美,霁初的头埋在他的怀里,并没有看到他此时的模样,他也因此笑得更为开怀。
他无声地笑了一会,才抚摸着她的秀,说道:“我这么强壮,给你吃点血又算的了什么?不让你知道,那是因为我不想你因此而束缚自己的感情,因为感恩而委身于我,我想要的,始终是你的爱。”
霁初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动,她只能更紧地抱着辰爵的腰身,将那份对他的依恋如此传达给他。
突然“咕噜~”一声。
好尴尬,霁初的肚子叫了。
她这才忆起昨晚站在朝凝宫一宿,早上沐浴之后又去看了太后,直到现在还粒米未尽。
辰爵把着她的肩膀,想垂头看她,她因为太过羞愧不肯从他怀里出来。
辰爵笑出声来,捧着她的脸蛋,说道:“饿了有什么好害羞的?”
她抿着嘴抬起头来,双颊一抹绯红,映着淡金色的霞光,有一种诱.人的羞意:“叫得太大声了,像个抠脚大汉似的。”
“哈哈哈~”辰爵大笑,“小霁初不但对别人口下无情,对自己也是这般毒舌。看来以后我要小心与你讲话,否则你一个不满意,不知道要让我多么无地自容了。”
“讨厌,不要取笑我。”
辰爵露出那只没有受伤的手腕,放到霁初的唇边,柔声道:“要吃吗?”
霁初转身背对着他:“我又不是蚊子,以血为食……”
辰爵从背后搂住她:“那我的小霁初要吃什么?”
霁初顺势将自己的头贴在辰爵的脸上,想了想,说道:“福顺天楼的馄饨~”
“好。”辰爵轻吻她的头顶,“今天就吃福顺天楼。”
福顺天楼是封城第一酒楼,虽然他们的招牌菜都是世间难得的珍品佳馐而不是馄饨,但常在这里吃饭的富家子弟,都知道这的厨子还有一道密不外传的馄饨秘方。
毕竟,普通人在这里吃饭,通常情况下都是宴请贵客,谁会花大价钱买碗馄饨?无不是尽量将菜式点得富贵华丽,看起来要多贵有多贵,那才有面子。
所以,只有那些把吃福顺天楼当吃家常便饭的贵族、富商,才会有一锭金子买一碗馄饨的经历。
霁初之所以点了这里的馄饨,倒不是因为这里的馄饨有多贵或者多好吃。而是她被辰爵捡来的那天,饿得头昏眼花,恨不得生吃一头牛。辰爵觉得应该先给她吃饭再带她回府。
一来,到府里再准备吃食,她需要等很久。二来,怕她一入府就受到如此特殊的待遇,会对她不好。毕竟那时她并没有身份,一个捡来的女孩这么受重视,绝对会成为众矢之的,尤其那时十一公主还相当的跋扈。
于是,那天,他们就在福顺天楼吃了馄饨。
人在特别饿的时候,如果狂吃山珍海味,反而会让胃很不舒服。可以说辰爵是一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买了一碗馄饨给她,正是对她的保护。
说实话霁初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她也从来都不知道馄饨居然可以做得如此其味无穷。本来那天她还想再吃一碗,但碍于不好意思,便说自己吃饱了。
也许正是那一次的欲求不满,霁初每每饥饿的时候,都会想到那天的馄饨,这么久以来,竟成为了她的习惯。
辰爵自然不知道霁初内心的想法,只当是女子都善于一些无谓的仪式感,譬如相识多久的纪念日;譬如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甚至那天穿了哪件衣服;譬如第一次恩爱的时间……
他以为霁初只不过是怀念他们初遇的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肯怀念,正说明她已经坠入爱河。这样想来,他不禁心情更为舒畅。
于是,等他们到达福顺天楼的时候,霁初才知道,就在刚刚,辰爵已经布置好,把整栋酒楼包下了。
她只是想吃碗馄饨,而已啊……
霁初环顾了四周,原本座无虚席的华美饭厅,如此只有他们一桌,再顺着窗外探过眉眼,酒楼门口守着一队带刀官兵正在戒严,吵吵嚷嚷着让所有行人都绕路。
霁初摸了摸额头,浑身冷汗,有些难为情地说道:“用得着这么严重么?我们只不过是,吃顿饭,而已……”
辰爵歪着头瞧了瞧她,绽放出迷人的笑容,似是警告又是宠溺:“不准露出这么可爱的困惑表情。”
“为什么?”
“我会把持不住的。”
“把持不住就多吃点啊!”
对着装傻的小女孩轻轻摇头,辰爵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被她打败了。
觉得她像是一直摆在橱窗里,久久都买不起的一块蛋糕,当终有一天攒够了钱买回家,突然现自己,竟然一口都舍不得吃。
菜逐渐上齐,福顺天楼所有的招牌菜都摆上了桌,当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摆在霁初的面前时,她叹息道:“好浪费,我们根本就吃不完。”
辰爵毫不为意地说道:“吃不完喂狗。”
霁初道:“狗都吃不完!”
辰爵缓缓抬起眼帘,目光凝注在霁初的脸上,霁初见他那犹如深潭一般的瞳仁泛起点点波澜,就好似月光照在水上时那碎银般令人沉醉的粼光。
他眯起眼睛笑了笑,说道:“霁初,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辰爵这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回答,在霁初心里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那个每日深夜悄悄潜入她房中,隐没在黑暗里,将自己的手腕伸到她的嘴边,像是哺育小兽一般任她肆无忌惮地吸食自己鲜血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肯让她看到他的样貌,想方设法让她放弃纠结他身份的人——竟是辰爵吗?
霁初回忆起在青丘的那日晌午,辰爵负手于云端,脚踏虚空,气势咄咄地站在那个恶魔逆卷修的面前。
逆卷修把她扔给他,像是败走的逃兵一样迅撤离。
辰爵开口对她的第一句话竟是:“不知我给你的夜空提鞋配不配。”
那个悲伤绝望的语气犹在耳边,霁初握着他的手,抚摸他的手腕,低泣道:“对不起……”
“傻瓜!”辰爵将她抱住,“干嘛要道歉?”
霁初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说:“我早该想到,只有你见过我那时狼狈的模样,也只有你该知道,我被那逆卷修改造必要嗜血。那个每天喂血给我吃的人,不是你还会是谁?”
辰爵恍然大悟。
与此同时,会是谁每天喂她吃血,他也一并心中陡然明了。
浅浅的霞光映着他开心的笑容,显得他更加俊美,霁初的头埋在他的怀里,并没有看到他此时的模样,他也因此笑得更为开怀。
他无声地笑了一会,才抚摸着她的秀,说道:“我这么强壮,给你吃点血又算的了什么?不让你知道,那是因为我不想你因此而束缚自己的感情,因为感恩而委身于我,我想要的,始终是你的爱。”
霁初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动,她只能更紧地抱着辰爵的腰身,将那份对他的依恋如此传达给他。
突然“咕噜~”一声。
好尴尬,霁初的肚子叫了。
她这才忆起昨晚站在朝凝宫一宿,早上沐浴之后又去看了太后,直到现在还粒米未尽。
辰爵把着她的肩膀,想垂头看她,她因为太过羞愧不肯从他怀里出来。
辰爵笑出声来,捧着她的脸蛋,说道:“饿了有什么好害羞的?”
她抿着嘴抬起头来,双颊一抹绯红,映着淡金色的霞光,有一种诱.人的羞意:“叫得太大声了,像个抠脚大汉似的。”
“哈哈哈~”辰爵大笑,“小霁初不但对别人口下无情,对自己也是这般毒舌。看来以后我要小心与你讲话,否则你一个不满意,不知道要让我多么无地自容了。”
“讨厌,不要取笑我。”
辰爵露出那只没有受伤的手腕,放到霁初的唇边,柔声道:“要吃吗?”
霁初转身背对着他:“我又不是蚊子,以血为食……”
辰爵从背后搂住她:“那我的小霁初要吃什么?”
霁初顺势将自己的头贴在辰爵的脸上,想了想,说道:“福顺天楼的馄饨~”
“好。”辰爵轻吻她的头顶,“今天就吃福顺天楼。”
福顺天楼是封城第一酒楼,虽然他们的招牌菜都是世间难得的珍品佳馐而不是馄饨,但常在这里吃饭的富家子弟,都知道这的厨子还有一道密不外传的馄饨秘方。
毕竟,普通人在这里吃饭,通常情况下都是宴请贵客,谁会花大价钱买碗馄饨?无不是尽量将菜式点得富贵华丽,看起来要多贵有多贵,那才有面子。
所以,只有那些把吃福顺天楼当吃家常便饭的贵族、富商,才会有一锭金子买一碗馄饨的经历。
霁初之所以点了这里的馄饨,倒不是因为这里的馄饨有多贵或者多好吃。而是她被辰爵捡来的那天,饿得头昏眼花,恨不得生吃一头牛。辰爵觉得应该先给她吃饭再带她回府。
一来,到府里再准备吃食,她需要等很久。二来,怕她一入府就受到如此特殊的待遇,会对她不好。毕竟那时她并没有身份,一个捡来的女孩这么受重视,绝对会成为众矢之的,尤其那时十一公主还相当的跋扈。
于是,那天,他们就在福顺天楼吃了馄饨。
人在特别饿的时候,如果狂吃山珍海味,反而会让胃很不舒服。可以说辰爵是一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买了一碗馄饨给她,正是对她的保护。
说实话霁初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她也从来都不知道馄饨居然可以做得如此其味无穷。本来那天她还想再吃一碗,但碍于不好意思,便说自己吃饱了。
也许正是那一次的欲求不满,霁初每每饥饿的时候,都会想到那天的馄饨,这么久以来,竟成为了她的习惯。
辰爵自然不知道霁初内心的想法,只当是女子都善于一些无谓的仪式感,譬如相识多久的纪念日;譬如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甚至那天穿了哪件衣服;譬如第一次恩爱的时间……
他以为霁初只不过是怀念他们初遇的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肯怀念,正说明她已经坠入爱河。这样想来,他不禁心情更为舒畅。
于是,等他们到达福顺天楼的时候,霁初才知道,就在刚刚,辰爵已经布置好,把整栋酒楼包下了。
她只是想吃碗馄饨,而已啊……
霁初环顾了四周,原本座无虚席的华美饭厅,如此只有他们一桌,再顺着窗外探过眉眼,酒楼门口守着一队带刀官兵正在戒严,吵吵嚷嚷着让所有行人都绕路。
霁初摸了摸额头,浑身冷汗,有些难为情地说道:“用得着这么严重么?我们只不过是,吃顿饭,而已……”
辰爵歪着头瞧了瞧她,绽放出迷人的笑容,似是警告又是宠溺:“不准露出这么可爱的困惑表情。”
“为什么?”
“我会把持不住的。”
“把持不住就多吃点啊!”
对着装傻的小女孩轻轻摇头,辰爵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被她打败了。
觉得她像是一直摆在橱窗里,久久都买不起的一块蛋糕,当终有一天攒够了钱买回家,突然现自己,竟然一口都舍不得吃。
菜逐渐上齐,福顺天楼所有的招牌菜都摆上了桌,当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摆在霁初的面前时,她叹息道:“好浪费,我们根本就吃不完。”
辰爵毫不为意地说道:“吃不完喂狗。”
霁初道:“狗都吃不完!”
辰爵缓缓抬起眼帘,目光凝注在霁初的脸上,霁初见他那犹如深潭一般的瞳仁泛起点点波澜,就好似月光照在水上时那碎银般令人沉醉的粼光。
他眯起眼睛笑了笑,说道:“霁初,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