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九月十三号,奥黛丽开学后的第一个周五。
一放学,奥黛丽便赶回宿舍,提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奔出校园。
不到二十分钟,奥黛丽就出现在“林中小屋”的门前。
她掏出钥匙,打开门一看,发现屋内开着灯,玄关处的白瓷花瓶里插着百合花,白嫩的花朵上残余着点点水汽。
奥黛丽眼睛一转,把背包轻轻放在地上,脱下小皮鞋,一只手各拎着一只,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
屏住呼吸的奥黛丽先是来到客厅,没有人影,一扭头往餐厅的方向看去,发现餐桌上同样放着一个插了百合花的花瓶,同时餐具也整整齐齐的摆好了。
奥黛丽露出笑容,轻手轻脚的探进厨房,看到埃文正站在灶前,一手拿着一个勺子往嘴边送,像是在尝味道,旁边的案台上已经放着几盘做好的菜。菜的样式都是奥黛丽没见过的,让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不过,此时此刻,再强的好奇心也比不上她心中的甜蜜。
奥黛丽把鞋小心放到地上,看准时机,当埃文把勺子放下,又没有转身前,轻灵的几步跑到埃文的身后,然后一跃而起,跳到了他的背上,手臂紧紧的扣住他的肩膀。
埃文被吓了一跳,不过那熟悉的笑声让他立刻知道了恶作剧的正主是谁。他立刻反手托在奥黛丽的大腿上,好让她掉不下去。
“埃文!我想你了!”奥黛丽吐气如兰,在埃文的耳边说道。
说完,她在埃文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埃文和奥黛丽脸贴着脸,任她伏在自己背上,轻声回道:“我也是!”
这一刻,某种粉红色的气氛笼罩在两人身上,让他们沉浸在情感与思念的共鸣之中,忘却了世界,忘却了自我,
奥黛丽很轻,如果可以,埃文愿意背她一辈子。
两人腻了比几个小时还长的一分钟后,奥黛丽才从埃文背上下来。回到厨房门口穿起鞋子后,她看了看做好的菜,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做法?”
埃文头也不回的答道:“这是中式炒菜,我从唐人街学来的。”
实际上当然不是,不过这是善意的谎言,相信奥黛丽不会介意的。不过,为了能做中餐,他确实去了一趟唐人街,买锅买调料。
埃文不会做西餐,也没想去学,中餐炒菜的技术因为单身多年的关系还算不错。埃文锅里正在炖的是花生排骨汤,是最后一道菜,将其出锅后,他来到奥黛丽身边,给她一一介绍说:“这是糖醋排骨,这是糖醋里脊,这是糖醋鱼,这是鱼香肉丝……”
奥黛丽古怪的问道:“为什么都是糖醋的啊?”
埃文说:“你不是很喜欢吃甜么,我想让你都试试,如果合口味,以后好给你做。”
奥黛丽确实很喜欢吃甜食,曾经一口气吃下四个巧克力奶油点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曾经长期吃不饱的关系。
不过,即使这样,她的体重依旧涨不起来,被别的女生知道了估计羡慕的要死。
埃文没有等维吉妮亚,便和奥黛丽吃起这一世的第一顿主食是米饭,菜是炒菜的中式晚餐。
维吉妮亚今天出门前就说了,会很晚才回。
埃文准备了筷子,奥黛丽试了试,发现怎么也用不好后就放弃了。她看着把筷子用的出神入化的埃文,惊奇道:“为什么你连学用筷子都这么快!”
埃文表面得意不已,心里却道,用了几十年,能不快吗?
埃文做的几道菜中,奥黛丽最喜欢糖醋排骨,最不喜欢糖醋鱼,因为有刺。
奥黛丽作为一个大吃货,见到好吃的不仅吃的欢,也不会忘了学它的做法。不过,埃文却没打算教她,而是和她约定说:“以后,你做西餐,我做中餐,想吃西餐的时候你下厨,想吃中餐的时候我下厨,怎么样?”
奥黛丽想了想,答应了埃文!
中餐虽然好吃,但做起来太麻烦,而且因为厨房条件不齐全的关系,油烟很大,埃文可不舍得奥黛丽被熏得满身油烟味!
说起来,因为做这顿中餐,埃文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
中餐嘛,米饭是少不了的。要煮米饭,埃文下意识的就去电器店买电饭煲,但却发现店里没这个东西。连跑了几家电器店后,埃文终于确认了这东西还没被发明。
作为业余电器收藏家,这对埃文来说是个令人意外的发现。电饭煲作为小型生活电器,一直就不在他的收藏目录里,所以他也是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事实。
实际上,用电来做饭的机器出现的很早,1937年曰本就在他的军队里运用了。家用的电饭煲要到1945年才由东芝公司的南幸田(yoshitadaminami)发明(也有传说是索尼的联合创始人井深大,但作者这里采信前者,因为从时间上看,很明显南幸田在前面),不过,这时的电饭煲不算成熟,因为它的容器是木制的,而且不能控温。真正在商业上成熟的自动电饭煲要到1956年才由东芝公司推出。
了解到电饭煲还未问世后,埃文那颗“发明家”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虽然美国人吃米饭的少,但广大东亚人民吃的多啊,更重要的是有了电饭煲,自己以后做饭也方便啊。
虽然自己做饭的机会也未必有很多就是……
……
来洛杉矶的第一个双人周末结束后,埃文和奥黛丽又将分别五天。
这让埃文分外怀念有手机的时代——奥黛丽的宿舍没有电话,想褒电话粥都不行。
奥黛丽将艾博特的邀请告诉了埃文,询问他的意见。奥黛丽自己有些犹豫,她想去,但又怕影响到跳舞和学习。毕竟她好不容易才进的学校。
埃文却鼓励奥黛丽去,因为从艾博特给的信息看,她的角色不会是主角,即使要去百老汇表演,应该也不会对学习造成多少影响。
二来,这也是一个难得的大舞台,可以积累表演经验,奥黛丽不应该轻易放弃。
而且,奥黛丽能进艺术高中,也多亏了艾博特的推荐信,不应该驳了他的面子。
最后这一点说服了奥黛丽,她决定接受艾博特的邀请。
奥黛丽回校后,埃文立刻将“林中小屋”的车库改造成了“埃文第二实验室电饭煲项目组”。
顺便一提,“埃文第一实验室”是发明安全带的那间。
一放学,奥黛丽便赶回宿舍,提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奔出校园。
不到二十分钟,奥黛丽就出现在“林中小屋”的门前。
她掏出钥匙,打开门一看,发现屋内开着灯,玄关处的白瓷花瓶里插着百合花,白嫩的花朵上残余着点点水汽。
奥黛丽眼睛一转,把背包轻轻放在地上,脱下小皮鞋,一只手各拎着一只,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
屏住呼吸的奥黛丽先是来到客厅,没有人影,一扭头往餐厅的方向看去,发现餐桌上同样放着一个插了百合花的花瓶,同时餐具也整整齐齐的摆好了。
奥黛丽露出笑容,轻手轻脚的探进厨房,看到埃文正站在灶前,一手拿着一个勺子往嘴边送,像是在尝味道,旁边的案台上已经放着几盘做好的菜。菜的样式都是奥黛丽没见过的,让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不过,此时此刻,再强的好奇心也比不上她心中的甜蜜。
奥黛丽把鞋小心放到地上,看准时机,当埃文把勺子放下,又没有转身前,轻灵的几步跑到埃文的身后,然后一跃而起,跳到了他的背上,手臂紧紧的扣住他的肩膀。
埃文被吓了一跳,不过那熟悉的笑声让他立刻知道了恶作剧的正主是谁。他立刻反手托在奥黛丽的大腿上,好让她掉不下去。
“埃文!我想你了!”奥黛丽吐气如兰,在埃文的耳边说道。
说完,她在埃文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埃文和奥黛丽脸贴着脸,任她伏在自己背上,轻声回道:“我也是!”
这一刻,某种粉红色的气氛笼罩在两人身上,让他们沉浸在情感与思念的共鸣之中,忘却了世界,忘却了自我,
奥黛丽很轻,如果可以,埃文愿意背她一辈子。
两人腻了比几个小时还长的一分钟后,奥黛丽才从埃文背上下来。回到厨房门口穿起鞋子后,她看了看做好的菜,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做法?”
埃文头也不回的答道:“这是中式炒菜,我从唐人街学来的。”
实际上当然不是,不过这是善意的谎言,相信奥黛丽不会介意的。不过,为了能做中餐,他确实去了一趟唐人街,买锅买调料。
埃文不会做西餐,也没想去学,中餐炒菜的技术因为单身多年的关系还算不错。埃文锅里正在炖的是花生排骨汤,是最后一道菜,将其出锅后,他来到奥黛丽身边,给她一一介绍说:“这是糖醋排骨,这是糖醋里脊,这是糖醋鱼,这是鱼香肉丝……”
奥黛丽古怪的问道:“为什么都是糖醋的啊?”
埃文说:“你不是很喜欢吃甜么,我想让你都试试,如果合口味,以后好给你做。”
奥黛丽确实很喜欢吃甜食,曾经一口气吃下四个巧克力奶油点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曾经长期吃不饱的关系。
不过,即使这样,她的体重依旧涨不起来,被别的女生知道了估计羡慕的要死。
埃文没有等维吉妮亚,便和奥黛丽吃起这一世的第一顿主食是米饭,菜是炒菜的中式晚餐。
维吉妮亚今天出门前就说了,会很晚才回。
埃文准备了筷子,奥黛丽试了试,发现怎么也用不好后就放弃了。她看着把筷子用的出神入化的埃文,惊奇道:“为什么你连学用筷子都这么快!”
埃文表面得意不已,心里却道,用了几十年,能不快吗?
埃文做的几道菜中,奥黛丽最喜欢糖醋排骨,最不喜欢糖醋鱼,因为有刺。
奥黛丽作为一个大吃货,见到好吃的不仅吃的欢,也不会忘了学它的做法。不过,埃文却没打算教她,而是和她约定说:“以后,你做西餐,我做中餐,想吃西餐的时候你下厨,想吃中餐的时候我下厨,怎么样?”
奥黛丽想了想,答应了埃文!
中餐虽然好吃,但做起来太麻烦,而且因为厨房条件不齐全的关系,油烟很大,埃文可不舍得奥黛丽被熏得满身油烟味!
说起来,因为做这顿中餐,埃文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
中餐嘛,米饭是少不了的。要煮米饭,埃文下意识的就去电器店买电饭煲,但却发现店里没这个东西。连跑了几家电器店后,埃文终于确认了这东西还没被发明。
作为业余电器收藏家,这对埃文来说是个令人意外的发现。电饭煲作为小型生活电器,一直就不在他的收藏目录里,所以他也是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事实。
实际上,用电来做饭的机器出现的很早,1937年曰本就在他的军队里运用了。家用的电饭煲要到1945年才由东芝公司的南幸田(yoshitadaminami)发明(也有传说是索尼的联合创始人井深大,但作者这里采信前者,因为从时间上看,很明显南幸田在前面),不过,这时的电饭煲不算成熟,因为它的容器是木制的,而且不能控温。真正在商业上成熟的自动电饭煲要到1956年才由东芝公司推出。
了解到电饭煲还未问世后,埃文那颗“发明家”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虽然美国人吃米饭的少,但广大东亚人民吃的多啊,更重要的是有了电饭煲,自己以后做饭也方便啊。
虽然自己做饭的机会也未必有很多就是……
……
来洛杉矶的第一个双人周末结束后,埃文和奥黛丽又将分别五天。
这让埃文分外怀念有手机的时代——奥黛丽的宿舍没有电话,想褒电话粥都不行。
奥黛丽将艾博特的邀请告诉了埃文,询问他的意见。奥黛丽自己有些犹豫,她想去,但又怕影响到跳舞和学习。毕竟她好不容易才进的学校。
埃文却鼓励奥黛丽去,因为从艾博特给的信息看,她的角色不会是主角,即使要去百老汇表演,应该也不会对学习造成多少影响。
二来,这也是一个难得的大舞台,可以积累表演经验,奥黛丽不应该轻易放弃。
而且,奥黛丽能进艺术高中,也多亏了艾博特的推荐信,不应该驳了他的面子。
最后这一点说服了奥黛丽,她决定接受艾博特的邀请。
奥黛丽回校后,埃文立刻将“林中小屋”的车库改造成了“埃文第二实验室电饭煲项目组”。
顺便一提,“埃文第一实验室”是发明安全带的那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