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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第10章

    等他走出卧室,看见赵桐和朗已坐在桌边吃早餐。见他出来,赵桐告诉他自己马上就要上班,朗会留在家里八点以后再走。等李鹰翔冲完澡坐到桌前吃早餐时,赵桐已离家上班去了,朗正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看电视里的早间新闻。

    李鹰翔吃完早餐,看时间还来得及,便满怀心事的坐到朗的身边。朗见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直接开口说:“赵桐昨晚的醉话他自己是记不起来的,这个你放心。你应该猜到前世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见李鹰翔点头,朗接着说:“这就是赵桐不让我告诉你的原因,他总是这样掏心掏肺的为我们好。怕你受到前世的困扰,影响现在的生活,这一世不光是你,连我他都不再接受,他知道现在社会很难接受同性相恋,希望我们忘了他,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

    以后你假装不知道前世你和他的关系就行,反正这也是他希望的。若是你看赵桐在这里碍眼,我会把他接到我那里,不打扰你。”

    李鹰翔皱着眉说:“接走肯定不行,赵桐既然认出了我,知道我现在正在困难时期,你也说了他肯定不会抛弃我。从内心说,我虽已不再接受同性,可也将赵桐当作我最亲的人,不愿跟他分开。暂时还是这样住在一起吧,说不定赵桐这一世也不再喜欢同性了。”

    朗对李鹰翔生怕赵桐赖上的态度很是不满的:“赵桐上一世也不喜欢同性,是被我们掰弯的,你放心好了,上一辈子他到死也没学会主动要求什么,现在也不会缠上你,等你境况好了,我和他就搬走。”

    朗顿了顿又说::“你只是推断,实际情况跟你想的完全不同,说了你也不信,我很希望你永远不要恢复记忆,这样我和赵桐都放心,以后由我一人爱赵桐足够,免得你还要跟我抢人。”

    朗说完气哼哼的起身去收拾圆桌上的早点,李鹰翔看出朗很气愤,他坐在沙发上,摸了下鼻子,自觉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不过解决了想了半夜的问题,心里还是挺高兴。

    想起昨天跟信息城那家店铺说好,今天中午过来送电脑,便厚着脸皮问朗中午回不回来,得知朗最早也要等到零六年元旦才能搬过来后,不禁有些遗憾,朗做的饭菜太好吃、太符合他的口味了,昨晚有心事,没怎么吃好,想着中午好好吃一顿朗做的饭菜,看来没有机会了。

    赵桐拖完五层楼的地面,已经是浑身冒汗,看时间差五分八点,很多公司员工已经陆续到来公司。他提着拖把、水桶,顺着楼梯,筋疲力竭的返回八楼自己的小屋,看见李燕又站在小屋门前等他。

    他打开小屋门,让出唯一一把椅子请李燕坐下,李燕看了看有些破旧的椅子摇了摇头,笑着拒绝了。她告诉赵桐,摔伤的保洁工姜小峰确诊小臂骨裂,大夫说现在冬天,骨头愈合的比夏天要慢,最少要休息两个月,赵桐要是觉得干得过来,就替姜小峰两个月,干不过来李燕准备再招一位临时工,暂替两个月。

    赵桐连忙保正忙得过来,不会因负责的楼层多降低卫生要求,李燕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悄声告诉赵桐,姜小峰是公司某高层情妇的弟弟,受特别关照,别的保洁工都负责三层楼面,唯独他负责两层,让赵桐不要以为李燕多让他负责一层楼的卫生。

    十一、十二两层楼是公司重要部门,节假日都要正常上班,因此姜小峰这个保洁工也是跟着加班挣双薪的。

    赵桐要接手十一、十二两层楼,意味着零六年元旦、春节期间他都要加班。要在平时,赵桐肯定高兴挣双薪。可今年元旦,朗要在这天搬过来,李鹰翔这个开店的,节假日肯定走不脱,现在他也要加班,心里有点舍不得朗。当着李燕的面,他还是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直到李燕离开。

    赵桐休息了一会,等力气恢复了,这才换上胶鞋,戴上橡皮手套,拿上抹布、水桶、清洁刷,开始每层楼卫生间的清洗保洁。这一干就到了中午十一点半,等赵桐换好衣服赶回家时,李鹰翔已经先回来,坐在客厅抱着笔记本上网。

    看到赵桐,李鹰翔表情稍显得的有点不自然,赵桐干活累得半死,压根就没注意到他的表情,见折叠桌上摆着午饭,过去看了看,是用昨晚的剩饭做的,心里明白是朗早晨开会前做好的,赶紧将饭菜端进厨房,准备用微波炉转一下。

    李鹰翔见赵桐和往日没有丝毫异样,这才放心,放下电脑,跟赵桐一起将热好的饭菜传回客厅,然后两人洗手吃饭。

    吃饭的时候,赵桐再次征求李鹰翔的意见,若是李鹰翔不同意,他不会让朗搬过来。李鹰翔让赵桐放心,朗做的饭那么好吃,前世他和朗又是兄弟,除非他脑袋进水,才会不同意朗搬来,再说多一个人家里也显得热闹。

    赵桐很认真地给李鹰翔介绍朗的优点和缺点,他告诉李鹰翔,朗做事很专注、特认真,爱干净喜欢整理家,教育孩子有一套,做饭水平高,尤其是烤肉和酿出果酒,那绝对是一级棒。朗平时除了对赵桐有笑脸很耐心外,对一般人,有些疏离和冷漠,拒绝别人的接近,说话有时很冲,让人下不了台,赵桐让李鹰翔不要计较朗说话的态度。

    李鹰翔听赵桐如数家珍般的细说着朗,心里酸溜溜的,也不知上一世的自己在赵桐眼里地位如何,是二奶还是三奶,很想问问,却又怕引来误会。

    赵桐最后告诉李鹰翔自己的打算,他只在李鹰翔身边照顾他三年,希望李鹰翔抓紧这三年时间,让事业快速发展,最好再找个贤淑的妻子照顾他。

    赵桐那时就二十五了,趁着还年轻,想到南方闯荡一番,他到现在也只是到过省城和琴岛,说出来很丢人。李鹰翔这时才真正体会到朗说的赵桐的善良,他看着赵桐问到:“你舍得离开朗吗?”

    赵桐警觉地看了一眼李鹰翔:“什么舍得不舍得的,他跟你说什么了?别听他胡说,上一世我和他只是很好的兄弟,现在我们都换了壳子,两世人了。他那里我又帮不上忙,他一当警察的,以后肯定要成家,有了稳定的后方,才能好好工作,这年头有个好工作可不容易。你们都在琴岛,我闯荡个十年八载的,混不好就再回来投奔你们,到时候你们可要收留我啊。”

    李鹰翔心情复杂,一时无法回答赵桐,只好不置可否的笑了一下。吃完饭,赵桐在厨房刷碗,李鹰翔罕见的走进来想要帮忙。

    赵桐将朗昨天下午买来的柑橘拿出几个放到盘子里,又洗了几个苹果和梨,放到另一个盘子里,让李鹰翔端出去吃,等电脑铺子里的人过来,顺便招待人用,厨房里的活不用他操心。

    中午十二点,信息城店铺里的那两个小伙子扛着两个纸箱子,准时登门,赵桐见他们在客厅打开纸箱,从里面搬出显示器、主机还有一团圆的连接线,赵桐不懂,便给两位小伙子每人泡了杯热茶,放在茶几上,跟李鹰翔打了声招呼,走进自己的卧室。

    回到卧室,掏出手机给朗打了个电话,电话那边,朗的声音背景里一片嘈杂,过了一会,朗的声音才变得清楚,朗告诉他,表彰会上,他戴上了二等功奖章,还受到市局的嘉奖,刚才在饭桌上,他们分局长说了,他提前晋升三级警司的报告市局已批准,回到分局就宣布。

    赵桐为朗高兴,叮嘱朗少喝点酒,注意保护身体,听到电话里有人在大声喊着朗的名字,这才恋恋不舍的挂了电话。

    赵桐躺在床上,心想翔现在小店上了正轨,凭翔的聪明,发展壮大只是早晚的问题;朗做警察职业虽然有些危险,可朗的能力他是清楚地,再说除了军人和警察,还真没有更好的职业适合不善言辞的朗。

    就是不知道嚣现在何处,他这一生还能不能找到嚣,中午吃饭时跟李鹰翔说的出去闯荡是假,想寻找嚣是真。找到嚣,看到嚣过得好,他就放心了,可以另找个城市,安心的度过自己的一生。

    李鹰翔送走上门服务的两位小伙子,打算让赵桐来看看新买的电脑,便走到赵桐卧室门前,轻轻敲了两下,等了一会屋里没有动静,便推门进去,看见赵桐斜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

    李鹰翔看着赵桐那张普通的脸,心中感慨,按照朗的说法,他们三人都长相都跟上一世一样,就凭赵桐这张大众脸,怎么可能吸引他们三人?

    先不说自己,就凭朗那犀利冷峻的气势,英俊中又带着邪狞剽悍的相貌,走到哪都是引人注目的一位,更何况在梦里见过的,还没出场的嚣。比外形,比气质,他自信不会输给朗多少,可跟梦里的那位,他连比的勇气都没用,他相信那位嚣要是做明星的话,绝对是男女老幼统杀。

    再想到朗听说他不喜欢同性时,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表情,他心里就忿忿不平,也许自己忘记的那些记忆很重要,李鹰翔有些后悔过早的表态了。

    看看手机,已经十二点四十,快到赵桐上班的时间了,李鹰翔轻轻推了赵桐两下。赵桐睁开睡眼朦胧的双眼,见是李鹰翔,急忙坐了起来,李鹰翔拿着自己的手机让赵桐看看时间,赵桐赶紧干搓了几下脸,让自己清醒一下:“翔哥,电脑装好了?”

    “好了,一共花了五千两百六十元。免费送了摄像头,要不要过去看看?”

    “不用了,我有你的笔记本就很满足了,谢谢你了翔哥。”

    “行了,这是你的六千块钱,收好,笔记本算我送给你的见面礼,省得你的朗哥怀疑我欺负你,赶紧收拾一下上班吧,你到点了。”

    赵桐推辞了一番,还是从李鹰翔手里接过了六千块钱和那台Dell笔记本电脑。他明显察觉到李鹰翔和他说话的语气变得亲和了,不再有原来的那种客气但透着拒绝的感觉。

    他将钱放进写字台抽屉里,又把笔记本端正的放在写字台上,这才穿上羽绒衣,戴上手套,笑着跟坐在自己卧室里看电脑的李鹰翔说了一声,高兴的出门上班去了。

    十二月二十七日,朗和赵桐相认后的一个星期,琴岛飘起了漫天的大雪,这是入冬以来琴岛下的第一场大雪。

    一进十二月,李鹰翔就在赵桐的强烈建议下,改成每天坐出租到店铺。李鹰翔是首次在北方过冬,赵桐担心他不适应这里的严寒。冬天早、晚温度又低,李鹰翔骑电动车赶路,关节冻出点毛病来那就麻烦了,而且李鹰翔为了追求潇洒,宁可挨冻也不肯多穿衣服。好在李鹰翔听赵桐的劝,改坐出租。

    赵桐清早起来,见外面飘着大雪,便下楼看了一下积雪的厚度,见地上的雪已将近十公分厚了,便上楼回屋从自己的卧室拿出偷偷给李鹰翔买好的特大加厚羽绒服,一双保暖靴,与之配套的是一个大号圆形暖宝和一付棉手套。

    赵桐查看过李鹰翔准备的过冬衣服,除了一件样式时髦、颜色清雅的小号羽绒服,就是一件半身皮大衣。那羽绒服连个帽子都没有,真要穿着过冬,那耳朵还不冻的生冻疮。至于皮衣,赵桐从兽人世界过来,皮衣挡风不保暖,单穿皮衣过冬,出门就得冻僵。

    赵桐偷着给李鹰翔准备的过冬衣物,就是本着要里子不要面子的原则,怎么暖和怎么买。至于朗过冬的衣服,赵桐打电话问过了,朗有配发的警用大衣、棉帽、手套和冬靴,根本不用他操心。

    李鹰翔起来后,见到客厅沙发上摆放着赵桐给他置办的御寒衣物,不感动都不行。这是李鹰翔上高中以来,除了李妈外,第一次有人给他细心的置办冬衣,就是李妈也是想起来才偶尔给他买一件。

    跟赵桐一同居住的这近两个月里,李鹰翔确实体会到了朗说的,赵桐的关心和善良,赵桐真是把他捧在心尖上疼着,让他体会到那种时刻被人关心挂念的幸福。

    吃完早饭后,虽是皱着眉,李鹰翔还是在赵桐的帮助下,穿上了赵桐给他准备的一整套冬装,临出门时,赵桐把热乎乎的暖宝又塞进了他的怀里,这时李鹰翔才想起他还没看到赵桐自己的过冬衣物。

    赵桐回自己的卧室,拿出一件老年人穿的加肥羽绒服,向李鹰翔炫耀着:“喏,看到了吧,这是赵同前年夏天买的,只花了两百四十二块钱,便宜吧,今年我看了,同样大小的要卖七百块呢。你用的暖宝我是批发的,你一个我一个,剩下一个留给朗,比单个买便宜五块钱呢。我去上班把暖宝揣在怀里赶路,别提多暖和了。”

    李鹰翔鼻子有点发酸,他吸了口气,将手里的棉手套递给赵桐:“我坐出租用不着戴手套,店里有暖气也冻不着,你戴着吧。走路时看着点四周,别让车撞了——我给你出打车的钱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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