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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七十七章 独立法则与公共法则

    ()第七百七十七章法则与公共法则

    “为什么忽然来给我们提速?之前您老人家不是一直都不愿意露面的么?”

    看着身边的大老板,我还是很奇怪的。

    “长时间工作之后总是有休息的时间嘛,而且让你们再这个世界待上三年,也太浪费了。你当我是北欧的那个笨蛋啊,让自己的手下在死神小学生的世界一待就是十年,那小子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憋死。”

    老板的话语非常的淡定,但是我非常清楚的听出了她话语中的那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确实也是这样,你想想,作为一个代理人,他至少要是十岁差不多成年的年纪吧,而大多代理人又是直接从没有任何特殊力量的地球中选拔出来的。出身于这个世界的家伙,就算再没有什么常识,对于死神小学生的故事,也是大概有所了解的。

    这个倒霉的代理人的故事大家也都是基本有所了解,一身力量被封印的七七八八,然后丢到死神小学生的世界里重新上小学,还一上就是十年的小学。他也是非常的郁闷,十年的时间是可以确定的,光这十年中他放的暑假都有十次了,可是每次假期回来之后还是上一年级,这个世界的时间概念简直让人崩溃。

    每年都是一年级,还隔三差五死个人,再加上力量被封印,而且在他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所知道的柯南的剧情还没有完结据说这倒霉孩子在这个世界差点就疯掉了。还好他的老板最后找了个办法,付出了不少代价把他弄出来了,不然他的悲惨程度都快赶上各种死的莫名其妙的希腊众神的代理人了。

    对于我来说,这三年倒是非常的无所谓,毕竟三年的时间就这样一闪而过了,但是有两个家伙可就是蛋疼了。

    时间是相对的,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三年的时间是一闪而过了。但是对于我们的敌人,老板可就没有那么的好心了。

    “卧槽,我说,我们是不是已经被抛弃了啊?这都待了三年了吧,怎么你说的支援还没来?”

    铠甲男愤怒的把口中的瓜子壳直接吐了出去,看着身边的秦凌,脸上是非常的不耐烦。

    三年前的时候,秦凌就跟他说了,支援一个星期之内一定能过到达,这都过去多少个星期了?按照一年至少五十四个星期算,这都三年了,要不是他们是盟友,而且铠甲男的心态非常的好,多少个秦凌也被他直接砍了。

    “我不是都和你说了么,时间,时间的法则出了问题。上头的人物出手了,没有直接灭掉我们已经是很给面子了。虽然是主神智能的任务,但是我们现在确实是入侵了一位掌握着完全属于自己的法则的高位主神的世界。人家没直接灭了我们都是好事了,慢慢等吧。”

    秦凌明显知识就是渊博的多了,在等待了两三个星期,支援的家伙还没有到达之后,他也是发现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每次都拿上头的人说事,时间法则是这么容易被人掌握的?”

    如果一开始还用这样的话语应付,铠甲男到也能接受。但是这样的理由以及被嘀嘀咕咕了三年了,详细的情况,秦凌也是不愿意透露,这样就搞的铠甲男非常的不开心了。

    “那个叶舟,不就是个召唤师么?那他的主神差不多也是掌握了召唤法则的家伙吧,怎么可能是拥有法则的大神,每次都拿这话忽悠我,我虽然是个粗人,但是绝对不是个蠢人啊亲!”

    铠甲男表示自己已经憋了三年了,要不是自己最近脾气好,早就暴打这个神神秘秘的秦凌一顿了。

    “给我闭嘴,你懂个屁!”

    之前秦凌一直是双手展开,闭上眼睛,似乎的是在仔细的感受着什么。而听到了铠甲男这句话之后,他果断的选择了睁开眼睛,一句话就堵了回去。

    “时间的加速差已经变慢了,看来这次的加速应该快要结束了。既然这样,我也就和你这个蠢货好好的解释一下好了。”

    “那你就说啊!要是解释的不怎么样,小心爷爷沙包大的拳头!”

    被秦凌一句话堵回来,铠甲男的表情也是不怎么好了。自己忍受了三年的气了,正好找个机会发泄一下。

    “主神之间法则的详细划分,你小子是知道的吧?”

    “废话,在主神空间混的,谁不知道。”

    对于秦凌的问题,铠甲男翻了个白眼。

    法则的力量,就是一个神的最强大的力量的体现。就比如说宙斯吧,他所掌握的法则就是雷电法则,用最强大的雷电轰击敌人,就是他战斗的方式了。

    但是,法则和法则,也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还是拿宙斯举个例子,他所掌握的法则是雷电法则,而东方天庭中的雷公电母所掌握的也是雷电法则。但是如果他们真的打起来,一个神系的主神,怎么也比其他神系的下属神要强大的多。

    其实,像累点法则,火焰法则这样的大家耳熟能详的法则力量,在几乎所有的神系中都是有所体现的,只不过因为修炼者参悟能力的高低,而使得他们的掌握着的力量有着很大的差别。雷公电母如果能够进入到主神的领域,那么和宙斯也是差不多的。但是差距也就表现在这里了。

    这种大家都能参悟的法则,在主神空间之中,也是被成为公共法则。

    法则,就是完全不属于公共法则的法则力量,和它们的名字一样,是出来的。而一般也只有一个人能够参悟这样的法则,使用法则的力量。而这样的法则,往往都是拥有者及其强大的力量。虽然做不到让法则的使用者用非主神的力量和主神对打这么夸张,但是这些法则的拥有者,进入主神的状态之后,总是要比参悟公共法则的主神强很多很多,基本可以做到一个打十个。

    这也是铠甲男不相信我的老板所掌握的是法则的原因,法则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基本一千万个神明当中有一个就差不多了。怎么可能在这里,就这么巧撞上一个呢,谁信啊。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铠甲男是完全的不相信,这么倒霉的事情会落到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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