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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盘丝大仙,五百年前?

    战火蔓延,村落农场十室九空。大文学眼见之处一片狼藉,茅草飘飞,烟尘燎乱,呆头呆脑的牲畜犹如惊弓之鸟,林克路过栅栏,便惊起一滩鸥鹭。

    尽管没有主人,林克却也没嚣张地一脚踹开别人家的大门,而是拉着挺尸的洛赛进了草料仓库避雨。屋前屋后转了一会儿,摸清楚这里的确是被人遗弃的地方,才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寻找物资。水缸里还有半缸水,清澈没有异味。鸡鸭都是活的,厨房里碗筷菜刀齐备。

    林克把洛赛移到床上,沾着水把他的身体擦洗干净,又撕了一床被子,把洛赛腹部上的伤口重新包扎。洛赛没醒,林克摸了摸他的鼻息,听了听心跳,确定是昏睡,不是人挂了,然后放放心心地去了厨房。

    先熬了一锅鸡汤,又煮了一锅野菜,飞快地把菜叶子塞进胃里,天知道他怎么会肚子空的像从来没吃过东西。把凉好的鸡汤端回房里,洛赛还躺在床上,林克上前把人扶起来靠着床。

    “靠!”洛赛肚子上的绷带浸红了,林克无法只得又裹了一圈布,不一会儿血色又染了出来。“难怪总不醒,该死的,失血过多了。”

    林克把绷带解开,将伤口附近的血迹清理干净,那条伤口不大也不深,细细的一条,手指头那么长,看上去就像有人用指甲在肚子上划了一条线。血流得很慢,几乎像是挤出来一般,但一直流血,积少成多,出血量就可观了。

    林克把血擦去,伤口附近的皮肤灼热烫手,林克贴近把伤口捏开,皮肉里似乎扎着金红色的沙子。大文学林克用手一抹,那金沙立刻消失了,不,应该说是溶进了林克的皮肤里。没有金沙的皮肤,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合拢,修复。林克把手掌贴在洛赛的肚子上,用力一按,心里想着快出来快出来,抬起手时伤口已经痊愈了。

    “呼——”林克吐了一口气,脖子上一紧,那口没吐完的气憋在喉咙里,死命拍打着卡住自己脖子的手。

    野兽之瞳。

    洛赛目露凶光,明明被人扼住喉咙,林克却觉得是心口被人重击。生死关头,林克曲起拇指,狠命撞向洛赛肘部麻筋,脖子上的力道稍一放松,林克以手臂为轴,反手一绞,将洛赛的手腕往下一压。

    大口呼吸,飞快后退。林克试探地叫了一声洛赛,那人脸上的表情没有柔和下来,林克心中一紧。

    “菲尔普斯,你在救我?”洛赛抚过腹部原是伤口的位置。

    菲啥斯?林克满脑子问号。

    “跟我回去,臣服于神主,你会得到宽恕。”洛赛大步一跨,林克戒备再退。

    “慢,慢,你叫我啥?我是林克,你不认识我了吗?卧槽!你别给我玩失忆这一套,等等,你是叫洛赛吧?”林克不确定地问。

    “火神菲尔普斯,你……不是他?难道命运女神成功了?不可能,命运女神没有能力褫夺元素主神的命格。大文学你,过来。”洛赛自言自语,听得林克一头雾水,下一刻他整个人就对洛赛投怀送抱。

    像牲口一样,被洛赛从牙口到蹶子检查了一遍,林克怒极,张嘴咬上洛赛的前臂。洛赛恍若不觉,冷眼看着他。林克嘴里的不是肉,是精钢,是花岗岩,是他妈的比盔甲还管用的肌肉。差点崩掉他一口大牙。

    “松口。”洛赛漠然道。

    口水不受控制从嘴里流出来,林克喉咙动了动。,慢慢放松上下颚,腮帮子都酸了。林克吐着舌头,顺口舔了舔洛赛手臂上的口水,吸溜了一声。

    洛赛手臂一颤,飞快地抽回手。

    “你不是火神。但是你拥有一半火灵。你是谁?”洛赛的声音就跟打字机一样没有感情起伏。

    “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林克向来是看人下菜碟儿,眼前这个长得像洛赛的蛮子,如果不是洛赛,他也不用跟他客气了。要是洛赛,他更不会客气。

    疑似洛赛的家伙迟疑了一阵,在他迟疑的这会儿功夫已经用那双堪比X光的眼睛把林克细细审视了一番,在心中评估完毕危险性,得出一根指头可以戳死的结论,才答道:“我是亚蒙加德。”

    “我知道你是亚蒙加德,我是问你的名字,名字,不是种族!”林克忍住气道,亚蒙加德了不起,用得着端出一副睥睨众生的架势来吗?老子是比你长得矮,你是眼皮太重了下垂怎么的,还是青光眼白内障,长得跟洛赛挺像的,难道亚蒙加德一族的人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林克在心中碎碎念。

    “亚蒙加德是父神赐予吾的神名,吾乃战神之子,亚蒙加德,火神的夺舍者。”洛赛道。

    林克的脑筋一瞬间短路,脑子里反复回荡着一句不合时宜的话:盘丝大仙,五百年前?

    我没有碰过月光宝盒,也没有说过菠萝菠萝蜜,怎么我就穿越了?

    “洛赛,洛赛在哪里?”林克失魂落魄。

    亚蒙加德一把拎住林克的手臂,眯着眼睛道:“洛赛,这个名字,你从何得知?”尽管林克上辈子和折翼天使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亚蒙加德拎兔子的手法还是让他忍不住高声疾呼:穿越的弱受,你伤不起!

    “我生无可恋了,麻烦你找个悬崖把我扔下去,谢谢。”林克热泪盈眶地望着亚蒙加德,好痛!

    “男儿流血不流泪,你哭什么?”洛赛被那张小鼻子小眼睛的小脸上的哀恸表情震了一下,前一刻还高傲得要把天都踩在脚下,现在却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无论是谁都不可能立刻接受对手如此巨大的变化。

    “手……断了。”洛赛手一松,林克跪坐在地上,一条手臂软趴趴地垂下来。

    脱臼了。

    被洛赛小心翼翼呵护惯了的林克,现在终于深切地体会到了亚蒙加德的力量,切肤之痛呀!

    亚蒙加德二话不说,抬起林克的手臂,一拉一推,林克的惨叫刚刚出口,那条手臂便被接了回去。林克顾不上疼痛,手脚并用地远离这个危险的野蛮人。

    亚蒙加德见他一副小动物般瑟瑟发抖的模样不由失笑,还真不习惯这个人这种模样,可怜兮兮的,好像轻轻一碰就会痛得四肢抽搐,然后拼命缩成一团。

    “好了,你别怕,告诉我你从哪里知道洛赛这个名字的?”亚蒙加德和蔼地说,对于弱者他一向以保护者自居,也就是变相地不把人放在眼里。这个人不是火神,虽然披着火神的皮,实际上就是一只小兔子,小狗,小猫。小动物都是用来爱护的,不能吓坏它们。亚蒙加德脸上的表情越发温和。

    卧槽,这个野蛮人在玩什么把戏,笑得一脸古怪,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怪蜀黍?可是……老子又不是小萝莉。

    林克习惯性摸擀面杖,却发现自己的手上没有空间手镯,顺便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他猛然拧起眉头。虽然这双手很漂亮,手指修长白皙,可这不是他的手。他的脉门上可没有纹着一朵娘娘腔的花。

    林克之前一门心思想着做饭和洛赛的伤,现在发现此人不是洛赛,肚子也填饱了,他终于意识到一点,刚才在水缸里一晃而过脏兮兮的陌生倒影似乎是他,扯了一根自己的头发,虽然占着泥土,但却遮掩不了火红的颜色。

    这绝不是他的身体。

    林克深吸一口气。“请问现在是神历哪一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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