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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痊愈

    林克醒过来,身上粘糊糊的,洛赛这床肉被子压在身上,散发出腻人的温热。大文学他将人往旁边一推,气呼呼地坐起来。

    死洛赛!你这个家伙蓄谋已久了吧。

    “亲爱的,你醒了,昨天累坏了吧。”洛赛揽住林克的腰,将头枕在他的大腿上。

    “滚!王八蛋,老实交代,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安好心的?”林克想一巴掌打在洛赛脸上,比了比,觉得打耳光太伤人自尊了,于是一巴掌甩在他胸膛上。

    “我什么时候都没有不安好心!林克,你是亚蒙加德送给我的珍宝。”洛赛拉下林克的头,再一次吻住他的嘴。

    “说得好像我翻车到这儿都是你那个亚蒙加德干的好事儿!”林克想起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鬼地方,多半是回不去了。以后就要和这个男人一起生活了吗?林克唾弃了自己一口,靠,不就是一夜情,至于吗?虽然以前没和男人搞过,但是性质和女的差不多,不用放在心上不必放在心上。

    “翻车?那个机械傀儡也叫做‘车’?”洛赛问道,然后像是忽然发现什么一样,坐起来:“林克,亲爱的,你能听懂我说的话了?”

    “废话,我当然听得……我好像是能听懂你们的语言了。大文学”林克疑惑地看了洛赛一眼,小声嘀咕着:“难道口水吃多了沟通也会变得顺利?”

    “水神的恩赐”不仅让林克恢复了健康,并且开启了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把洛赛拥有的部分知识共享给了他,语言就是其中一种。

    没有了沟通的障碍,两人的交流也更多了。洛赛知道林克来自异世界,但并没有流露出诧异的神色,林克却奇怪于他的坦然自若。

    “其他位面的强者付出一定代价就能够跨越空间屏障,异世界的客人虽然少见,但赛因斯坦大陆上不是没有出现过。”

    “难道其实我是失去记忆的绝世高手,在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爆了seed,把自己穿越了?”

    “不,亲爱的,是亚蒙加德把你带到了我的身边。我用三十六年的孤独向伟大的亚蒙加德交换,让你来到这个世界。”

    林克脸红了,洛赛的情话推翻了鲁男子不谙甜言蜜语的定律,他们说起讨心上人欢心的话来比起花花公子更动人。

    “你说,付出一定代价就可以跨越空间?”

    “如果我能再活上两百年,应该就可以办到。大文学”洛赛面不改色地说。半人半神的亚蒙加德基本寿命在五百年左右,而大不多数都不止活了这个数。

    “我能八十岁寿终正寝就算不错了。”林克失望地说。

    “除非死于杀戮,魔法师活上三百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林,你对火元素的亲和力很强,绝对可以成为一名火系大魔法师。”洛赛安慰道。

    林克的眼睛亮起来,然后又立刻黯淡下去。“三百年,即使我能回去,那时候还有值得我牵挂的东西存在吗?”

    “林,有人在另一个世界等你吗?”洛赛试探地问。如果林克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一定用下辈子所有的时间去打消林克回家的念头。

    林克摇摇头。“我是叔叔养大的,十几岁就背井离乡讨生活,四处漂泊。”

    “那就好。我是说,你可以安心留下来,在这里生活也不错,至少有个家。”洛赛松了一口气,眼神火热起来。

    林克垂着头,没有说话。暴露在空气中的耳朵在洛赛的注视下慢慢变成柔嫩的粉红色。为什么他会觉得洛赛那句话像是在求婚?老天,他的思维怎么一下跳跃到成家立业上去了。上半辈子他汲汲于事业,下半辈子重新开始一起头就找到一个伴。难道其实他是背背山来的,所以以前没有心仪的女性,只有一夜情对象。林克在脑海中幻想了一下欣赏的男明星,顿时打了个冷颤,把任何一个裸男摆放在自己旁边,稍微想像对方对自己动手动脚,鸡皮疙瘩就忍不住冒出来,直接反应是打残这个变态。

    抬起头看看洛赛,两个人都光溜溜的,他感觉有些不自在。想起上辈子和同事洗三温暖,赤条条的吹牛,他可是口若悬河,凡是有本钱可以秀的雄性动物都有在同类当中显摆的。林克拉过被子盖在身上。就像是吃了智慧果的亚当忽然发现了自己的羞耻之心,两个男人怎么能肆无忌惮地坦诚相对,特别是两人才发生了一些亲密的行为。林克遮遮掩掩的动作让洛赛意识到心上人害羞了。他乐呵呵地靠近,揉了揉林克的头发,让林克有种被看穿的心虚。

    “不许碰我的头。”林克有种面对长辈的错觉。“三十六岁的老男人。”嘟囔了一句。他才三十不到。

    “老?”洛赛摸着下巴,林该不会是在暗示他该刮胡子了?有几根胡茬,摸上去有些扎手,应该是昨晚扎疼他了。洛赛觉得他必须包容情人小小的任性。反正他还有一把伪装用的假胡子。

    万事开头难,但只要下定决心一切就不成问题了。至少林克是这么认为的,在哪里不是讨生活,何况现在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当然烦恼也是存在的。林克非常想念他的西装T恤,一屋子的名牌地摊货。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自从挣了钱,林克每次想起过去被狗眼看人低的日子就会偷偷摸摸去shopping。你问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要是被那些五大三粗的同事知道他居然跟娘们一样爱逛街岂不是会被笑死!

    看看身上梅菜干似的衬衫,还有角落里揉成一团的西装。林克忧郁了。好歹也是阿曼尼啊!现在就是有阿迪王也好。他拢共就一身衣服,换洗下来就只能赤身露体有碍风化,最可怕的是被人用吃人的目光扫视。可这件衣服一直没洗过,上面血味儿汗味儿油味儿纠结成一种让人呕吐的味道。之前生病没功夫计较,现在痊愈了还这么霉黢黢的就是他脑子有问题了。

    洛赛倒是有好几身衣服,不是树皮就是兽皮,也只有像他这么皮糙肉厚的人才不介意。在柜子里挑挑拣拣找了一件疑似麻布的衣裳,就是小时候最艰苦的日子他也没穿过粗麻的衣服。林克咬牙患上,准备尽快把自己的三件套洗净晒干。这世界不流行内裤,他从来没见洛赛穿过,下面空荡荡的再穿着一条粗麻的裤子,喂,男人也是很娇嫩的,好不好!

    林克看了看轻飘飘的被单,搞不懂为什么床上用品用的是轻柔舒适的面料,反而衣服硬的可以挡子弹。脱下裤子,把被单折了折围在腰间,暂时只能穿下空装了。

    真是个落后的异世界啊!林克发出一声感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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