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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游街示众

    近来,雾都城格外热闹,这一切源于远在抚云州的那场擂台,西岐刀客扬言要败尽大威所有的武林高手,这不仅触怒了武林人士,也触怒了朝廷,老实说,在朝廷眼里,西岐刀客和武林人士的比斗,就好比狗咬狗,都死绝了最好,当权者,谁也不希望有个能在皇宫来去自如的武林大侠,日落而息日出无头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可不好过,所以,对于西岐刀客和大威侠士的比斗,景威帝是乐见其成的。大文学

    大威皇朝就好比菜园子,西岐刀客是蛀虫,大威侠士是杀虫剂,杀虫剂虽也有害庄稼,但至少能抑制虫子的扩张,不可否认,这些年大威侠士不管是真心还是假道义,都杀死过很多入侵的西岐刀客,这给朝廷减轻了很多负担,目前的情况却打破了平衡,大威侠士死的越多,日后西岐刀客入侵,死的百姓也就越多。

    而这次战死在抚云擂台的,除了想扬名立万的,无疑都是愣头青,空有一腔热血没有脑子,这些可都是抵御西岐刀客、西漠悍匪、东原马贼的先锋,哪里需要伸张正义,哪里就有他们的影子,眼看着免费打手越死越多,景威帝哪能不急啊,但是这是江湖的比斗,朝廷一旦插手这场擂台就变了味道,最终将演变成两个国家之间的战斗,这结果自然不是景威帝希望发生的,因为即使打跑了西岐刀客,也会被大威的侠士痛恨。

    景威帝愁白了头发,最终也只能折中的给江湖好汉们大开方便之门,原本只准官船和商船行驶的运河,也对普通老百姓放行了,当然,程序不会太简单就是了。

    这导致运河周边的城镇集聚了无数的江湖人士,雾都城后面的侠士已经赶往抚云州,而身处雾都城之前的那些侠士,却统一的前往雾都城。

    目的是什么,自然不作他想。

    然而,等了大半个月,却连江南庄的半个影子都没有瞧见,就在大侠们以为江南庄不会出面了,决定北上的时候,他们来了,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一件事啊,大侠们等不急了,当夜就去爬墙了,不用说,自然是被护卫们打的满头包,这倒不是说护卫们武艺有多高强,主要是真正武功高强的大侠碍于颜面,没好意思爬墙。大文学

    虽然如此,但架不住人多,直把护卫们累个半死,到了后来,也不管招式了,看见有人爬墙,刀枪棍棒,统统拿去敲脑袋,这起爬墙事件,一直到初晓,才慢慢消停下来。

    一夜鸡飞狗跳,无数人在看热闹。

    第二天,这件事自然成了雾都城最大的谈资,百姓笑得前俯后仰,对江南庄更是好奇得不得了,个个兜着瓜子在江南别庄前边嗑瓜子边聊天打屁,所以,当江南月带着阿青和江总管踏出大门的时候,着实被吓了一跳。

    只见庄外密密麻麻的全是人头,瞧见大门一开,所有人齐刷刷的看过来,眼睛绿的发光,江南月茫然的抬头看去,于是围观的众人立刻转过身吆喝:“卖胭脂水粉,上好的胭州胭脂!”

    “卖刀卖刀,绝世宝刀,只卖有缘人。”

    “卖身葬父,卖身葬全家。”

    “卖瓜子,刚炒的香瓜子咧。”

    江南月表情立刻变得非常古怪,那个卖胭脂的还好,先不谈是不是胭脂,但红橙黄绿着实炫目,至于那个卖刀的,分明是从旁人身上抢了一把刀,而卖身那个,一身锦缎华丽异常,比她穿的还好,最恐怖的是卖瓜子那个,江南月分明看见他把瓜子壳连同口水一起吐在了装瓜子的袋子里,江南月一阵反胃,她扭头看江总管,江总管神色平静,道:“大小姐想去哪走走?”

    “随便看看。”江南月举步走去,先到了那个卖胭脂的小摊子上,只见上面摆了十几个各色的胭脂盒,江南月不用这东西,没什么研究,也不知道好坏,但一走近就异香扑鼻,这让她有了几分兴趣,她正准备伸手拿起一盒看看,就被江总管抬手挡住了:“大小姐若是想买胭脂,不妨去脂宝芳看看。”

    江南月瘪着嘴收回手,那卖胭脂的男人立刻不乐意了:“这位朋友,你这个话说的可就不对了,脂宝芳的胭脂是好,但不是我吹,我这的胭脂绝对是天下仅有,平时求都求不到,要不是看这位姑娘面善,一般人我还不卖呢!”

    江南月抬眸仔细看去,发现这个卖胭脂的男人意外的俊美,一张脸唇红齿白,双眼格外清澈温润,当真是如水的少年,要不是已经听过嗓音,诧一看去,大概会以为是一姑娘,江南月瞬间基情萌动,当即掏腰包全部买了下来,江总管劝阻不成,只得无奈的放任了,他小心的把那些“胭脂水粉”盖上,用布包起来,没敢放在怀里,而是束在腰上,那俊美男人意味深长的看了江总管一眼,才去给江南月找碎银子,顺便告诉她,这些胭脂是搭配着用的,哪种颜色的先用,哪种颜色的后用,江南月听的心不在焉,光注意美人的脸去了。大文学

    美人交代完毕,江南月也收好了找零,虽心有不舍,也只得离去了,哎,要是知道名字就好了,这样的美人,不放进小本里,对不起那副好样貌啊!

    不知这位所谓的美人若是知道江南月的想法,还会不会乐意把“胭脂”卖给她?

    江南月这一世还是第一次逛街,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看一看,于是她带着江总管和阿青一个摊子一个摊子的看过去,多是特色吃食,少有女儿家的小饰品,然而最多的,却是卖一些乱七八糟东西的,有刀,有剑,有药,还有人脱下自己的草鞋坐在地上叫卖,价格贵的离谱,江南月觉得非常有趣,这就是江湖啊,只是,这些密密麻麻摆满了长街的小摊子,等她走过去之后,再回头看,就会发现一半以上都消失不见,包括那个卖胭脂的美人,这让江南月有点失落。

    又看了一会,江南月回头对江总管问道:“江叔,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江总管皮笑肉不笑。

    “我也说不上来。”江南月抬头看去,所有商贩都在大声吆喝,她一低头,用眼角的余光却能看见,所有人都在悄悄打量她,不,不应该说是她,是阿青,所有人都在悄悄的打量阿青,江南月想不出所以然:“也许是我大惊小怪了。”

    以前看古装片就觉得,大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贼眉鼠眼,那时候只以为是演员的问题,现在看来,古人贼眉鼠眼是习惯?还是大威的风气就是这样?百姓都生了一副贼脸?

    江南月三人走到拐角处,身影很快消失不见,摆摊子的商贩们瞬间收起摊子。

    “呔!那是老子的刀,快还给老子!”

    “我要杀了你,你居然往我的瓜子里吐口水!”

    普通百姓瞬间跑没影子,江湖侠士们拉拉扯扯,半天才扯清楚,然后贼眉鼠眼的趴在墙上,悄悄跟着江南月一行。

    趴在墙上的一人问道:“听说这次随江南夜出行的,不仅有江南家的小姐,还有他未过门的妻子,你看那两个哪个才是江南家的小姐?”

    “估摸是那个白纱蒙面的,不是传闻江南夜喜欢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么?”答话这人笑得一脸邪恶。

    于是周围所有趴在墙上的好汉们一起邪恶的笑,倒是有一人呢喃:“要是能娶到江南小姐这样的女子,此生无憾了。”

    江南月一行三人出了院子后,就被所有人看在眼里,江总管自是不必说,此人常年跟在江南庄主身边,看上去一副无害的冷面书生相,武功却已是返璞归真之境,见过他出手的,多半已经死了,而江南月,梳着斜刘海,长发束在左边垂在胸前,穿着一身艳红的秋裳,红衣如血,这原本是极妖艳有气势的颜色,但穿在她身上,偏偏就倍觉喜气,配着那圆滚滚带着笑意的大眼睛和白皙的皮肤,跟个瓷娃娃的似的,身前又极平板,走路还连蹦带跳的,说她不是孩子,都没人会信,可怜见的,可能是习武的缘故,她都快十六岁了,却依然光长个不长身材。

    所以对于这个正牌的江南大小姐,戴着有色眼镜的江湖好汉们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目光反复在后面的阿青身上流连,瞧那玲珑身段,瞧那不紧不慢的步伐,瞧那双会说话的秋水翦瞳,一身青衣更是衬得她如出水青莲,举手抬足间都透着股优雅,虽然容貌隐于白纱之下,但瞧气质和身段,一看就是有教养有修养的千金小姐才有的,这位江南家的小姐一直被江南夜保护的很好,江湖上从未有她的任何传言,足以可见,她尚未有过婚约,这让很多光棍春心荡漾,娶妻当娶江南女,有貌有才有银子,当年吴穆东娶了江南家大小姐,不知道羡煞了多少武林好汉。

    当然,前提是这位小姐不叫江南月。

    美人虽好,却无福消受。

    武林大侠们心里转着什么念头,江南月自然不知,她又逛了一会,便觉得饿了,江总管不让她吃路边小吃,抗议无效,原本江总管是准备带她回别院用膳的,但江南月死活不肯,看着小姐一副要在地上打滚耍赖的架势,顾忌江南家颜面的江总管深知,自家小姐什么都干得出来,所以只得答应带她去雾都城最好的饭馆用膳。

    三人上了一座小桥,小桥流水,桥下有几艘游船,有人在抚琴弹唱,那声音似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听不真切,抬眸看去,河边落满了红枫叶,有些红叶落入河中,顺流而下,碧波衬红叶,美不胜收,整个雾都城的上方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迷雾,远方场景朦朦胧胧,半数隐于雾后,江南月一时便看的痴了。

    回过神来,江南月一笑,以后她会去更多的地方,看更多的美景,求高手虐大哥!

    江南月带着江总管和阿青下桥,迎面遇上了一人,此人身穿灰布衣,手中拿着一个布帆,上书“替天算命”,好大的口气。

    江南月便着重看了他几眼,察觉到江南月的目光,这算命的抚须一笑,这笑让人如浴春风,目光温厚,一派高人之资,口中却是已道:“姑娘,我观你印堂发黑,三日内,必有血光之灾。”

    “……”

    血光之灾你妹啊!江湖骗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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