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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章254七子之歌(二)

    就在弗朗西斯科挑战胜利不久,克里夫也突然主动提出了挑战申请。(读看 看小说网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这个消息让观众和两所学院的导师都惊讶不已。因为,在众人的印象中,这位太子殿下只是一位善于用兵,曾多次平定过叛乱、剿灭过山贼,打退过敌国骚扰的少年将军。至于个人实力方面,倒很少有这方面的传闻。今天克里夫主动提出比赛,师生们惊讶之余,更多的则是拭目以待,想要看看这位太子殿下的真正实力。

    克里夫挑战的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那位血牛骑士,也就是光明骑士。血牛骑士已经是第二次夺得擂主位置。在第一天的比赛中,血牛骑士轻易赢得五场比赛并获得再次挑战权后就自动退出了比赛,然后休息了两天,就在昨天,血牛骑士再次夺得擂主之位。

    克里夫是一名魔兽骑士。魔宠是一头非常罕见的光明虎王,全身纯白,无一丝杂色。身高近丈,连头连尾长达两丈二三,在擂台上一站,百兽之王的气势尽显无疑。

    今天的雷克斯也与往日大大不同。身穿百炼千锻亮银全身甲,头戴盘龙卧虎亮银盔,手中的武器也是一把银灿灿亮灼灼三尖两刃刀。再加上胯下的光明虎王,让克里夫显得既圣洁高贵又威武不凡。

    克里夫的武器三尖两刃刀也不是凡品。整把刀长一丈五六,刀刃却占了三分之一。刀身前端的三个尖刃,既可以发挥枪叉的刺、扎、撩、挑、拦、搅、拿的特长,刀身两侧的五尺锋刃,还可以发挥刀斧的劈、砍、抹、带、摊、拉、截的功能。而且一看那厚重宽阔的刀身,就可以想见这把武器的重量。

    这样的武器,不是浸淫十几二十年的高手休想耍的精通,沉重的刀身,也不是普通武者能轻易就能耍的转的。可现在拿在克里夫手中却仿佛轻无一物般。随意耍了几个刀花,也是熟练老辣,不见丝毫勉强。由此可见,这把刀一定是克里夫的惯用兵器。

    “爱德华?艾尔利克,请!”

    “克里夫?威瑟斯朋,请!”

    擂台上,双方互通名姓后,比赛就算开始了。

    克里夫和爱德华都是光明骑士。光明骑士除了强大的物理攻击能力外,最擅长的还有各种增加状态的光明法术:神圣之光能让伤害迅速恢复,净化之光能去除多种负面状态,振奋之光能极大提高攻击和防御极力。

    克里夫的魔宠是非常少见的光明系魔兽,光明虎王首先给自己和克里夫施加了一个振奋之光,然后开始冲锋。请记住我们的 网址)

    而同时,亚特兰圣光学院的爱德华则开始了攻击。爱德华一反骑士的攻击模式,并没有指挥自己的魔兽发起冲锋,而是让火焰狮子兽释放魔法。一条长长的火龙猛地从火焰狮子兽口中喷出,张牙舞爪地冲向正全力冲锋的克里夫。

    光明虎王的速度丝毫不减,虎背上的克里夫却双手握刀猛地一招竖劈,三尖两刃刀发出一道匹练般的刀芒,将攻来的火龙一分为二。克里夫继续冲锋。

    火焰狮子兽巨口再张,一道道火墙连续横在克里夫冲锋的正前方。

    “光之屏障!”克里夫突然左手朝天一举,大喝一声。

    “忽!”

    一道椭圆形的七彩光屏忽然出现,将克里夫和光明虎王防护在内,光明虎王继续冲锋。

    “砰!”

    光之屏障能量耗尽后自动消散,高温火焰忽的翻卷上来,烧得光明虎王毛发翻卷,克里夫的眉毛胡须也开始焦黄。

    “神圣之光!”克里夫再次一声大喝。

    一道圣洁的光芒忽的将光明虎王和克里夫笼罩在内,一人一宠所受的灼伤迅速恢复着。光明虎王速度不减继续前冲。

    火焰狮子兽突然巨口连摆,身前地面迅速被一片火海所笼罩。

    “吼!”

    就在神圣之光的治愈效果即将消散的时候,光明虎王突然一声虎吼,消散的光之屏障再次出现,将火焰隔绝在外。光明虎王继续冲锋。

    这时候,光明虎王已经距离爱德华和火焰狮子兽不足十米,想要避开已经来不及了。爱德华左手神圣之盾横在胸前,右手光明权杖高高举起,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突然,急速冲锋的光明虎王高高跃起,十米距离转瞬即至,一下子将火焰狮子兽和其背上的爱德华扑翻在地。而爱德华蓄势待发的一杖,则被克里夫的三尖两刃刀轻易格开在外。爱德华还想跳起来再战,被克里夫扭转刀背一拍,连人带杖拍下了擂台。

    克里夫?威瑟斯朋胜!

    观众惊呆了,人群席鸦雀无声。这一仗打得太干净利落了。人们只来得及看见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隐没在火海中的急驰身影,然后,胜负已分。甚至,人们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仍然一个个张着大嘴吃惊的望着擂台。

    突然,一道声音打破了沉静,也将发呆中的众人惊醒了过来:

    “光明之子!克里夫!”

    “光明之子!克里夫!”

    ……

    “光明之子!”

    “光明之子!”

    ……

    从这一天起,克里夫?威瑟斯朋太子的光明之子称号开始传遍天下!

    就在克里夫挑战血牛骑士的同时,孟龙、雷克斯和哈雷也分别挑好了对手。

    孟龙挑战的是一名幻兽骑士,就是昨天和打伤克拉拉的那位。其实从昨天晚上开始,孟龙就在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这位幻兽骑士输的很惨,非常惨。因为,就在昨天打伤克拉拉之后,这位幻兽骑士说了一句话:“别以为长着张漂亮脸蛋就可以到处嚣张,就可以让所有的男人对你俯首帖耳。回去告诉那个什么龙,就说史宾塞的朋友替他报仇来了。”

    所以,孟龙今天第一个就挑上了幻兽骑士。只是因为幻兽骑士要观看弗朗西斯科和维克托的比赛,战斗才拖到现在开始。

    这是一名七级顶峰的幻兽骑士。幻兽是一头非常罕见的火眼金睛兽。身高过丈,浑身火红,体型甚至比雷克斯的火焰狮王还要雄壮。

    火眼金睛兽长得似马非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几乎垂到了腿弯。骏马的头颅上生出一根笔直锋利的独角,强健有力的四蹄不是马匹的脚掌,而是狮虎那生裂金铁的利爪。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那双眼睛,开合间金芒崩散,传说可夜间视物,可破除鬼魅隐身之术。

    火眼金睛兽是一种生活在昆仑大陆南方迷乱山脉深处火山附近的魔兽,圣域以上的火眼金睛兽甚至能够长时间生活在火山内部。迷乱山脉是列熊族的地盘,列熊族和太阳帝国仇深似海,所以想要得到一头火眼金睛兽宠物不知要花费多大波折。

    炎热的环境让火眼金睛兽一出生就自带火焰属性,它们善使一切火系魔法,几乎免疫自身等级以下所有火系魔法。目前它是七级魔兽,所以七级以下火系魔法几乎对它无效。不过火眼金睛兽有一个最明显的劣势是怕水。

    能够拥有如此极品的幻兽,幻兽骑士本身自然也不会平凡。相貌英俊、威武不凡,身穿盘龙金锁甲,头戴虎纹啸天盔,手中的更是一杆传奇级别的追魂火龙枪。骑在幻兽上的骑士是威风八面,俾睨众生!

    幻兽骑士正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二号种子选手,仅仅排名在弗朗西斯科之后,也是此次交流赛亚特兰圣光学院寄予厚望的学员之一。强大的实力让幻兽骑士非常傲慢,尤其是听说孟龙只是一个二年级的炼金师后,更是不把孟龙放在眼里。

    “你就是那个将史宾塞逼得远走他乡的孟龙?我看也不咋地吗!”

    骑士傲慢如斯,眼睛都不屑向孟龙多看一眼,最基本的战前通名报姓更是直接省略。

    “对,我就是孟龙。”孟龙针锋相对的说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说,不过当年史宾塞可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求饶,希望今天你可别学他的样。不然,你想找娘诉苦可不容易,那需要横渡龙神之渊,滚回到昆仑大陆才行。”

    “你!”幻兽骑士起的一声怒喝,催动火眼金睛兽就发起了冲锋。

    话不投机半句多,二人也不废话,一个指挥雪龙狮,一个催动火眼金睛兽,两人瞬间就翻翻滚滚厮杀在了一起。

    孟龙今天也是全副武装。身上穿着雪龙狮内甲和土系皮甲、后背上背着惊虹宝剑,双手横持八级传奇武器冰煞长枪,左臂上还套着隐灵盾。而且不但雪龙狮来福被猛龙召唤了出来,金爪银鹏有福也飞在孟龙头顶,就连小进福,孟龙也让他悄悄躲进有福头顶的厚厚羽毛里,好随时进行偷袭。

    孟龙今天是铁了心要给对方好看。

    虽然火眼金睛兽强大无比,但雪龙狮的寒冰魔法却正是它的克星。来福的冰龙破压得火眼金睛兽的火龙钻不敢离身。火眼金睛兽的独角原本也很锋利,但有福周身的酷寒气息让火眼金睛兽不敢近身。

    幻兽骑士的实力也很强大。手中的追魂火龙枪被他使的真如一头蛟龙一般,一头夭矫飞舞的火龙,盘旋在骑士的头顶身周,让空中伺机而动的有福和小进福竟一时找不到攻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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