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找一个根据地(1)
殷飞白这会儿的心情特别的好,手里提着宫灯,一看就是满心欢喜。
而这时外头的丫鬟进来,“殿下,郑公子来了。”
殷飞白一听,立即就笑了,“郑叔叔来了?”
丫鬟点头,殷飞白高兴的不得了,站起来就自言自语的,“郑叔叔来了,有郑叔叔帮我说好话,淳于叔叔应该不会揍我!”
殷飞白自言自语的跟着疯子似得,丫鬟笑道:“淳于公子没来。”
“啥?”殷飞白更高兴了,顿时就哈哈大笑,“淳于叔叔难不成派郑叔叔来不成,哈哈哈……”
殷飞白大笑的走了出去,果见客厅里,烛光摇曳中,郑瑾的身影正在哪儿。
他端着茶,做的端正的喝了口茶。
殷飞白就大摇大摆的从门口进来,看到客厅果真只有郑瑾一人来,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郑叔叔好……”
殷飞白笑着坐过去,郑瑾一见她就叹了口气,“你真的是胆子大,居然敢偷花?还偷得是你淳于叔叔最爱的水晶螳螂兰,你真的是……”
郑瑾看着她就无奈,殷飞白笑了起来,就像灿烂的海棠,“郑叔叔,你帮我在淳于叔叔面前说说好话呗,花我已经送给皇叔了,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殷飞白说着嘟了嘟嘴,看起来很委屈的样子。
郑瑾见她小孩子的模样,一时间忍不住就心软了下来。
“你是不是怕被罚,偷花送给你皇叔?”郑瑾大概也猜着了。
殷飞白努着嘴,一想到送了花,皇叔拿了好处还不放过自己,殷飞白就委屈巴巴的开口,“郑叔叔,我……我被皇叔黑吃黑了……”
殷飞白想到这些时间来抄的书,整个人都觉得世界黑暗了。
郑瑾有些无奈,“算了,东西既然送出去了,总不能要回来。”
殷飞白雀跃了,“郑叔叔说的有道理,郑叔叔喝茶。”
殷飞白一想到这个事过去了,整个人都放心了。
只要淳于恨叔叔不找自己麻烦,那就真的是谢天谢地了。
可就在高兴至极,郑瑾却开口,“你淳于叔叔有点事儿要办,叫我来拿花,既然你已经送出去了,那就他亲来来拿。”
殷飞白脸上的笑容已经是凝固了,怎么会这样?
“淳于叔叔……”殷飞白有些绝望,看着郑瑾道:“郑叔叔,你可要救我啊!”
郑瑾面色一僵,“我……我怎么敢跟他对着干,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郑瑾根本就没那胆子,可怜兮兮的就像卖身葬父一样,“那要不……我逃吧……”
郑瑾冷笑,“逃?你这次要敢逃,你信不信你皇叔跟淳于叔叔全天下通缉你?”
殷飞白点头,“我信。”
郑瑾看着这孩子也无奈,“算了,花送出去是拿不回来的,你也别怕,总之阿恨总不会弄死你。”
郑瑾也知道,东西是要不回来了。
殷飞白歪着头,“那,淳于叔叔会打残废我么?”
郑瑾抿着唇笑,“怎么会,他那么疼你。”
殷飞白想了想,努着嘴,皱着眉头,“打到我疼,也是疼啊。”
“呵……”郑瑾被殷飞白这奇特的思路给逗笑了,“何必担心呢,你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殷飞白皱着眉,无比可怜。
…………………
夜色浓重,飞雪满天。
冷梅君坐在马车里,出了城门就下了车来。
他下了马车,打量了一番黑夜里,依旧是不断人的城门口,不得不感叹一声都城的繁华。
转过身,他看着身边的车夫,“再次等我。”
说完,他便离开,却并不是走的官道。
走了一段,就走进小路,到了最后,甚至连路都没有了。
这儿离都城不算太远,按道理说,最差也应该是个皇家猎苑。
可无奈,这一连串的山脉地形复杂,造就了瘴气弥漫,别说一般的普通人,就是武功高强之人进来,只怕也要脱一层皮。
只是这种地方,对于冷梅君这种自幼就泡在毒池中长大的人来说,并没什么用。
他们是在毒池里泡着的,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吃过一口正常的饭菜。
他们吃的是五毒,喝得是毒汁,小小年纪就开始喝断肠草的草汁,全身上下,自己早就一身是毒了。
穿过迷茫的白雾,这白雾劈天盖地,好像走进去,人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冷梅君到底还是有些小心的,他走进瘴气后,就进入这毒物之中,眼睛跟瞎了差不多,什么都看不到。
冷梅君步子却很沉,一步一步的,丝毫也不乱。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他才终于穿过了浓厚的白雾,进了树林来。
刚刚那走路都要一盏茶时间的白雾,纵然再高的武功进来,只怕也是有危险的。
冷梅君吸了吸鼻子,看来自己给她的五色梅花该换了,不然以后来,中毒了怎么好?
穿过了白雾掌气,这里面的白雾就比较薄了,十五米外,便全是白雾,什么也看不清。
不过近点的,倒是看得明白。
那白雾外,淳于恨看着这天然的瘴气,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他跟冷梅君一样,都是一身剧毒,何惧区区瘴气。
他从王府门口就跟踪冷梅君,总觉得他离开有些不对劲,但一路又怕被发现,所以距离隔得比较远。
穿过白雾,淳于恨能感觉到这里有很强的毒性,看来这山里,搞不好还真的有什么东西,
而白雾里,冷梅君看着里面的山林,完全就是原始森林一般,深山老林也不过如此。
四周树木参天,直*云,高大的宛如登天。
那些树木,多得是五六人才能合抱。
冷梅君走过去,从袖子里拿出了匕首,刺进树干。
那树皮被刺破,立即流出了鲜血。
冷梅君见着冷笑,“人血树,真的是特别好的东西。”
冷梅君冷笑,手里一用力,树皮被划的更深,血留的更多。
冷梅君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将那树流出的血装进了瓶子里。
直到瓶子装满,他才收了匕首。
匕首尖儿还带着血迹,虽然很小,却十分的刺眼。
而这时外头的丫鬟进来,“殿下,郑公子来了。”
殷飞白一听,立即就笑了,“郑叔叔来了?”
丫鬟点头,殷飞白高兴的不得了,站起来就自言自语的,“郑叔叔来了,有郑叔叔帮我说好话,淳于叔叔应该不会揍我!”
殷飞白自言自语的跟着疯子似得,丫鬟笑道:“淳于公子没来。”
“啥?”殷飞白更高兴了,顿时就哈哈大笑,“淳于叔叔难不成派郑叔叔来不成,哈哈哈……”
殷飞白大笑的走了出去,果见客厅里,烛光摇曳中,郑瑾的身影正在哪儿。
他端着茶,做的端正的喝了口茶。
殷飞白就大摇大摆的从门口进来,看到客厅果真只有郑瑾一人来,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郑叔叔好……”
殷飞白笑着坐过去,郑瑾一见她就叹了口气,“你真的是胆子大,居然敢偷花?还偷得是你淳于叔叔最爱的水晶螳螂兰,你真的是……”
郑瑾看着她就无奈,殷飞白笑了起来,就像灿烂的海棠,“郑叔叔,你帮我在淳于叔叔面前说说好话呗,花我已经送给皇叔了,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殷飞白说着嘟了嘟嘴,看起来很委屈的样子。
郑瑾见她小孩子的模样,一时间忍不住就心软了下来。
“你是不是怕被罚,偷花送给你皇叔?”郑瑾大概也猜着了。
殷飞白努着嘴,一想到送了花,皇叔拿了好处还不放过自己,殷飞白就委屈巴巴的开口,“郑叔叔,我……我被皇叔黑吃黑了……”
殷飞白想到这些时间来抄的书,整个人都觉得世界黑暗了。
郑瑾有些无奈,“算了,东西既然送出去了,总不能要回来。”
殷飞白雀跃了,“郑叔叔说的有道理,郑叔叔喝茶。”
殷飞白一想到这个事过去了,整个人都放心了。
只要淳于恨叔叔不找自己麻烦,那就真的是谢天谢地了。
可就在高兴至极,郑瑾却开口,“你淳于叔叔有点事儿要办,叫我来拿花,既然你已经送出去了,那就他亲来来拿。”
殷飞白脸上的笑容已经是凝固了,怎么会这样?
“淳于叔叔……”殷飞白有些绝望,看着郑瑾道:“郑叔叔,你可要救我啊!”
郑瑾面色一僵,“我……我怎么敢跟他对着干,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郑瑾根本就没那胆子,可怜兮兮的就像卖身葬父一样,“那要不……我逃吧……”
郑瑾冷笑,“逃?你这次要敢逃,你信不信你皇叔跟淳于叔叔全天下通缉你?”
殷飞白点头,“我信。”
郑瑾看着这孩子也无奈,“算了,花送出去是拿不回来的,你也别怕,总之阿恨总不会弄死你。”
郑瑾也知道,东西是要不回来了。
殷飞白歪着头,“那,淳于叔叔会打残废我么?”
郑瑾抿着唇笑,“怎么会,他那么疼你。”
殷飞白想了想,努着嘴,皱着眉头,“打到我疼,也是疼啊。”
“呵……”郑瑾被殷飞白这奇特的思路给逗笑了,“何必担心呢,你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殷飞白皱着眉,无比可怜。
…………………
夜色浓重,飞雪满天。
冷梅君坐在马车里,出了城门就下了车来。
他下了马车,打量了一番黑夜里,依旧是不断人的城门口,不得不感叹一声都城的繁华。
转过身,他看着身边的车夫,“再次等我。”
说完,他便离开,却并不是走的官道。
走了一段,就走进小路,到了最后,甚至连路都没有了。
这儿离都城不算太远,按道理说,最差也应该是个皇家猎苑。
可无奈,这一连串的山脉地形复杂,造就了瘴气弥漫,别说一般的普通人,就是武功高强之人进来,只怕也要脱一层皮。
只是这种地方,对于冷梅君这种自幼就泡在毒池中长大的人来说,并没什么用。
他们是在毒池里泡着的,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吃过一口正常的饭菜。
他们吃的是五毒,喝得是毒汁,小小年纪就开始喝断肠草的草汁,全身上下,自己早就一身是毒了。
穿过迷茫的白雾,这白雾劈天盖地,好像走进去,人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冷梅君到底还是有些小心的,他走进瘴气后,就进入这毒物之中,眼睛跟瞎了差不多,什么都看不到。
冷梅君步子却很沉,一步一步的,丝毫也不乱。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他才终于穿过了浓厚的白雾,进了树林来。
刚刚那走路都要一盏茶时间的白雾,纵然再高的武功进来,只怕也是有危险的。
冷梅君吸了吸鼻子,看来自己给她的五色梅花该换了,不然以后来,中毒了怎么好?
穿过了白雾掌气,这里面的白雾就比较薄了,十五米外,便全是白雾,什么也看不清。
不过近点的,倒是看得明白。
那白雾外,淳于恨看着这天然的瘴气,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他跟冷梅君一样,都是一身剧毒,何惧区区瘴气。
他从王府门口就跟踪冷梅君,总觉得他离开有些不对劲,但一路又怕被发现,所以距离隔得比较远。
穿过白雾,淳于恨能感觉到这里有很强的毒性,看来这山里,搞不好还真的有什么东西,
而白雾里,冷梅君看着里面的山林,完全就是原始森林一般,深山老林也不过如此。
四周树木参天,直*云,高大的宛如登天。
那些树木,多得是五六人才能合抱。
冷梅君走过去,从袖子里拿出了匕首,刺进树干。
那树皮被刺破,立即流出了鲜血。
冷梅君见着冷笑,“人血树,真的是特别好的东西。”
冷梅君冷笑,手里一用力,树皮被划的更深,血留的更多。
冷梅君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将那树流出的血装进了瓶子里。
直到瓶子装满,他才收了匕首。
匕首尖儿还带着血迹,虽然很小,却十分的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