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此情可待长久时
史可奇早前听过王元说过高江南是出名的琴师,这是听红姐高先生长高先生短,不禁问道:“高先生琴技真的有那么神?”
“你可以去听听,他的曲子是用灵魂写就。”
“哦,有这句话就知道了,我听人说有富家公子追你。”
红姐的眼睛泛起些光彩,道:“年轻时候有几个,不过只有一个是真心的,讲给你听莫讲出去。”
“那是很多年前春风飘荡的三月,我照旧开门,他像从诗里走出的少年,冠带飘扬,风一样吹过院门。”
“我的心像被春风吹过,忍不住喊公子请留步,听奴儿唱个曲好吗?”
“他闻声回头看我一眼,犹如见到鬼一般,吓的加快脚步匆匆跑掉。我知道他瞬间明白了我的职业。原以为再没机会见到,谁知过两天又撞上,这次没跑随我进门,想必他心里衡量过。”
“看的出来他是第一次,尝了女人的滋味一发不可收拾,可我开始只是要挣他的钱。他后来包了一个月,不让别人碰我。”
“我既享受又害怕,他说要带回家光明正大娶我为妻,可他父亲是很穷的童生,母亲生他时难产死了。”
“大抵是老实的缘故,人到中年觉得科举无望,三年后他父亲入赘娶了富商的遗孀。由于是带过去的拖油瓶,继母对他非常不好,父亲又没说话权。”
“他要把我带回家,不过是年少冲动,我进不了那种家庭的门。”
“我对他说要是真的舍不得,好好用功读书,等以后做了家主用一顶小轿娶我过门,我就满足了。”
“他越来越迷恋我,我心痛他从小刻苦读书,好不容易考取秀才,这次来是参加乡试,再迷恋下去耽误了这期考试,下次继母未必肯给盘缠了。”
“我劝他说他都不听,万般无奈下只好当着他的面和别人调情。”
“可他赶走那人,将身上所有的钱咂在床上,说要养我,那堆钱有铜子碎银子小额银票,大概五十多两吧,我知道那是他所有的钱。”
“最后我用棍子打了他的脸,骂他是窝囊废,这次过了他的底线,盛怒之下他终于收拾包袱走人。走的时候我塞给他五十两银子,他将钱砸在地上恨恨走了。”
“我能感觉到他的心碎了,以为我是那种死爱钱的窑姐,可是真不能耽误他,那么前途无量的年轻秀才,不能烂在一个娼妇身上。”
“他走后,我的心也碎了,我终于知道那种既享受又害怕的感觉叫患得患失,这和爱情无关,爱情这个词过于美好,我承受不起。”
说到这里,红姐双手抹过脸,抹去的不知是眼角的半点泪花,还是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
史可奇说:“后面他来过吗。”
“没有,我相信依他的才学肯定能中乡试,放榜的那天,我穿戴良家女子的衣物,在榜首看到他的名字,就知道他以后不会来了。”
“为什么?”
“因为有的人注定在天空飞翔,有的人注定烂成淤泥,这叫做云泥之别。”
......
还有二十多天就过年,因为北周今年受了刺激,全体一线军队取消年休,继续保持训练,连团练乡勇这些预备役随时可能转为作战军队。
北周朝庞大的战争机器慢慢开始运转,每个人的命运如同这台机器上的无数小齿轮,或缓慢或飞速的在这台机器上旋转。
王元不敢违抗军令留在幽府,不敢回去过年,只将平安的消息通过驿站传递回家。
北周规定将军及以上的武职非出征可以携带家眷,王通在幽府置了一栋大宅子,和一妻两妾及四个子女居住在一起。
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来临,小蓝睡的比原来还多一些,几乎整天都在睡觉。
史可奇本想在幽府修整几天,养好精神就带它去鬼影森林寻找永世不冻泉,可现在这个样子,也不知它能不能在冰天雪地存活,只好暂时留在幽府。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王元又带着史可奇找了一次红姐,见他老是不开荤总在听故事,就懒得再去那个地方。剩下的就是吃吃喝喝,终日快活不已。
时间嗖的一下晃到正月十七,冰雪已经融化,天空刮起南风,小蓝总算不再嗜睡,变得活蹦乱跳。
它又喜欢颠颠的跟着史可奇,它身体没长大,行为似乎稍稍有所改变。以前爱吹口水泡泡的习惯,变成龇牙咧嘴,压低喉咙发出低沉的吼声。
可小蓝空有低吼的姿势,发出的声音却类似“呜呜哈哈”,真不是它是在笑还是在吼。
它的口水泡泡是不往史可奇脸上涂了,放水也知道去草丛,不会再将那一泡童子黄水不小心滴在他裤子上。
最爱做的动作是像个猴子一样抱着主人的大腿,要不就尾巴一卷挂在主人身体上晃悠。
史可奇决定踏上路途,和王元说了去向,他挽留不得,送给史可奇一匹棕色军马和相关文书许可,也赠了千两银票做盘缠,足够他一路开销。
要知道这年头,普通人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三五两银子左右,一家三口的生活花销不超过三两,一年不到四十两。
一千两银子在物价不上涨的情况下,可以供一家三口至少开销二十年,当然出门在外的花费会贵几倍。
在我国古代腰缠万贯可以烟花三月下扬州,万贯相当于万两银子,可以去天上人间类似的场所嗨皮一段时间,一千两也可以找小巷里的半掩门失足女青年谈心很久。
作为大周朝普通的军中将领,收入虽然不错,但要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酬谢史可奇的救命之恩,单靠饷银几乎不可能,由此可见王元甚至他哥与廉洁挂不上钩。
北周朝的物价大抵和宋朝相等,史可奇骑着高头大马,腰包鼓鼓,一路向鬼影而去。
南朝和北周朝分别有一两个州与鬼影森林接壤,从幽州出发共有两条路,远的需要绕道湘州,近的一条则是从乌州进入。
虽然说是近路,那也只是相对湘州,毕竟也有近两千里的路程。
史可奇有充足的盘缠,路上打尖吃饭皆采用中等标准,不用吃大锅菜和大通铺。吃住可以,但一路行来少不了风尘仆仆。
小蓝没有半点疲惫,精神反而越加亢奋。
在离开幽府的第十一天终于到达乌州凉城,这是进入鬼影森林最后一个县城,需要补足干粮和马的口
粮。
马不能长时间高速奔跑,官府的八百里加急,不惜马力跑到最高速度,一般每过数十里就要换马,否则等着跑死马。
对国家而言,跑死马小事,耽误时间是大事。要是半路上跑死一匹马,剩下靠骑士开11路到下一个驿站,一个时辰或更多过去了,还加急个鬼啊。
马匹一天正常的行走状态是走和小跑,并且每过一段时间要休息一下。
凉城依山而建,海拔两千多米,面积不大,常住人口不超过四万。四条青石板主干道成井字形贯穿全城,路旁民居排列的整整齐齐,如同拿着尺子规划过。
凉城的城墙比一般府县要高几米,达到十二米。特别是西面城墙全用灰色长条石堆砌而成,显得坚不可摧,另外还驻有一万正规军。
史可奇有些疑惑,按道理说一个十分偏僻的山城没有必要建的如此高大,一方面劳民伤财,另一方面得不偿失,山里顶多有些山匪蟊贼,还能攻破这样一座坚城?
带着这个问题,他找了个名字叫“进来客栈”的店投宿。
“进来客栈”有两层楼,占地不到半亩,半边酒楼半边住宿,规模在凉城属于中上。
吃住的费用也正符合史可奇的心意。
店小二热情的招呼里掺杂点山城的味道,声音很大甚至有点刺耳,没有大城市的那种不高不低拿捏到恰到好处的熨帖。他麻利的拴好马匹,做好登记,领着客人到二楼挑选客房。
史可奇不觉得有什么,反而滋生出些许熟悉的感觉,作为山里长大的孩子,早适应了这种音量。
山里地方大,熟人路上相遇,大老远的就开始打招呼。婆姨叫出去玩耍的小孩吃饭,更是放开嗓门大喊等等。
城里则不同,抛开讲究礼仪这方面的因素,一般房屋手握着手,小门小户的翻个身放个屁,邻居都能听到,扯嗓子当喇叭吼,无疑会招来各种不满。
从这个角度来说,出生的环境决定了嗓门的大小。
史可奇选好房间,问出了那个问题。
店小二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他慌忙摆手道:“客官,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先出去了,等会送热水给您,需要吃饭也下到一楼大厅,也可提供送到房间的服务。”
史可奇本来随口问一问,有个过得去的答案就行,见店小二这幅模样,似乎别有隐情,当下好奇心更盛,从腰间束袋掏出几钱碎银子对他说:“先不要走,回答出我这个问题,这银子就是你的。”
店小二眉头皱了起来,眼睛放光,客人掏出的几钱银子等于几天的工钱,显得颇为意动,但他仍定在那里,没有说话。
史可奇决定加上一把火,又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将原来那块一起摆好,并排放在桌上,摊开双手示意店小二取走。
他没有将银子在手中抛来抛去引诱人,觉得这个动作很幼稚,还含有一点看不起的意思,如果遇到有骨头硬的店小二扭头走掉不理也不是没可能。
等了一下,还没有得到回应,史可奇想收回银子,有点心疼啊,两块碎银子起来都可以吃一桌酒席了,何必为了一个对他不重要的问题浪费钱。
哎,好奇心不仅害死猫,还会害瘦腰包。
店小二终于抵挡不了这个诱惑,凑到史可奇跟前,单手遮挡脸庞,贴近他耳朵,神神秘秘道:“客官,我要是告诉您,可千万不能传到他人耳中。”
“放心,我的嘴巴和外面的城墙一样牢靠。”
“你可以去听听,他的曲子是用灵魂写就。”
“哦,有这句话就知道了,我听人说有富家公子追你。”
红姐的眼睛泛起些光彩,道:“年轻时候有几个,不过只有一个是真心的,讲给你听莫讲出去。”
“那是很多年前春风飘荡的三月,我照旧开门,他像从诗里走出的少年,冠带飘扬,风一样吹过院门。”
“我的心像被春风吹过,忍不住喊公子请留步,听奴儿唱个曲好吗?”
“他闻声回头看我一眼,犹如见到鬼一般,吓的加快脚步匆匆跑掉。我知道他瞬间明白了我的职业。原以为再没机会见到,谁知过两天又撞上,这次没跑随我进门,想必他心里衡量过。”
“看的出来他是第一次,尝了女人的滋味一发不可收拾,可我开始只是要挣他的钱。他后来包了一个月,不让别人碰我。”
“我既享受又害怕,他说要带回家光明正大娶我为妻,可他父亲是很穷的童生,母亲生他时难产死了。”
“大抵是老实的缘故,人到中年觉得科举无望,三年后他父亲入赘娶了富商的遗孀。由于是带过去的拖油瓶,继母对他非常不好,父亲又没说话权。”
“他要把我带回家,不过是年少冲动,我进不了那种家庭的门。”
“我对他说要是真的舍不得,好好用功读书,等以后做了家主用一顶小轿娶我过门,我就满足了。”
“他越来越迷恋我,我心痛他从小刻苦读书,好不容易考取秀才,这次来是参加乡试,再迷恋下去耽误了这期考试,下次继母未必肯给盘缠了。”
“我劝他说他都不听,万般无奈下只好当着他的面和别人调情。”
“可他赶走那人,将身上所有的钱咂在床上,说要养我,那堆钱有铜子碎银子小额银票,大概五十多两吧,我知道那是他所有的钱。”
“最后我用棍子打了他的脸,骂他是窝囊废,这次过了他的底线,盛怒之下他终于收拾包袱走人。走的时候我塞给他五十两银子,他将钱砸在地上恨恨走了。”
“我能感觉到他的心碎了,以为我是那种死爱钱的窑姐,可是真不能耽误他,那么前途无量的年轻秀才,不能烂在一个娼妇身上。”
“他走后,我的心也碎了,我终于知道那种既享受又害怕的感觉叫患得患失,这和爱情无关,爱情这个词过于美好,我承受不起。”
说到这里,红姐双手抹过脸,抹去的不知是眼角的半点泪花,还是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
史可奇说:“后面他来过吗。”
“没有,我相信依他的才学肯定能中乡试,放榜的那天,我穿戴良家女子的衣物,在榜首看到他的名字,就知道他以后不会来了。”
“为什么?”
“因为有的人注定在天空飞翔,有的人注定烂成淤泥,这叫做云泥之别。”
......
还有二十多天就过年,因为北周今年受了刺激,全体一线军队取消年休,继续保持训练,连团练乡勇这些预备役随时可能转为作战军队。
北周朝庞大的战争机器慢慢开始运转,每个人的命运如同这台机器上的无数小齿轮,或缓慢或飞速的在这台机器上旋转。
王元不敢违抗军令留在幽府,不敢回去过年,只将平安的消息通过驿站传递回家。
北周规定将军及以上的武职非出征可以携带家眷,王通在幽府置了一栋大宅子,和一妻两妾及四个子女居住在一起。
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来临,小蓝睡的比原来还多一些,几乎整天都在睡觉。
史可奇本想在幽府修整几天,养好精神就带它去鬼影森林寻找永世不冻泉,可现在这个样子,也不知它能不能在冰天雪地存活,只好暂时留在幽府。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王元又带着史可奇找了一次红姐,见他老是不开荤总在听故事,就懒得再去那个地方。剩下的就是吃吃喝喝,终日快活不已。
时间嗖的一下晃到正月十七,冰雪已经融化,天空刮起南风,小蓝总算不再嗜睡,变得活蹦乱跳。
它又喜欢颠颠的跟着史可奇,它身体没长大,行为似乎稍稍有所改变。以前爱吹口水泡泡的习惯,变成龇牙咧嘴,压低喉咙发出低沉的吼声。
可小蓝空有低吼的姿势,发出的声音却类似“呜呜哈哈”,真不是它是在笑还是在吼。
它的口水泡泡是不往史可奇脸上涂了,放水也知道去草丛,不会再将那一泡童子黄水不小心滴在他裤子上。
最爱做的动作是像个猴子一样抱着主人的大腿,要不就尾巴一卷挂在主人身体上晃悠。
史可奇决定踏上路途,和王元说了去向,他挽留不得,送给史可奇一匹棕色军马和相关文书许可,也赠了千两银票做盘缠,足够他一路开销。
要知道这年头,普通人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三五两银子左右,一家三口的生活花销不超过三两,一年不到四十两。
一千两银子在物价不上涨的情况下,可以供一家三口至少开销二十年,当然出门在外的花费会贵几倍。
在我国古代腰缠万贯可以烟花三月下扬州,万贯相当于万两银子,可以去天上人间类似的场所嗨皮一段时间,一千两也可以找小巷里的半掩门失足女青年谈心很久。
作为大周朝普通的军中将领,收入虽然不错,但要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酬谢史可奇的救命之恩,单靠饷银几乎不可能,由此可见王元甚至他哥与廉洁挂不上钩。
北周朝的物价大抵和宋朝相等,史可奇骑着高头大马,腰包鼓鼓,一路向鬼影而去。
南朝和北周朝分别有一两个州与鬼影森林接壤,从幽州出发共有两条路,远的需要绕道湘州,近的一条则是从乌州进入。
虽然说是近路,那也只是相对湘州,毕竟也有近两千里的路程。
史可奇有充足的盘缠,路上打尖吃饭皆采用中等标准,不用吃大锅菜和大通铺。吃住可以,但一路行来少不了风尘仆仆。
小蓝没有半点疲惫,精神反而越加亢奋。
在离开幽府的第十一天终于到达乌州凉城,这是进入鬼影森林最后一个县城,需要补足干粮和马的口
粮。
马不能长时间高速奔跑,官府的八百里加急,不惜马力跑到最高速度,一般每过数十里就要换马,否则等着跑死马。
对国家而言,跑死马小事,耽误时间是大事。要是半路上跑死一匹马,剩下靠骑士开11路到下一个驿站,一个时辰或更多过去了,还加急个鬼啊。
马匹一天正常的行走状态是走和小跑,并且每过一段时间要休息一下。
凉城依山而建,海拔两千多米,面积不大,常住人口不超过四万。四条青石板主干道成井字形贯穿全城,路旁民居排列的整整齐齐,如同拿着尺子规划过。
凉城的城墙比一般府县要高几米,达到十二米。特别是西面城墙全用灰色长条石堆砌而成,显得坚不可摧,另外还驻有一万正规军。
史可奇有些疑惑,按道理说一个十分偏僻的山城没有必要建的如此高大,一方面劳民伤财,另一方面得不偿失,山里顶多有些山匪蟊贼,还能攻破这样一座坚城?
带着这个问题,他找了个名字叫“进来客栈”的店投宿。
“进来客栈”有两层楼,占地不到半亩,半边酒楼半边住宿,规模在凉城属于中上。
吃住的费用也正符合史可奇的心意。
店小二热情的招呼里掺杂点山城的味道,声音很大甚至有点刺耳,没有大城市的那种不高不低拿捏到恰到好处的熨帖。他麻利的拴好马匹,做好登记,领着客人到二楼挑选客房。
史可奇不觉得有什么,反而滋生出些许熟悉的感觉,作为山里长大的孩子,早适应了这种音量。
山里地方大,熟人路上相遇,大老远的就开始打招呼。婆姨叫出去玩耍的小孩吃饭,更是放开嗓门大喊等等。
城里则不同,抛开讲究礼仪这方面的因素,一般房屋手握着手,小门小户的翻个身放个屁,邻居都能听到,扯嗓子当喇叭吼,无疑会招来各种不满。
从这个角度来说,出生的环境决定了嗓门的大小。
史可奇选好房间,问出了那个问题。
店小二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他慌忙摆手道:“客官,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先出去了,等会送热水给您,需要吃饭也下到一楼大厅,也可提供送到房间的服务。”
史可奇本来随口问一问,有个过得去的答案就行,见店小二这幅模样,似乎别有隐情,当下好奇心更盛,从腰间束袋掏出几钱碎银子对他说:“先不要走,回答出我这个问题,这银子就是你的。”
店小二眉头皱了起来,眼睛放光,客人掏出的几钱银子等于几天的工钱,显得颇为意动,但他仍定在那里,没有说话。
史可奇决定加上一把火,又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将原来那块一起摆好,并排放在桌上,摊开双手示意店小二取走。
他没有将银子在手中抛来抛去引诱人,觉得这个动作很幼稚,还含有一点看不起的意思,如果遇到有骨头硬的店小二扭头走掉不理也不是没可能。
等了一下,还没有得到回应,史可奇想收回银子,有点心疼啊,两块碎银子起来都可以吃一桌酒席了,何必为了一个对他不重要的问题浪费钱。
哎,好奇心不仅害死猫,还会害瘦腰包。
店小二终于抵挡不了这个诱惑,凑到史可奇跟前,单手遮挡脸庞,贴近他耳朵,神神秘秘道:“客官,我要是告诉您,可千万不能传到他人耳中。”
“放心,我的嘴巴和外面的城墙一样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