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禅门广大,只度有缘
刘屠狗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拜在了禅门野狐的门下,据说还是开山大弟子。
禅门如何,老和尚没有细说,刘屠狗也一直没搞清楚老和尚选徒弟的标准是啥,用野狐禅师的话说就是“禅门广大,只度有缘”。
周天之下,有生灵亿万,世代繁衍,代谢更新。
刘屠狗一直以为人们之所以把天下称作周天是因为大周朝的缘故。
谁知便宜师傅告诉他,先有周天后有大周朝。而且既然有天下,自然就有天上;既然有周天内,自然也有周天外。
刘屠狗似懂非懂,但总算知道原来世界比想象中还要辽阔无边,想领略天外胜景,唯有老老实实修行,正所谓大道如青山,一步一登天。
刘屠狗对天外胜景没什么兴趣,一心想学为将为侠的杀人术,他日回到兰陵城,也如燕老将军一般万人欢呼就心满意足。
若让这周天下的豪杰俊彦知道刘屠狗这般糟蹋世间难觅的仙缘,必定要顿足捶胸了。
谁知野狐禅师一拍大腿:“好!咱就学杀人术!我野狐一脉,外表坦荡有仙佛气,内里幽深是妖魔心,参的是野狐禅,修的是妖魔念,生不能祸国殃民,死不能万人称快,何其无能也哉!”
刘屠狗听得冷汗直流。
老狐狸毫不拖泥带水,当下手指往刘屠狗眉心一点,以心心相传的心印之法传给他一套《破戒刀》,一套《同归步》,一篇《心血淬刀经》。
破戒杀生,同归舍身,心血淬刀、刀气锻体。
杀己杀人杀众生,端的是杀气腾腾,毫无半点慈悲。
要说这用刀还真是个技术活儿,看着就那么几个横砍竖劈的动作,可角度如何、用力几分、手肘腰腿如何配合,知道是一回事,真用起来就困难重重,不经千百次习练,别说对敌时无法得心应手,站那里让你随便砍都不知道该如何下刀。
好在刘屠狗纵横屠界多年,算是个用刀的熟手,堪堪越过了第一个门槛,更何况老狐狸又是心授,免去了记忆的过程。
待到刘屠狗囫囵吞枣似地初步领悟,老狐狸便随手将他丢进幻境与山贼对战,说什么时候能做到信手出刀、衣不染血才算小成。
刘屠狗嚷着要学杀人术,与瘸腿老狼搏命时下刀也绝不含糊,可哪里杀过人,即便明知是幻境也做不到心平气和。他可不是黑风寨的好汉,做熟了谋财害命的买卖。
杀人和杀畜生完全两样,试想一个人如果宰杀同类如猪狗,他还算一个人吗?
刘屠狗几次身首异处,懊恼之余不禁又想起屠龙氏的传说,想起当日与燕老将军的对答,心中就不免激荡翻涌。
也罢,既然选了这条路,小爷就杀出个万人欢呼,杀出个当世封神,让屠狗氏的大名再无人敢笑!
谁说日复一日为生计奔忙的平庸人生就养不出滔天的戾气?
从前的狗屠子浑浑噩噩、命贱如草,但当日见到兰陵王车驾的那一刻,听到燕老将军豪言的那一刻,今日舍财求道的这一刻,挥刀杀人的这一刻,刘屠狗涅槃重生!
雪亮的斧刃劈来,刘屠狗不退反进,合身撞入斧子主人的怀中,毫不理会重重砸在肩上的斧柄。
刀锋钻进山贼心窝又透体而出,血水喷涌,淋了他满头满脸,浇灌在他乱糟糟的头发上。
酣畅淋漓!
刘屠狗站在原地,默然良久,突然咧嘴笑道:“原来杀人和杀狗杀狼没什么分别,或许还更简单些。”
“雄于内,绝于外。”
幻境外的老狐狸双手合什、目绽精光。
“天生一杀胚!”
山中岁月轮转,忽忽便是数月,林中已然积了薄薄一层落叶,有了些萧索的意味。
刘屠狗立在林中,长发披散,精赤着上身,只下身穿了条狼皮做的裤子,除了皮肤依旧白生生的,与野人无异。
彪悍的形象让人不自觉地忽略掉他还是个尚显瘦小的孩子。
禅门并不强制剃度,刘屠狗也无意出家。任谁见到他与老狐狸,也决然想不到他们是师徒。
这样的变化,除了幻境里的杀人与被杀,主要归功于那篇《心血淬刀经》。
据老狐狸说,这是一门用于筑基却不局限于筑基的高深法门。
所谓心血,倒用不着剜心取血,指的其实是指尖与眉心之血。
这两个地方一个十指连心,一个滋润元神,其中蕴含的灵气最是充足不过。
每次修炼,需选择清晨日出紫气升腾时和正午阳气最盛时,分别从指尖和眉心取血,涂抹整个刀身,以血液为媒,配以心法与口诀,与刀建立起玄妙的联系。
外淬刀身,内养刀魂。
这第一步,最是伤元气,天资差或者与刀不相契合的人不但无法筑基,反而要气血大亏,折损寿元。
刘屠狗足足用了一十八天方才感应到刀中那一点儿微弱的灵光,整个人虚弱无比,面色苍白,四肢无力,连刀都提不起来。
亏得他胆大心硬,屠刀又常年在手,熟悉得很,这才侥幸成功。
在这过程中老狐狸始终冷眼旁观,刘屠狗毫无怨言,全凭包袱里的余粮撑着,水倒是不缺,山溪就在不远处,最虚弱的几天干脆就抱着刀躺在溪边,渴了翻身喝一口,然后继续挺尸。
熬过了这一关,终于能引动刀中一缕细微金气反哺入体。金气锋锐,以之锻体,几如刀割,痛苦可想而知。
尤其是头几回,刘屠狗疼得死去活来,当真是宁可幻境里断头千次,也不想让那一缕如针如锥的金气在自己身体里横冲直撞一回。
疼得狠了,刘屠狗大汗淋漓满地打滚之余不忘大声诅咒老狐狸头顶生疮脚底流脓,随即就被老狐狸冷笑着一脚揣进山溪里。
完事儿后老狐狸总是笑眯眯地站在一旁,瞧着浑身瘫软咬着牙从溪水里爬出来的徒弟,嘴上不忘落井下石。
“知足吧,这篇刀经不知有多少人愿意豁出性命去换,有力气骂师傅还不如专心引导金气。万一走差了,筋脉俱断变成废人都是轻的,说不得要粉身碎骨,到时为师可懒得一小块儿一小条儿地满山头给你收尸……”
如此日复一日,刘屠狗初步筑基,跌跌撞撞地踏上了修行路。
因失血过多而亏空的身体日渐强健,甚至日晒风吹的黝黑肤色也回复了白皙。
因为经常取血,他的两手手指连肉带指甲都有些不正常的红晕,眉心更是留下了一道嫣红色的竖痕,看上去很是妖异。
而那把屠狗灭猪刀被心血日夜淬炼,更具锋锐,同时又不失坚韧,当真一把好屠刀。
他用这把屠灭刀杀了那群山贼无数次,也被杀了无数次,直到漫步刀斧丛林如闲庭信步。
舍身舍身,出刀时只求杀敌不求自保,先舍命再存身;同归同归,行动时只管狂飙突进不闪不避,虽同归,却殊途,
不曾被思维禁锢的刘屠狗并没有意识到,便宜师傅那信手出刀的要求让他于无知无觉间达到了无招的境界,虽然与由简入繁后又返璞归真的真正无招境界相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但在这个年纪,也是个了不得的成就。
多少人百死余生也不得其门而入的刀道,刘屠狗已然叩开门踏进半只脚。
这与没有师承不得不在杀戮中自悟的野路子不可同日而语。
因为有刀谱和师傅指点避开了无数足以致命的弯路,当然这样做有利有弊,未必就能比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苦行者早登巅峰。
幻境能提供近乎真实的磨练,除了不会真的死亡,其他体验一模一样,断手断脚、开膛破肚,任谁也不愿连续品尝千百次。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传出去不知多少人要眼红。
当然幻境并不是万能,那些山贼确实真实存在过,据说是作恶多端又不巧一头撞进幻境里,或力竭而死或崩溃自尽或相杀而亡,魂魄被老狐狸拘禁起来,权当废物利用了。
老禅师娓娓道来颇觉理直气壮,小杀胚随耳听来满脸理所当然。
野狐一脉,有其师,得其徒,合该大兴!
只可惜山贼终归是山贼,与沙场老卒、武林豪杰毫无可比性,更别提修者了。拿来练胆尚且马马虎虎,练刀练成伪无招纯属刘屠狗人傻命好。
当小杀胚得知虽然老狐狸出于某种顾忌不能随意收取魂魄,但在行走天下过程中见过无数高手时,就屁颠儿屁颠儿跑去问老狐狸如今自己与燕老将军对杀胜算几何,结果老狐狸毫不客气地泼了他一大盆冷水。
“燕铁衣百战老将,当年定襄一战,单骑冲阵,斩首八百,那才是真正的杀人刀。之后又有精进,纵然此生绝难迈步大宗师境界,杀你,三刀足矣。”
原来他叫燕铁衣,刘屠狗满心欢喜。
当日老燕一个不含杀意的眼神就让自己心动神摇,如今杀自己竟需三刀,数月来心血淬刀、刀斧加身之苦,值了!
老狐狸瞥了沾沾自喜的小杀胚一眼,似是来了兴致,打击道:“你这重术轻道的夯货,坐井观天不识天下英雄。那燕铁衣虽也是一员难得的猛将,但放眼周天只算得上二流人物。”
刘屠狗低头抚摸着自家屠刀冷冽清亮的刀身,问道:“斩首八百才二流高手?那杀八千呢?”
老狐狸哑然失笑,摇头道:“高手不是这么论的。不过你这个标准倒也新奇,万人敌的话,马马虎虎可以跻身一流吧。”
刘屠狗抬头道:“天气渐冷,那张狼皮只做了这条皮裤子,上身儿还没着落。”
“东面八十里的山头上有条吊睛白额虎,想来皮毛很是厚实。”
刘屠狗霍然而起。
“好徒儿,取了虎皮就下山去吧,山野荒境,终不是男儿存身之所。那兰陵城如今杀机重重、危如累卵,你若有心回去,切不可存半点慈悲之念。”
刘屠狗摆摆手,渐行渐远。
老狐狸眯眼瞧着,突然开声:“大兄,你看我这徒儿比吴家的哑巴如何?”
静默良久,无人应答。
“呵呵,满心仇恨的天杀星怎比得上心不染血的市井狗屠?吃穿皆自屠刀取,不教红尘染赤心。”
“比之屠龙氏也不差分毫啊。”
禅门如何,老和尚没有细说,刘屠狗也一直没搞清楚老和尚选徒弟的标准是啥,用野狐禅师的话说就是“禅门广大,只度有缘”。
周天之下,有生灵亿万,世代繁衍,代谢更新。
刘屠狗一直以为人们之所以把天下称作周天是因为大周朝的缘故。
谁知便宜师傅告诉他,先有周天后有大周朝。而且既然有天下,自然就有天上;既然有周天内,自然也有周天外。
刘屠狗似懂非懂,但总算知道原来世界比想象中还要辽阔无边,想领略天外胜景,唯有老老实实修行,正所谓大道如青山,一步一登天。
刘屠狗对天外胜景没什么兴趣,一心想学为将为侠的杀人术,他日回到兰陵城,也如燕老将军一般万人欢呼就心满意足。
若让这周天下的豪杰俊彦知道刘屠狗这般糟蹋世间难觅的仙缘,必定要顿足捶胸了。
谁知野狐禅师一拍大腿:“好!咱就学杀人术!我野狐一脉,外表坦荡有仙佛气,内里幽深是妖魔心,参的是野狐禅,修的是妖魔念,生不能祸国殃民,死不能万人称快,何其无能也哉!”
刘屠狗听得冷汗直流。
老狐狸毫不拖泥带水,当下手指往刘屠狗眉心一点,以心心相传的心印之法传给他一套《破戒刀》,一套《同归步》,一篇《心血淬刀经》。
破戒杀生,同归舍身,心血淬刀、刀气锻体。
杀己杀人杀众生,端的是杀气腾腾,毫无半点慈悲。
要说这用刀还真是个技术活儿,看着就那么几个横砍竖劈的动作,可角度如何、用力几分、手肘腰腿如何配合,知道是一回事,真用起来就困难重重,不经千百次习练,别说对敌时无法得心应手,站那里让你随便砍都不知道该如何下刀。
好在刘屠狗纵横屠界多年,算是个用刀的熟手,堪堪越过了第一个门槛,更何况老狐狸又是心授,免去了记忆的过程。
待到刘屠狗囫囵吞枣似地初步领悟,老狐狸便随手将他丢进幻境与山贼对战,说什么时候能做到信手出刀、衣不染血才算小成。
刘屠狗嚷着要学杀人术,与瘸腿老狼搏命时下刀也绝不含糊,可哪里杀过人,即便明知是幻境也做不到心平气和。他可不是黑风寨的好汉,做熟了谋财害命的买卖。
杀人和杀畜生完全两样,试想一个人如果宰杀同类如猪狗,他还算一个人吗?
刘屠狗几次身首异处,懊恼之余不禁又想起屠龙氏的传说,想起当日与燕老将军的对答,心中就不免激荡翻涌。
也罢,既然选了这条路,小爷就杀出个万人欢呼,杀出个当世封神,让屠狗氏的大名再无人敢笑!
谁说日复一日为生计奔忙的平庸人生就养不出滔天的戾气?
从前的狗屠子浑浑噩噩、命贱如草,但当日见到兰陵王车驾的那一刻,听到燕老将军豪言的那一刻,今日舍财求道的这一刻,挥刀杀人的这一刻,刘屠狗涅槃重生!
雪亮的斧刃劈来,刘屠狗不退反进,合身撞入斧子主人的怀中,毫不理会重重砸在肩上的斧柄。
刀锋钻进山贼心窝又透体而出,血水喷涌,淋了他满头满脸,浇灌在他乱糟糟的头发上。
酣畅淋漓!
刘屠狗站在原地,默然良久,突然咧嘴笑道:“原来杀人和杀狗杀狼没什么分别,或许还更简单些。”
“雄于内,绝于外。”
幻境外的老狐狸双手合什、目绽精光。
“天生一杀胚!”
山中岁月轮转,忽忽便是数月,林中已然积了薄薄一层落叶,有了些萧索的意味。
刘屠狗立在林中,长发披散,精赤着上身,只下身穿了条狼皮做的裤子,除了皮肤依旧白生生的,与野人无异。
彪悍的形象让人不自觉地忽略掉他还是个尚显瘦小的孩子。
禅门并不强制剃度,刘屠狗也无意出家。任谁见到他与老狐狸,也决然想不到他们是师徒。
这样的变化,除了幻境里的杀人与被杀,主要归功于那篇《心血淬刀经》。
据老狐狸说,这是一门用于筑基却不局限于筑基的高深法门。
所谓心血,倒用不着剜心取血,指的其实是指尖与眉心之血。
这两个地方一个十指连心,一个滋润元神,其中蕴含的灵气最是充足不过。
每次修炼,需选择清晨日出紫气升腾时和正午阳气最盛时,分别从指尖和眉心取血,涂抹整个刀身,以血液为媒,配以心法与口诀,与刀建立起玄妙的联系。
外淬刀身,内养刀魂。
这第一步,最是伤元气,天资差或者与刀不相契合的人不但无法筑基,反而要气血大亏,折损寿元。
刘屠狗足足用了一十八天方才感应到刀中那一点儿微弱的灵光,整个人虚弱无比,面色苍白,四肢无力,连刀都提不起来。
亏得他胆大心硬,屠刀又常年在手,熟悉得很,这才侥幸成功。
在这过程中老狐狸始终冷眼旁观,刘屠狗毫无怨言,全凭包袱里的余粮撑着,水倒是不缺,山溪就在不远处,最虚弱的几天干脆就抱着刀躺在溪边,渴了翻身喝一口,然后继续挺尸。
熬过了这一关,终于能引动刀中一缕细微金气反哺入体。金气锋锐,以之锻体,几如刀割,痛苦可想而知。
尤其是头几回,刘屠狗疼得死去活来,当真是宁可幻境里断头千次,也不想让那一缕如针如锥的金气在自己身体里横冲直撞一回。
疼得狠了,刘屠狗大汗淋漓满地打滚之余不忘大声诅咒老狐狸头顶生疮脚底流脓,随即就被老狐狸冷笑着一脚揣进山溪里。
完事儿后老狐狸总是笑眯眯地站在一旁,瞧着浑身瘫软咬着牙从溪水里爬出来的徒弟,嘴上不忘落井下石。
“知足吧,这篇刀经不知有多少人愿意豁出性命去换,有力气骂师傅还不如专心引导金气。万一走差了,筋脉俱断变成废人都是轻的,说不得要粉身碎骨,到时为师可懒得一小块儿一小条儿地满山头给你收尸……”
如此日复一日,刘屠狗初步筑基,跌跌撞撞地踏上了修行路。
因失血过多而亏空的身体日渐强健,甚至日晒风吹的黝黑肤色也回复了白皙。
因为经常取血,他的两手手指连肉带指甲都有些不正常的红晕,眉心更是留下了一道嫣红色的竖痕,看上去很是妖异。
而那把屠狗灭猪刀被心血日夜淬炼,更具锋锐,同时又不失坚韧,当真一把好屠刀。
他用这把屠灭刀杀了那群山贼无数次,也被杀了无数次,直到漫步刀斧丛林如闲庭信步。
舍身舍身,出刀时只求杀敌不求自保,先舍命再存身;同归同归,行动时只管狂飙突进不闪不避,虽同归,却殊途,
不曾被思维禁锢的刘屠狗并没有意识到,便宜师傅那信手出刀的要求让他于无知无觉间达到了无招的境界,虽然与由简入繁后又返璞归真的真正无招境界相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但在这个年纪,也是个了不得的成就。
多少人百死余生也不得其门而入的刀道,刘屠狗已然叩开门踏进半只脚。
这与没有师承不得不在杀戮中自悟的野路子不可同日而语。
因为有刀谱和师傅指点避开了无数足以致命的弯路,当然这样做有利有弊,未必就能比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苦行者早登巅峰。
幻境能提供近乎真实的磨练,除了不会真的死亡,其他体验一模一样,断手断脚、开膛破肚,任谁也不愿连续品尝千百次。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传出去不知多少人要眼红。
当然幻境并不是万能,那些山贼确实真实存在过,据说是作恶多端又不巧一头撞进幻境里,或力竭而死或崩溃自尽或相杀而亡,魂魄被老狐狸拘禁起来,权当废物利用了。
老禅师娓娓道来颇觉理直气壮,小杀胚随耳听来满脸理所当然。
野狐一脉,有其师,得其徒,合该大兴!
只可惜山贼终归是山贼,与沙场老卒、武林豪杰毫无可比性,更别提修者了。拿来练胆尚且马马虎虎,练刀练成伪无招纯属刘屠狗人傻命好。
当小杀胚得知虽然老狐狸出于某种顾忌不能随意收取魂魄,但在行走天下过程中见过无数高手时,就屁颠儿屁颠儿跑去问老狐狸如今自己与燕老将军对杀胜算几何,结果老狐狸毫不客气地泼了他一大盆冷水。
“燕铁衣百战老将,当年定襄一战,单骑冲阵,斩首八百,那才是真正的杀人刀。之后又有精进,纵然此生绝难迈步大宗师境界,杀你,三刀足矣。”
原来他叫燕铁衣,刘屠狗满心欢喜。
当日老燕一个不含杀意的眼神就让自己心动神摇,如今杀自己竟需三刀,数月来心血淬刀、刀斧加身之苦,值了!
老狐狸瞥了沾沾自喜的小杀胚一眼,似是来了兴致,打击道:“你这重术轻道的夯货,坐井观天不识天下英雄。那燕铁衣虽也是一员难得的猛将,但放眼周天只算得上二流人物。”
刘屠狗低头抚摸着自家屠刀冷冽清亮的刀身,问道:“斩首八百才二流高手?那杀八千呢?”
老狐狸哑然失笑,摇头道:“高手不是这么论的。不过你这个标准倒也新奇,万人敌的话,马马虎虎可以跻身一流吧。”
刘屠狗抬头道:“天气渐冷,那张狼皮只做了这条皮裤子,上身儿还没着落。”
“东面八十里的山头上有条吊睛白额虎,想来皮毛很是厚实。”
刘屠狗霍然而起。
“好徒儿,取了虎皮就下山去吧,山野荒境,终不是男儿存身之所。那兰陵城如今杀机重重、危如累卵,你若有心回去,切不可存半点慈悲之念。”
刘屠狗摆摆手,渐行渐远。
老狐狸眯眼瞧着,突然开声:“大兄,你看我这徒儿比吴家的哑巴如何?”
静默良久,无人应答。
“呵呵,满心仇恨的天杀星怎比得上心不染血的市井狗屠?吃穿皆自屠刀取,不教红尘染赤心。”
“比之屠龙氏也不差分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