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萧齐天,快救救剑海镇
“好啦好啦!不就是点银两嘛?出息!快点收拾,咱们去释放流风寨的俘虏。”萧齐天道。
“不去。”黑大爷没精打采。
“真不去?”萧齐天道。
“不去,我想静静!”黑大爷道。
“那啥?黑大爷,这可是大好的机会哦,你居然不珍惜?你不想行侠仗义啊?你不想寻求心灵的慰藉吗?常言道,救人一命,可是胜造七级浮屠哦?”萧齐天诱惑道。
此言一出果然有效果。
黑大爷马上将满腔的失意遗忘,一拍大腿,神光湛湛道:“没错,黑大爷我可是这世上少见的肝胆人士。行侠仗义是我的梦想,锄奸邪恶是我的宗旨,救人民于水火是我的格言!”
“走走走,咱们找流风寨的监狱去!”
黑大爷大叫,急不可耐地拉着萧齐天挖地三尺,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在一个湖底,找到了流风寨关押俘虏的监狱。
然而,没有开心!
只有燃烧的怒火,只有满腔的杀意!
那监狱之中,大大小小的牢笼之内,关押着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居然不下上百人。
每个人的身上,皆衣衫褴褛,伤痕累累,早已被虐待得痛不欲生,连老少妇孺都没放过。
最凄惨的则是那些年轻女人,衣衫不整,不但要受尽那些贼寇的虐待,还要受尽他们的***早已眼神灰败,行尸走肉,失去了对生命的渴望。
“这群畜牲!”黑大爷破口大骂,恨不得将所有死去的流风寨贼寇救活,再虐杀一遍。
就连萧齐天也捏紧了拳头,一阵沉默。
他思及永安郡流行的那首民谣:“男入贼窝命如芥,女入贼窝不如死。”
原来,还真是这样!
流风寨的所作所为比之那首民谣里所唱的,当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在现在,流风寨这伙贼寇终于被他彻底铲除,从此之后,这一带的人民估计能安居乐业,安安稳稳地过上好日子。
这却是不幸中的万幸。
萧齐天和黑大爷眼神凝重,将所有俘虏救出,好言安慰,替他们疗伤。
尤其是那些妇女,身体上的创伤是小,心灵的创伤才严重,一个不好,放了出去也是自杀的结局。
不过,经过萧齐天二人的一翻调解之后,那些妇女呜呜恸哭,终于感受到了人间温暖,眼神之中恢复了神采,又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对新生活的追求。
最后,萧齐天二人给了所有人一笔不小的家财。这笔家财,只要他们不大手大脚,足以让他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尔后,终于让他们离去。
人群中,有一位中年男子,看着萧齐天的背影,眼神疑惑,道:“萧齐天?”
萧齐天霍地转身,循声望去,看着那中年男子眉头轻皱,眼神疑惑,半晌之后蓦然一震:“福伯,你怎么在这里?”
此中年男子,赫然是剑海镇冷家的管家福伯。
只是此时的福伯,一身伤痕,浑身破破烂烂,神色萎靡,脸上带着一些污垢,模样看起来狼狈之极。
这也是萧齐天第一眼认不出福伯的原因。
福伯看清楚萧齐天的面容之后,霎时间一颤,急声道:“萧齐天,果然是你!快快快,快救救剑海镇!”
......
八月凌晨,天边微白,一抹初阳从东方缓缓升起。
通往剑海镇的古道上,两道人影闪掠,风声呼呼,路边风景倒退而过,逝若闪电。
他们迈开大步,越奔越急。
其中一人白衣飘飘,步若流星,瞬息十丈;另一人黑衣遮体,身形潇洒,犹如闲庭细步,却始终能与白衣那人并肩而行。
此二人,正是不久之前横扫了马贼团伙流风寨的萧齐天与黑大爷。
他们神色匆匆,已经昼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奔行了七八天,离剑海镇,顶多就剩两个时辰的距离。
然而,萧齐天的心头依然急切,恨不得立马回到剑海镇。
他的脑海已完全被福伯所提供的信息占据。
原来,李天雄在李天逸和李寻乐死后,怀恨之下,居然背叛了人族,投靠了哮天狼王。
当然,背叛人族的可不单只李天雄,还有剑海镇四大主宰之一的林元虎。
原本,林南天虽死,但林元虎还有一个宝贝儿子。
他的儿子林富贵天赋惊人,三大顶尖变异灵脉电灵脉的拥有者,已然被青龙门收入门墙,作为青龙门最核心的弟子培养。
可以预料的是,只要林富贵成长起来,林家的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林元虎犯不着背叛人族。
但出了变故。
林富贵死了,就是最大的变故。
萧齐天的预言成真了,林富贵还真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之上。那个女人萧齐天也算认识,却出乎他的意料,竟是香夕玉。
成年大会之上,林富贵被冷惊鸿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昏睡了两天才醒转过来,却需要静养数日才能康复。
养伤之余,林富贵也不消停,改不了他贪恋女色的习惯。
只当他微微恢复行动能力之后,他便花费了十万两弄了颗筑基丹,喊来香夕玉作陪。
一开始,香夕玉表现得正常,每天与林富贵嬉戏,风花雪月,夜夜箫歌,就连处子之身也给了林富贵。
林富贵简直被香夕玉迷得神魂颠倒,不到一个星期就把筑基丹交给了香夕玉。香夕玉在拿到筑基丹之后,似乎非常激动,娇声细语,主动向他投怀送抱。
当然,香夕玉平时也没少讨好林富贵,因为林富贵根本不虞什么。
谁想那一刻,却成了林富贵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一日,也成了林富贵的忌日。
香夕玉不知何时竟在袖子里藏了把短剑,在向林富贵主动投怀送抱之时,那把短剑轰然刺出。
林富贵根本没来得及反应,便被短剑捅了个通透,而且正中心口。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那一刻,林富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为什么?”生命机能在消退,林富贵提起最后的力气,艰难地挤出这三个字。他想不明白,一直以为对他百依百顺的香夕玉,一直以为被他视为妓女一般的香夕玉,为何要杀他?
“为什么?”香夕玉冷笑,“因为我讨厌男人。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都是一些忘恩负义之徒,都该死!你们除了贪恋美色之外还会什么?你们把我们女人当成玩物,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凭的又是什么?”
“哼!”
“你应该庆幸。我香夕玉的身体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你是第一个碰我身体的男人,也将是最后一个,所以,你可以满足地去死啦!”香夕玉说话,根本不给林富贵废话的时候,将那短剑轰然拔出。
“噗!”
林富贵口喷鲜血,身体向后倒去,待落地之时已然断气。
他的眼睛睁得贼大,身死,不瞑目。
林富贵是大晚上被香夕玉杀死的,待林元虎等人发现他的尸体之时,已是第二天上午九点。
那一刻,林元虎只觉得天旋地转。
天塌下来了!
不久之前,他已经失去了林南天,现在,他的宝贝儿子,他们林家飞黄腾达的希望,居然就这样死了?
这这这.....这怎么可以?他们林家到底犯了什么罪?他林元虎又造了什么孽?
老天为何要这样对吗?
这不公平!
“啊啊啊!”他疯狂大叫,与李天雄一样一瞬间白了头,老态突呈,仿佛苍老了二十多岁。
尔后,林元虎轰然爆发出了冲天杀意。
他要报仇!
林家变成这样,他要让罪魁祸首付出代价!
萧齐天他暂时寻不到,但那一天,林家的所有力量都被他派了出去。疯狂地搜寻香夕玉的下落。
但迟了!
一夜过去,香夕玉早已人去楼空,他们翻遍了整个剑海镇也找不着香夕玉的人影。
林元虎无可奈何,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心灰意冷。
也在此时,李天雄找上了林元虎。
他二人的遭遇何其相似?都是中年丧子,亲弟阴阳相隔,好好的一个家变得不伦不类,满腔念想早已化成了乌有。
当即一拍即合,同时做出了背叛人族的决定。
他们要复仇!
他们要让更多人付出代价,也尝尝他们遭受的那种痛楚。
当天夜里,林元虎喝李天雄便携着林、李二家库存的仙魂香王上了天剑山,献给了哮天狼王。
不久之后,天剑山之上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狼嚎。
哮天狼王突破了,成为了天生地养的灵兽,名副其实的兽中之王,神通广大,恐怖无边。
剑海镇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兽灾。
......(未完待续。)
“不去。”黑大爷没精打采。
“真不去?”萧齐天道。
“不去,我想静静!”黑大爷道。
“那啥?黑大爷,这可是大好的机会哦,你居然不珍惜?你不想行侠仗义啊?你不想寻求心灵的慰藉吗?常言道,救人一命,可是胜造七级浮屠哦?”萧齐天诱惑道。
此言一出果然有效果。
黑大爷马上将满腔的失意遗忘,一拍大腿,神光湛湛道:“没错,黑大爷我可是这世上少见的肝胆人士。行侠仗义是我的梦想,锄奸邪恶是我的宗旨,救人民于水火是我的格言!”
“走走走,咱们找流风寨的监狱去!”
黑大爷大叫,急不可耐地拉着萧齐天挖地三尺,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在一个湖底,找到了流风寨关押俘虏的监狱。
然而,没有开心!
只有燃烧的怒火,只有满腔的杀意!
那监狱之中,大大小小的牢笼之内,关押着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居然不下上百人。
每个人的身上,皆衣衫褴褛,伤痕累累,早已被虐待得痛不欲生,连老少妇孺都没放过。
最凄惨的则是那些年轻女人,衣衫不整,不但要受尽那些贼寇的虐待,还要受尽他们的***早已眼神灰败,行尸走肉,失去了对生命的渴望。
“这群畜牲!”黑大爷破口大骂,恨不得将所有死去的流风寨贼寇救活,再虐杀一遍。
就连萧齐天也捏紧了拳头,一阵沉默。
他思及永安郡流行的那首民谣:“男入贼窝命如芥,女入贼窝不如死。”
原来,还真是这样!
流风寨的所作所为比之那首民谣里所唱的,当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在现在,流风寨这伙贼寇终于被他彻底铲除,从此之后,这一带的人民估计能安居乐业,安安稳稳地过上好日子。
这却是不幸中的万幸。
萧齐天和黑大爷眼神凝重,将所有俘虏救出,好言安慰,替他们疗伤。
尤其是那些妇女,身体上的创伤是小,心灵的创伤才严重,一个不好,放了出去也是自杀的结局。
不过,经过萧齐天二人的一翻调解之后,那些妇女呜呜恸哭,终于感受到了人间温暖,眼神之中恢复了神采,又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对新生活的追求。
最后,萧齐天二人给了所有人一笔不小的家财。这笔家财,只要他们不大手大脚,足以让他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尔后,终于让他们离去。
人群中,有一位中年男子,看着萧齐天的背影,眼神疑惑,道:“萧齐天?”
萧齐天霍地转身,循声望去,看着那中年男子眉头轻皱,眼神疑惑,半晌之后蓦然一震:“福伯,你怎么在这里?”
此中年男子,赫然是剑海镇冷家的管家福伯。
只是此时的福伯,一身伤痕,浑身破破烂烂,神色萎靡,脸上带着一些污垢,模样看起来狼狈之极。
这也是萧齐天第一眼认不出福伯的原因。
福伯看清楚萧齐天的面容之后,霎时间一颤,急声道:“萧齐天,果然是你!快快快,快救救剑海镇!”
......
八月凌晨,天边微白,一抹初阳从东方缓缓升起。
通往剑海镇的古道上,两道人影闪掠,风声呼呼,路边风景倒退而过,逝若闪电。
他们迈开大步,越奔越急。
其中一人白衣飘飘,步若流星,瞬息十丈;另一人黑衣遮体,身形潇洒,犹如闲庭细步,却始终能与白衣那人并肩而行。
此二人,正是不久之前横扫了马贼团伙流风寨的萧齐天与黑大爷。
他们神色匆匆,已经昼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奔行了七八天,离剑海镇,顶多就剩两个时辰的距离。
然而,萧齐天的心头依然急切,恨不得立马回到剑海镇。
他的脑海已完全被福伯所提供的信息占据。
原来,李天雄在李天逸和李寻乐死后,怀恨之下,居然背叛了人族,投靠了哮天狼王。
当然,背叛人族的可不单只李天雄,还有剑海镇四大主宰之一的林元虎。
原本,林南天虽死,但林元虎还有一个宝贝儿子。
他的儿子林富贵天赋惊人,三大顶尖变异灵脉电灵脉的拥有者,已然被青龙门收入门墙,作为青龙门最核心的弟子培养。
可以预料的是,只要林富贵成长起来,林家的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林元虎犯不着背叛人族。
但出了变故。
林富贵死了,就是最大的变故。
萧齐天的预言成真了,林富贵还真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之上。那个女人萧齐天也算认识,却出乎他的意料,竟是香夕玉。
成年大会之上,林富贵被冷惊鸿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昏睡了两天才醒转过来,却需要静养数日才能康复。
养伤之余,林富贵也不消停,改不了他贪恋女色的习惯。
只当他微微恢复行动能力之后,他便花费了十万两弄了颗筑基丹,喊来香夕玉作陪。
一开始,香夕玉表现得正常,每天与林富贵嬉戏,风花雪月,夜夜箫歌,就连处子之身也给了林富贵。
林富贵简直被香夕玉迷得神魂颠倒,不到一个星期就把筑基丹交给了香夕玉。香夕玉在拿到筑基丹之后,似乎非常激动,娇声细语,主动向他投怀送抱。
当然,香夕玉平时也没少讨好林富贵,因为林富贵根本不虞什么。
谁想那一刻,却成了林富贵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一日,也成了林富贵的忌日。
香夕玉不知何时竟在袖子里藏了把短剑,在向林富贵主动投怀送抱之时,那把短剑轰然刺出。
林富贵根本没来得及反应,便被短剑捅了个通透,而且正中心口。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那一刻,林富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为什么?”生命机能在消退,林富贵提起最后的力气,艰难地挤出这三个字。他想不明白,一直以为对他百依百顺的香夕玉,一直以为被他视为妓女一般的香夕玉,为何要杀他?
“为什么?”香夕玉冷笑,“因为我讨厌男人。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都是一些忘恩负义之徒,都该死!你们除了贪恋美色之外还会什么?你们把我们女人当成玩物,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凭的又是什么?”
“哼!”
“你应该庆幸。我香夕玉的身体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你是第一个碰我身体的男人,也将是最后一个,所以,你可以满足地去死啦!”香夕玉说话,根本不给林富贵废话的时候,将那短剑轰然拔出。
“噗!”
林富贵口喷鲜血,身体向后倒去,待落地之时已然断气。
他的眼睛睁得贼大,身死,不瞑目。
林富贵是大晚上被香夕玉杀死的,待林元虎等人发现他的尸体之时,已是第二天上午九点。
那一刻,林元虎只觉得天旋地转。
天塌下来了!
不久之前,他已经失去了林南天,现在,他的宝贝儿子,他们林家飞黄腾达的希望,居然就这样死了?
这这这.....这怎么可以?他们林家到底犯了什么罪?他林元虎又造了什么孽?
老天为何要这样对吗?
这不公平!
“啊啊啊!”他疯狂大叫,与李天雄一样一瞬间白了头,老态突呈,仿佛苍老了二十多岁。
尔后,林元虎轰然爆发出了冲天杀意。
他要报仇!
林家变成这样,他要让罪魁祸首付出代价!
萧齐天他暂时寻不到,但那一天,林家的所有力量都被他派了出去。疯狂地搜寻香夕玉的下落。
但迟了!
一夜过去,香夕玉早已人去楼空,他们翻遍了整个剑海镇也找不着香夕玉的人影。
林元虎无可奈何,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心灰意冷。
也在此时,李天雄找上了林元虎。
他二人的遭遇何其相似?都是中年丧子,亲弟阴阳相隔,好好的一个家变得不伦不类,满腔念想早已化成了乌有。
当即一拍即合,同时做出了背叛人族的决定。
他们要复仇!
他们要让更多人付出代价,也尝尝他们遭受的那种痛楚。
当天夜里,林元虎喝李天雄便携着林、李二家库存的仙魂香王上了天剑山,献给了哮天狼王。
不久之后,天剑山之上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狼嚎。
哮天狼王突破了,成为了天生地养的灵兽,名副其实的兽中之王,神通广大,恐怖无边。
剑海镇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兽灾。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