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曹光启的一辈子可以说是没什么建树,以前他还能抱怨一句因为是庶出子的关系,父亲总是不重视,但是这一辈子,似乎连这个也不能够抱怨了。
武安侯府之中一切安好,只不过因为武安侯已经被问斩,对方的侯府爵位已经被剥夺,这个侯府自然不是他们能够再住的,一家子人马上就分崩离析,因为没有一个能干的主母,大家便各自找出路。
曹光启回来得晚,他是亲手用迷药迷昏了父亲,把他送交给上官的,说起来,相当于他亲自把父亲送上了断头台,多少有些于心不忍,但想到上辈子何尝不是这位父亲亲自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呢?
一饮一啄,犹如天定。或许这辈子的重来,便是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会而已。
好像了了一桩事,得到皇帝的宽恕,曹光启不紧不慢地往京中走,到了京中才知道侯府已经被封,这才想到自己的姨娘,又找了兄长打听,这才知道他的姨娘似乎被曹志接走了。
“曹志?”曹光启有些迷糊,这个名字,是谁?
兄长的目光复杂难辨,到底还是问了他一句:“你连给自己找的替身叫什么都不知道吗?人家现在是皇家道观的观主,当时出事,若不是他写的认罪折子,恐怕我们都不能幸存,侯府被封,大部分人也都是他接走的。”
其实,若不是因为对方的长生药,恐怕也不能在皇帝面前有这样的面子,让皇帝对他们轻轻放过。
“你只管去寻吧,他应该不会记恨你。”
曹光启被说得有几分难堪,他其实还是听出来了的,兄长对自己是有几分怨恨的,对于这位兄长,他一方面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上辈子他不同样是用替身换了自己的命吗?还是同一个替身,他做得出,自己不过是做了同样的事,又有什么值得为此愧疚的呢?
但是这辈子,到底是不一样了。不管怎么说,能够在那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还帮忙接走姨娘,他是感激的。
“多谢兄长告知。”说了这么一句,曹光启再抬头就看到兄长大步离去,“我们准备离开京城,以后恐怕也不会相见了,你好自为之吧。”
武安侯原来所谓的家产都没有了,只因为侯府被封的时候,来人碍着曹志的面子还算客气,他们才能够有点儿傍身的财产,如今可是顾不得别人了,自然也不会分给曹光启。
曹光启一时还没想到这里,他是跟着进京的队伍一同来的,来的路上自然不用他这个少爷担心路费,倒是以后生活……
皇家道观并不对外开放,但是曹光启通报了姓名之后,大约是上头也有吩咐,他便见到了被送出来的姨娘,还有以前常在姨娘身边伺候的丫鬟。
“儿啊,你可算是回来了!”姨娘见了他便是双泪流,抓着他的胳膊很紧,紧得让他觉得疼。
“我们观主说了,曹公子接了人可自去,观主已不在红尘当中,便无须见面多增烦恼了。”小道童说得一板一眼,故作严肃的样子很有几分可爱,但这句话,却分明是恩断义绝。
曹光启听了也只是一默,之前的事到底是他对不住对方,但那时候他也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他兄弟啊!
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其实也没做什么,反正不是自己,他也会是兄长的替死鬼,都是一样的,至少换成自己,他不是没死成么?
姨娘被接出来了,但是她身上也并没有多少银钱,都是历年节省下来的,并不够在京中置产。
小户人家出身的姨娘就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住,曹光启无可无不可,他知道,有了武安侯谋反的事情,他这个武安侯的儿子,之后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被重用,科考也是不成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个富家翁。
但是这个目的想要达到也很困难,姨娘离家多年,乡村之中早就没了亲人,知道他们落魄,竟是连个茅草房都没有的,言词之间,都怕跟他这个谋反之人的儿子牵扯上关系。
曹光启还从没得过这样的待遇,便是他投降之后,军中那些人也不敢对他如此不敬,如今却要一一忍下来了。
好容易找了一个破旧的茅草屋暂时居住下来,面对的却还有其他的问题,买了地但是不会耕种,买了牛都不知道怎样驱使,那段时间,曹光启常常是村里顽童的笑料来源,一帮孩子笑看着他狼狈的模样。
寻常的饭菜连肉都不见,姨娘倒是对这种省着度日的乡村生活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以前作为女儿家,不曾入得侯府的时候,她过的也都是这般生活,如今不过是重落窠臼而已,也早都有了心理准备。
曹光启却受不了,偶尔还会大手大脚地买一些不中用的东西,常常被姨娘说。
他的年龄不小了,便是在京中也都该考虑成亲的事了,但是他如今的名声便没有哪家的姑娘愿意嫁他,便是村中这些他根本瞧不上的农人之女,也会觉得他那种罪人之子的身份说不定会妨碍到下一代的上进。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他这种身份不说他自己不能科举,便是他的儿子也不能借此谋求上进,这种影响甚至还会延续到他的孙子,以及孙子的儿子。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农人之家也要多做考量,曹光启自己不着急,姨娘却急得不行,最后索性给身边那个一直跟着她的丫鬟放了良,让他娶了那丫鬟为妻。
了解了自己的行情是多么不好之后,曹光启也不抗拒,索性丫鬟也是熟悉的人,比起村中的农人,到底还有几分颜色,知情识趣,也认识几个字,算是有几分才情。
他自己耕种不行,到底把地租出去了,自己则去镇上找一些抄书的活儿做,偶尔还画两笔拿去卖,逢年过节也会写几个“福”字,弄几个对联招来一些生意,时间长了,于村中住得久了,身份也被渐渐遗忘,他这个富家翁就当得愈发好了。
偶尔还会去京里逛逛,也听闻过曹志的一些事情,姨娘总是念着他的情。
“当年你那样做,实在是把人家推上了死路,人家还是你兄弟呐,也没有为此记恨你,当初还容了我暂时栖身,如今你平安了,甭管人家需要不需要,也总是要表示一下心意。”
因为姨娘的这点儿坚持,在他们定居下来,有些能力之后就常常置办一些农家的特产送到道观去,也不要求见面,只当是观主家里人送来的土产,让那小道童收了就是。
最开始曹光启还不好意思去,后来发现去了的好处还是蛮多的,那些值钱的回礼且不说,看他跟皇家道观都能打交道,多少人面对他这个罪人之子也多了些宽容,不至于让他们无处栖身。
这样一年年地,偶尔也能见到对方在跟人说话的模样,那人,其实跟他越来越不像了,容貌上的几分相似早因为他这些年的挫折而变化,居移气养移体,两人这些年的际遇改变,早就有了明显的区别,再不会被人当做同一个人。
曹志这些年不仅是在炼制专供皇帝的长生药,还出了一本《草药集》,前半部分是说明各种草药的模样功效,连同画图都有,后半部分则是各种常见疾病的草药方子,有了这本书,若是有个头疼脑热,自己也可以估摸着开药了。
曹光启便得了那样一本书,是某一次对方的回礼,连同若干补身的药丸一起,他把药丸拿去卖了,又是一笔钱,这才知道曹志制药的名头有多大。
若是单单是这方面也就罢了,偏偏对方炼丹又说发现了□□,其实□□这玩意儿老早就有,不然那些烟花是怎么做的,但是对方发现的这种威力更大许多,北军之中率先采用,当年就大败阿莫汗,差点儿彻底平定边患。
还是朝中的文臣说此举有伤天和,这才歇了用□□一统天下的梦想。
对方由此也更得几分看重,至于之后对方出的数学化学等书籍,也被列为学院必考。
曹光启同样也得了几本,数学还是能看懂一些的,但是到了化学,他就是十分头疼了,只不过上面说的某些东西跟那草药集还有些相通之处,他才稍稍涉猎,有些的确是很有用的知识。
比如那水是怎样化为蒸汽,又是怎样从蒸汽化为雨的过程,还有某些变色反应的原理,虽然对那些字母公式看得眼晕,但是其中的原理想来是不错的。
物质守恒,看到这个定理的时候,曹光启好像明白了点儿什么,又像是什么都不明白,他想到了他的上辈子和这辈子,这其中的变化是因为什么,又是守恒了什么呢?
“也不知他从哪里学了这些,倒真不像是乡野出生的。”曹光启这样感慨着。
曹志的出身来历,后来皇帝都说了,自然也有人找到了那个小村子,那个远离村落的茅草屋,但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如果有,或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算,自从曹志得了重视,他原先养的鸡犬也都养到了皇家道观之中。
那条土狗曹光启也见过,有专门的小道童伺候着,跟伺候爷一样,便是那些鸡,也不用担心被宰杀,自有人成天看护着,连它们下的鸡蛋似乎都不凡起来,被吹捧到百文一个的价格上,还是有价无市。
一个替身,最终到了这种地步,如果是自己,能做到吗?哪里能啊,自己又没有那等梦中仙缘。
这样想着的曹光启好像全然忘了,他能够重生,对多少人来说比仙缘还要厉害许多,只是心性平庸的人不可能因为命运的波折而崛起奋进,他到底还是浪费了这等难得的机缘,继续平庸了下去,也许这一辈子的儿女绕膝便是最大的得到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被抛下的那个,姨娘怨吗?肯定是怨的,但是她最后也不过死死抓着曹光启的胳膊而已,因为这是亲儿子啊!
可怜她儿子那时候只想着自己逃命了,没想过其他。
武安侯府之中一切安好,只不过因为武安侯已经被问斩,对方的侯府爵位已经被剥夺,这个侯府自然不是他们能够再住的,一家子人马上就分崩离析,因为没有一个能干的主母,大家便各自找出路。
曹光启回来得晚,他是亲手用迷药迷昏了父亲,把他送交给上官的,说起来,相当于他亲自把父亲送上了断头台,多少有些于心不忍,但想到上辈子何尝不是这位父亲亲自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呢?
一饮一啄,犹如天定。或许这辈子的重来,便是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会而已。
好像了了一桩事,得到皇帝的宽恕,曹光启不紧不慢地往京中走,到了京中才知道侯府已经被封,这才想到自己的姨娘,又找了兄长打听,这才知道他的姨娘似乎被曹志接走了。
“曹志?”曹光启有些迷糊,这个名字,是谁?
兄长的目光复杂难辨,到底还是问了他一句:“你连给自己找的替身叫什么都不知道吗?人家现在是皇家道观的观主,当时出事,若不是他写的认罪折子,恐怕我们都不能幸存,侯府被封,大部分人也都是他接走的。”
其实,若不是因为对方的长生药,恐怕也不能在皇帝面前有这样的面子,让皇帝对他们轻轻放过。
“你只管去寻吧,他应该不会记恨你。”
曹光启被说得有几分难堪,他其实还是听出来了的,兄长对自己是有几分怨恨的,对于这位兄长,他一方面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上辈子他不同样是用替身换了自己的命吗?还是同一个替身,他做得出,自己不过是做了同样的事,又有什么值得为此愧疚的呢?
但是这辈子,到底是不一样了。不管怎么说,能够在那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还帮忙接走姨娘,他是感激的。
“多谢兄长告知。”说了这么一句,曹光启再抬头就看到兄长大步离去,“我们准备离开京城,以后恐怕也不会相见了,你好自为之吧。”
武安侯原来所谓的家产都没有了,只因为侯府被封的时候,来人碍着曹志的面子还算客气,他们才能够有点儿傍身的财产,如今可是顾不得别人了,自然也不会分给曹光启。
曹光启一时还没想到这里,他是跟着进京的队伍一同来的,来的路上自然不用他这个少爷担心路费,倒是以后生活……
皇家道观并不对外开放,但是曹光启通报了姓名之后,大约是上头也有吩咐,他便见到了被送出来的姨娘,还有以前常在姨娘身边伺候的丫鬟。
“儿啊,你可算是回来了!”姨娘见了他便是双泪流,抓着他的胳膊很紧,紧得让他觉得疼。
“我们观主说了,曹公子接了人可自去,观主已不在红尘当中,便无须见面多增烦恼了。”小道童说得一板一眼,故作严肃的样子很有几分可爱,但这句话,却分明是恩断义绝。
曹光启听了也只是一默,之前的事到底是他对不住对方,但那时候他也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他兄弟啊!
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其实也没做什么,反正不是自己,他也会是兄长的替死鬼,都是一样的,至少换成自己,他不是没死成么?
姨娘被接出来了,但是她身上也并没有多少银钱,都是历年节省下来的,并不够在京中置产。
小户人家出身的姨娘就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住,曹光启无可无不可,他知道,有了武安侯谋反的事情,他这个武安侯的儿子,之后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被重用,科考也是不成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个富家翁。
但是这个目的想要达到也很困难,姨娘离家多年,乡村之中早就没了亲人,知道他们落魄,竟是连个茅草房都没有的,言词之间,都怕跟他这个谋反之人的儿子牵扯上关系。
曹光启还从没得过这样的待遇,便是他投降之后,军中那些人也不敢对他如此不敬,如今却要一一忍下来了。
好容易找了一个破旧的茅草屋暂时居住下来,面对的却还有其他的问题,买了地但是不会耕种,买了牛都不知道怎样驱使,那段时间,曹光启常常是村里顽童的笑料来源,一帮孩子笑看着他狼狈的模样。
寻常的饭菜连肉都不见,姨娘倒是对这种省着度日的乡村生活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以前作为女儿家,不曾入得侯府的时候,她过的也都是这般生活,如今不过是重落窠臼而已,也早都有了心理准备。
曹光启却受不了,偶尔还会大手大脚地买一些不中用的东西,常常被姨娘说。
他的年龄不小了,便是在京中也都该考虑成亲的事了,但是他如今的名声便没有哪家的姑娘愿意嫁他,便是村中这些他根本瞧不上的农人之女,也会觉得他那种罪人之子的身份说不定会妨碍到下一代的上进。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他这种身份不说他自己不能科举,便是他的儿子也不能借此谋求上进,这种影响甚至还会延续到他的孙子,以及孙子的儿子。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农人之家也要多做考量,曹光启自己不着急,姨娘却急得不行,最后索性给身边那个一直跟着她的丫鬟放了良,让他娶了那丫鬟为妻。
了解了自己的行情是多么不好之后,曹光启也不抗拒,索性丫鬟也是熟悉的人,比起村中的农人,到底还有几分颜色,知情识趣,也认识几个字,算是有几分才情。
他自己耕种不行,到底把地租出去了,自己则去镇上找一些抄书的活儿做,偶尔还画两笔拿去卖,逢年过节也会写几个“福”字,弄几个对联招来一些生意,时间长了,于村中住得久了,身份也被渐渐遗忘,他这个富家翁就当得愈发好了。
偶尔还会去京里逛逛,也听闻过曹志的一些事情,姨娘总是念着他的情。
“当年你那样做,实在是把人家推上了死路,人家还是你兄弟呐,也没有为此记恨你,当初还容了我暂时栖身,如今你平安了,甭管人家需要不需要,也总是要表示一下心意。”
因为姨娘的这点儿坚持,在他们定居下来,有些能力之后就常常置办一些农家的特产送到道观去,也不要求见面,只当是观主家里人送来的土产,让那小道童收了就是。
最开始曹光启还不好意思去,后来发现去了的好处还是蛮多的,那些值钱的回礼且不说,看他跟皇家道观都能打交道,多少人面对他这个罪人之子也多了些宽容,不至于让他们无处栖身。
这样一年年地,偶尔也能见到对方在跟人说话的模样,那人,其实跟他越来越不像了,容貌上的几分相似早因为他这些年的挫折而变化,居移气养移体,两人这些年的际遇改变,早就有了明显的区别,再不会被人当做同一个人。
曹志这些年不仅是在炼制专供皇帝的长生药,还出了一本《草药集》,前半部分是说明各种草药的模样功效,连同画图都有,后半部分则是各种常见疾病的草药方子,有了这本书,若是有个头疼脑热,自己也可以估摸着开药了。
曹光启便得了那样一本书,是某一次对方的回礼,连同若干补身的药丸一起,他把药丸拿去卖了,又是一笔钱,这才知道曹志制药的名头有多大。
若是单单是这方面也就罢了,偏偏对方炼丹又说发现了□□,其实□□这玩意儿老早就有,不然那些烟花是怎么做的,但是对方发现的这种威力更大许多,北军之中率先采用,当年就大败阿莫汗,差点儿彻底平定边患。
还是朝中的文臣说此举有伤天和,这才歇了用□□一统天下的梦想。
对方由此也更得几分看重,至于之后对方出的数学化学等书籍,也被列为学院必考。
曹光启同样也得了几本,数学还是能看懂一些的,但是到了化学,他就是十分头疼了,只不过上面说的某些东西跟那草药集还有些相通之处,他才稍稍涉猎,有些的确是很有用的知识。
比如那水是怎样化为蒸汽,又是怎样从蒸汽化为雨的过程,还有某些变色反应的原理,虽然对那些字母公式看得眼晕,但是其中的原理想来是不错的。
物质守恒,看到这个定理的时候,曹光启好像明白了点儿什么,又像是什么都不明白,他想到了他的上辈子和这辈子,这其中的变化是因为什么,又是守恒了什么呢?
“也不知他从哪里学了这些,倒真不像是乡野出生的。”曹光启这样感慨着。
曹志的出身来历,后来皇帝都说了,自然也有人找到了那个小村子,那个远离村落的茅草屋,但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如果有,或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算,自从曹志得了重视,他原先养的鸡犬也都养到了皇家道观之中。
那条土狗曹光启也见过,有专门的小道童伺候着,跟伺候爷一样,便是那些鸡,也不用担心被宰杀,自有人成天看护着,连它们下的鸡蛋似乎都不凡起来,被吹捧到百文一个的价格上,还是有价无市。
一个替身,最终到了这种地步,如果是自己,能做到吗?哪里能啊,自己又没有那等梦中仙缘。
这样想着的曹光启好像全然忘了,他能够重生,对多少人来说比仙缘还要厉害许多,只是心性平庸的人不可能因为命运的波折而崛起奋进,他到底还是浪费了这等难得的机缘,继续平庸了下去,也许这一辈子的儿女绕膝便是最大的得到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被抛下的那个,姨娘怨吗?肯定是怨的,但是她最后也不过死死抓着曹光启的胳膊而已,因为这是亲儿子啊!
可怜她儿子那时候只想着自己逃命了,没想过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