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长夜漫漫,街角能够看到几盏灯笼高悬,不时被幌子遮住,半边影子来回,好像移步前来的鬼怪,有着狰狞的形态,邪恶的心思,等待着时机将人扑倒。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更夫的声音拖着懒洋洋的长调,从长街的这一边儿传到那一边儿,悠长的气息好像那席卷而过的风,吹起街角那越界的幌子,露出灯影下摇荡的……
“啊――鬼啊!”
更夫的喊声凄惨而犀利,划破了夜色的宁静。
幌子落下,那摇晃着的红衣好像又是静止的,并不为外界所动。
隔了两条街的府衙从寂静中苏醒,差役们揉着眼睛跟着步履匆匆的大人们去勘察现场,如今可是太平盛世,命案可是需要重视的。
一群人忙忙乱乱地赶到现场,尸体已经被放下,是一具男尸,三十来岁,中等身材,身着白色亵衣,不过从衣领处已经被鲜血染红,脖颈上的一刀是致命伤,伤口很深,绕颈一周,若非骨头未断,恐怕头早已割下。
因为这样的伤口,失血过多,亵衣几乎已成红色,远远看去,便和酒楼的幌子底色差别不大。
死者脚上的鞋子少了一只,另一只落在酒楼门边儿,经查,死者便是这郑家酒楼的主人郑有财,一妻两妾一子三女。
其妻汪氏乃是阜阳县本地人,富家出身,郑有财正是因为做了汪家的女婿才在阜阳县立住脚,之后却有些忘恩负义,在老丈人死了之后霸占了汪家的钱财,把年龄还小的小舅子卖给了拐子带走――这件事是汪氏含泪诉说,她被蒙在鼓里,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竟是找不回来人了。
这样的男人偏是她的丈夫,她就是知道了也无可奈何,大闹哭泣的结果就是她这个当家夫人的地位荡然无存,成为了后院里泥塑木雕的菩萨,再也动弹不得。
汪氏年轻的时候落过胎,伤了身子,之后就再也没怀上,家中的两个妾室一个是她的陪嫁丫头邱氏,一个是曲苑的戏子董氏。
邱氏育有两女,都被汪氏教养,董氏生有一女一子,女儿在她身边养着,儿子却充为嫡子,一出生就被抱给了汪氏当亲子。
该子叫做郑鑫,如今也有十五岁了,在县学读书,每十日回家一次。
说起来,今日正是该子回家的日子。
郑鑫醒来的时候夜色正深沉,他起身推开了窗子,有些年头的转轴并不那么灵活,发出暗哑的声音,“咯吱”一下,让人牙酸。
夜风寒凉,初春的天气,院子里的迎春花正在盛放,哪怕是在这无月的夜色中,似乎也能看清那鲜亮的黄色。
“少爷,少爷!”
小厮六顺高声喊着跑进来,他的声音中有些明显的慌张和惊恐。
“少爷,老爷死了。”
直白浅显的说法,喘息不定的声音惊得一旁的素珍摔了茶盏,碎瓷的声音有些刺耳。
“啊,大半夜的胡说什么,老爷不是在董姨娘房里歇着,哪里来的……了,你到底发什么颠呐,说这些胡话!”
素珍含糊带过那个字眼儿,本来还有几分朦胧的睡意这时候彻底清醒了,看六顺的样子,她想,那大约不是谎话。
这时候,后头院子也热闹了起来,七嘴八舌的声音吵杂无比,让这个夜彻底无法平静下来了。
阜阳县县令是去年才来的落地举子陈枚乘,他的岳家有些能力,他自己也会做人,活动到了县令的位置上可算是志得意满,只想着平平安安熬日子,熬上几年说不定还能再往上动一动。
因为这种求平稳的心态,他在本地的口碑不错,阜阳县虽然是个小地方,但也有那么几户富贵人家,平日里对他这个父母官也是多有孝敬。
郑有财就是其中的一家。
如今他家出了事,不管怎样也是要好好做主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县尉陈侩,他不比那流水的县令,三年一过就要换人,他这个县尉是地头蛇,在阜阳县已经二十多年了,当年郑有财才来不久就跟他交好,彼此来往多年也算是朋友了,这次的事他的悲伤也更真一些,红着眼睛让仵作好好验尸,那模样好像要把凶手手撕八块儿似的。
郑有财只有一个儿子,又正好在家,询问事情的时候就把他叫出来了。
陈枚乘对这位县学学生记忆不深,童生试并不是每年都有的,对方考试并未经他,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师生关系,更是未曾见过人。
这会儿打量一番,虽是深夜被叫起,又是这样的事情,但对方的举止并未有失态之处,礼仪不错,样貌也不差,斯斯文文的读书人样子,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陈枚乘捋须问了两句,一派尊长模样考校了一下对方学问,这才为他父亲郑有财的去世说了两句遗憾话。
郑鑫一一应了,拜过县令后,才去陈侩那里回答问题。
之前,少不得又要被安慰两句。
“贤侄,你放心,我定然帮你找到那个凶手,让他不得好死!”
陈侩说得义愤填膺,他跟郑有财的交情,起码此刻是不掺假的。
“多谢叔父。”郑鑫行了一礼,言辞中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亲切之意。
陈侩不耐烦那些礼仪,又说了两句,便又去督促办案了。
如今这案子突然,无论是郑有财的妻妾还是朋友都有嫌疑,唯独一个人例外,就是郑有财的独子郑鑫。
陈侩领着人查了半晚上,直到天亮才有人,郑家的八卦听了不少,却没听到什么有用的。
郑有财死得惨,那么不利落的割头手法,要不是先被刺中咽喉死了,恐怕要把人折磨得恨不得马上死。
从这一点上看,并不像是男子所为,因为男子的力气更大,杀人也会更干脆利落。
但刺中咽喉的一击以及把人吊起来,又不是女子的体弱能够胜任的。
不像是单人,难道是多人合谋?
又为什么非要把人吊在郑家酒楼呢?
深夜移尸本就怕人看见,把尸体吊起更容易暴露,是为了泄愤,还是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阜阳县只比下等县略好,平时没有什么案子可抓,这一桩命案就是大案要案,容不得人不重视。
偏偏分析下来又没什么头绪,起码陈侩的脑仁儿都疼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突破口。
命案不破,人就不能入土为安,时间久了,郑鑫便上门来求见,在情在理的要求让陈侩也不好推。
最后,这桩案子稀里糊涂就落到了那个不知道被拐子卖到哪里的汪家小舅子头上,说对方为了报复,多年后回来杀人。
至于这人杀了人之后,那自然是逃了啊。不逃难道还等着被抓来杀人偿命吗?
郑有财和那个汪家小舅子汪佑伦早有夺产之仇,后来汪佑伦被卖,彼此的仇恨那真是深到没话说,只要人没死,不报仇是不可能的。
推己及人,这样的推论完全没错。
陈枚乘却对此不甚满意,道:“在外多年之人,便是记得仇恨能够寻回乡里,又怎么有能耐进入后院杀人?”
事发时是深夜,有家丁下人为证,家中无人外出,便是会翻墙手段,巡夜的狗也不是那么好收买的,对方又是怎么找到郑有财,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把人杀死带走呢?
郑家酒楼与郑家大宅可还隔了一条街呐。
县令的想法并非无稽之谈,谁也听出来这个潜台词是――此事必有人接应。
而接应之人,不用县令明说,陈侩也想到了汪氏。
说来可笑,因为汪氏的不识相,郑有财只把她当摆设,日常管家多是邱氏,便是陈侩也是把邱氏当嫂夫人看待的,如今有事,汪氏竟成了罪责难逃之人。
“冤枉啊,民妇冤枉!”
汪氏完全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发展,在衙役上门逮人的时候懵了一下,醒过神来就知道喊冤,却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到了大堂上才知道丈夫竟然是被亲弟弟所杀,连自己也有了罪。
这变故真是……真是……
汪氏险些没有晕倒在大堂上,反反复复也就知道喊冤了,心里头恨死那个未曾谋面的弟弟了。
竟是把这些年的思念之心都变成了恨意,被拉下去的时候甚至顾不得自己一贯的端庄模样,破口大骂那不得好死的弟弟竟是连累她。
郑鑫当时正在处理郑有财的身后事,听到消息的时候就看到记忆中贤惠的嫡女毫无形象的一面。
说不上意外,只是有些感慨,他以为自己的到来就是改变,结果案子还是这样判了,这算是剧情的惯性吗?
不管怎么样,汪氏这位嫡母还不能死,不然才是真正的无力回天,将来那位小舅舅汪佑伦找上门来,没有汪氏缓冲,可把原主折腾惨了,只冲他是郑有财的儿子,两人的仇恨就不可化解了。
那位这些年受过多少苦竟是非要原主也来一遍,想想剧情中那些手段,郑鑫也不觉皱眉,总还是改了才好。
而要改,汪氏就要活,他这个只知母为汪氏的儿子也要做到足够孝顺,才能在日后争得同情分。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存稿!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更夫的声音拖着懒洋洋的长调,从长街的这一边儿传到那一边儿,悠长的气息好像那席卷而过的风,吹起街角那越界的幌子,露出灯影下摇荡的……
“啊――鬼啊!”
更夫的喊声凄惨而犀利,划破了夜色的宁静。
幌子落下,那摇晃着的红衣好像又是静止的,并不为外界所动。
隔了两条街的府衙从寂静中苏醒,差役们揉着眼睛跟着步履匆匆的大人们去勘察现场,如今可是太平盛世,命案可是需要重视的。
一群人忙忙乱乱地赶到现场,尸体已经被放下,是一具男尸,三十来岁,中等身材,身着白色亵衣,不过从衣领处已经被鲜血染红,脖颈上的一刀是致命伤,伤口很深,绕颈一周,若非骨头未断,恐怕头早已割下。
因为这样的伤口,失血过多,亵衣几乎已成红色,远远看去,便和酒楼的幌子底色差别不大。
死者脚上的鞋子少了一只,另一只落在酒楼门边儿,经查,死者便是这郑家酒楼的主人郑有财,一妻两妾一子三女。
其妻汪氏乃是阜阳县本地人,富家出身,郑有财正是因为做了汪家的女婿才在阜阳县立住脚,之后却有些忘恩负义,在老丈人死了之后霸占了汪家的钱财,把年龄还小的小舅子卖给了拐子带走――这件事是汪氏含泪诉说,她被蒙在鼓里,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竟是找不回来人了。
这样的男人偏是她的丈夫,她就是知道了也无可奈何,大闹哭泣的结果就是她这个当家夫人的地位荡然无存,成为了后院里泥塑木雕的菩萨,再也动弹不得。
汪氏年轻的时候落过胎,伤了身子,之后就再也没怀上,家中的两个妾室一个是她的陪嫁丫头邱氏,一个是曲苑的戏子董氏。
邱氏育有两女,都被汪氏教养,董氏生有一女一子,女儿在她身边养着,儿子却充为嫡子,一出生就被抱给了汪氏当亲子。
该子叫做郑鑫,如今也有十五岁了,在县学读书,每十日回家一次。
说起来,今日正是该子回家的日子。
郑鑫醒来的时候夜色正深沉,他起身推开了窗子,有些年头的转轴并不那么灵活,发出暗哑的声音,“咯吱”一下,让人牙酸。
夜风寒凉,初春的天气,院子里的迎春花正在盛放,哪怕是在这无月的夜色中,似乎也能看清那鲜亮的黄色。
“少爷,少爷!”
小厮六顺高声喊着跑进来,他的声音中有些明显的慌张和惊恐。
“少爷,老爷死了。”
直白浅显的说法,喘息不定的声音惊得一旁的素珍摔了茶盏,碎瓷的声音有些刺耳。
“啊,大半夜的胡说什么,老爷不是在董姨娘房里歇着,哪里来的……了,你到底发什么颠呐,说这些胡话!”
素珍含糊带过那个字眼儿,本来还有几分朦胧的睡意这时候彻底清醒了,看六顺的样子,她想,那大约不是谎话。
这时候,后头院子也热闹了起来,七嘴八舌的声音吵杂无比,让这个夜彻底无法平静下来了。
阜阳县县令是去年才来的落地举子陈枚乘,他的岳家有些能力,他自己也会做人,活动到了县令的位置上可算是志得意满,只想着平平安安熬日子,熬上几年说不定还能再往上动一动。
因为这种求平稳的心态,他在本地的口碑不错,阜阳县虽然是个小地方,但也有那么几户富贵人家,平日里对他这个父母官也是多有孝敬。
郑有财就是其中的一家。
如今他家出了事,不管怎样也是要好好做主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县尉陈侩,他不比那流水的县令,三年一过就要换人,他这个县尉是地头蛇,在阜阳县已经二十多年了,当年郑有财才来不久就跟他交好,彼此来往多年也算是朋友了,这次的事他的悲伤也更真一些,红着眼睛让仵作好好验尸,那模样好像要把凶手手撕八块儿似的。
郑有财只有一个儿子,又正好在家,询问事情的时候就把他叫出来了。
陈枚乘对这位县学学生记忆不深,童生试并不是每年都有的,对方考试并未经他,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师生关系,更是未曾见过人。
这会儿打量一番,虽是深夜被叫起,又是这样的事情,但对方的举止并未有失态之处,礼仪不错,样貌也不差,斯斯文文的读书人样子,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陈枚乘捋须问了两句,一派尊长模样考校了一下对方学问,这才为他父亲郑有财的去世说了两句遗憾话。
郑鑫一一应了,拜过县令后,才去陈侩那里回答问题。
之前,少不得又要被安慰两句。
“贤侄,你放心,我定然帮你找到那个凶手,让他不得好死!”
陈侩说得义愤填膺,他跟郑有财的交情,起码此刻是不掺假的。
“多谢叔父。”郑鑫行了一礼,言辞中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亲切之意。
陈侩不耐烦那些礼仪,又说了两句,便又去督促办案了。
如今这案子突然,无论是郑有财的妻妾还是朋友都有嫌疑,唯独一个人例外,就是郑有财的独子郑鑫。
陈侩领着人查了半晚上,直到天亮才有人,郑家的八卦听了不少,却没听到什么有用的。
郑有财死得惨,那么不利落的割头手法,要不是先被刺中咽喉死了,恐怕要把人折磨得恨不得马上死。
从这一点上看,并不像是男子所为,因为男子的力气更大,杀人也会更干脆利落。
但刺中咽喉的一击以及把人吊起来,又不是女子的体弱能够胜任的。
不像是单人,难道是多人合谋?
又为什么非要把人吊在郑家酒楼呢?
深夜移尸本就怕人看见,把尸体吊起更容易暴露,是为了泄愤,还是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阜阳县只比下等县略好,平时没有什么案子可抓,这一桩命案就是大案要案,容不得人不重视。
偏偏分析下来又没什么头绪,起码陈侩的脑仁儿都疼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突破口。
命案不破,人就不能入土为安,时间久了,郑鑫便上门来求见,在情在理的要求让陈侩也不好推。
最后,这桩案子稀里糊涂就落到了那个不知道被拐子卖到哪里的汪家小舅子头上,说对方为了报复,多年后回来杀人。
至于这人杀了人之后,那自然是逃了啊。不逃难道还等着被抓来杀人偿命吗?
郑有财和那个汪家小舅子汪佑伦早有夺产之仇,后来汪佑伦被卖,彼此的仇恨那真是深到没话说,只要人没死,不报仇是不可能的。
推己及人,这样的推论完全没错。
陈枚乘却对此不甚满意,道:“在外多年之人,便是记得仇恨能够寻回乡里,又怎么有能耐进入后院杀人?”
事发时是深夜,有家丁下人为证,家中无人外出,便是会翻墙手段,巡夜的狗也不是那么好收买的,对方又是怎么找到郑有财,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把人杀死带走呢?
郑家酒楼与郑家大宅可还隔了一条街呐。
县令的想法并非无稽之谈,谁也听出来这个潜台词是――此事必有人接应。
而接应之人,不用县令明说,陈侩也想到了汪氏。
说来可笑,因为汪氏的不识相,郑有财只把她当摆设,日常管家多是邱氏,便是陈侩也是把邱氏当嫂夫人看待的,如今有事,汪氏竟成了罪责难逃之人。
“冤枉啊,民妇冤枉!”
汪氏完全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发展,在衙役上门逮人的时候懵了一下,醒过神来就知道喊冤,却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到了大堂上才知道丈夫竟然是被亲弟弟所杀,连自己也有了罪。
这变故真是……真是……
汪氏险些没有晕倒在大堂上,反反复复也就知道喊冤了,心里头恨死那个未曾谋面的弟弟了。
竟是把这些年的思念之心都变成了恨意,被拉下去的时候甚至顾不得自己一贯的端庄模样,破口大骂那不得好死的弟弟竟是连累她。
郑鑫当时正在处理郑有财的身后事,听到消息的时候就看到记忆中贤惠的嫡女毫无形象的一面。
说不上意外,只是有些感慨,他以为自己的到来就是改变,结果案子还是这样判了,这算是剧情的惯性吗?
不管怎么样,汪氏这位嫡母还不能死,不然才是真正的无力回天,将来那位小舅舅汪佑伦找上门来,没有汪氏缓冲,可把原主折腾惨了,只冲他是郑有财的儿子,两人的仇恨就不可化解了。
那位这些年受过多少苦竟是非要原主也来一遍,想想剧情中那些手段,郑鑫也不觉皱眉,总还是改了才好。
而要改,汪氏就要活,他这个只知母为汪氏的儿子也要做到足够孝顺,才能在日后争得同情分。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