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父亲的位置
向杰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在越以城的车里。车窗外夜色降临,车后方,十几辆车穷追不舍。
“越叔叔,你受伤了?!”向杰惊讶的看着越以城,只见他一身的血污,单手抓方向盘,垂放在身侧的右手,手背伤口已经见骨,血流不止。
“小杰,你伤怎么样?还撑得住吗?”越以城皱眉看向向杰。
“我没事,你明知道他们的目标是你,你为什么还要来?”向杰感觉全身疼痛难忍,勉强坐直身体,凭自己的感觉判断,右侧的肋骨至少断了两根。向杰忍疼撕下自己衬衫的一边袖子帮越以城将手背上伤口临时包扎起来,自责道,“是我害了你。”
“不关你的事,是我太疏忽了,我应该提前派人保护你。”越以城神色自若的安抚向杰。
“他们是什么人?”向杰回想起那个骷髅人头领的审问,沉声道,“他们似乎很关心你是不是会把金沙交给我。”
“他们知道你的身份,又知道拿你来要挟我,应该是金沙内部的人。”
说话间,车子已经来到交叉路口,他语气冷静的嘱咐道,“前面路口,我减速,你下去!好好躲着,千万别逞强,正峰的人很快就会到。”
“不!我要跟你在一起!”向杰着急道,被偷袭是意外,他还有能力自保,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
“照我的话做。”
转眼到了交叉路口位置,越以城把车驶向路边车速放慢后,不由分说将向杰推下车。拉上车门,越以城立刻加速转向,后视镜里,他看到向杰顺势滚入到路旁斜坡下方的草丛,露出释然的微笑。
越以城将追来的车辆引开后,向杰忍着伤痛爬回路面,也许是因为衣衫破损,加上脸上的血迹,向杰一连拦了好几辆路过的车,司机都没有停下。
没时间了,耽搁一分钟,越以城就多一份危险。
当向杰再次等到一辆迎面而来的车时,当即不顾危险站到了路中间去拦截。
司机见状,吓得赶紧猛踩刹车,吱兹——!!
一辆红色两座敞篷小跑终于在距离向杰腿部不到一公分处惊险的停了下来,一个身穿名牌性感小套裙的美女司机迈着颤抖的双腿走向车头,见向杰一身僵直的站在那里,很不安开口询问,“你……你没事吧?我有没有撞、撞到你?”
向杰面无表情的回头瞥了她一眼,突然伸手抓住她的胳膊,迈步绕向驾驶座,“有事,人命关天,上车!”
“你干什么?放开我,放开!”周薇薇见他能走、能说话,确定自己并没有撞到他,刚刚的惊吓瞬间转成了愤怒,“再不放开,信不信我要你好看!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自己知道就行。”
“你!”周薇薇抬脚欲踹,向杰却突然松开她的手,弯腰吐出了一口鲜血。
周薇薇愣怔的看着他,“不是吧,我还没碰到你呢。”
向杰抬手抹去嘴角的鲜血,回头看她一眼,说,“我只是需要借一下你的车,你如果不愿上车,就报警吧。”
“不行!我的车!”周薇薇见向杰就要坐进驾驶座,连忙推开他,自己先挤了进去,又在向杰充满威慑力的提醒目光下,才很不情愿的挪动屁股坐到副驾座去。
向杰坐上驾驶座立即发动车子,同时还不忘提醒周薇薇,“系安全带!”
周薇薇手忙脚乱的系好安全带,也好奇的问,“你这是要去哪里?”
“有手机吗?”向杰不答反问。
周薇薇顿了顿从包包里拿出手机,划开密码给他,向杰一只手控制方向盘,另一只手拿过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周薇薇看着他熟悉的拨出一长串数字,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号码都用扫的,能特地去记一个人的手机号码,这个人一定很重要。
向杰能记住的号码也在一只手能数过来的范围,其中有两个人的手机号,却从来没忘过,一个是越以城,另一个就是老舅。
老舅的本名很少人知道,帮会中的后辈也只知道他是金沙帮上一辈的老人。只有少数人知道老舅是向远山的大舅子,大舅子老了就成了老舅,老舅这个外号也是由此而来。
向杰之所以记住老舅,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母亲曾经告诉过他,当年意外怀孕的母亲被向远山的正室赶出金沙帮的时候,不小心伤了胎气,孩子差点流产,是老舅送给她三幅安胎药帮她保住了腹中胎儿,以老舅的身份立场,本该跟受害者的妹妹站在同一战线去谴责当第三者的吴雯晓,但他却决定出手救这个无辜的胎儿一命,这一举动充分的表现出一个医者的仁心。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老舅十几年来都没有换过手机号。
“喂,舅爷,我是向杰,越以城出事了,候正峰他在哪……”向杰话说到一半,感觉到手机另一端传来的沉闷气息很不寻常,“老舅,怎么了?”
另一边,老舅低沉的嗓音缓缓传来,“阿城,死了。”
向杰的心咯噔一下,脑海一片空白,眼泪无声涌出,哽声继续道,“你们在哪里?”
西街野地球场,十几辆车车围成半圆形,车灯照着同一个方向,在场的人无一不是跪在地上,有的人低着头抽噎,有的人向着车灯聚集的方向默默抹着眼泪,气氛压抑的人喘不过气。车灯中心位置,越以城的身体倒在一处大面积的血泊里,死状惨烈,双眼血肉模糊,全身多处刀伤,伤口外翻见骨,内脏流出,身上的血都已经流干……
候正峰踏着血泊来到越以城身旁双膝跪下,缓缓脱下风衣外套将遗体盖上,心如刀割,他双拳紧握,目中含泪,咬牙发誓,“城哥,你安心走,我一定让伤你的人百倍奉还!”
一个小弟弓着身子走到一个留在半边头发的男子身边附耳小声说道,“亮哥,路口有一个叫人嚷嚷着要进来,他说他叫向杰,你看,要不要让他进来?”
赵亮闻言,轻哼了一声,“拦住他,他是向远山的私生子,他这个时候回来,谁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依我看,城哥这事,肯定跟他脱不了干系。”
“放我进去!”向杰怒吼着,将阻拦着他的混混撞开,冲向球场中心,但没走几步就被更围了上来的人联手将他放倒,并死死的摁倒在地。
周薇薇躲在车里,忐忑的望着远处聚集的人群,不敢靠近,向杰下车后,她想过调头就走,但转念想到向杰这一路流下的眼泪,还有前面那些人对他的凶狠态度,又有些不忍心就这样弃他而去,只能纠结的待在车里等着。
候正峰亲自将越以城的遗体抱上车后,回头瞥了向杰一眼,对手下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们放开向杰。
向杰跌跌撞撞上前,还没来到候正峰面前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他用膝盖和手半跪半爬的来到候正峰跟前,伸手抓着他的手哀求着,“正峰哥,我求你,让我上车,我想再看看越叔叔,可以吗?”
候正峰强压着心里怒火,抬脚将向杰踹倒到一边,脸色森寒如冰,“城哥会出事,都是因为你,你还有什么脸去见他?”
向杰倒地后又有吐了一口血,挣扎着,一时难以再爬起来。
赵亮走上前,阴狠的一把抓起向杰的头发,逼他面向自己,以一副审问的口吻道,“向杰,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为什么你一回来,城哥就出事,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够了!”候正峰呵斥住赵亮的无中生有的妄加推断。
候正峰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有人绑架向杰对付越以城,越以城为救向杰甘愿冒险,这已经说明,越以城是绝对信任向杰的。赵亮的这些妄加指责话,如果传开,必定会给向杰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候正峰看到向杰一身伤,心中也有一丝不忍,但越以城的惨死,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让他不能控制自己,将怒火发泄到向杰身上。
候正峰丢下向杰上车离开,在场的车辆也紧跟其后,全部撤离。
周薇薇目送所有车辆,从自己旁边经过,再回头看向躺在球场上失声痛哭的向杰,心里也不由的百感交集。
“你还好吗?”周薇薇来到向杰身边蹲下,给他递了一包纸巾,她的视线不经意扫过球场中心的那一大滩血迹,瞬间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一个人的身体真能流出那么多的血吗?
“他……是你的什么人?”
越以城是他的什么人?
向杰也在心里问自己,是父亲!他发现自己竟然很自然的就给出了答案,原来他跟易菲一样,早就将越以城当成了父亲、生命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他愿意回到向家老宅,并不是因为老宅是父亲向远山留下的产业,也不是因为这里有他和父亲唯一相处过的半年时光,而是因为,这里有越以城这个男人。所以他才会那么自然的、理所当然的将越以城所在的地方,当成了漂泊人生的最理想的归处。
“越叔叔,你受伤了?!”向杰惊讶的看着越以城,只见他一身的血污,单手抓方向盘,垂放在身侧的右手,手背伤口已经见骨,血流不止。
“小杰,你伤怎么样?还撑得住吗?”越以城皱眉看向向杰。
“我没事,你明知道他们的目标是你,你为什么还要来?”向杰感觉全身疼痛难忍,勉强坐直身体,凭自己的感觉判断,右侧的肋骨至少断了两根。向杰忍疼撕下自己衬衫的一边袖子帮越以城将手背上伤口临时包扎起来,自责道,“是我害了你。”
“不关你的事,是我太疏忽了,我应该提前派人保护你。”越以城神色自若的安抚向杰。
“他们是什么人?”向杰回想起那个骷髅人头领的审问,沉声道,“他们似乎很关心你是不是会把金沙交给我。”
“他们知道你的身份,又知道拿你来要挟我,应该是金沙内部的人。”
说话间,车子已经来到交叉路口,他语气冷静的嘱咐道,“前面路口,我减速,你下去!好好躲着,千万别逞强,正峰的人很快就会到。”
“不!我要跟你在一起!”向杰着急道,被偷袭是意外,他还有能力自保,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
“照我的话做。”
转眼到了交叉路口位置,越以城把车驶向路边车速放慢后,不由分说将向杰推下车。拉上车门,越以城立刻加速转向,后视镜里,他看到向杰顺势滚入到路旁斜坡下方的草丛,露出释然的微笑。
越以城将追来的车辆引开后,向杰忍着伤痛爬回路面,也许是因为衣衫破损,加上脸上的血迹,向杰一连拦了好几辆路过的车,司机都没有停下。
没时间了,耽搁一分钟,越以城就多一份危险。
当向杰再次等到一辆迎面而来的车时,当即不顾危险站到了路中间去拦截。
司机见状,吓得赶紧猛踩刹车,吱兹——!!
一辆红色两座敞篷小跑终于在距离向杰腿部不到一公分处惊险的停了下来,一个身穿名牌性感小套裙的美女司机迈着颤抖的双腿走向车头,见向杰一身僵直的站在那里,很不安开口询问,“你……你没事吧?我有没有撞、撞到你?”
向杰面无表情的回头瞥了她一眼,突然伸手抓住她的胳膊,迈步绕向驾驶座,“有事,人命关天,上车!”
“你干什么?放开我,放开!”周薇薇见他能走、能说话,确定自己并没有撞到他,刚刚的惊吓瞬间转成了愤怒,“再不放开,信不信我要你好看!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自己知道就行。”
“你!”周薇薇抬脚欲踹,向杰却突然松开她的手,弯腰吐出了一口鲜血。
周薇薇愣怔的看着他,“不是吧,我还没碰到你呢。”
向杰抬手抹去嘴角的鲜血,回头看她一眼,说,“我只是需要借一下你的车,你如果不愿上车,就报警吧。”
“不行!我的车!”周薇薇见向杰就要坐进驾驶座,连忙推开他,自己先挤了进去,又在向杰充满威慑力的提醒目光下,才很不情愿的挪动屁股坐到副驾座去。
向杰坐上驾驶座立即发动车子,同时还不忘提醒周薇薇,“系安全带!”
周薇薇手忙脚乱的系好安全带,也好奇的问,“你这是要去哪里?”
“有手机吗?”向杰不答反问。
周薇薇顿了顿从包包里拿出手机,划开密码给他,向杰一只手控制方向盘,另一只手拿过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周薇薇看着他熟悉的拨出一长串数字,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号码都用扫的,能特地去记一个人的手机号码,这个人一定很重要。
向杰能记住的号码也在一只手能数过来的范围,其中有两个人的手机号,却从来没忘过,一个是越以城,另一个就是老舅。
老舅的本名很少人知道,帮会中的后辈也只知道他是金沙帮上一辈的老人。只有少数人知道老舅是向远山的大舅子,大舅子老了就成了老舅,老舅这个外号也是由此而来。
向杰之所以记住老舅,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母亲曾经告诉过他,当年意外怀孕的母亲被向远山的正室赶出金沙帮的时候,不小心伤了胎气,孩子差点流产,是老舅送给她三幅安胎药帮她保住了腹中胎儿,以老舅的身份立场,本该跟受害者的妹妹站在同一战线去谴责当第三者的吴雯晓,但他却决定出手救这个无辜的胎儿一命,这一举动充分的表现出一个医者的仁心。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老舅十几年来都没有换过手机号。
“喂,舅爷,我是向杰,越以城出事了,候正峰他在哪……”向杰话说到一半,感觉到手机另一端传来的沉闷气息很不寻常,“老舅,怎么了?”
另一边,老舅低沉的嗓音缓缓传来,“阿城,死了。”
向杰的心咯噔一下,脑海一片空白,眼泪无声涌出,哽声继续道,“你们在哪里?”
西街野地球场,十几辆车车围成半圆形,车灯照着同一个方向,在场的人无一不是跪在地上,有的人低着头抽噎,有的人向着车灯聚集的方向默默抹着眼泪,气氛压抑的人喘不过气。车灯中心位置,越以城的身体倒在一处大面积的血泊里,死状惨烈,双眼血肉模糊,全身多处刀伤,伤口外翻见骨,内脏流出,身上的血都已经流干……
候正峰踏着血泊来到越以城身旁双膝跪下,缓缓脱下风衣外套将遗体盖上,心如刀割,他双拳紧握,目中含泪,咬牙发誓,“城哥,你安心走,我一定让伤你的人百倍奉还!”
一个小弟弓着身子走到一个留在半边头发的男子身边附耳小声说道,“亮哥,路口有一个叫人嚷嚷着要进来,他说他叫向杰,你看,要不要让他进来?”
赵亮闻言,轻哼了一声,“拦住他,他是向远山的私生子,他这个时候回来,谁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依我看,城哥这事,肯定跟他脱不了干系。”
“放我进去!”向杰怒吼着,将阻拦着他的混混撞开,冲向球场中心,但没走几步就被更围了上来的人联手将他放倒,并死死的摁倒在地。
周薇薇躲在车里,忐忑的望着远处聚集的人群,不敢靠近,向杰下车后,她想过调头就走,但转念想到向杰这一路流下的眼泪,还有前面那些人对他的凶狠态度,又有些不忍心就这样弃他而去,只能纠结的待在车里等着。
候正峰亲自将越以城的遗体抱上车后,回头瞥了向杰一眼,对手下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们放开向杰。
向杰跌跌撞撞上前,还没来到候正峰面前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他用膝盖和手半跪半爬的来到候正峰跟前,伸手抓着他的手哀求着,“正峰哥,我求你,让我上车,我想再看看越叔叔,可以吗?”
候正峰强压着心里怒火,抬脚将向杰踹倒到一边,脸色森寒如冰,“城哥会出事,都是因为你,你还有什么脸去见他?”
向杰倒地后又有吐了一口血,挣扎着,一时难以再爬起来。
赵亮走上前,阴狠的一把抓起向杰的头发,逼他面向自己,以一副审问的口吻道,“向杰,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为什么你一回来,城哥就出事,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够了!”候正峰呵斥住赵亮的无中生有的妄加推断。
候正峰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有人绑架向杰对付越以城,越以城为救向杰甘愿冒险,这已经说明,越以城是绝对信任向杰的。赵亮的这些妄加指责话,如果传开,必定会给向杰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候正峰看到向杰一身伤,心中也有一丝不忍,但越以城的惨死,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让他不能控制自己,将怒火发泄到向杰身上。
候正峰丢下向杰上车离开,在场的车辆也紧跟其后,全部撤离。
周薇薇目送所有车辆,从自己旁边经过,再回头看向躺在球场上失声痛哭的向杰,心里也不由的百感交集。
“你还好吗?”周薇薇来到向杰身边蹲下,给他递了一包纸巾,她的视线不经意扫过球场中心的那一大滩血迹,瞬间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一个人的身体真能流出那么多的血吗?
“他……是你的什么人?”
越以城是他的什么人?
向杰也在心里问自己,是父亲!他发现自己竟然很自然的就给出了答案,原来他跟易菲一样,早就将越以城当成了父亲、生命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他愿意回到向家老宅,并不是因为老宅是父亲向远山留下的产业,也不是因为这里有他和父亲唯一相处过的半年时光,而是因为,这里有越以城这个男人。所以他才会那么自然的、理所当然的将越以城所在的地方,当成了漂泊人生的最理想的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