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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来者不善

    唐鬼自认为那混混说的话,自己基本上是明白了个大概,唯独那个“四面见馅儿”不大懂,可到这时,唐鬼算是明白了。

    弥光口中说的“无常招牌”,是青帮堂口里的刑具之一,说无常,代表着夺人性命的黑白无常,招牌则是形似招牌般的木板,也应了那混混口中说的宽条儿,这无常招牌每个堂口里都有,一般用来对付外人,说招牌的另外一个含义,则是作为堂口的招牌,用什么家伙能打得多狠,堂口的招牌自然就有多响亮。

    唐鬼眼见着那人被打得皮开肉绽,其中几下几乎听到了骨头脆裂的声音,可这人硬是死死咬紧牙关,自始至终甚至没有发出一声闷哼,就连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唐鬼瞧到最后也不由自主地在心中暗暗感叹这的确是条汉子。

    而在看着那混混的同时,唐鬼刻意躲在人群中挡住自己的脸,另一半儿的心思则在偷偷瞧着弥光。

    弥光的衣裳宽大,一般人若不是特别在意,只当“他”是生得瘦小,却不会往那个方面想,但唐鬼却是对那身子太熟悉,所以一眼便瞧出端倪。

    最关键的是,旁人不会将弥光想成女人,乃是因她身上那一股子令男人都望尘莫及的英武之气,而在唐鬼眼中,更是钦佩这女儿家的泰然自若。

    不过,唯独有一个细微的动作,让唐鬼意识到弥光其实并没有她那张脸上的表情看来得那么轻松。

    此时此刻,弥光的手中盘着珠串,她一颗一颗地拨弄着蜜蜡珠子,动作已经没了起先的从容。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虽然双方都吆喝着“不死不下台”,但说实话,混混自然不想白死,而作为主家的弥光自然更不想惹上人命官司。

    事情要想停下来,必将有一人先告饶,弥光拨弄着每一颗珠子的时候都在拿捏着火候分寸。

    事已至此,叫停已经没那么容易,唐鬼见到弥光的手微微动了动,一个激灵的跟班儿已经凑上前来,很快领悟了弥光的意思,掉头便往后门儿去了。

    弥光是让那小赤佬去找朱循祖过来,自陈啸风不在后,朱循祖就成了他们这一堂口的主事人,自己尚且摸不清这混混的底细,不知道背后靠着什么后台撑腰,有朱循祖来出面说话的话,就算这混混背后有天王老子做靠山,好歹也要卖给朱循祖几分薄面。

    只是,不光是唐鬼看到了弥光这动作,不远处的巷子中,几个短打装扮的中年男子也将那个细微的动作收入眼底,只见几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这便露胳膊挽袖子,抄起了墙角的家伙。

    时间过得并不久,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儿,可这一盏茶的时间够长舌妇饶几句不咸不淡的舌,也够打碎一个人的皮肉筋骨,此时再听那无常招牌落在男人身上的响动就会发现声音已经变了调子,起初还是“啪啪”的碎响中,此刻已经掺进了杂音,唐鬼知道,那是筋骨被打碎了的声音。

    弥光和混混都不便叫停,可事情到了这一步已是命悬一线生死关头,唐鬼咬了咬牙,这便推开了前面的人,在一阵错愕目光中,唐鬼两步就到了男人身边,“哎呀!我的老哥你怎么在这儿?”

    唐鬼特意说着一口歪腔邪调的上海话,弥光若是聪明人,便会知晓他与这男人并无干系,可唐鬼脸上的表情却是装出了一脸真切,将那两名抄着无常招牌的瘪三推搡到一边,扶着男人的脑袋道:“怎么样了?走,我这就带你去瞧大夫!”

    这横插一杠子的举动令旁人深感不解,弥光却是一眼认出了“齐孤鸿”,她的嘴唇抽动,就看到“齐孤鸿”对自己使了个眼色,一颗悬在嗓子眼儿的心莫名其妙竟结结实实地落了地,聪明如弥光一般,立马因这一个眼色看出他是来帮自己。

    唐鬼本就是来搅混水的,反正周围没有这混混的人,只要他没在弥光的赌肆门口断气儿,自己糊里糊涂将他抬出去随便往哪个慈善堂门口一扔,这事情也就算是个了结。

    然而还不等唐鬼扶起混混,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唐鬼人未动,就感觉到一阵凶煞之气出现在了自己的背后,紧跟着,有人用什么东西抵住了自己的后背,用力不大,但能感觉到应该是棍子之类的东西。

    “慢着,兄弟,可别急,”来者操天津话,“咱大哥这是伤了骨头,你这么乱动,要出了事儿可说不清是谁害了他的命。”

    唐鬼心头当即一个激灵,心说,得,这是本家正主儿的人来了,看来这一趟浑水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搅,唐鬼当即起身站到一边,就看到门口已经出现三四个北方汉子,几人抱臂的抱臂、叉腰的叉腰,均是一脸不耐烦地望着弥光,手中提着的不是木棍便是铁棒,更有一人握着不知从哪儿淘弄来的大片刀,刀身微颤,寒光毕现。

    看样子是本家已经沉不住气了,弥光反倒舒了口气,一挥手对左右道:“来人,拆门,拿匣子过来。”

    跟在左右的人连忙应声,几人三下五除二拆掉门板将那混混抬到了门板上,又扯下用来盖赌桌的红布给他盖在身上,另外则有人去找账房拿银匣。

    人没死,这四面见馅儿就不算数,保饭辙也成了天方夜谭,弥光已经命人去拿了银匣,只需将今日赚的钱取十分之三给他,事情就算做的不难看。

    只是,待到弥光抓了一把大洋递给为首那人时,躺在门板上的混混突然扑哧一笑,此人已经被打成了个血葫芦,连眼皮上都染了血,睫毛糊在一起,眼睛只能微微睁开一条缝儿,可就是那眼缝儿里,正透着一股狡黠,丝毫不像一个被打得半死之人的眼光。

    不知为何,那目光让弥光心底生出一阵寒意,与此同时,为首的混混突然一抬手将弥光的手打翻,银元叮叮当当落在地上。

    “这位老表,”弥光深吸了口气,知道今日是免不了一场血战,“钱都不要,那买卖可就不好做了。”

    “是,这年头买卖的确不好做,既然你也这么觉得,不如……”为首的混混哈哈大笑道:“就把你这赌肆的生意让给我们替你打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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