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披盔戴甲
在这青帮之中,没几个人知道弥光是女儿身,但是有个很奇怪的人知道,那个人叫袁兢。
这毕竟不是花木兰的剧本,女儿家扮作男身,确实是够古怪的事情,但是在弥光看来,也比不上袁兢的古怪。
袁兢,大概是青帮之中最不同寻常的存在,且不说他的身世,尽管曾有人阴阳怪气地说他自诩天子后人,但是至少弥光并未在袁兢身上看到任何自认为种族高贵的惺惺作态,毕竟弥光生在那样的家庭,一个人是否存在因为虚无的荣光而高高在上的行为举动,她是最能辨识出来的。
之所以让弥光感觉到袁兢与他人不同的,是袁兢身上的气质。
什么叫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一点大概只有袁兢能够亲身诠释出来。
袁兢的身边有着大把大把的女人,因他年纪小小却是青帮中的大阿爸,无数年纪远大于他的人都要俯首称臣;因他相貌堂堂,一身高贵气息,可举手投足之间却又肆意不羁,他愿穿着一身锦缎苏绣坐在尘土飞扬的路边,不管那衣裳价格几何,就只因他愿意,他开心;又因他学识渊博,张口闭口都是典故,字里行间都是文章,眉眼之间,又都是荡气回肠的过往。
可是袁兢谁都不爱。
弥光见过袁兢身边那么多的女人,也巧了,弥光也是女人,她最能看出袁兢的爱与不爱。
袁兢说,爱情是一种虚无的东西,不像是现银、洋楼、福寿膏,甚至不像街边的麻料、青菜、小云吞,爱情看不见摸不着,哪怕近在咫尺,却也好似远在天边。
正因它虚无,永远没办法真真切切地握在手里,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追着抢着,只为了一时之间的通体舒畅飞上云端。
爱情太好笑,但袁兢不好笑,所以他总是个罗曼蒂克的常胜将军。
就像弥光和袁兢在青帮中人里都是异类般,他们两个的关系,也很异类。
弥光喜穿男衣,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她也沾染上了些男人的习惯,青楼里的姑娘她也抱得,上好的竹叶青她也喝得,赌坊里的骰子她也耍得,大概因为如此才拉近了她和袁兢的关系,毕竟大家喜欢的东西几近无差。
倒是至于日日泡在酒坛子里的袁兢是否清楚认识到弥光是个女人,这也不重要了。
他们是好朋友,袁兢是弥光最好的女性朋友,弥光也是袁兢最好的男性朋友,毕竟,有趣的人,都喜欢与自己一般同样有趣的人相交在一起。
那么,问题就因此而生了,弥光很好奇,袁兢是真的喜欢上了叶休仪?那个浪荡不羁的袁兢,居然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了?
这真是好生蹊跷。
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袁兢也不好对弥光解答,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
袁兢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苗女叶休仪,他只知道,在自己凄冷的人生中,叶休仪就这么出现了,像一团火。
一团……在寂夜中缓缓绽放、在床笫间疯狂燃烧、在朝阳下又谦卑俯首的火。
说不上什么喜欢与否,也谈不上会喜欢多久,可袁兢就是愿意和叶休仪在一起,他喊着她的名字,“休仪”、“休仪”,一声接着一声,光是那两个音符,就能令他感到喜悦。
弥光之所以发现这一点,是因袁兢变了,那双总是冷若冰霜的眼睛里出现了暖洋洋的柔软,好像一团小小的火焰,她知道是因为叶休仪的身影在袁兢的眼瞳之中。
袁兢享受着眼瞳之中的柔光,一个转身就能看到叶休仪在身边或站或坐,清澈的眉眼毫无焦距地望着某个方向,静静地在想着什么,光是这一点就让袁兢感觉此生再无他求。
不过,袁兢不许他人见到叶休仪,除了弥光。
若是换做他人登门,袁兢必然是要嘱咐休仪留在小楼里,自己则假装根本没有这个人一般,恢复往常的眼光出去见人,倒是只有弥光可以随意进出那小楼。
“怎么说呢?”袁兢只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绸缎褂子,懒洋洋地靠在罗汉床上,休仪好似只猫儿似的,盘腿坐在他身边,转头望向窗外,仍旧是那般安静,好似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是将一只手随意搭在袁兢肩头,时不时以指尖把弄着袁兢后颈短而坚硬的头发茬儿,袁兢则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腿上,偶尔轻抚一下,所有的动作如呼吸般带着不刻意的自然,他歪着头望着弥光,突然咧嘴一笑道:“男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金屋藏娇这种事情,又不是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做过。”
袁兢脸上挂着的是他那招牌式的笑容,弥光总觉得那笑容古怪,但是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后来想了又想,在某天离开袁兢府邸时,刚出大门,弥光突然想明白了。
那笑容好似太极,一招一式之中,不动声色地拒人千里,正因如此,即便是笑容都会让人感到冷若冰霜。
但如今呢,只要是有叶休仪在身边,就连这招牌式的笑容都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一想到这一点,弥光便想笑,她今日是以青帮中人身份出现,脚上踢踢踏踏地穿着一双短靴,因不想被人看出是女儿身,故而那鞋子大了几个码子,里面垫着厚厚的鞋垫,走起来好似拖着只船,可穿了几次之后,反倒被弥光意外地找到了一种适合她的不羁潇洒。
青帮中人自诩江湖人,讲究老做派,大阿爸们都喜欢穿长袍马褂,唯独弥光不爱,她或是短打装扮,或是马靴西裤再配上件风衣或大氅,这样一来能令她的身材与男人相差较小,穿得多了、惯了,人和衣服达成了一种共生共融,这一身打扮也就成了她自己的风格,说来好笑,不少飘门女子还在私下里打听弥光的消息,经常被袁兢拿来当成笑话说。
是衣裳成就了弥光,还是弥光成就了这一身行头,说来都不重要了,只见她此时已经脱了大氅,翘着二郎腿,羊毛料的西裤塞进马靴里,一条腿横着,白皙的手叩在膝头,轻轻地一下下敲着。
“你这般看我作何?”
弥光的笑容意味深长,倒是头一次令袁兢不自在起来,他微微挺直身子望向弥光,只见弥光突然咧嘴一笑。
“我看,你不是怕别人见到你的休仪,你是怕别人见到你。”
于袁兢而言,叶休仪的存在,令这座小楼开始有了温度,他的身心都在这里变得柔软,可他不能将这份柔软暴露在世人眼中。
一旦离开这小楼,外面的世界就是战场了,袁兢必须披盔戴甲。
这毕竟不是花木兰的剧本,女儿家扮作男身,确实是够古怪的事情,但是在弥光看来,也比不上袁兢的古怪。
袁兢,大概是青帮之中最不同寻常的存在,且不说他的身世,尽管曾有人阴阳怪气地说他自诩天子后人,但是至少弥光并未在袁兢身上看到任何自认为种族高贵的惺惺作态,毕竟弥光生在那样的家庭,一个人是否存在因为虚无的荣光而高高在上的行为举动,她是最能辨识出来的。
之所以让弥光感觉到袁兢与他人不同的,是袁兢身上的气质。
什么叫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一点大概只有袁兢能够亲身诠释出来。
袁兢的身边有着大把大把的女人,因他年纪小小却是青帮中的大阿爸,无数年纪远大于他的人都要俯首称臣;因他相貌堂堂,一身高贵气息,可举手投足之间却又肆意不羁,他愿穿着一身锦缎苏绣坐在尘土飞扬的路边,不管那衣裳价格几何,就只因他愿意,他开心;又因他学识渊博,张口闭口都是典故,字里行间都是文章,眉眼之间,又都是荡气回肠的过往。
可是袁兢谁都不爱。
弥光见过袁兢身边那么多的女人,也巧了,弥光也是女人,她最能看出袁兢的爱与不爱。
袁兢说,爱情是一种虚无的东西,不像是现银、洋楼、福寿膏,甚至不像街边的麻料、青菜、小云吞,爱情看不见摸不着,哪怕近在咫尺,却也好似远在天边。
正因它虚无,永远没办法真真切切地握在手里,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追着抢着,只为了一时之间的通体舒畅飞上云端。
爱情太好笑,但袁兢不好笑,所以他总是个罗曼蒂克的常胜将军。
就像弥光和袁兢在青帮中人里都是异类般,他们两个的关系,也很异类。
弥光喜穿男衣,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她也沾染上了些男人的习惯,青楼里的姑娘她也抱得,上好的竹叶青她也喝得,赌坊里的骰子她也耍得,大概因为如此才拉近了她和袁兢的关系,毕竟大家喜欢的东西几近无差。
倒是至于日日泡在酒坛子里的袁兢是否清楚认识到弥光是个女人,这也不重要了。
他们是好朋友,袁兢是弥光最好的女性朋友,弥光也是袁兢最好的男性朋友,毕竟,有趣的人,都喜欢与自己一般同样有趣的人相交在一起。
那么,问题就因此而生了,弥光很好奇,袁兢是真的喜欢上了叶休仪?那个浪荡不羁的袁兢,居然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了?
这真是好生蹊跷。
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袁兢也不好对弥光解答,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
袁兢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苗女叶休仪,他只知道,在自己凄冷的人生中,叶休仪就这么出现了,像一团火。
一团……在寂夜中缓缓绽放、在床笫间疯狂燃烧、在朝阳下又谦卑俯首的火。
说不上什么喜欢与否,也谈不上会喜欢多久,可袁兢就是愿意和叶休仪在一起,他喊着她的名字,“休仪”、“休仪”,一声接着一声,光是那两个音符,就能令他感到喜悦。
弥光之所以发现这一点,是因袁兢变了,那双总是冷若冰霜的眼睛里出现了暖洋洋的柔软,好像一团小小的火焰,她知道是因为叶休仪的身影在袁兢的眼瞳之中。
袁兢享受着眼瞳之中的柔光,一个转身就能看到叶休仪在身边或站或坐,清澈的眉眼毫无焦距地望着某个方向,静静地在想着什么,光是这一点就让袁兢感觉此生再无他求。
不过,袁兢不许他人见到叶休仪,除了弥光。
若是换做他人登门,袁兢必然是要嘱咐休仪留在小楼里,自己则假装根本没有这个人一般,恢复往常的眼光出去见人,倒是只有弥光可以随意进出那小楼。
“怎么说呢?”袁兢只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绸缎褂子,懒洋洋地靠在罗汉床上,休仪好似只猫儿似的,盘腿坐在他身边,转头望向窗外,仍旧是那般安静,好似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是将一只手随意搭在袁兢肩头,时不时以指尖把弄着袁兢后颈短而坚硬的头发茬儿,袁兢则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腿上,偶尔轻抚一下,所有的动作如呼吸般带着不刻意的自然,他歪着头望着弥光,突然咧嘴一笑道:“男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金屋藏娇这种事情,又不是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做过。”
袁兢脸上挂着的是他那招牌式的笑容,弥光总觉得那笑容古怪,但是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后来想了又想,在某天离开袁兢府邸时,刚出大门,弥光突然想明白了。
那笑容好似太极,一招一式之中,不动声色地拒人千里,正因如此,即便是笑容都会让人感到冷若冰霜。
但如今呢,只要是有叶休仪在身边,就连这招牌式的笑容都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一想到这一点,弥光便想笑,她今日是以青帮中人身份出现,脚上踢踢踏踏地穿着一双短靴,因不想被人看出是女儿身,故而那鞋子大了几个码子,里面垫着厚厚的鞋垫,走起来好似拖着只船,可穿了几次之后,反倒被弥光意外地找到了一种适合她的不羁潇洒。
青帮中人自诩江湖人,讲究老做派,大阿爸们都喜欢穿长袍马褂,唯独弥光不爱,她或是短打装扮,或是马靴西裤再配上件风衣或大氅,这样一来能令她的身材与男人相差较小,穿得多了、惯了,人和衣服达成了一种共生共融,这一身打扮也就成了她自己的风格,说来好笑,不少飘门女子还在私下里打听弥光的消息,经常被袁兢拿来当成笑话说。
是衣裳成就了弥光,还是弥光成就了这一身行头,说来都不重要了,只见她此时已经脱了大氅,翘着二郎腿,羊毛料的西裤塞进马靴里,一条腿横着,白皙的手叩在膝头,轻轻地一下下敲着。
“你这般看我作何?”
弥光的笑容意味深长,倒是头一次令袁兢不自在起来,他微微挺直身子望向弥光,只见弥光突然咧嘴一笑。
“我看,你不是怕别人见到你的休仪,你是怕别人见到你。”
于袁兢而言,叶休仪的存在,令这座小楼开始有了温度,他的身心都在这里变得柔软,可他不能将这份柔软暴露在世人眼中。
一旦离开这小楼,外面的世界就是战场了,袁兢必须披盔戴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