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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邪月与烈阳北上

    巨神峰,一片位于瓦罗兰中部的神秘地域,这里常年与世隔绝,属于瓦罗兰最神秘的地域。

    传说中,巨神峰是整个符文之地最接近天穹的地方,而在那上面,则居住着一群古老的巨神,而任何能够面见巨神的生灵,将会得到永恒不朽的生命。

    这样的传说吸引着无数朝圣者,探险家的到来,毕竟,那是令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永生,但他们真正能够登上神峰,见证传奇的几乎是千不存一。

    没有人知道那巍峨的群山的顶端,究竟有怎样的神秘存在,就连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巨神峰山脚的游牧民族也不清楚这一点。

    只有烈阳族,或许知道——但也仅仅是或许。

    烈阳族来自于唯一一个世代居住在巨神峰中下层的游牧民族——斯坦帕,实际上称他们为战斗民族更为合适,假如方圆千里大大小小的部落非要选出一个领袖的话,那么斯坦帕族定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大族。

    斯坦帕人的战斗力自然毋庸置疑,就算是诺克萨斯和德玛西亚最强悍的边军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尽管他们看上去乱哄哄的就像是一群蛮族。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斯坦帕人修建了高耸的神殿,奉献给那些古老相传的巨神,但就算是巨神,在他们眼中也有高下之分,无疑,太阳神在他们看来是最为至高的存在。

    唯有能够登上巨神峰顶,接受巨神的传承意志,才能够成为光荣的烈阳族,而在烈阳族,最为强大的战士则被称作——潘森!

    烈阳族的战斗武装被称作钢铁烈阳,他们手持绘有火红大鸟的盾牌,与古老的斗剑长矛,他们信奉传统,并且无惧一切,而每一代潘森,都是钢铁烈阳当之无愧的领袖。

    当然,或许这一代有所不同。

    这一代的潘森头衔本应从一男一女两人中抉择而出,胜者为王,在所有人的崇拜下高举“潘森”所传承的长矛与盾牌,败者为寇,以鲜血缔造胜利者的荣耀。

    但是,少女放弃了同潘森之间的争斗,出于友情?或者说出于爱情?或者说出于信念?这些都无人可知,但这样的行为无疑宣告了自己接受死亡的命运。

    在刽子手的屠刀下,少女平静地迎接着死亡,但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束耀眼炫目的太阳光芒投射而下——她成为了第一个被太阳所选中的战士。

    于是,烈阳族奉她为神选之人,将古老的太阳勇士所佩戴的战甲,神剑与盾牌赠予了她,从此,她便成为了人人敬畏的曙光女神——雷欧娜。

    从此,她与潘森并列成为了钢铁烈阳的首领,而出于愧疚,潘森也对她言听计从。

    这一天,雷欧娜从角斗场上归来,她穿着金色的铠甲,耀眼的金色卷发披散在肩上,就像真的太阳那样迷人耀眼。

    “雷欧娜......你的妹妹,她好像回来了。”潘森跟在她的身后,表情诺诺,突然低声道。

    雷欧娜猛然间回过头,惊喜道:“黛安娜回来了?”

    “是啊......我刚听手下一个小伙子说的。”

    “她在哪?”雷欧娜迫不及待地问道。

    潘森:“她......好像去找长老了。”

    雷欧娜脸色一变,随手将手中的太阳之剑与烈阳之盾扔给了潘森,她的脚步有些沉重,铿锵的铠甲碰撞出沉重的闷响,她就穿着这样的甲胄跑得飞快。

    砰——

    长老所居住的神坛门被打开了,雷欧娜呆呆地望着神殿中,那一片血泊,手持弯月长刀的少女有着雪白的长发,她缓缓地转过头,用冰冷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她。

    “你来了,雷欧娜。”她的脸上有诡异的图腾,弯月一样银白的铠甲笼罩在她的身上——这是烈阳族所不允许的颜色。

    “你......做了什么?”雷欧娜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她咬紧了嘴唇,根本无法相信眼前的场景。

    黛安娜转过身,迅速地离开了,她没有同雷欧娜纠缠的意思,她知道,自己的这个姐姐看起来不过是个柔软的女人,实际上却比钢铁还要坚硬——也更加难缠。

    “站住!”雷欧娜飞快地追了上去,但黛安娜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她沉重的甲胄此时成了负担,使得她根本追不上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渐渐远去。

    是夜,观星者宣布:一轮邪月正在冉冉升起,所有烈阳族的战士都要与之而斗争!

    不久后,一支钢铁烈阳的小队在雷欧娜与潘森的率领下,离开了巨神峰,向着观星者推测的,那邪月气息最为浓郁的东北方向行去。

    ——————

    “御风剑术我虽然并不精通,但想来同疾风剑术是一样的道理。”

    “御风以剑御风,而不是以风御剑,二者之间差距极大,或许一些修行风属性魔法的法师也能凭借对风奥义的理解,使出两手御风剑术里的招式,但这之间看似一样,实际上仍是不同的。”

    “我们疾风道馆,习的是剑,风是我们的特色,是我们区别于辉夜,燃火,奔雷之间的根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根就变成了风而不再是剑。”

    “无论怎么变,御风剑术仍然是一门剑术,两者之间谁更重,我希望你能权衡明白。”

    “好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了。”

    亚索从馆主的道场中走出,长出了一口气,在他看来,馆主所说的这些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以他的天分,馆主的谆谆教诲有时候都不免显得太过罗嗦了些。

    回到自己独居的院落,他将手中的疾风之刃放到了桌上,然后面带喜色地从桌上拿起了那壶酒。

    “大哥真够意思!”不用多想,这酒定然是永恩送来的,永恩比自己大三岁,疾风道馆二十出师,自己还差小半年的时间,但永恩却已经出师开始做任务整整三年了。

    而永恩自然对自己这个弟弟的性情再了解不过了,因此每当他完成任务返回道馆的时候,都会特地给他带一壶醇酿以慰酒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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