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星光
定制魂铠的拍卖使得拍卖会在一次的沸腾,只不过这一切都是表面的现象,早在拍卖会开始之前,这个名额已经被内定好,就算出到天价也不要紧,沙达与拍卖行都不用为这笔钱操心,因为沙达要为大剑豪谢霸制作魂铠,他原先就是杀手工会与佣兵工会的暗线,所以拍卖行不会收取所谓的手续费,而沙达也不需要他直接出钱,而是需要他为自己效力。
在接到军令的十日中,沙达一直忙碌着,没有一刻空闲,等到出之日,看着自己砸下的金山银山变成了一支强悍得恐怖的部队,沙达满怀欣慰,觉得自己的一番心血没有白费,等到这支部队在战场上露出锋利的爪牙时,绝对能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今日就是军部调派“散兵游勇”们上前线的最后期限,一些为了挣取军功的世家也准备整装待,一时间青云城之内的飞艇以及飞行坐骑都像是要过冬的候鸟,密密麻麻的向着远方飞去,正当沙达想大手一挥让部队开拔时,却被一人拦了下来。
慕容晴天满脸羡慕的看着沙达,他的羡慕也许为了沙达能奔赴战场,也许是为沙达组建的部队,也许是为他们那豪华的装备,不过羡慕归羡慕,对于沙达安危的牵挂也是真挚的,所以略带些忧虑也是可以理解的。
慕容晴天把一只手放在沙达的肩膀道:“兄弟,我这次不能随同你出征真是遗憾啊,希望您能理解。”
沙达笑着道:“你现在是王储之身,怎么能随便出征,那不是啪啪的打我们这些臣子们的脸吗?你放心,只要我还在,一定不会让魔族的军队好过。”
“我相信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说完之后,慕容晴天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沙达。
沙达知道,这是慕容晴天赠予自己的礼物,他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件披风,不过这件披风并不一般,而是使用王族的血液炼化而成的魔法披风。
“这个是血魂披风?”
慕容晴天点点头道:“是,这一次我不能随你奔赴战场,实属无奈,也有些愧疚,前阵子接到你要出征的消息,我就让宫廷的法师们帮我炼制了这一件披风,我为它取名为星光,就让这片星光替我伴你远途吧,希望你凯旋之日,我们再一次能把酒言欢!”
沙达笑了笑,把披风递给他:“那就帮我披上,这么炫酷的披风而且还是王储赠送的披风,怎么能不拿出来炫耀一下呢。”
慕容晴天无奈的摇摇头,这家伙还真会蹬鼻子上脸,好吧,看他要为王国拼命的份上,就让他嘚瑟一次。
当慕容晴天接过星光时,披风上的魔纹开始闪烁起来,沙达眼神一凝,有些湿润了。
血魂装备是一种本命装备,炼制的时候需要王族之人的血液加入才行,当血液的主人触碰到的时候就会起反应,看到这个情形,沙达就知道这件星光就是用慕容晴天的血液炼制而成,而要制成怎么大的一件装备,需要的血液可不少,甚至已经快要到达人体能够承受的极限。
慕容晴天为自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可想而知对自己的情谊有多么的深厚。
为沙达披好披风,慕容晴天看到沙达有些伤感,于是也就猜测得出他是为了什么。
“大军出征,怎么显露儿女姿态,赶快收起,希望你替我多杀一些敌人。”
沙达含泪点点头道:“我会的!”
为了不让其余人看到自己失态,沙达只能转身用力的一挥手大喊道:“开拔!”
“万胜!万胜!”
沙达的部队迅的登上一个特制的飞艇,而沙达就是最后一个要登上飞艇之人,只不过在他登上飞艇之后,回头看了一眼慕容晴天道:
“青云皓月高千里,不如晴天赠我情!”
慕容晴天笑着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个吟游诗人临别还回赠一句诗词,不过似乎还不完整,看来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填满,应该就会是一名流千古的好诗,自己的血可不能白流啊。
正当沙达一行刚刚启程,此时的雪狼谷要塞却开始变得“狂暴起来”,因为魔族的军团已经正式来临。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干活,城墙每加高一尺,你们的小命就会多活一天,甚至还有命回家抱孙子!”
随着军官手中的皮鞭一挥,小兵们收起乱七八糟的心思,开始专心致志的干起手里的活,生活在这片大6上,对于魔族的危害都是从小耳濡目染,已经极其熟悉,不少人甚至在魔族战场上经历过好几回了,他们知道,与魔族的战争向来都是不死不休,一旦战败,连尸都不会有,更别奢望投降什么的,要做的就是拼死一搏。
雪狼谷要塞在知道魔族将要来的临消息后,对于要塞的加固一直都没有停下过,原先十五丈高的城墙已经加高到二十丈,甚至还加入不少阻魔的材料,不过看着眼前的阵势,依然还是觉得心里没谱啊,毕竟这一次来的魔族实在是太多了。
原先的要塞军团长邓州阳看着面前的大军喃喃道:“雪狼谷到底有什么宝贝啊,老子在这十多年了,连一个金子都没捞着,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看眼前的架势,难道魔族都倾巢而出了吗?”
抱怨与吐槽一番后,心里没觉得好过,反而更加沉重,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扭头望去,一个高大沉稳的身形映入眼帘,看到来人,邓州阳心中的焦躁与不安才渐渐平息。
来人叫做轩辕利剑也是雪狼谷要塞刚上任的主帅,他也是一个传承者,得到的就是武安君李牧的传承。
邓州阳向李牧行完礼后道:“大帅,这次魔族的规模够大的,情报上说有近乎十个集团军,这和云涌荆轲的情报完全一致,真搞不懂他们这是为什么?”
轩辕利剑淡然的道:“无论他们有什么企图,这都不是我们现在猜度得出的,当务之急就是抵御好魔族的第一波进攻,不过……”
“不过什么?”
轩辕利剑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摇头道:“对面的主将排兵布阵极其高明,魔族整齐有序这和以往魔族的习惯极其不同,并且这一次很有耐心迟迟不攻击,令人捉摸不透啊。”
邓州阳笑哈哈哈的道:“对方主将迟迟不攻,那就是因为荆轲行刺得手重创与他,这才使得魔族暂缓进攻。”
“不太像……也许我们遗漏了什么。”
离雪狼谷要塞五十里的地方有一片群山,此群山名叫四联山,而最高的狼头峰上此时矗立着两道身影。
一人用绷带缠着一只胳膊面色苍白,看起来像是受了重伤未愈,他就是此次魔族统帅邪少,而地狱男爵在离他身后数步的地方静静的陪同。
邪少邪邪一笑道:“人类还真是看得起我,竟然派李牧来和我交手,看来这一次不会太寂寞了。”
地狱男爵带着疑惑问:“邪少,为什么你明明知道那个季东阳有问题,还让他行刺你,当时我们明明已经有防备,为何还要故意让他得手?害得你受这么重的伤,值得吗?”
“当然值得,只用小小的代价,就能省下差不多几个军团的伤亡,更加利于我们今后的部署,这笔买卖值啊。”
看着日益变高的要塞,邪少轻声道:“好戏现在才正式开始了。”
在接到军令的十日中,沙达一直忙碌着,没有一刻空闲,等到出之日,看着自己砸下的金山银山变成了一支强悍得恐怖的部队,沙达满怀欣慰,觉得自己的一番心血没有白费,等到这支部队在战场上露出锋利的爪牙时,绝对能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今日就是军部调派“散兵游勇”们上前线的最后期限,一些为了挣取军功的世家也准备整装待,一时间青云城之内的飞艇以及飞行坐骑都像是要过冬的候鸟,密密麻麻的向着远方飞去,正当沙达想大手一挥让部队开拔时,却被一人拦了下来。
慕容晴天满脸羡慕的看着沙达,他的羡慕也许为了沙达能奔赴战场,也许是为沙达组建的部队,也许是为他们那豪华的装备,不过羡慕归羡慕,对于沙达安危的牵挂也是真挚的,所以略带些忧虑也是可以理解的。
慕容晴天把一只手放在沙达的肩膀道:“兄弟,我这次不能随同你出征真是遗憾啊,希望您能理解。”
沙达笑着道:“你现在是王储之身,怎么能随便出征,那不是啪啪的打我们这些臣子们的脸吗?你放心,只要我还在,一定不会让魔族的军队好过。”
“我相信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说完之后,慕容晴天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沙达。
沙达知道,这是慕容晴天赠予自己的礼物,他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件披风,不过这件披风并不一般,而是使用王族的血液炼化而成的魔法披风。
“这个是血魂披风?”
慕容晴天点点头道:“是,这一次我不能随你奔赴战场,实属无奈,也有些愧疚,前阵子接到你要出征的消息,我就让宫廷的法师们帮我炼制了这一件披风,我为它取名为星光,就让这片星光替我伴你远途吧,希望你凯旋之日,我们再一次能把酒言欢!”
沙达笑了笑,把披风递给他:“那就帮我披上,这么炫酷的披风而且还是王储赠送的披风,怎么能不拿出来炫耀一下呢。”
慕容晴天无奈的摇摇头,这家伙还真会蹬鼻子上脸,好吧,看他要为王国拼命的份上,就让他嘚瑟一次。
当慕容晴天接过星光时,披风上的魔纹开始闪烁起来,沙达眼神一凝,有些湿润了。
血魂装备是一种本命装备,炼制的时候需要王族之人的血液加入才行,当血液的主人触碰到的时候就会起反应,看到这个情形,沙达就知道这件星光就是用慕容晴天的血液炼制而成,而要制成怎么大的一件装备,需要的血液可不少,甚至已经快要到达人体能够承受的极限。
慕容晴天为自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可想而知对自己的情谊有多么的深厚。
为沙达披好披风,慕容晴天看到沙达有些伤感,于是也就猜测得出他是为了什么。
“大军出征,怎么显露儿女姿态,赶快收起,希望你替我多杀一些敌人。”
沙达含泪点点头道:“我会的!”
为了不让其余人看到自己失态,沙达只能转身用力的一挥手大喊道:“开拔!”
“万胜!万胜!”
沙达的部队迅的登上一个特制的飞艇,而沙达就是最后一个要登上飞艇之人,只不过在他登上飞艇之后,回头看了一眼慕容晴天道:
“青云皓月高千里,不如晴天赠我情!”
慕容晴天笑着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个吟游诗人临别还回赠一句诗词,不过似乎还不完整,看来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填满,应该就会是一名流千古的好诗,自己的血可不能白流啊。
正当沙达一行刚刚启程,此时的雪狼谷要塞却开始变得“狂暴起来”,因为魔族的军团已经正式来临。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干活,城墙每加高一尺,你们的小命就会多活一天,甚至还有命回家抱孙子!”
随着军官手中的皮鞭一挥,小兵们收起乱七八糟的心思,开始专心致志的干起手里的活,生活在这片大6上,对于魔族的危害都是从小耳濡目染,已经极其熟悉,不少人甚至在魔族战场上经历过好几回了,他们知道,与魔族的战争向来都是不死不休,一旦战败,连尸都不会有,更别奢望投降什么的,要做的就是拼死一搏。
雪狼谷要塞在知道魔族将要来的临消息后,对于要塞的加固一直都没有停下过,原先十五丈高的城墙已经加高到二十丈,甚至还加入不少阻魔的材料,不过看着眼前的阵势,依然还是觉得心里没谱啊,毕竟这一次来的魔族实在是太多了。
原先的要塞军团长邓州阳看着面前的大军喃喃道:“雪狼谷到底有什么宝贝啊,老子在这十多年了,连一个金子都没捞着,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看眼前的架势,难道魔族都倾巢而出了吗?”
抱怨与吐槽一番后,心里没觉得好过,反而更加沉重,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扭头望去,一个高大沉稳的身形映入眼帘,看到来人,邓州阳心中的焦躁与不安才渐渐平息。
来人叫做轩辕利剑也是雪狼谷要塞刚上任的主帅,他也是一个传承者,得到的就是武安君李牧的传承。
邓州阳向李牧行完礼后道:“大帅,这次魔族的规模够大的,情报上说有近乎十个集团军,这和云涌荆轲的情报完全一致,真搞不懂他们这是为什么?”
轩辕利剑淡然的道:“无论他们有什么企图,这都不是我们现在猜度得出的,当务之急就是抵御好魔族的第一波进攻,不过……”
“不过什么?”
轩辕利剑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摇头道:“对面的主将排兵布阵极其高明,魔族整齐有序这和以往魔族的习惯极其不同,并且这一次很有耐心迟迟不攻击,令人捉摸不透啊。”
邓州阳笑哈哈哈的道:“对方主将迟迟不攻,那就是因为荆轲行刺得手重创与他,这才使得魔族暂缓进攻。”
“不太像……也许我们遗漏了什么。”
离雪狼谷要塞五十里的地方有一片群山,此群山名叫四联山,而最高的狼头峰上此时矗立着两道身影。
一人用绷带缠着一只胳膊面色苍白,看起来像是受了重伤未愈,他就是此次魔族统帅邪少,而地狱男爵在离他身后数步的地方静静的陪同。
邪少邪邪一笑道:“人类还真是看得起我,竟然派李牧来和我交手,看来这一次不会太寂寞了。”
地狱男爵带着疑惑问:“邪少,为什么你明明知道那个季东阳有问题,还让他行刺你,当时我们明明已经有防备,为何还要故意让他得手?害得你受这么重的伤,值得吗?”
“当然值得,只用小小的代价,就能省下差不多几个军团的伤亡,更加利于我们今后的部署,这笔买卖值啊。”
看着日益变高的要塞,邪少轻声道:“好戏现在才正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