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9章:狂野之情毫不保留
轰!
古琦一拳轰杀朝她袭击而来的一头旱魃,身上沾满了旱魃的血迹。
沈逍此刻刚好踏空而来,看到这一幕,笑着摇摇头,身为巨神族后裔,即便是个女孩子,也不是柔弱的存在。
刚才那一拳之力,都有先天五层的实力。
古琦在轰杀掉一头旱魃之后,却没有注意到身侧另一头旱魃朝着一爪子拍来。
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抵挡,估计这被击中,即便不死也得重伤。
在这样的大战中,一旦重伤,就没有存活的可能。
砰!
在古琦惊讶的神色中,一道劲气打来,那头旱魃顷刻间一命呜呼,倒地身亡。
沈逍闪身落在古琦身边,带着她一个纵跃回到房间门口,将她交给雪穗。
“雪穗,你照顾好她。这种大战,是男人们的战斗,女人留在后方比较安全。”
说完之后,沈逍朝着古琦笑着点下头,再次踏空而起,朝着旱魃大军攻杀过去。
古琦还想要去冲杀,但被雪穗拦住了,小声说了几句话后,古琦点点头,双眼凝望着沈逍的身影,充满了爱意。
这些旱魃实力并不算太强,攻击力都在先天境上。但对于这个部落来说,却也是一大灾难。
就算最后可以打退旱魃大军,估计,部落也得损失惨重,即便不折损过半,也差不多。
沈逍懒得单独出手袭杀,那样效率太低,直接纵身来到旱魃大军之中。
所有部落众人看到沈逍就这么闯入旱魃大军内部,全都发出一声叹息,在他们看来,这是找死行为。
可下一刻,他们就瞪大了双眼。
只见,在沈逍四周,方圆十米范围内,出现无尽的青光剑气,纵横交错。
凡是青光剑气所过,皆是一团血雾升腾,那些旱魃全被剑气斩杀,变成一地血肉。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有二十多头旱魃被无情碾杀,变成血雾。
沈逍的剑之领域,斩杀这些旱魃,就跟刀切豆腐一般,一点障碍都没有。
呼!
这一下,所有部落众人全都惊呼出声,纷纷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幕。
内心惊骇莫名,这个新来的年轻人,居然如此强悍无匹!
同时,也对古琦的眼光暗暗赞许,选择这个年轻人当自己的男人,真是选对了。
很多之前对沈逍看不惯的族人,认为他是个外来人,根本不配拥有巨神族后裔部落之花,此刻全都沉默无言,自惭形秽。
就在部落族人以为沈逍已经够勇猛之时,却见沈逍再次凌冽出手,让他们震撼的彻底不知所语。
旱魃大军如潮水一般涌来,沈逍的剑之领域虽然强悍无匹,但只能覆盖十米范围。
十米之外,就无法有效杀敌。
这样一来,效率太慢。
“一念化虚无!”
沈逍直接动用最强秘术,抬手一指,至臻境气息弥漫出去,一念术神通,杀敌皆在沈逍一念之中。
轰轰轰……
犹如气体轰爆一般,以沈逍为中心向着四周快速蔓延。
方圆百米范围内,全是一地尸体,再无一头旱魃存留站立。
剩余的数十头旱魃,幸免于难,仓皇而逃,不敢再战。
沈逍一战成名,赢得巨神族后裔部落所有族人的敬仰和拥戴,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激和敬意。
可惜,沈逍一句也听不懂,但能感受到他们传递而来的感激之情。
古琦惊讶的长大了嘴巴,沈逍这种杀敌的方式和手段,她根本就没有见识过。
完全是一片屠杀,毫无压力的碾杀敌人。
快速奔跑过去,一下子扑倒在沈逍怀里,紧紧环抱住他,完全看不到女孩子的娇羞模样。
这种原始部落之中长大的女孩子,完全不知道女孩子的矜持为何物,更不知道娇羞是用来干嘛的。
狂野之情毫不保留的表达出来,对于自己的感情从来不加掩饰,属于热情奔放的那种类型。
想爱就爱,想爱就去爱,没有羞愧,不敢表达。
不过,倒是让沈逍有些难为情起来,如此狂野的性格,他还有点适应不了。
好在,古琦也没有抱着他不松手,很快就松开怀抱。就在沈逍刚想要松口气之时,又被古琦拉着他的手,高高举起,向族人们展示什么。
只听到所有族人全都起身高喊,大声欢呼,也不知道喊了些什么。
还是雪穗过来为他做了解答,笑着说道:“你被他们认可,是巨神族的战神。若是用现代话语来讲,可以看做是英雄的意思。”
沈逍明白了,他们这是将他当成了英雄人物看待。
这时,古琦的哥哥,也就是部落首领那名壮汉,来到沈逍面前,大笑着一拳捶打在他的胸前,然后又捶打了下他的心口位置,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
沈逍听的是只皱眉头,内心大呼,拜托你们,能不能讲点自己能听懂的,就算不说华夏语,来两句国际流行语,英语也行啊。
“首领说,你是部落的战神,将妹妹交给你他放心。而且,古琦选择了你,也是他这个当哥哥的骄傲,更是整个部落的骄傲。”
雪穗知道沈逍听不懂,笑着给翻译过来。
沈逍一阵咧嘴,内心暗道,这若是真跟古琦来那个了,没有点语言沟通,还怎么配合好。总不能让雪穗站在一边,给充当翻译吧。
不过,拉上雪穗一起加入战斗,也不错。
部落的一场危机,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过去,因为沈逍的凌冽出手,大幅度强势灭杀旱魃大军,部落损失较小,还是历来损失最少的一次。
相比较之前的损伤,这点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天,壮汉就发动族人去寻找金丝雀的下落,这是之前说好的,更是为了报答沈逍昨晚的救助之恩。
三天之后,有个族人兴高采烈的带回来一只金丝雀,可惜不是变异的那种。
而且,沈逍也有些哭笑不得,他要的不是捕捉金丝雀,而是想要通过金丝雀,找到它的巢穴,从其中得到鹊丝金。
不过,这些族人倒也实诚,直接将金丝雀给活捉了回来。
他们只是近身战厉害,金丝雀可是飞禽,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捉住的,真是费脑筋。
古琦一拳轰杀朝她袭击而来的一头旱魃,身上沾满了旱魃的血迹。
沈逍此刻刚好踏空而来,看到这一幕,笑着摇摇头,身为巨神族后裔,即便是个女孩子,也不是柔弱的存在。
刚才那一拳之力,都有先天五层的实力。
古琦在轰杀掉一头旱魃之后,却没有注意到身侧另一头旱魃朝着一爪子拍来。
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抵挡,估计这被击中,即便不死也得重伤。
在这样的大战中,一旦重伤,就没有存活的可能。
砰!
在古琦惊讶的神色中,一道劲气打来,那头旱魃顷刻间一命呜呼,倒地身亡。
沈逍闪身落在古琦身边,带着她一个纵跃回到房间门口,将她交给雪穗。
“雪穗,你照顾好她。这种大战,是男人们的战斗,女人留在后方比较安全。”
说完之后,沈逍朝着古琦笑着点下头,再次踏空而起,朝着旱魃大军攻杀过去。
古琦还想要去冲杀,但被雪穗拦住了,小声说了几句话后,古琦点点头,双眼凝望着沈逍的身影,充满了爱意。
这些旱魃实力并不算太强,攻击力都在先天境上。但对于这个部落来说,却也是一大灾难。
就算最后可以打退旱魃大军,估计,部落也得损失惨重,即便不折损过半,也差不多。
沈逍懒得单独出手袭杀,那样效率太低,直接纵身来到旱魃大军之中。
所有部落众人看到沈逍就这么闯入旱魃大军内部,全都发出一声叹息,在他们看来,这是找死行为。
可下一刻,他们就瞪大了双眼。
只见,在沈逍四周,方圆十米范围内,出现无尽的青光剑气,纵横交错。
凡是青光剑气所过,皆是一团血雾升腾,那些旱魃全被剑气斩杀,变成一地血肉。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有二十多头旱魃被无情碾杀,变成血雾。
沈逍的剑之领域,斩杀这些旱魃,就跟刀切豆腐一般,一点障碍都没有。
呼!
这一下,所有部落众人全都惊呼出声,纷纷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幕。
内心惊骇莫名,这个新来的年轻人,居然如此强悍无匹!
同时,也对古琦的眼光暗暗赞许,选择这个年轻人当自己的男人,真是选对了。
很多之前对沈逍看不惯的族人,认为他是个外来人,根本不配拥有巨神族后裔部落之花,此刻全都沉默无言,自惭形秽。
就在部落族人以为沈逍已经够勇猛之时,却见沈逍再次凌冽出手,让他们震撼的彻底不知所语。
旱魃大军如潮水一般涌来,沈逍的剑之领域虽然强悍无匹,但只能覆盖十米范围。
十米之外,就无法有效杀敌。
这样一来,效率太慢。
“一念化虚无!”
沈逍直接动用最强秘术,抬手一指,至臻境气息弥漫出去,一念术神通,杀敌皆在沈逍一念之中。
轰轰轰……
犹如气体轰爆一般,以沈逍为中心向着四周快速蔓延。
方圆百米范围内,全是一地尸体,再无一头旱魃存留站立。
剩余的数十头旱魃,幸免于难,仓皇而逃,不敢再战。
沈逍一战成名,赢得巨神族后裔部落所有族人的敬仰和拥戴,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激和敬意。
可惜,沈逍一句也听不懂,但能感受到他们传递而来的感激之情。
古琦惊讶的长大了嘴巴,沈逍这种杀敌的方式和手段,她根本就没有见识过。
完全是一片屠杀,毫无压力的碾杀敌人。
快速奔跑过去,一下子扑倒在沈逍怀里,紧紧环抱住他,完全看不到女孩子的娇羞模样。
这种原始部落之中长大的女孩子,完全不知道女孩子的矜持为何物,更不知道娇羞是用来干嘛的。
狂野之情毫不保留的表达出来,对于自己的感情从来不加掩饰,属于热情奔放的那种类型。
想爱就爱,想爱就去爱,没有羞愧,不敢表达。
不过,倒是让沈逍有些难为情起来,如此狂野的性格,他还有点适应不了。
好在,古琦也没有抱着他不松手,很快就松开怀抱。就在沈逍刚想要松口气之时,又被古琦拉着他的手,高高举起,向族人们展示什么。
只听到所有族人全都起身高喊,大声欢呼,也不知道喊了些什么。
还是雪穗过来为他做了解答,笑着说道:“你被他们认可,是巨神族的战神。若是用现代话语来讲,可以看做是英雄的意思。”
沈逍明白了,他们这是将他当成了英雄人物看待。
这时,古琦的哥哥,也就是部落首领那名壮汉,来到沈逍面前,大笑着一拳捶打在他的胸前,然后又捶打了下他的心口位置,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
沈逍听的是只皱眉头,内心大呼,拜托你们,能不能讲点自己能听懂的,就算不说华夏语,来两句国际流行语,英语也行啊。
“首领说,你是部落的战神,将妹妹交给你他放心。而且,古琦选择了你,也是他这个当哥哥的骄傲,更是整个部落的骄傲。”
雪穗知道沈逍听不懂,笑着给翻译过来。
沈逍一阵咧嘴,内心暗道,这若是真跟古琦来那个了,没有点语言沟通,还怎么配合好。总不能让雪穗站在一边,给充当翻译吧。
不过,拉上雪穗一起加入战斗,也不错。
部落的一场危机,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过去,因为沈逍的凌冽出手,大幅度强势灭杀旱魃大军,部落损失较小,还是历来损失最少的一次。
相比较之前的损伤,这点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天,壮汉就发动族人去寻找金丝雀的下落,这是之前说好的,更是为了报答沈逍昨晚的救助之恩。
三天之后,有个族人兴高采烈的带回来一只金丝雀,可惜不是变异的那种。
而且,沈逍也有些哭笑不得,他要的不是捕捉金丝雀,而是想要通过金丝雀,找到它的巢穴,从其中得到鹊丝金。
不过,这些族人倒也实诚,直接将金丝雀给活捉了回来。
他们只是近身战厉害,金丝雀可是飞禽,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捉住的,真是费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