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干了米国梦
第376章干了米国梦
纽约,米国第一大人口密集城市。
孙青云同学,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平步青云”。
第一天,他惶惶不可终日,蜷缩在流浪汉云集的垃圾场附近休息,结果差一点被一个中年流浪汉给爆菊了。
第二天,他已经住在一家汽车旅馆了,并且生平第一次吸了大M,醒来的时候,一丝不挂,旁边坐着一个三十几岁、浓妆艳抹的女人,不停地对他说“FUCK”,要他给钱。
第三天,他睡觉的时候,竟然是在一座有按摩浴缸的大房子里面,旁边一黑一白俩妞,轮番争宠。他现在已经是这一个街区黑.帮的二号人物了,倒不是因为他能打,而是因为他的脑子聪明,帮助这个帮会的老大轻松地查出被小弟们偷偷贪墨的资金,帮助老大将账目弄得一清二楚。最关键的是,他的奥数、化学功力不凡,当然是完胜米国的这些高中都没混毕业的学渣混混,更完善了制毒配方,使得他们的生意很快提升了三成。
……
这几天,孙青云将自己彻底豁出去了,作为一个药人,作为一个偷渡者,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够活几天,但是除了头一天活得像狗一样,他觉得这日子其实还不赖。
当然,孙青云不会感谢齐遇,他只会感谢齐遇送给他的一把枪,并且告诉他一句话:“这东西是实现米国梦最快捷的方式;或者,它可以帮助你自杀。”
在当时,孙青云甚至考虑过用这把枪杀死齐遇。但,他也只是想想而已,他其实没有恨齐遇的理由,毕竟之前的事情,他的确是干得很操蛋,竟然被米国人利用当药人,也实在窝囊!
现在,孙青云终于可以开始尝试着玩弄米国人了,虽然是从玩弄米国妞开始,但这感觉也还算不错。
那些西南联大附中里面,牛.逼哄哄的学霸现在对于孙青云而言,已经不算什么了,至少他们肯定没有孙青云现在这么爽。
至于他感染了多少人,孙青云倒是没有想过,他倒是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染上AIDS。
不过呢,孙青云的努力没有白费,或者说另外几个药人也贡献出了一些绵薄之力。
终于,在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大城市,都开始出现了红魔流感菌的病例。
但是,这东西一开始的症状其实跟感冒类似,传染方式也差不多,所以很多人会以为是感冒。
然而,当所谓的红魔流感菌开始“变脸”的时候,它就是令人闻风色变的红狼天瘟了。
孙青云一开始也没有注意这些,但是当他的“黑白双.飞”都被病毒变成了“黑白双煞”的时候,他就知道这病毒已经开始在米国蔓延了——
绕了一圈,这病毒还是回来了。
最妙的是,孙青云的老大好像也感染上这病毒。
孙青云这是要上位的节奏?
NO,NO。
这老大要是挂了,孙青云失去保护伞,马上就得被另外几个街区的老大给干掉。
所以,孙青云决定保住这位老大的命。
为此,孙青云跟他的老大强克森联系了一个老中医,并且跟这个老中医说了一些线索,让他想办法保组强克森的小命。
这个老中医本来就是一个半把刀,来米国也就是给人推拿、按摩、拔拔火罐,原本他也没有本事可以治愈红狼天瘟的,但是孙青云告诉这老中医关于红狼天瘟的线索之后,这老家伙至少知道用火罐给强克森“拔毒”,将他的病情缓解下来了。
结果,这一招还真是见效了,跟强克森作对的另外一个街区的老大竟然先被红狼天瘟搞得趴下了,让强克森因祸得福轻松地将地盘扩大了一倍,对孙青云当然也就更加地重视了。
强克森一高兴,直接又送给孙青云一对巴西混血儿。
这孙青云高兴得,不禁感叹这尼玛才是真正的米国梦啊!
至于红狼天瘟会不会让纽约死人,死多少,关他鸡毛的事!
……
自从红狼天瘟开始爆发之后,孙青云就一直在想FBI会不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如同神兵天降一样,然后将他拘走,所以他真的是把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对待。
结果,FBI的人没有等到,倒是让他等到了一个魔鬼:
又是一个早晨,当孙青云起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两个混血妞儿已经冰冰凉、透心凉了。
房间外面,强克森给他安排的两个小弟,只怕也挂了,因为没有听见这两个人咒骂川普的声音,平常他们总是一直都在咒骂着。
一个穿着纯黑色的大衣的人,站在他的床前,气势如同山岳一样,压得孙青云几乎喘不过气来,整个人很粗犷、高大,长发披散着,如同魔君一样。
孙青云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知道他绝非善类。
“你叫孙青云?”黑衣人沉声说道,“强克森和他的小弟,都已经被我抹杀了,之所以留下你,你猜测到原因了么?——慎重一点回答,因为答案不能让我满意的话,你也会死。”
孙青云丝毫不怀疑对方会杀死他只是一句空话,这个老家伙连混血美女都杀,而且人家还是光溜溜的时候都能下得了手,可见是多么地狠辣。孙青云脑子转得飞快,因为他还不想死,片刻之后,他给出了一个并不太确定的答案:“我身上的病毒,是你创造的?”
黑衣人这个时候竟然露出了少许的欣赏之色:“不错,虽然不是最佳答案,但也算你过关——本座燕东来!之所以留下你性命,是因为齐遇那小子当你是一个信使。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会放你回去,传递一个消息给齐遇还有玄武:不久之后,我燕东来将会君临华夏!”
说了这话,黑衣人忽地摸出一根绿色的针剂,闪电一样刺入了孙青云的脖子上,顿时孙青云感觉到自己动脉血管当中,似乎有无数的小虫子在蠕动一眼,而这些小东西好像在不停地吞噬着他的生机,他感觉到他自己的时间似乎不多了。
不是说不斩来使的么?
这个燕东来,尼玛好歹看起来也是一个大人物,怎么就没有一点诚信呢?
纽约,米国第一大人口密集城市。
孙青云同学,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平步青云”。
第一天,他惶惶不可终日,蜷缩在流浪汉云集的垃圾场附近休息,结果差一点被一个中年流浪汉给爆菊了。
第二天,他已经住在一家汽车旅馆了,并且生平第一次吸了大M,醒来的时候,一丝不挂,旁边坐着一个三十几岁、浓妆艳抹的女人,不停地对他说“FUCK”,要他给钱。
第三天,他睡觉的时候,竟然是在一座有按摩浴缸的大房子里面,旁边一黑一白俩妞,轮番争宠。他现在已经是这一个街区黑.帮的二号人物了,倒不是因为他能打,而是因为他的脑子聪明,帮助这个帮会的老大轻松地查出被小弟们偷偷贪墨的资金,帮助老大将账目弄得一清二楚。最关键的是,他的奥数、化学功力不凡,当然是完胜米国的这些高中都没混毕业的学渣混混,更完善了制毒配方,使得他们的生意很快提升了三成。
……
这几天,孙青云将自己彻底豁出去了,作为一个药人,作为一个偷渡者,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够活几天,但是除了头一天活得像狗一样,他觉得这日子其实还不赖。
当然,孙青云不会感谢齐遇,他只会感谢齐遇送给他的一把枪,并且告诉他一句话:“这东西是实现米国梦最快捷的方式;或者,它可以帮助你自杀。”
在当时,孙青云甚至考虑过用这把枪杀死齐遇。但,他也只是想想而已,他其实没有恨齐遇的理由,毕竟之前的事情,他的确是干得很操蛋,竟然被米国人利用当药人,也实在窝囊!
现在,孙青云终于可以开始尝试着玩弄米国人了,虽然是从玩弄米国妞开始,但这感觉也还算不错。
那些西南联大附中里面,牛.逼哄哄的学霸现在对于孙青云而言,已经不算什么了,至少他们肯定没有孙青云现在这么爽。
至于他感染了多少人,孙青云倒是没有想过,他倒是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染上AIDS。
不过呢,孙青云的努力没有白费,或者说另外几个药人也贡献出了一些绵薄之力。
终于,在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大城市,都开始出现了红魔流感菌的病例。
但是,这东西一开始的症状其实跟感冒类似,传染方式也差不多,所以很多人会以为是感冒。
然而,当所谓的红魔流感菌开始“变脸”的时候,它就是令人闻风色变的红狼天瘟了。
孙青云一开始也没有注意这些,但是当他的“黑白双.飞”都被病毒变成了“黑白双煞”的时候,他就知道这病毒已经开始在米国蔓延了——
绕了一圈,这病毒还是回来了。
最妙的是,孙青云的老大好像也感染上这病毒。
孙青云这是要上位的节奏?
NO,NO。
这老大要是挂了,孙青云失去保护伞,马上就得被另外几个街区的老大给干掉。
所以,孙青云决定保住这位老大的命。
为此,孙青云跟他的老大强克森联系了一个老中医,并且跟这个老中医说了一些线索,让他想办法保组强克森的小命。
这个老中医本来就是一个半把刀,来米国也就是给人推拿、按摩、拔拔火罐,原本他也没有本事可以治愈红狼天瘟的,但是孙青云告诉这老中医关于红狼天瘟的线索之后,这老家伙至少知道用火罐给强克森“拔毒”,将他的病情缓解下来了。
结果,这一招还真是见效了,跟强克森作对的另外一个街区的老大竟然先被红狼天瘟搞得趴下了,让强克森因祸得福轻松地将地盘扩大了一倍,对孙青云当然也就更加地重视了。
强克森一高兴,直接又送给孙青云一对巴西混血儿。
这孙青云高兴得,不禁感叹这尼玛才是真正的米国梦啊!
至于红狼天瘟会不会让纽约死人,死多少,关他鸡毛的事!
……
自从红狼天瘟开始爆发之后,孙青云就一直在想FBI会不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如同神兵天降一样,然后将他拘走,所以他真的是把每一天都当成世界末日来对待。
结果,FBI的人没有等到,倒是让他等到了一个魔鬼:
又是一个早晨,当孙青云起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两个混血妞儿已经冰冰凉、透心凉了。
房间外面,强克森给他安排的两个小弟,只怕也挂了,因为没有听见这两个人咒骂川普的声音,平常他们总是一直都在咒骂着。
一个穿着纯黑色的大衣的人,站在他的床前,气势如同山岳一样,压得孙青云几乎喘不过气来,整个人很粗犷、高大,长发披散着,如同魔君一样。
孙青云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知道他绝非善类。
“你叫孙青云?”黑衣人沉声说道,“强克森和他的小弟,都已经被我抹杀了,之所以留下你,你猜测到原因了么?——慎重一点回答,因为答案不能让我满意的话,你也会死。”
孙青云丝毫不怀疑对方会杀死他只是一句空话,这个老家伙连混血美女都杀,而且人家还是光溜溜的时候都能下得了手,可见是多么地狠辣。孙青云脑子转得飞快,因为他还不想死,片刻之后,他给出了一个并不太确定的答案:“我身上的病毒,是你创造的?”
黑衣人这个时候竟然露出了少许的欣赏之色:“不错,虽然不是最佳答案,但也算你过关——本座燕东来!之所以留下你性命,是因为齐遇那小子当你是一个信使。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会放你回去,传递一个消息给齐遇还有玄武:不久之后,我燕东来将会君临华夏!”
说了这话,黑衣人忽地摸出一根绿色的针剂,闪电一样刺入了孙青云的脖子上,顿时孙青云感觉到自己动脉血管当中,似乎有无数的小虫子在蠕动一眼,而这些小东西好像在不停地吞噬着他的生机,他感觉到他自己的时间似乎不多了。
不是说不斩来使的么?
这个燕东来,尼玛好歹看起来也是一个大人物,怎么就没有一点诚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