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腔圆
陈沐看来,许禄安是吃饱撑的。
这个‘吃饱撑的’不是贬义,在一个现代人所生活的年代之前,任何时期,吃饱撑的恐怕都很难有太多贬义。
扬名后世?
很奇伟的雄心壮志,世上有人千千万,人们整天听的是张居正是吕调阳,听的是戚继光李成梁,可那些看客能让后世记住的有多少?
每个时代之前都是古代,当然人们并不会用这个词,人们讲的是古往今来。
每个人活着的时代,都是现代。
阿港道君庙前的十七号店开张了,掌柜的是许禄安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匠人,店里跑堂的五个伙计是负责统筹原住民史的杨廷相麾下通译与文书,专司收购玉石、挖掘来历,今后可能还会高价售卖玉器。
陈沐在将十七号店交给许禄安的同时,还给他划下村外一片林地,陈沐说那将来会是玉器厂,等原住民有钱了,让许禄安教教他们什么才叫玩玉器的行家。
阿兹特克人与印加人、玛雅人对玉石有着与海洋另一边的中国同样的喜好,他们相信玉石能沟通神明,比黄金白银更为昂贵。
但西班牙人不懂,这是他们在这片新大陆漏到的财富,陈沐认为现在这一切属于他了。
在双方停战的日子里,西班牙老总督阿尔曼萨眼睁睁地看着阿卡普尔科这座经济意义重大但实际上极为破败的港口村落日日新,他没看见陈沐搭设祭坛,但这里确实像被施了魔法,欣欣向荣。
先是明军在城北小庙外开了几间铺子,然后一切都变得不同。
奴隶制度被干净利落地废除了,港口的混血原住民们对此欣然响应,即使是那些拥有奴隶的人也不敢对大胜之后的明军说三道四,整个村落数千人都处在懵懵懂懂的迷茫之中,如果陈沐在此时此刻下达什么命令,那便是给迷茫的人们点燃一台指路明灯。
但他什么命令都没下,至少在阿尔曼萨眼中,陈沐什么都没说。
在他看来,不,不单单是他看,所有西班牙人看来印第安人都极为懒惰不合适劳作,诸多种植园主为此甚至不惜代价从非洲购置运来的黑奴。
可这些原住民却在此时此刻自发地去往明人开启的一座座工厂之中,他看见一个懒散的猎人扛着火鸡走入四号店,空着手出门拐入一号店,再出来时身上多了一个箭囊与三支羽箭,从此他每天都能打到很大的猎物。
他看见一名过去懒惰不堪连种植玉米都要用鞭子抽着才肯下地的奴隶拿着两块绿色的石头进入四号店,然后拐进二号店,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柄做工精美的手斧,然后带着家人去了山上。
从那以后连着四天,他们一家人每天傍晚拖着杉木回来,第五天早上他们买到了第二柄手斧,同时将得到的杉木卖到隶属六号店的锯木场,第十三天,他们把三柄手斧在二号店换了一只大锯,并接受锯木场的雇佣成为工人,日薪二分银,但锯木场并不给银,给他们发一张纸,纸上画着奇怪复杂的花纹还有看不懂的字样。
他试着问过,谁都不懂,只知道那样加盖印信、名号的信能在四号店换银五分,他们甚至不认识上面硕大的亚州万历通宝二十文。
这简直是巫术!
就为这种每天能领取一封信,越来越多的人每天起早贪黑。
种玉米棉花的不偷懒了,整天火急火燎往地里走,生怕把朝廷分给他们种的地耽误了,到时候不能把粮食送去八号店。
打猎的猎到火鸡自己都舍不得吃,乖乖送进四号店,紧跟着似乎市场更加正规,火鸡肉送进肉铺、羽毛送进一号弓箭作坊,有的人还私下里用信换火鸡回家养,日夜细心呵护等着下蛋。
但拥有那种能换白银的信确实是有好处的,阿尔曼萨蹲在道君庙门槛抽了一天的烟,他亲眼看见一名里长……抱歉,阿尔曼萨并不知道什么是里长,他认为那个人是明军的印第安扈从军队长。
他亲眼看见一个印第安扈从军队长的儿子,几乎光屁溜儿不知拿着几封从哪弄来的信走进门前挂着画衣服小旗的三号店,再出来时从头到脚看上去就像个明国人,昂首阔步似乎连气概都足了几分。
当然,大部分人不会选择这种由棉布为主料定制裁剪价格高昂的衣物,那些猎人、伐木工、农夫与搬运工似乎更喜欢三号店的另一种制式衣物,虽然也同样昂贵、而且看上去并不精致、穿上也绝对不舒服,那是由帆布制成、染成土色的裤子与上衣。
阿尔曼萨听说那衣服除了料子不同,裁剪形式与明人常穿的衬衣,中单、中裤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明人的中衣多为棉、绸、缎做成,而且只有白色。
工人穿着土色中衣把裤管、袖管学着明人的样子扎起,投入忙碌但富足的工作中。
帆布,他们为什么要穿用帆布做成衣服?帆布可以做衣服么?
没过多久,三号店就出了新款式,棉布制成的中衣,但在手臂外侧、胳膊肘、肩膀、后背、膝盖、裤脚加了一层帆布补丁,而且多了许多颜色,听说这与麻家港运来染料有关。
而且这衣服还是陈沐那个魔鬼亲自下令增加的款式,专门为工人和甲首军兵准备,耐磨且穿着舒适,名叫靖海服,量身订制,送帆布行缠、缠袖各两件与帆布腰带一条,全套仅售一两。
自从这身衣服出现,人人辛勤工作以能穿上多姿多彩裁剪合身舒适耐磨的靖海服为荣,不少人拿着家里玉石走进许禄安的十七号店,他们不沟通神明了,他们要沟通陈沐,一块核桃大的玉石换一身靖海服,那要再是个制成的工艺品——能换两身!
尽管这一身靖海服的价格足够他们工作五十天,够他们吃一百天玉米饼,但人们争先恐后将家里的玉石卖了换衣服而不是玉米饼。
只要工作,一直都会有玉米饼吃,有时候还能去明朝大厨开的酒楼里吃一顿,但靖海服不一样。
那是高贵的象征,明朝的东西,就应该是贵的!
抽到干咳的老总督后知后觉,他们确实都是明国人了,尽管大部分人身上流着西班牙与原住民的混合血液,由内到外无一丁点儿明朝血统,但他们恐怕永远都不会再是西班牙人了。
这令阿尔曼萨感到万分悲哀,然后他发现他的烟抽完了,发愁的时候烟草总是抽得比较快。
无所事事的阿尔曼萨游荡在十五号店门口,这家店是卖烟的,不但有新大陆的烟草,还有明军从吕宋带来的吕宋烟,听说那是一种烟叶被卷在麻纸中的烟,要配合十五号店的木烟嘴抽起来才好。
他也想尝尝。
可老总督没有那种能当银子花的信、也没有钱,自从告密之后他就什么都没了,要不是明军管饭他早就饿死了。
终于,游荡的第二天,他看见有个穿着靖海服挂着西式胸甲的明国印第安扈从进店里用信换了两包烟,真的是包,就像明军军医包扎药包的方式,油纸用绳子扎出田字,看上去这一包里得有上百根儿呢!
那个扈从军腰间插着产自西班牙的托雷多单手细刃钢剑,神气地在店门口拆包,向自己裤兜里塞了几根,又像是害怕折断般拿出来小心收进腰带,这才笑嘻嘻地讨好着向旁边冷面巡逻的明军步兵借了个火。
阿尔曼萨看得眼馋,他权衡了一下利弊,如果他去找明军步兵借烟,万一人家小步兵没有,那他这个总督、大贵族会很丢人,贝尔纳尔输给陈沐已经很丢脸了,他不能再丢脸,何况他确实也有点害怕明军。
哪怕是个小步兵儿呢,被拒绝了他会很丢脸,又没有办法。
而这个扈从军,看上去有一点儿西班牙血统,应该是混血儿。
所以老阿尔曼萨尽管许多天没有刮胡子了,但依然带着殖民者的骄傲扬着脸过去,用鼻孔对着那名混血儿道:“你的烟,给我。”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语气太过生硬,阿尔曼萨缓和了一些,但眼睛依然斜斜瞟着,用字正腔圆的西语道:“你有两包,一包归我。”
扈从军看见这张纯血面孔,并且还是有点眼熟的纯血面孔,几乎本能反应地将手伸出去,阿尔曼萨的嘴角微微勾起,然后凝固在下一刻。
这,这个贱民,他居然把手缩回去了!
他缩回去了!
“你想抢我?”年轻的甲首微微吞咽口中,不安地看着周围,壮着胆子色厉内荏,用西语带着点怂劲又混着威胁道:“朝廷亚州新法,第,第三条,抢盗判罪!”
阿尔曼萨嗤笑一声,根本不知道这个傻家伙在说什么,伸手推了一把扈从军便要从手中夺过来吕宋烟包。
“我是总督,新西班牙总督!”
下一刻,阿尔曼萨被这个甲首抬腿踹翻在地,甲首弯腰啐出一口,抬手指着一口汉话字正腔圆:“呸,王八蛋!”
这个‘吃饱撑的’不是贬义,在一个现代人所生活的年代之前,任何时期,吃饱撑的恐怕都很难有太多贬义。
扬名后世?
很奇伟的雄心壮志,世上有人千千万,人们整天听的是张居正是吕调阳,听的是戚继光李成梁,可那些看客能让后世记住的有多少?
每个时代之前都是古代,当然人们并不会用这个词,人们讲的是古往今来。
每个人活着的时代,都是现代。
阿港道君庙前的十七号店开张了,掌柜的是许禄安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匠人,店里跑堂的五个伙计是负责统筹原住民史的杨廷相麾下通译与文书,专司收购玉石、挖掘来历,今后可能还会高价售卖玉器。
陈沐在将十七号店交给许禄安的同时,还给他划下村外一片林地,陈沐说那将来会是玉器厂,等原住民有钱了,让许禄安教教他们什么才叫玩玉器的行家。
阿兹特克人与印加人、玛雅人对玉石有着与海洋另一边的中国同样的喜好,他们相信玉石能沟通神明,比黄金白银更为昂贵。
但西班牙人不懂,这是他们在这片新大陆漏到的财富,陈沐认为现在这一切属于他了。
在双方停战的日子里,西班牙老总督阿尔曼萨眼睁睁地看着阿卡普尔科这座经济意义重大但实际上极为破败的港口村落日日新,他没看见陈沐搭设祭坛,但这里确实像被施了魔法,欣欣向荣。
先是明军在城北小庙外开了几间铺子,然后一切都变得不同。
奴隶制度被干净利落地废除了,港口的混血原住民们对此欣然响应,即使是那些拥有奴隶的人也不敢对大胜之后的明军说三道四,整个村落数千人都处在懵懵懂懂的迷茫之中,如果陈沐在此时此刻下达什么命令,那便是给迷茫的人们点燃一台指路明灯。
但他什么命令都没下,至少在阿尔曼萨眼中,陈沐什么都没说。
在他看来,不,不单单是他看,所有西班牙人看来印第安人都极为懒惰不合适劳作,诸多种植园主为此甚至不惜代价从非洲购置运来的黑奴。
可这些原住民却在此时此刻自发地去往明人开启的一座座工厂之中,他看见一个懒散的猎人扛着火鸡走入四号店,空着手出门拐入一号店,再出来时身上多了一个箭囊与三支羽箭,从此他每天都能打到很大的猎物。
他看见一名过去懒惰不堪连种植玉米都要用鞭子抽着才肯下地的奴隶拿着两块绿色的石头进入四号店,然后拐进二号店,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柄做工精美的手斧,然后带着家人去了山上。
从那以后连着四天,他们一家人每天傍晚拖着杉木回来,第五天早上他们买到了第二柄手斧,同时将得到的杉木卖到隶属六号店的锯木场,第十三天,他们把三柄手斧在二号店换了一只大锯,并接受锯木场的雇佣成为工人,日薪二分银,但锯木场并不给银,给他们发一张纸,纸上画着奇怪复杂的花纹还有看不懂的字样。
他试着问过,谁都不懂,只知道那样加盖印信、名号的信能在四号店换银五分,他们甚至不认识上面硕大的亚州万历通宝二十文。
这简直是巫术!
就为这种每天能领取一封信,越来越多的人每天起早贪黑。
种玉米棉花的不偷懒了,整天火急火燎往地里走,生怕把朝廷分给他们种的地耽误了,到时候不能把粮食送去八号店。
打猎的猎到火鸡自己都舍不得吃,乖乖送进四号店,紧跟着似乎市场更加正规,火鸡肉送进肉铺、羽毛送进一号弓箭作坊,有的人还私下里用信换火鸡回家养,日夜细心呵护等着下蛋。
但拥有那种能换白银的信确实是有好处的,阿尔曼萨蹲在道君庙门槛抽了一天的烟,他亲眼看见一名里长……抱歉,阿尔曼萨并不知道什么是里长,他认为那个人是明军的印第安扈从军队长。
他亲眼看见一个印第安扈从军队长的儿子,几乎光屁溜儿不知拿着几封从哪弄来的信走进门前挂着画衣服小旗的三号店,再出来时从头到脚看上去就像个明国人,昂首阔步似乎连气概都足了几分。
当然,大部分人不会选择这种由棉布为主料定制裁剪价格高昂的衣物,那些猎人、伐木工、农夫与搬运工似乎更喜欢三号店的另一种制式衣物,虽然也同样昂贵、而且看上去并不精致、穿上也绝对不舒服,那是由帆布制成、染成土色的裤子与上衣。
阿尔曼萨听说那衣服除了料子不同,裁剪形式与明人常穿的衬衣,中单、中裤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明人的中衣多为棉、绸、缎做成,而且只有白色。
工人穿着土色中衣把裤管、袖管学着明人的样子扎起,投入忙碌但富足的工作中。
帆布,他们为什么要穿用帆布做成衣服?帆布可以做衣服么?
没过多久,三号店就出了新款式,棉布制成的中衣,但在手臂外侧、胳膊肘、肩膀、后背、膝盖、裤脚加了一层帆布补丁,而且多了许多颜色,听说这与麻家港运来染料有关。
而且这衣服还是陈沐那个魔鬼亲自下令增加的款式,专门为工人和甲首军兵准备,耐磨且穿着舒适,名叫靖海服,量身订制,送帆布行缠、缠袖各两件与帆布腰带一条,全套仅售一两。
自从这身衣服出现,人人辛勤工作以能穿上多姿多彩裁剪合身舒适耐磨的靖海服为荣,不少人拿着家里玉石走进许禄安的十七号店,他们不沟通神明了,他们要沟通陈沐,一块核桃大的玉石换一身靖海服,那要再是个制成的工艺品——能换两身!
尽管这一身靖海服的价格足够他们工作五十天,够他们吃一百天玉米饼,但人们争先恐后将家里的玉石卖了换衣服而不是玉米饼。
只要工作,一直都会有玉米饼吃,有时候还能去明朝大厨开的酒楼里吃一顿,但靖海服不一样。
那是高贵的象征,明朝的东西,就应该是贵的!
抽到干咳的老总督后知后觉,他们确实都是明国人了,尽管大部分人身上流着西班牙与原住民的混合血液,由内到外无一丁点儿明朝血统,但他们恐怕永远都不会再是西班牙人了。
这令阿尔曼萨感到万分悲哀,然后他发现他的烟抽完了,发愁的时候烟草总是抽得比较快。
无所事事的阿尔曼萨游荡在十五号店门口,这家店是卖烟的,不但有新大陆的烟草,还有明军从吕宋带来的吕宋烟,听说那是一种烟叶被卷在麻纸中的烟,要配合十五号店的木烟嘴抽起来才好。
他也想尝尝。
可老总督没有那种能当银子花的信、也没有钱,自从告密之后他就什么都没了,要不是明军管饭他早就饿死了。
终于,游荡的第二天,他看见有个穿着靖海服挂着西式胸甲的明国印第安扈从进店里用信换了两包烟,真的是包,就像明军军医包扎药包的方式,油纸用绳子扎出田字,看上去这一包里得有上百根儿呢!
那个扈从军腰间插着产自西班牙的托雷多单手细刃钢剑,神气地在店门口拆包,向自己裤兜里塞了几根,又像是害怕折断般拿出来小心收进腰带,这才笑嘻嘻地讨好着向旁边冷面巡逻的明军步兵借了个火。
阿尔曼萨看得眼馋,他权衡了一下利弊,如果他去找明军步兵借烟,万一人家小步兵没有,那他这个总督、大贵族会很丢人,贝尔纳尔输给陈沐已经很丢脸了,他不能再丢脸,何况他确实也有点害怕明军。
哪怕是个小步兵儿呢,被拒绝了他会很丢脸,又没有办法。
而这个扈从军,看上去有一点儿西班牙血统,应该是混血儿。
所以老阿尔曼萨尽管许多天没有刮胡子了,但依然带着殖民者的骄傲扬着脸过去,用鼻孔对着那名混血儿道:“你的烟,给我。”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语气太过生硬,阿尔曼萨缓和了一些,但眼睛依然斜斜瞟着,用字正腔圆的西语道:“你有两包,一包归我。”
扈从军看见这张纯血面孔,并且还是有点眼熟的纯血面孔,几乎本能反应地将手伸出去,阿尔曼萨的嘴角微微勾起,然后凝固在下一刻。
这,这个贱民,他居然把手缩回去了!
他缩回去了!
“你想抢我?”年轻的甲首微微吞咽口中,不安地看着周围,壮着胆子色厉内荏,用西语带着点怂劲又混着威胁道:“朝廷亚州新法,第,第三条,抢盗判罪!”
阿尔曼萨嗤笑一声,根本不知道这个傻家伙在说什么,伸手推了一把扈从军便要从手中夺过来吕宋烟包。
“我是总督,新西班牙总督!”
下一刻,阿尔曼萨被这个甲首抬腿踹翻在地,甲首弯腰啐出一口,抬手指着一口汉话字正腔圆:“呸,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