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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节 国战无英雄

    第四卷利刃出鞘神州动

    战场厮杀,若是力战而死,不仅有军功在身,多少也会让家人子孙受益。

    可被政客文人陷害,网织罪名,那可就不只是关乎自身的事情。

    哪怕没有祸及家人,也不可能有荣华富贵,至少打击报复肯定少不了。

    所以说,文人政客相争,明处无风浪,暗地藏锋芒。

    端的凶险万分!

    酒酣耳热,想到什么说什么。

    坦诚的沟通,良好的氛围,令秦浩明和孙传庭二人越聊越舒畅,问题也越来越深入。

    “可叹伯雅痴长几岁,不仅对官场的领悟不及老弟,便是连这杀伐果断也是多有不如。

    查抄晋商,诛杀高起潜,除掉薛国观、陈演等朝廷蛀虫,秦老弟这一步步走来,可真是令人叹服啊!”

    孙传庭慨然而叹,一件件诉说着秦浩明的得意往事。

    盯着秦浩明血气上涌红彤彤的脸庞,孙传庭很奇怪,天子怎么就对他如此信任?

    平常大臣哪怕干成一样,必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要遭朝中文武攻讦,抄家问斩也时刻可能。

    可他倒好,不仅毫发无损反而节节高升,端的好手段好本事。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秦浩明笑眯眯的摆摆手,说出一句令孙传庭丢掉下巴的话,“破虏所作所为,不过东施效颦,都是效仿孙督而为。

    若论真实本事,破虏不及孙督十分之一也。”

    他这话很真实,谈不上恭维,眼里满满的敬佩之意。

    说实话,自己如果不是穿越者,和人家根本没法比,算个屁啊。

    要说这人啊,真的有天才,孙传庭估计就是兵家天才。

    在杀死第一任闯王高迎祥之前,他从未带过兵,也从未打过仗。

    在崇祯九年之前,历任永城、商丘知县,吏部主事。

    也就是说,在人生过去三十多年里,他从事的主要工作,是人事干部。

    而且,在天启初年,他竟然就当上了吏部郎中,人事部正厅级干部,专管表彰奖励。

    六部之中,吏部最大。

    按照惯例,吏部尚书,一般都是从吏部郎中里挑选的。

    他当郎中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年轻就是资本,照这个状态,就算从此不干,光是熬,都能熬到尚书。

    然而没过两年,孙传庭退休了,提前三十年退休。

    他丢弃了所有的前途和官位,毅然回到了家乡,因为他看不顺眼一个人——魏忠贤。

    看不顺眼魏忠贤的人有很多,可愿意辞官的,真的不多。

    “名将”袁崇焕也看不顺眼魏忠贤,可他在辽东大地还给人修生祠。

    这就是袁崇焕的“气节”,和孙传庭完全不同的气节。

    可历史就这他妈的这么奇怪,这样的袁崇焕成了民族英雄,孙传庭吗,呵呵……知名度似乎不能相比,至少从国家层面。

    崇祯元年,魏忠贤被办了,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包括当年给魏大人鞠躬、提鞋的人,都跳出来对准尸体踩几脚,骂几句,图个前程。

    但孙传庭依然毫无动静,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人,只是平静地在老家呆着,生活十分平静。

    八年后,大明江山日益破败风雨飘零,他却打破了平静,主动前往京城,请求复职。

    出发之前,他说出了自己复出的动机:“待天下平定之日,即当返乡归隐。”

    这句话,和大明的战神戚少保讲的有点类似: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崇祯九年三月,孙传庭自动请缨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西北叛贼。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

    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

    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

    孙传庭出发之前,崇祯皇帝召见了他。

    对于孙巡抚的勇敢,崇祯皇帝非常欣赏,于是给了孙传庭六万两白银,作为军费。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确实,崇祯九年的时候,大明已经风雨困顿,崇祯实在无奈了。

    当年杨鹤拿了崇祯十万两私房钱,招抚叛军,只用了几个月,就打水漂了。

    似乎,孙传庭的六万两,应该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自己筹饷,自己干活,朝廷别管,反正干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

    就这样,孙传庭拿着六万两白银,来到了陕西。

    当时陕西本地的军队,战斗力很差,按照当时物价,六万两白银,大致只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

    最能打的将领,如曹变蛟、左光先、祖宽,要么在洪承畴手下,要么跟着卢象升。

    总之,孙传庭算是个三无人员:无钱、无兵、无将。

    但凡这种情况,若想咸鱼翻身,大都要经过卧薪尝胆、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等过程。

    按常规套路,至少也得个两三年,才闪亮登场,大破敌军。

    可从开始到结束,从一无所有,到所向披靡,孙传庭的秦军,只用了四个月就完成招人、组建、训练、战斗,并且消灭为祸十几年的高迎祥。

    用不到一万人的队伍,击溃二三十万的叛军,并且活捉高迎祥,送往北京处死。

    穿越者秦浩明始终搞不明白,这他娘的是怎么做到的,真的!

    要知道,明末的这帮叛军头领,都是比较特别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很有个性。

    但凡干这行的,基本是两种人,吃不上饭的,和混不下去的。

    文化修养,大都谈不上,所以做事一般都不守规矩,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军队也是一样。

    今天是这帮人,没准明天就换人了,指望他们严守纪律,按时出操,没谱。

    但高迎祥是个特例,他没什么个性,平时不苟言笑,打赢了那样,打输了还那样。

    许多头领打仗,明天究竟怎么走,不管,也懒得管,打到哪算哪。

    高迎祥的行军路线,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并表明路标,引导部队行进。

    更吓人的是,高迎祥的部队,是有统一制服的——铠甲。

    一般说来,盔甲这种玩意,只有官军才用,大部都是皮甲,而高迎祥部队的盔甲,是铁甲。

    所谓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意思,更吓人的是,他的骑兵,每人都有两三匹马,日夜换乘,一天可以跑几百里,善于奔袭作战。

    所以一直以来,高迎祥都被朝廷列为头号劲敌。

    说这么多,意思就是高迎祥的队伍能打,不是一般的叛军。

    即使秦浩明是穿越者,又知晓历史大势,甚至还有朝廷帮忙,也不敢说能从无到有,一年内打败高迎祥。

    而这些不可能的事情,人家老孙完成得风轻云淡,好像非常简单。

    所以说,华夏之大,各类天才、怪才数不胜数,只要让他们有舞台便可。

    便如后面的阎应元,设想他如果有一万正规的朝廷兵马在手,情景会如何?

    想想就令人期待啊!

    天才一般都认为自己不是天才,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正常。

    孙传庭无疑也是如此!

    “秦侯爷所言太过,伯雅没你那份本事,愧不敢当!切莫取笑!”

    秦浩明说完诚心实意的敬佩话,孙传庭却当成恭维取笑,猛地一大口酒灌下,抹着颌下的长须,微有动怒。

    秦浩明苦笑一声,这位的性格还真是刚烈,眼里容不得沙子,怪不得被崇祯皇帝不喜,遭到杨嗣昌和高起潜的陷害。

    亲自替他斟满酒,秦浩明斟酌语气,诚恳的解释,“孙督请息怒!

    破虏之所以如此说,实乃借鉴您当初向陕西富商筹措粮饷的做法。只不过,破虏做得更彻底,动作更大。

    正因如此,收获足够丰富,不仅能用于养军,且能为天子分忧。”

    分忧二字,秦浩明咬得特别重。

    “哈哈……伯雅明白了,佩服,佩服!后生可畏!”

    孙传庭何许人也,一点就透。

    哈哈大笑拍着桌子,眼中俱是明了神色,自己和这位年轻人相比,太过于束手束脚。

    同时,也明白对方为何说借鉴自己的做法。

    自己当初因为军饷不足,向潼关当地豪强募捐,但是却遭到豪强的万般推诿。

    无可奈何的他只好用侵占军田的罪名,将三十多家豪强悉数处斩,并没收其家产充公用于养兵。

    如今结合威海侯的话来看,却是小打小闹矣。

    自己目光只局限于解决军饷之忧,害怕闹大被御史言官弹劾,天子怪罪。

    所以,当高起潜索贿时,自己断然拒绝。

    其中固然有自己本意看不惯这些阉人的缘故,但何尝又不是因为银两不足之故。

    岂不闻杀一为罪,屠万为雄。更有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之语?

    此子所谓为天子分忧,那不就是和天子分赃吗?

    怪不得天子如此宠信他。

    这也是满朝文武都对他恨之入骨,却对他无可奈何!

    无它!

    手握兵权又有最大靠山,朝臣能有什么手段?

    不过,他还是有一点疑惑,定南军兵强马壮,兵锋之盛连建奴都难以抵挡,对付李闯等叛逆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为何他不带着百战之师一举荡平叛贼?

    当他问出这个问题时,秦浩明点点头,这就是他最终的目的。

    “孙督,实不相瞒,破虏之所以不愿入川陕作战,原因有三:首先,兵力不足,难以两线作战。

    其次,不熟悉当地地形以及叛贼作战方式。

    再次,国战无英雄,而破虏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直白,真他妈的够直白。

    饶是孙传庭对秦浩明观感相当不错,涵养也很好,却也忍不住想骂娘。

    敢情这小子什么原因有三,根本就是在胡扯,关键还是最后一句,国战无英雄。

    所以,他要当英雄,去对付关外建奴和鞑子,叛贼这一块,则让自己去平叛。

    好吧,虽然他也觉得说得没错,可这小子当面说出来,这就让人难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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