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质的飞跃
穆铮的语气十分幽怨,顾小桑有种久居空闺的小媳妇,辛辛苦苦做好了一桌菜都丈夫回家吃饭,菜都凉了,丈夫也已经没有回家的既视感。
不知为什么,顾小桑莫名心虚,问题是她啥坏事也没干。
她咳嗽了一声,坐下来说:“菜都凉了,让厨房热热,我陪你吃。”
其实顾小桑已经吃过了,而且吃得很撑,可见穆铮等她这么久,不陪陪他又很过意不去。
“啊……”菜热好以后,顾小桑夹了一筷子喂他,穆铮本来挺生气嫌她回来太晚,让他等了这么久,可是当她喂自己的那一刻所有的气都消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他是个极容易满足的人。
“找来的人满意吗?”
“挺不错,不过我的要求不较高,能留多少就不知道了。”顾小桑初步估计应该会淘汰一半。
“要求高是好事。”穆铮也是个高要求的人,这一点他和顾小桑很像。
“今晚早点睡,明天我约了褚士安去谭山赏菊。”
褚士安那不是宋凝烟的夫君吗?这么说明天宋凝烟也回去?
难道穆铮以为自己相见宋凝烟特意约的褚士安?
对于宋凝烟,顾小桑心情蛮复杂的,一则她并不是真的那个与她亲如姐妹的原主,二则她打着宋九小姐的旗号做了不少事。
要是被人家问起来怎么办?多尴尬。
可是穆铮约了她不去好像很不给面子,而且也会让人产生怀疑,毕竟她和宋凝烟的关系那么好。
尽管心里忐忑无比,她还是要做出一副开心地快晕过去的表情。
“真的吗?小姐也会一起吗?我要不要去厨房做点吃的,明天的路上吃?”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啊!
穆铮看她开心,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不用,已经让厨房准备了。”
“谢谢你,大叔。”
穆铮在她头上刨了刨:“去睡吧。”
顾小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她拥有原主的大部分记忆,但她并不是真的原主,言行举止还是有些差别。
若宋凝烟笨就罢了,偏偏又是个的聪慧至极的人儿,她与原主相处七年,是她原主最为亲近的人,自己会不会在她面前露出马脚来?
顾小桑头疼得抱着枕头滚来滚去。
她能瞒过宋瑜,能瞒得过宋凝烟吗?
可是既然来了京城,宋凝烟这一关始终要过。
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算一步。
第二天早上顾小桑发现穆铮一直盯着自己的眼睛看,眼周有大大的黑眼圈。
顾小桑不好意思地在眼周按摩了一下:“昨晚太兴奋,失眠了。”
“真不要我去做点吃的?”
穆铮摇头,夜枭递了一个食盒过来,顾小桑打开食盒一看,里面装有她前天做的桂花糕,有王府的厨师做的榴莲饼和香酥兰花豆,另外还有几样小吃。
马车上顾小桑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宋凝烟心砰砰直跳,奇怪的是等到了谭山,她的心跳反而恢复了正常,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谭山是京城东郊最著名的山脉,并不是特别高,海拔不到两千米。谭山最出名的就是菊花,这个季节前来赏花的人络绎不绝。
有结伴而来的读书人,有带着子女人普通人,也有排场摆得很大的权贵。
京城遍地是权贵,为了不引起大家的误会,顾小桑今天穿得还是男装。
这身衣服厉害了,布料是银灰色的贡锦,上面用丝线绣着菊花,很是应景。顾小桑本来就长得好看,穿上这一身更是把她衬托得英俊不凡。
只是……未免与穆铮身上的太相似了些。
不,不是相似,这特么根本就是情侣装!!!
若非要从中找出一些区别,那就是:穆铮的衣服大一些,顾小桑的衣服小一些,他衣服上的菊花是金黄色,她衣服上的菊花是银白色,花朵的形状一毛一样!
跟人穿情侣装的感觉还真是……微妙。
路人不知道她是女的,但是褚士安和宋凝烟知道啊!
果然,到了约定的地点,褚士安和宋凝烟看到他们,愣了一秒,然后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眼。
褚士安:夫人,我是不是看错了,瑞王竟然和小桑穿一样的衣服?
宋凝烟:你没看错。
褚士安:他们……
宋凝烟:他们有问题!
带他们走近之后,褚士安带着宋凝烟过来行礼:“参见王爷。”
“不必多礼。”
等他们起身后,顾小桑又向他们行礼:“见过小姐、姑爷。”
“死丫头,知道来见我了?”宋凝烟使劲揉她的脸蛋,揉完一把抱住顾小桑,“你这狠心的丫头,居然让我一个人嫁到京城来。”
“侯爷,快把你家夫人拉开,不然明天京城就要传,宋大才女谭山非礼英俊小哥,不仅摸脸,还摸身。”
宋凝烟一听,直接用粉拳捶顾小桑,“好啊,几月不见上房揭瓦,居然敢取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觉得捶人不能解恨,就开始挠顾小桑的痒痒。
顾小桑很怕痒,她一挠就跑,然后宋凝烟就跟在后面追。
悦耳的笑声在空中回荡,久久不散。
来的时候顾小桑真的很忐忑,可是到了之后,却发现对宋凝烟发自内心得感到亲近,就好像她们真的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一样。
褚士安和穆铮看着她们打闹,嘴角也不知不觉翘了起来。
褚士安想问穆铮是如何认识顾小桑的,结果转头一看这位冷面王爷居然在笑,一脸温柔。他认识穆铮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他露出如此表情,震惊地连自己要说什么都忘了。
尼玛,穆铮也会有温柔的一面?
说出去谁信?!
看到穆铮如此模样他把目光落到了顾小桑身上。
他只有去提亲的时候见过顾小桑几次,不知道是不是这身衣服的关系,他觉得顾小桑比以前漂亮了许多。
以前她和宋凝烟站在一起,能明显看出她是丫环,宋凝烟是小姐,可是现在两人却不分伯仲。 形象气质都有了质飞跃,如果在大街上相遇,褚士安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认出来。
不知为什么,顾小桑莫名心虚,问题是她啥坏事也没干。
她咳嗽了一声,坐下来说:“菜都凉了,让厨房热热,我陪你吃。”
其实顾小桑已经吃过了,而且吃得很撑,可见穆铮等她这么久,不陪陪他又很过意不去。
“啊……”菜热好以后,顾小桑夹了一筷子喂他,穆铮本来挺生气嫌她回来太晚,让他等了这么久,可是当她喂自己的那一刻所有的气都消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他是个极容易满足的人。
“找来的人满意吗?”
“挺不错,不过我的要求不较高,能留多少就不知道了。”顾小桑初步估计应该会淘汰一半。
“要求高是好事。”穆铮也是个高要求的人,这一点他和顾小桑很像。
“今晚早点睡,明天我约了褚士安去谭山赏菊。”
褚士安那不是宋凝烟的夫君吗?这么说明天宋凝烟也回去?
难道穆铮以为自己相见宋凝烟特意约的褚士安?
对于宋凝烟,顾小桑心情蛮复杂的,一则她并不是真的那个与她亲如姐妹的原主,二则她打着宋九小姐的旗号做了不少事。
要是被人家问起来怎么办?多尴尬。
可是穆铮约了她不去好像很不给面子,而且也会让人产生怀疑,毕竟她和宋凝烟的关系那么好。
尽管心里忐忑无比,她还是要做出一副开心地快晕过去的表情。
“真的吗?小姐也会一起吗?我要不要去厨房做点吃的,明天的路上吃?”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啊!
穆铮看她开心,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不用,已经让厨房准备了。”
“谢谢你,大叔。”
穆铮在她头上刨了刨:“去睡吧。”
顾小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她拥有原主的大部分记忆,但她并不是真的原主,言行举止还是有些差别。
若宋凝烟笨就罢了,偏偏又是个的聪慧至极的人儿,她与原主相处七年,是她原主最为亲近的人,自己会不会在她面前露出马脚来?
顾小桑头疼得抱着枕头滚来滚去。
她能瞒过宋瑜,能瞒得过宋凝烟吗?
可是既然来了京城,宋凝烟这一关始终要过。
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算一步。
第二天早上顾小桑发现穆铮一直盯着自己的眼睛看,眼周有大大的黑眼圈。
顾小桑不好意思地在眼周按摩了一下:“昨晚太兴奋,失眠了。”
“真不要我去做点吃的?”
穆铮摇头,夜枭递了一个食盒过来,顾小桑打开食盒一看,里面装有她前天做的桂花糕,有王府的厨师做的榴莲饼和香酥兰花豆,另外还有几样小吃。
马车上顾小桑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宋凝烟心砰砰直跳,奇怪的是等到了谭山,她的心跳反而恢复了正常,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谭山是京城东郊最著名的山脉,并不是特别高,海拔不到两千米。谭山最出名的就是菊花,这个季节前来赏花的人络绎不绝。
有结伴而来的读书人,有带着子女人普通人,也有排场摆得很大的权贵。
京城遍地是权贵,为了不引起大家的误会,顾小桑今天穿得还是男装。
这身衣服厉害了,布料是银灰色的贡锦,上面用丝线绣着菊花,很是应景。顾小桑本来就长得好看,穿上这一身更是把她衬托得英俊不凡。
只是……未免与穆铮身上的太相似了些。
不,不是相似,这特么根本就是情侣装!!!
若非要从中找出一些区别,那就是:穆铮的衣服大一些,顾小桑的衣服小一些,他衣服上的菊花是金黄色,她衣服上的菊花是银白色,花朵的形状一毛一样!
跟人穿情侣装的感觉还真是……微妙。
路人不知道她是女的,但是褚士安和宋凝烟知道啊!
果然,到了约定的地点,褚士安和宋凝烟看到他们,愣了一秒,然后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眼。
褚士安:夫人,我是不是看错了,瑞王竟然和小桑穿一样的衣服?
宋凝烟:你没看错。
褚士安:他们……
宋凝烟:他们有问题!
带他们走近之后,褚士安带着宋凝烟过来行礼:“参见王爷。”
“不必多礼。”
等他们起身后,顾小桑又向他们行礼:“见过小姐、姑爷。”
“死丫头,知道来见我了?”宋凝烟使劲揉她的脸蛋,揉完一把抱住顾小桑,“你这狠心的丫头,居然让我一个人嫁到京城来。”
“侯爷,快把你家夫人拉开,不然明天京城就要传,宋大才女谭山非礼英俊小哥,不仅摸脸,还摸身。”
宋凝烟一听,直接用粉拳捶顾小桑,“好啊,几月不见上房揭瓦,居然敢取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觉得捶人不能解恨,就开始挠顾小桑的痒痒。
顾小桑很怕痒,她一挠就跑,然后宋凝烟就跟在后面追。
悦耳的笑声在空中回荡,久久不散。
来的时候顾小桑真的很忐忑,可是到了之后,却发现对宋凝烟发自内心得感到亲近,就好像她们真的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一样。
褚士安和穆铮看着她们打闹,嘴角也不知不觉翘了起来。
褚士安想问穆铮是如何认识顾小桑的,结果转头一看这位冷面王爷居然在笑,一脸温柔。他认识穆铮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他露出如此表情,震惊地连自己要说什么都忘了。
尼玛,穆铮也会有温柔的一面?
说出去谁信?!
看到穆铮如此模样他把目光落到了顾小桑身上。
他只有去提亲的时候见过顾小桑几次,不知道是不是这身衣服的关系,他觉得顾小桑比以前漂亮了许多。
以前她和宋凝烟站在一起,能明显看出她是丫环,宋凝烟是小姐,可是现在两人却不分伯仲。 形象气质都有了质飞跃,如果在大街上相遇,褚士安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