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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甩不掉的男人

    “你把手抬起来,放平,我给你量一下手长。”

    纪千晨有些不好意思的吩咐叶琛。

    “好。”

    叶琛听话的伸直了手。

    上半身量完以后,纪千晨准备跳下床。

    谁知,脚底一滑。

    整个人尴尬的栽向地面。

    幸亏叶琛出手及时,抱住了她。

    把这个娇小的女人抱进怀里的那一瞬间,二十多年来,叶琛第一次有了脸红心跳的感觉。

    “对不起,对不起。”

    纪千晨尴尬的从叶琛身上爬下来,整理好自己的裙子,穿好鞋。

    她今天是怎么了,怎么频频出错。

    真是丢人。

    “小矮子,底盘不稳,容易摔跤,以后可得小心点。”

    叶琛好心的提醒她道。

    “不许叫我小矮子,可恶,一米六不矮了,还有那么多一米五多的女人你怎么不说?”

    纪千晨拿起尺子给他量腿长。

    不得不说着腿是真的长,难怪家里制作的尺码,最长的裤子都不够他穿的。

    “但你对于我来说,就是小矮子啊。”

    “再叫我小矮子,小心我不给你做衣服了。”

    “不给我做衣服,那我就只好举报了。顺便再举报一下这家医院,批评他们订购的病号服都是劣质产品。”

    “……真够贱的。”

    纪千晨小声嘟囔了一声,用笔记录下他的数据,转身要走。

    “喂,衣服什么时候送过来?我需要个性一点的病号服,要与众不同的。”

    临走,叶琛冲到门边叮嘱纪千晨。

    “还与众不同,你一个病人穿这么与众不同干嘛?”

    “至少你能在所有病人里第一眼看到我啊?”

    “有病。”

    那时候,纪千晨也送了叶琛一个有病。

    “我都躺在医院了,能没病吗?”

    叶琛耸了耸肩,目送着纪千晨离开。

    从她离开那天,他躺在病床上,期待着和这个丫头重逢的那一天。

    三天后。

    纪千晨亲自拎着自己设计制作的病号服来了。

    把这又棉又厚又长的病号服递到叶琛面前。

    “我去前台查了,你是叫叶琛对吧,衣服上秀了你的名字,可以说是与众不同了,穿上吧,试试看。”

    叶琛接过这巨型病号服进了洗手间换。

    换完出来以后,在纪千晨面前站定。

    “噗……哈哈哈。”

    纪千晨看着叶琛全身肥硕的模样,顿时笑喷了。

    身形高大的叶琛被塞在这棉质的病号服里,就像是一只巨型企鹅。

    “你觉得好看吗?”

    叶琛对于这设计水平真的不敢恭维。

    这样对比一下,还是原先那一套比较好看,虽然这一套又长又保暖,但毫无美感度而言,就连他这模特的身材也拯救不了这套衣服的美感。

    “你在医院穿那么好看干嘛,准备迷倒那些小护士吗?穿着暖和舒服不就好了。”

    纪千晨忍不住教训了叶琛一顿。

    “我觉得还是不满意怎么办?我还是想举报。”

    叶琛坐在床上,故意说道。

    “哇靠,你到底要怎么样?我告诉你,这个医院这么多病人,没有一个说衣服不好穿的,就你一个,你是不是诚心跟我作对?”

    纪千晨揪住叶琛的衣领,怒声质问。

    “是啊,我一般都比较难伺候。”

    “本小姐不乐意,也就不伺候了。”

    纪千晨准备甩手走人。

    “那我举报了。”

    叶琛很无耻的拿起了手机。

    “那你举报吧,我又不怕你。”纪千晨双手抱着手臂,靠在门边望着叶琛。

    “哦,行,先打一个给医院院长,我跟他很熟。”

    纪千晨双目一瞪。

    这家伙该不会来历不小,家里有钱有势吧。

    她们纪家这种小家族企业可得罪不起。

    “好好,大爷,请问你还要改哪里?”

    “我觉得太胖了,显示不出我的身材。”

    “我改,我改还不行吗?”

    就这样纪千晨在医院整整待了一个礼拜。

    后来叶琛出院了。

    知道了她在纪家服饰上班,每天都会在她下班的时候,准时出现在纪氏的大门口。

    这一纠缠就纠缠了两三个月。

    那年的云城迎来了第一场雪。

    叶琛在那个下雪天,堆了很多雪人,捧着玫瑰花在风雪地里对纪千晨表白。

    “纪千晨,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简单朴素的表白。

    那时候的叶琛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子。

    这是他能给予纪千晨最浪漫的表白。

    纪千晨站在风雪里,冻的瑟瑟发抖,她捂着双臂,哈着冷气摇头拒绝叶琛,“我不愿意。”

    “为什么,我们这段时间明明相处的很开心。”

    叶琛以为纪千晨会答应他的。

    因为她很善良,不会嫌贫爱富。

    她还跟他很合拍,她纯洁的像个坠入凡间的天使。

    “所以我们适合做朋友啊。”

    “那为什么不能做男女朋友?”叶琛皱着眉头,难过的问。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是第一次从纪千晨的嘴里听到喜欢的人。

    那时候的叶琛是好奇的,是嫉妒的。

    他在好奇哪个男人能够夺走纪千晨的心。

    “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你就别问了,一个很出色的人,一个我无法企及的人。”

    纪千晨每次一提到凌枭寒,内心总能抽痛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凌枭寒的名字还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她的情绪。

    “既然是无法企及,那就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不会放弃的,千晨,我叶琛,会做你生命里一辈子都甩不掉的男人。”

    从那天以后。

    纪千晨每天都能收到叶琛的问候关心。

    她进公司之前,总能吃到热乎乎的早餐。

    他知道她所有喜欢吃的东西。

    纪氏上下,都知道,有一个叫做叶琛的男生在对纪千晨进行狂轰滥炸。

    一个多月之后。

    叶琛忽然像是像是了一般,从她世界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纪千晨还自嘲,世界上真会有几个男人永远喜欢一个女人呢。

    偶然的一次机会,纪千晨回到了那家医院做义工。

    有一批患有恶疾的孩子,冬天没有衣服穿,她便把亲自设计了很多衣服,前去那家医院做募捐。

    在医院的走廊里,纪千晨再次见到了一个月多月没见的叶琛。

    他又穿上了她设计的病号服,这一次他是拄着拐杖,全身被打的鼻青脸肿。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纪千晨好奇的问了一句。

    “一言难尽。”叶琛苦涩的笑着。

    他是一个充满故事的人,纪千晨永远无法看透他。

    叶琛没说,她也没追问。

    突然有一天。

    一伙人持刀闯入医院,抓住了纪千晨。

    前来找纪千晨的叶琛发现她的危险处境,几乎毫不犹豫丢掉拐杖,不顾一切跟那些人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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