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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论妹控的自我修养(完)

    于开成看着秦正脸上略有些古怪的笑意,心中不由得咯噔一声。

    沈归低下头,慢条斯理的将盘中的牛排切好放在莳七面前,两人笑眯眯的样子,像是成竹在胸。

    指尖隐隐传来几分颤抖,他忽然暴喝一声:“都给我进来!”

    门外霎时间响起阵阵脚步声,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领头的那个男人面容冷峻,当于开成看清男人的长相时,陡然之间松了口气。

    是岑安。

    岑安早就被他策反了,更何况他手里还捏着岑安的一家子。

    于开成吐出一口气,拿起一支剪好的雪茄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眉宇间满是得意的笑:“大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秦正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只是抬眼看着岑安:“辛苦了。”

    岑安立刻上前将秦正扶起来:“不辛苦,都已经安排妥当了。”

    于开成手里的雪茄险些掉在地上,他瞪着岑安,震惊道:“你!”

    岑安低着头,淡淡道:“二爷的手腕还是嫩了点。”

    “你不要你那一家老小了?”于开成拿着雪茄的手在抖,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岑安面无表情道:“秦爷早就把我家人接走了。”

    就在此时,沈归笑了笑:“外头的人都说二叔不如父亲,我看也不是假话。”

    于开成额间青筋暴起,猛地拽过莳七,掏出枪抵在她的太阳穴上,然后厉声喝道:“让我走。”

    沈归慢悠悠的站起身,轻笑一声:“二叔,有时候太得意忘形,不是一件好事。”言罢,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东西晃了晃。

    于开成脸上大变,猛扣扳机,只听咔嚓咔嚓几声,莳七依旧毫发无伤的站在那里。

    倒是一旁的岑安,忽然掏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扣动扳机,只听噗的一声,一颗子弹正中于开成的胳膊。

    于开成猛地吃痛,莳七趁机挣脱了他的控制。

    几乎在莳七脱离他控制的下一秒,岑安又一次扣动扳机,这次子弹正中心口。

    岑安将那装了消音器的枪别了回去,冷眼看着轰然倒地的于开成。

    秦正拄着拐杖慢悠悠的往外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找人弄干净了。”

    “是。”

    岑安答应了一声,复又低头道:“D市那边,警方已经控制了冯家。”

    莳七听到这话,猛然间一愣,D市?那不就是沈归之前带她去旅游的地方?她一直都知道有个冯家,可怎么也没想到冯家是D市的势力。

    她忍不住看向沈归,所以他当初陪着她去旅游,晚上总是一个人出去,竟然是为了冯家?

    原来他那时候就已经开始注意到冯家了吗?

    沈归看莳七盯着自己看,笑着抬手捏了捏她的脸,低声道:“想什么呢?”

    莳七摇了摇头,目光却猛然间注意到努力将自己藏匿在光影里的纪子萧,忍不住笑了笑,差点把她忘了。

    她转身走到纪子萧身边,轻笑一声死死的捏住她的下巴。

    纪子萧身前的不远处就是于开成的尸体,她吓得腿软,瘫倒在地上,几乎是痛哭流涕:“攸攸……我……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你饶了我吧……”

    莳七唇角勾起一丝讥讽,正要开口,却看见纪子萧掉落在地上的手机。

    手机上躺在几条未接来电,是纪母的。

    她用脚踢了踢手机,漫不经心道:“回过去。”

    纪子萧浑身颤抖,赶忙拿过手机拨通了纪母的电话。

    “你怎么到现在才接电话?怎么样,都顺利吗?”只响了一声,那头就飞快的接通了。

    通话开着免提,纪母焦急的声音顿时回荡着屋内。

    纪子萧胆怯的看了一眼莳七,见莳七面无表情的样子,连忙道:“顺利的。”

    纪母立刻笑出了声,声音里满是欢喜:“那就好!那就好!”

    还未待纪子萧开口,她又问道:“沈攸呢?什么时候给我送过来?”

    纪子萧浑身又颤了颤,嗫嚅着双唇不敢出声。

    莳七轻笑一声,纪子萧吓得连忙道:“马上,马上就送过去。”

    “太好了!”纪母兴奋的不行。

    挂了电话之后,莳七缓缓蹲下身,温柔的将纪子萧脸颊边垂落的碎发别到而后,微笑道:“走吧。”

    沈归皱了皱眉,一把拉住莳七。

    莳七笑了笑:“哥哥放心,不是都安排好了吗?”

    沈归还是不想她过去,莳七只得在他唇上飞快的亲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我玩一会儿就回来。”

    沈归派了两个心腹跟着莳七和纪子萧,目送着她离开后。

    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将之前交代的事情,又重新交代了一遍。

    纪母花重金搭建的手术室是在纪家名下的另一套别墅里。

    纪母看见莳七的时候,几乎是眼前一亮,眼前的沈攸浑身瘫软,几乎走不动路,还是纪子萧带来的那个男人给扛进来的。

    男人将莳七放在地上,脸上面无表情,实际上心底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千万不能让太子爷知道他扛着沈小姐走了一路。

    不过这沈小姐也怪有意思的,演技爆棚,明明没什么,装的可像了。

    纪子萧的双腿都在发软,讲话也没什么气势。

    纪母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当中,自然也没有察觉纪子萧的不对劲。

    她走到莳七身边,用脚尖踢了踢莳七,讥笑道:“我是你亲妈,割一颗肾给我是你的义务!你要是早早识相点,我用得着现在费这劲把你绑过来?”

    莳七躺在地上,无力的道:“纪明舒的肾也适合,你怎么不用他的?”

    纪母脸色一变:“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和明舒比?”

    “我告诉你,本来你要是痛快答应换肾给我,我还打算让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可你就是不识抬举。”

    沈归派来的那两个男人听了直皱眉,纪子萧吓得是大气不敢出。

    纪母居高临下的看着莳七,眼神中的无情,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她对一旁的医生道:“准备手术吧。”

    医生点了点头,指挥旁边的护士将莳七抬到病床上。

    趁着纪母去做术前准备,莳七带来的两个男人恶狠狠的拿枪指着医生,那个医生吓得魂都飞了。

    纪母是背上脊柱打的麻药,下肢没什么感觉,但意识还是清醒的。

    她瞥眼看见莳七被推进了手术室,心底是说不出的欢畅。

    两边手术同时进行,中间隔着一道帘子。

    就在医生快要取出纪母已经衰竭的肾脏时,外头隐隐传来了警笛声。

    纪母心中顿时咯噔一声,随着警笛声越来越响,她的心跳得越来越快。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嘭的一声,手术室的门被人撞开了,几个便衣举着枪走了进来。

    “蒋婧,你涉嫌贩卖人体器官、走私军(和谐)火和毒(和谐)品……”

    纪母的脑子嗡嗡作响,她眼睁睁的看着帘子被拉开,沈攸那边,根本没有半点动手术摘肾的痕迹!

    便衣们出去后便守在了门口。

    手术室早已被污染了,医生手足无措的盯着已经开膛破肚的纪母。

    莳七缓缓从床上坐了起来,冷笑道:“愣着干嘛?想让她保外就医吗?”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便衣们也没有闲着,大肆搜查纪家的这幢别墅,纪母一直躺在手术室里,也不知过了多久,麻药的药效一点点的过去了,疼痛感逐渐加重。

    直到心电图嘀的一声变成了一条直线,纪母活生生的痛死在了手术台上。

    纪家因勾结D市冯家,走私贩卖毒(和谐)品和军(和谐)火,彻底垮了。

    纪父被判了刑,纪明舒也算是逃过一劫,纪母和纪父将这些腌臜事都瞒着他,反倒没让他牵扯进去。

    纪家一夜之间变了天,纪明舒深受打击,连学业都没办法好好完成,最终只能退了学。

    莳七考上了A大,主修心理学。

    自从那天之后,莳七便再也没有看见纪子萧了。

    后来听底下的人说,曾经在红灯区撞见过纪子萧,穿着暴露,一脸的风尘样,站在街头拉客。也是,她就算是想去夜总会做台也不行,毕竟整个H市的夜总会都是秦家的,只能沦为站街女了。

    说起来也是讽刺,纪子萧最终还是走上了她曾经最嗤之以鼻的那条路,她最瞧不起的那条路。

    莳七大二的时候,家里突然收到了一封来信。

    还是陈姨送过来的,莳七看着信封才陡然想起来,这封信正是五年前,她和沈归去D市旅游的时候,在时光书店写的信。

    沈归当时填写的地址是纪家,可现在纪家的财产都被查封了。

    那幢莳七曾经生活过的别墅早就易了主,听说现在是个小嫩模在住,陈姨还是在富人区工作,她认识小嫩模家的保姆,那个保姆出来扔垃圾的时候,恰好被她撞见了。

    她一眼就看到了垃圾中写有沈攸名字的那封信,所以有心将信带给了莳七。

    莳七忙不迭的拆开信封,将信上的内容看了一遍又一遍,脸上漾着止不住的笑意。

    通篇她只记住了一句话,“如果你没有当我是你哥哥该有多好。”

    沈归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一脸荡漾的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封信,茶几上是时光书店的信封。

    他也忘了现在已经是五年之期了,忍不住道:“怎么我没收到信?”

    莳七躺在沙发上,将信捂在心口回忆着,沈归当时瞒着她很多事,她填的地址好像是贫民窟的那个地下室。

    “我填的地址是咱们以前那个家。”

    沈归立刻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对,你跑一趟,门缝里有没有一封信。”

    莳七看着沈归坐立不安的在客厅转来转去,在他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忍不住抬脚踢了踢他:“别转了,头晕。”

    约莫着是过了一个小时的样子,沈归的手机响了。

    “什么?拆迁了?”沈归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

    莳七忍不住笑出了声,沈归沉着脸挂了电话,转身扑到她身上挠她的痒痒肉:“你写了什么?告诉我。”

    莳七被他挠的笑出了眼泪,浑身无力的推着他:“别闹了,哥哥。”

    沈归凝眸瞧着她略带潮红的面色,忍不住低头吻住了她。

    不过多时,屋内便传来男人的喘息声和女人的低吟。

    任由沈归怎么折腾她,她就是不肯开口。

    莳七大学一毕业,就和沈归结了婚,婚后,她只生了个男孩儿,因为生儿子的时候难产,沈归吓得不肯再让莳七生孩子了。

    任莳七怎么讲,他就是不同意。

    早在她大一的时候,戒指就彻底变成了红色,是妩姬动用灵力瞒天过海,将她留在了这个位面。

    莳七也知道能留下来万分不易,也就更珍惜和沈归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沈归一生中都想知道莳七写给他的那封信上,究竟写了什么内容,他总是缠着莳七告诉他,一来二去,倒成了两人的情趣了。

    几十年后,沈归躺在病床上,身上连着各种仪器,他抬眼看着莳七,嘴角扯了个虚弱的笑。

    “攸攸,你说人会有来世吗?”

    莳七握着他的手笑道:“当然有了,你没看你锁骨那里有个胎记吗?这就是我找到你的标记。”

    沈归虚弱的笑了,眼底满是宠溺:“那好,我先走,帮你探探路,你可一定要记得找到我。”

    莳七唇齿间有些发涩,点了点头,门外的子孙皆是泣不成声。

    “你千万别被别的男人骗了,然后就不找我了。”沈归的声音越来越小。

    “不会的,不管几辈子我要找到你。”

    沈归偏头看她,无力道:“你当年给我的信上,到底写了什么?”

    莳七靠在他耳边,强忍着喉咙处的酸涩,轻声念着。

    “郭襄说,

    我走过山时,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时,海不说话;

    小毛驴踢踢哒哒,倚天剑伴我走天涯。

    大家都说我因为爱着杨过大侠,才在峨眉山上出了家,

    其实我只是爱上了峨眉山上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六岁那年的烟花。

    可是我却觉得,你不在时,看山是山,看海是海,你在时,峰峦攒动,江海翻涌,所有的花一瞬间都怒放了。

    一见杨过误终身的郭襄,以及满心都是你的我。”

    直至最后一个字落下,沈归闭上了双眼。

    莳七紧紧的攥着沈归的手,低头在他苍老的手上落下一吻。

    我连姓名都不知的爱人,无论哪个世界,请一定要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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